..續本文上一頁 二、示解脫道
總之,叁界皆不離苦,上二界不脫行苦性,不知觀苦,不能生起出離心。而修
出離心,又惟有觀行苦爲最善巧,以刹那不自主故。叁界中,如畜生知苦苦,而不
能出離。外道知壞苦,亦不能出離。惟內道重視行苦,行苦由取蘊而來,取蘊由煩
惱而來,取蘊複能取煩惱,遷流不息,故取蘊即行苦性,取蘊解脫,即得出離。否
則取得地獄蘊,即受地獄苦;取得畜生蘊,即受畜生苦;乃至人蘊有人苦;天蘊有
天苦。譬如高樓六層,一經失火,無層不苦。而各趣之中,又各有其各自之苦,就
人蘊言,貧有貧苦,富有富苦,壽有壽苦,夭有夭苦,第七世達賴格桑降錯雲:「
不論高卑賢愚,外形雖殊,內苦則一。」誠至言也。凡取蘊,皆有漏蘊,以依煩惱
爲轉移故。有漏蘊,即生老病死之依處。由煩惱取蘊,是以果而立因名。蘊複取煩
惱,是以因而立果名。故真正求出離,須對取蘊真實生起厭離,以有取蘊,現生即
感苦,又能執持苦種,由蘊取蘊,輾轉不已。故能使有情漂流苦海者,皆此取蘊爲
祟。若取蘊不解脫,即無出離可言。常人亦間有因一事失意,生厭世心者,此種尚
不得爲真正發心,以非真正認識取蘊爲害,于取蘊未生厭離故。宗喀大師雲:「見
輪回中一切享受,不但不樂,而反發嘔者,乃是出離心生起之量。」譬如一小孩,
日以圓根爲食,發生厭離,拒不肯食,雖至荒年,他無可得,與以圓根,仍不肯食
;益之以水,亦不食;易之以乾,亦不食;乃至煮之、搗之,多方變易其相,終不
肯食,是爲真正厭食圓根之量。真正生起厭離取蘊心量,亦當如是。凡未真正厭離
輪回,所修之善,皆非解脫之道。故文殊語宗喀,須依甚深道(師佛無別之門)而
修出離心與菩提心。蓋過去菩薩,皆由悲愍衆生而後成佛,斷未有置衆生于度外,
願爲我一人修甚深法,即能成佛者,故須生起真正出離輪回心量。除此而外,所修
皆爲複取取蘊輪回之因。修時觀想上師即佛,在我頂上,而思惟輪回苦況,懇求生
起解脫心。如未生起,複向上師啓請加持,如是數數往返,始能真實生起,非一二
度即可奏功。
苦谛馬車竟。
正月二十叁講
辛二、思惟集谛 趣入流轉之次第分叁 壬初、煩惱發生之相 壬二、此業積
集增長之相 壬叁、死及結生相續之相。
壬初、煩惱發生之相
「能成流轉之因,雖須業惑二者,然以煩惱爲主。若無煩惱,昔所集業縱越數
量,如無水土等之種子,不能生芽。于業,若無俱有因,亦不生苦芽故。若有煩惱
,雖無先業,亦可于彼無間從新積集而取後蘊故也。」
生死之因,爲業與惑。而業又以惑爲主,平日造業,皆由惑所支使;雖有夙業
,無惑則如種子缺乏水土,定不發芽。業爲親因緣,惑爲俱有緣。無俱有緣,單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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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業不能生。如阿羅漢斷惑之後,宿業雖在,已不能生。若有惑,則惑能造新
業,無間從新集積,又取後有。
「因明論(集量論即因明論,法稱作。)雲:『若已度有愛,余業不能引,以
俱生盡故。』又雲:『若有愛者,更當生故。』是故依于煩惱對治,甚關重要。由
知煩惱而得自在,故于諸煩惱當善巧也。」
欲斷煩惱,首當斷惑;欲斷惑,又當先識惑,雲善巧者即此。猶之先不認識賊
,則賊無從捕。認識煩惱,須依經論,如俱舍、五蘊論等,俱可參閱。
此科中分叁:癸初、正明煩惱癸二、煩惱生起之次第癸叁、煩惱之過患。
癸初、正明煩惱
「煩惱之相,略說有十。」
世親菩薩俱舍論謂煩惱有六:即貪、鎮、慢、疑、疑、邪見。邪見又開出四,
故說十煩惱。藏文謂煩惱爲「凝蒙」,即相續心不甯靜之意。無著集論雲:「若有
法生起,現不安靜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續起極不安甯,是煩惱相。」此處所謂心
不甯靜者,指能令心于諸善品無堪能性,而于顛倒境反生貪愛。有貪即取輪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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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愛即煩惱總相。煩惱別相:
「一、貪者,緣于或內或外悅意可愛之境,隨起貪著,如油沾布,難于滌除。
此亦于自所緣,耽著增長,而于所緣難離也。」
內謂六根,外謂六塵。于可意境隨逐耽著,如油之沾布,難于滌除,即是其相
。無著菩薩集論雲:「貪,即世間貪愛,謂于所緣,生不可離之相。」貪爲生苦根
本,因有貪即有愛取,由愛取即有後有,由後有又複生貪。故貪爲沈溺輪回之根本
,同時亦爲障出離輪回之根本,去貪即出輪回。貪之相狀既已認識,須于貪起時,
注意觀察,加以對治。
「二、鎮者,緣于有情及兵器棘刺等諸苦所依處,起憤恚心,心漸粗猛,于彼
等境,思作損害也。」
依俱舍說:「有情與苦及生苦之處,叁者合而成鎮境。」故凡對于不可意境,
或爲人,或爲生苦處,緣于彼時發生恚惱心,及生粗猛心,思作無義,即是鎮相。
鎮之緣境,較寬于貪所緣境。如有時對于衣食受用諸境,亦起恚惱是。凡鎮起時即
不安定,不能住于樂境,不但今生不能住于樂境,即後世亦不能住于樂境。以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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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能壞一切善,能引後世苦中之苦。故貪通叁界,鎮惟欲界有之,色及無色界
則無,以彼二界住于樂境,無生鎮之因故。經雲:「生鎮境有九:謂叁世作損害者
叁,親愛作損害之叁世亦叁,怨敵我于彼作利益者叁世又叁,共爲九。」此九種,
上二界皆無之。
「叁、慢者,依于薩迦耶見,緣于外內之高下好惡,心生高舉也。」
內謂智慧,外謂五欲等,緣于彼有所高下好惡,令心高舉,即是其相。貪喻如
油之沾布,鎮喻如火之著油,慢喻如登高之俯仰視,睥睨一切。慢又分七種:(1
)慢,(2)過慢,(3)慢中慢,(4)卑慢,(5)唯我慢,(6)增上慢,
(7)顛倒慢。(1)慢者,視低于我者,作自高想。(2)過慢,視平等者,作
自高想。(3)慢中慢,亦稱慢過慢、視勝我者、作自高想。(4)卑慢,視作勝
于我者,作小部勝我想。(5)唯我慢,視我比一切高,作唯我獨勝想。(6)現
前慢,謂稍有修習,便自滿足,未得謂得,未證謂證。(7)顛倒慢(亦稱邪慢)
,如以善竊爲能,善欺爲巧等,以非爲是。凡有慢心者,不能親近善士,不但現前
無利,且種後世墮惡道因,世謂慢如凸石,不住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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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明者,于四谛、業果、叁寶之自性,心不明了,具有無知染汙者也。
」
無明有二釋:一依俱舍,謂心不明了。二依中觀應成派釋,爲顛倒見。郎忍教
授,在中士道依無著世親俱舍釋。在上士道則依應成釋。此處依俱舍、五蘊說無明
,謂于四谛叁寶,心不明了,即是其相。如問何爲四谛,心思不及,如有蒙蔽,即
是無明。此與問明日事心思不及者,其狀相同。二依中觀應成釋,無明爲顛倒見,
即生死根本,十二有支以無明爲首,故無明過患,即生死過患。經雲:「有此則有
彼,此生則彼生。」謂有無明,即有行等余支。業果無明,能使有情造作非福業,
爲墮落因。真谛無明,雖造福業,只能取樂趣。
正月二十四日講
「五、疑者,緣于谛等之叁,念其爲有爲無,是耶非耶。」
此中分疑事與疑理之二。疑事者,如對色等是常是斷,而心懷疑。疑理者,如
對谛等爲有爲無,而心不決。此處乃指疑理言,緣于四谛、業果、叁寶起有猶豫。
常人如念誦等,久而無徵相可見,遂于念誦有益無益,亦不自信,即是疑相。又如
對佛是否全知,不能決定,亦是疑相,疑之過患,能障一切善行,尤以障谛爲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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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至見道位始能斷疑。
「六、壞聚見者,緣于取蘊,謂我我所,具我我所見之染慧也。彼中壞者謂無
常,聚者是衆多,以此任何所有之事,唯無常與衆多,而無有常一之補特加羅也,
爲顯此故,立壞聚名。」
壞聚見,或譯邪見。邪見即正見之反面,正見非煩惱攝。此處專明邪見,其中
分五:即(1)壞聚見,(2)邊執見,(3)見取,(4)戒禁取,(5)邪見
。此五者,即前所謂由邪見開出者也。壞聚見,各部解釋略異:(一)緣于取蘊,
謂我之所執爲實有「我及我所」之染慧,是爲經部有部之釋義。(二)觸有其物(
自性)不觀待他,緣于取蘊,安立我及我所,乃應成派義。總之,「壞」謂無常,
「聚」謂非一,以既待多緣,又屬無常,是爲「壞聚」。一切補特伽羅,皆爲衆緣
積聚,刹那無常,彼反見以爲常爲一,即「壞聚」見。共有二十種,每種各執四見
:謂色有我、色無我、我有色、我無色等,合爲二十種。諸見之中,以壞聚見爲最
劣,引生六十四見。
「七、邊執見者,緣于壞見所執之我,或計恒常,或執此後無結生之斷見,以
染汙慧爲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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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斷爲外道見,外道于定中,或發神通,能見前世,而不見後世,則謂我爲斷
,遂生斷見。或能觀後世,又執我爲常,而生常見。常斷二邊,能障中道。「八、
見取者,緣于壞見邊見邪見等之叁中,任隨一種,及依彼等所生見聚,執爲殊勝之
染慧也。」
此種見解,例如執身爲常,便于身常生出種種見解,執爲殊無比,無有過失,
即是見取。見取之過患,能障真實正見,以其執定所見不轉移故,所謂謬執己見是
也。
「九、戒禁取者,緣于應斷之戒,及器具、軌則、身語決定等禁,並依彼等而
生之蘊,見爲淨罪脫惑出離世間之染汙慧也。」
外道由其見不清淨,雖亦有殺盜等戒,貌似內道,實爲一種戒禁取。其諸行軌
則,如身披獸皮、塗屍灰(器具),或□一腳以對日(軌則),或作犬聲…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