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 二、示解脱道
总之,三界皆不离苦,上二界不脱行苦性,不知观苦,不能生起出离心。而修
出离心,又惟有观行苦为最善巧,以刹那不自主故。三界中,如畜生知苦苦,而不
能出离。外道知坏苦,亦不能出离。惟内道重视行苦,行苦由取蕴而来,取蕴由烦
恼而来,取蕴复能取烦恼,迁流不息,故取蕴即行苦性,取蕴解脱,即得出离。否
则取得地狱蕴,即受地狱苦;取得畜生蕴,即受畜生苦;乃至人蕴有人苦;天蕴有
天苦。譬如高楼六层,一经失火,无层不苦。而各趣之中,又各有其各自之苦,就
人蕴言,贫有贫苦,富有富苦,寿有寿苦,夭有夭苦,第七世达赖格桑降错云:「
不论高卑贤愚,外形虽殊,内苦则一。」诚至言也。凡取蕴,皆有漏蕴,以依烦恼
为转移故。有漏蕴,即生老病死之依处。由烦恼取蕴,是以果而立因名。蕴复取烦
恼,是以因而立果名。故真正求出离,须对取蕴真实生起厌离,以有取蕴,现生即
感苦,又能执持苦种,由蕴取蕴,辗转不已。故能使有情漂流苦海者,皆此取蕴为
祟。若取蕴不解脱,即无出离可言。常人亦间有因一事失意,生厌世心者,此种尚
不得为真正发心,以非真正认识取蕴为害,于取蕴未生厌离故。宗喀大师云:「见
轮回中一切享受,不但不乐,而反发呕者,乃是出离心生起之量。」譬如一小孩,
日以圆根为食,发生厌离,拒不肯食,虽至荒年,他无可得,与以圆根,仍不肯食
;益之以水,亦不食;易之以乾,亦不食;乃至煮之、捣之,多方变易其相,终不
肯食,是为真正厌食圆根之量。真正生起厌离取蕴心量,亦当如是。凡未真正厌离
轮回,所修之善,皆非解脱之道。故文殊语宗喀,须依甚深道(师佛无别之门)而
修出离心与菩提心。盖过去菩萨,皆由悲愍众生而后成佛,断未有置众生于度外,
愿为我一人修甚深法,即能成佛者,故须生起真正出离轮回心量。除此而外,所修
皆为复取取蕴轮回之因。修时观想上师即佛,在我顶上,而思惟轮回苦况,恳求生
起解脱心。如未生起,复向上师启请加持,如是数数往返,始能真实生起,非一二
度即可奏功。
苦谛马车竟。
正月二十三讲
辛二、思惟集谛 趣入流转之次第分三 壬初、烦恼发生之相 壬二、此业积
集增长之相 壬三、死及结生相续之相。
壬初、烦恼发生之相
「能成流转之因,虽须业惑二者,然以烦恼为主。若无烦恼,昔所集业纵越数
量,如无水土等之种子,不能生芽。于业,若无俱有因,亦不生苦芽故。若有烦恼
,虽无先业,亦可于彼无间从新积集而取后蕴故也。」
生死之因,为业与惑。而业又以惑为主,平日造业,皆由惑所支使;虽有夙业
,无惑则如种子缺乏水土,定不发芽。业为亲因缘,惑为俱有缘。无俱有缘,单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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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业不能生。如阿罗汉断惑之后,宿业虽在,已不能生。若有惑,则惑能造新
业,无间从新集积,又取后有。
「因明论(集量论即因明论,法称作。)云:『若已度有爱,余业不能引,以
俱生尽故。』又云:『若有爱者,更当生故。』是故依于烦恼对治,甚关重要。由
知烦恼而得自在,故于诸烦恼当善巧也。」
欲断烦恼,首当断惑;欲断惑,又当先识惑,云善巧者即此。犹之先不认识贼
,则贼无从捕。认识烦恼,须依经论,如俱舍、五蕴论等,俱可参阅。
此科中分三:癸初、正明烦恼癸二、烦恼生起之次第癸三、烦恼之过患。
癸初、正明烦恼
「烦恼之相,略说有十。」
世亲菩萨俱舍论谓烦恼有六:即贪、镇、慢、疑、疑、邪见。邪见又开出四,
故说十烦恼。藏文谓烦恼为「凝蒙」,即相续心不宁静之意。无著集论云:「若有
法生起,现不安静相。由彼生故,令心相续起极不安宁,是烦恼相。」此处所谓心
不宁静者,指能令心于诸善品无堪能性,而于颠倒境反生贪爱。有贪即取轮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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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爱即烦恼总相。烦恼别相:
「一、贪者,缘于或内或外悦意可爱之境,随起贪著,如油沾布,难于涤除。
此亦于自所缘,耽著增长,而于所缘难离也。」
内谓六根,外谓六尘。于可意境随逐耽著,如油之沾布,难于涤除,即是其相
。无著菩萨集论云:「贪,即世间贪爱,谓于所缘,生不可离之相。」贪为生苦根
本,因有贪即有爱取,由爱取即有后有,由后有又复生贪。故贪为沉溺轮回之根本
,同时亦为障出离轮回之根本,去贪即出轮回。贪之相状既已认识,须于贪起时,
注意观察,加以对治。
「二、镇者,缘于有情及兵器棘刺等诸苦所依处,起愤恚心,心渐粗猛,于彼
等境,思作损害也。」
依俱舍说:「有情与苦及生苦之处,三者合而成镇境。」故凡对于不可意境,
或为人,或为生苦处,缘于彼时发生恚恼心,及生粗猛心,思作无义,即是镇相。
镇之缘境,较宽于贪所缘境。如有时对于衣食受用诸境,亦起恚恼是。凡镇起时即
不安定,不能住于乐境,不但今生不能住于乐境,即后世亦不能住于乐境。以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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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能坏一切善,能引后世苦中之苦。故贪通三界,镇惟欲界有之,色及无色界
则无,以彼二界住于乐境,无生镇之因故。经云:「生镇境有九:谓三世作损害者
三,亲爱作损害之三世亦三,怨敌我于彼作利益者三世又三,共为九。」此九种,
上二界皆无之。
「三、慢者,依于萨迦耶见,缘于外内之高下好恶,心生高举也。」
内谓智慧,外谓五欲等,缘于彼有所高下好恶,令心高举,即是其相。贪喻如
油之沾布,镇喻如火之著油,慢喻如登高之俯仰视,睥睨一切。慢又分七种:(1
)慢,(2)过慢,(3)慢中慢,(4)卑慢,(5)唯我慢,(6)增上慢,
(7)颠倒慢。(1)慢者,视低于我者,作自高想。(2)过慢,视平等者,作
自高想。(3)慢中慢,亦称慢过慢、视胜我者、作自高想。(4)卑慢,视作胜
于我者,作小部胜我想。(5)唯我慢,视我比一切高,作唯我独胜想。(6)现
前慢,谓稍有修习,便自满足,未得谓得,未证谓证。(7)颠倒慢(亦称邪慢)
,如以善窃为能,善欺为巧等,以非为是。凡有慢心者,不能亲近善士,不但现前
无利,且种后世堕恶道因,世谓慢如凸石,不住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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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明者,于四谛、业果、三宝之自性,心不明了,具有无知染污者也。
」
无明有二释:一依俱舍,谓心不明了。二依中观应成派释,为颠倒见。郎忍教
授,在中士道依无著世亲俱舍释。在上士道则依应成释。此处依俱舍、五蕴说无明
,谓于四谛三宝,心不明了,即是其相。如问何为四谛,心思不及,如有蒙蔽,即
是无明。此与问明日事心思不及者,其状相同。二依中观应成释,无明为颠倒见,
即生死根本,十二有支以无明为首,故无明过患,即生死过患。经云:「有此则有
彼,此生则彼生。」谓有无明,即有行等余支。业果无明,能使有情造作非福业,
为堕落因。真谛无明,虽造福业,只能取乐趣。
正月二十四日讲
「五、疑者,缘于谛等之三,念其为有为无,是耶非耶。」
此中分疑事与疑理之二。疑事者,如对色等是常是断,而心怀疑。疑理者,如
对谛等为有为无,而心不决。此处乃指疑理言,缘于四谛、业果、三宝起有犹豫。
常人如念诵等,久而无徵相可见,遂于念诵有益无益,亦不自信,即是疑相。又如
对佛是否全知,不能决定,亦是疑相,疑之过患,能障一切善行,尤以障谛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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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至见道位始能断疑。
「六、坏聚见者,缘于取蕴,谓我我所,具我我所见之染慧也。彼中坏者谓无
常,聚者是众多,以此任何所有之事,唯无常与众多,而无有常一之补特加罗也,
为显此故,立坏聚名。」
坏聚见,或译邪见。邪见即正见之反面,正见非烦恼摄。此处专明邪见,其中
分五:即(1)坏聚见,(2)边执见,(3)见取,(4)戒禁取,(5)邪见
。此五者,即前所谓由邪见开出者也。坏聚见,各部解释略异:(一)缘于取蕴,
谓我之所执为实有「我及我所」之染慧,是为经部有部之释义。(二)触有其物(
自性)不观待他,缘于取蕴,安立我及我所,乃应成派义。总之,「坏」谓无常,
「聚」谓非一,以既待多缘,又属无常,是为「坏聚」。一切补特伽罗,皆为众缘
积聚,刹那无常,彼反见以为常为一,即「坏聚」见。共有二十种,每种各执四见
:谓色有我、色无我、我有色、我无色等,合为二十种。诸见之中,以坏聚见为最
劣,引生六十四见。
「七、边执见者,缘于坏见所执之我,或计恒常,或执此后无结生之断见,以
染污慧为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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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断为外道见,外道于定中,或发神通,能见前世,而不见后世,则谓我为断
,遂生断见。或能观后世,又执我为常,而生常见。常断二边,能障中道。「八、
见取者,缘于坏见边见邪见等之三中,任随一种,及依彼等所生见聚,执为殊胜之
染慧也。」
此种见解,例如执身为常,便于身常生出种种见解,执为殊无比,无有过失,
即是见取。见取之过患,能障真实正见,以其执定所见不转移故,所谓谬执己见是
也。
「九、戒禁取者,缘于应断之戒,及器具、轨则、身语决定等禁,并依彼等而
生之蕴,见为净罪脱惑出离世间之染污慧也。」
外道由其见不清净,虽亦有杀盗等戒,貌似内道,实为一种戒禁取。其诸行轨
则,如身披兽皮、涂尸灰(器具),或□一脚以对日(轨则),或作犬声…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八》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