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共中士道
戊二、與中士道所共修心之道次第 分四 己初、正修此心 己二、發心之量
己叁、除邪分別 己四、抉擇能趣解脫道之自性
己初、正修此心 分二 庚初、認定求解脫之心 庚二、生此心之方便
庚二、生此心之方便分二、辛初、思惟苦谛流轉之過患 辛二、思惟集谛趣入
流轉之次第
辛二、思惟集谛趣入流轉之次第 分叁 壬初、煩惱發生之相 壬二、此業積
集增長之相 壬叁、死及結生結續之相
壬叁、死與結生相續之相 分五 癸初、死緣 癸二、死心 癸叁、暖從何收
癸四、死已成中有之理 癸五、次于生有受生之相
癸初、死緣
凡說集谛,即說輪回之相。由起惑造業,引生後有;複起惑造業,如環無端,
旋轉不息。故十二有支,惟惑業苦叁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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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盡死者,以先業所引之壽,一切皆盡,時至而死也。福盡死者,如無資具
而死也。不平等死者,有九種因緣,謂食無度量等,如經所說。」
有壽盡而死者,有福盡而死者,複有不舍不平等而死者,共叁類。其壽盡死者
,因前業引起之壽量,原有定限,晝夜出息,約有萬余,如是出息,遂減壽量至盡
而已。其福盡死者,一切受用,皆由前業福根之所引,世之缺乏衣食而死,即爲福
盡而死。雲不舍不平等死者,如食過量而死之類是;此與福盡,皆屬非時死,共有
九種,即:一、食無量,二、食不宜,叁、不消複食,四、生而不吐,五、熟而持
之,六、不近醫藥,七、不知于己爲損爲益,八、非時非量,九、行非梵行。除此
之外,尚有傳染病,往不宜處。非時行等(如夏履懸岩,冬攀枯樹);又作不習慣
事(如跳高選手則出例外);又有名「亞額瓦」,即可怖事(如犯險之類)。凡世
俗之修延壽法,均對非時死而言,如壽盡則法亦無效。
癸二、死心
「死心者,信等善心及貪等不善心。此二心者,或依自力,或依他使念,于想
粗轉之中間令心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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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心分粗細二分,粗中又有善不善二種。善心死者,由自憶念,或他與信等善
法相應而死。因粗分心通善、不善、無記,故死心以粗分爲轉移,細分則不分叁性
。粗分心即四大收攝,直至最後叁口粗氣出後,細分心出後乃死,死即隨業轉。當
在叁口粗氣出後,細分心未出前,提起下中上叁心,即皈依心、出離心、菩提心,
雖有惡業,亦可以善念壓伏。修破瓦者,即于粗分心時行遷轉法。遷轉法者,最低
限須憶念皈依心,上之能憶念空性,最上爲憶念菩提心,此即破瓦法,非別有秘奧
。在此粗分心時,須得人提示,否則須視平日習氣如何。如善習強,則善心現;惡
習強則惡心現;如善惡相等,則視平日善惡何者先習,先習者必壓後習者,故惟視
平日多習,屈時即隨所習之力強者而取後有,喻如前引渡船之例。故于最後粗氣未
出以前,不論自憶念善法,或他教億念善法,最爲扼要。
「具無記心死者,于善不善二心不自憶念,亦無他使念。此中作善者,如由暗
入明,死時如夢種種悅意色生,安樂而死,解支節苦亦甚微細。作不善者,如明趨
暗,死時如夢顯現種種不可愛色,生起猛利之苦,受支解之痛亦極劇烈。支解者,
除天及地獄外,余趣皆有。具無記心者,如上所言之樂苦俱不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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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記心死,于粗分心即不辨善惡二念,惟無記而死。在粗分心隨外氣出後,心
尚余熱,細心尚依內氣而住。此時即現紅道白道與父母紅白相應,此就密法說如是
。又死時有一種幻境,如住善心,則見勝境而死,譬如由暗入開朗,又如入花園、
見天女、或上師佛菩薩相等。種種悅意之聲,安樂而死,解支節苦,亦甚微細。解
支節苦,亦稱斷關要苦,即斷生命時所生之苦。藏文爲「列訣」,謂如被斬首然。
除天及地獄死者外,余道皆有之。不過能住善念者,其苦輕微;善律義亦有無此苦
者。如住不善而死,其幻境爲種種不可愛色(境);如由明入暗,或見鬼卒鞭撻執
縛等,並生猛厲痛苦。斷關要苦亦最甚,如斷頭然。其最不善者,現種種猛厲恐怖
境界。次不善者亦或有不現。昔有屠人死時,見所屠之豬鹹集,持刀斷其命而死,
即其一例。住無記心死者,上述愛惡二種幻境均無。
「死時善不善二心者,何多修習,彼即現起,余心則不轉也。若于善惡二種平
等者,何者先念,彼先現起,余不隨轉。心微細行時,善與不善二種皆止。而成無
記之心。一切死時,當其想心未至不明之間,以長時所習,我愛現行,由彼最後我
愛增上,念我當無,便愛自身。此即受中有之因也。預流及一來,雖亦起我愛,繼
以慧觀察而不忍受,如具力人打力弱者。若不來果者,則我愛不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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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臨死粗分心現時,善念惡念,即于此時現起。但惡念現,則善念即不現,反
之亦然,及粗氣已出,細分現前,善惡二念均不複現。惟長時串習之我愛心,猛然
而起。因愛我故,見我將死,即生取我心,故受後有,故愛取能造後有業。至于預
流、一來果,雖有我愛,因有空慧,能破我愛習氣,將習氣壓伏。不來果,我愛不
行,以愛禅定樂及取蘊心而取中有,以得不來果。
癸叁、暖從何收
「暖從何收者,作不善者,先從上身收暖,至心而舍。作善者,先從下身收暖
,于心而舍。皆從心而出識也。于最初精血之中,識于何住,即成心藏;後從何出
,即是最初之所入也。」
人之生時,身心和合;將死時,身心分離。作不善業,暖由上向下而收至心;
作善業者,暖由下向上而收至心,均至心而舍。因暖之收攝有異,即生中有之生處
不同;心識入胎,由母根而入,住于父精母血中,即其住處,結成心髒;死時心識
離身,亦從心髒而出。聖者入胎,不自母根入,或從口入,然仍住精血中。暖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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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火大歸火之相。出粗氣時,即風大歸風之相。凡欲行超薦法者,應于此時,但
須具二條件:一、生前具福德;二、薦者與有關,如父子師弟等,否則任何法亦無
效也。總之,地大受用盡時,乃歸于地,水大仍歸于水,風大亦然。何以故,以業
盡故;業盡,故心與身分,暖收亦即心收之相。在暖收氣緊時,正粗分心現時,正
好提正念,此時一念善惡,即可決定升沈。粗分心一過,即入細分心,則純屬無記
,已無轉業作用矣。依密乘廣說,細分心,隨業力住于身,至多可叁日。迨細分心
與身離,即入中有。若不同時,則成四有外,有五有矣。所謂中有者,以在生死中
間之過渡,故稱中有。
正月叁十日講
癸四、死後成中有之理
「死後成中有之理者,如上所言,識從何出之時,由彼無間,如秤低昂,而成
死與中有也。彼中有者,眼等根全,當生何趣,即具彼趣之身相。在未受生之間,
眼如天眼,身如具通,俱無障礙。同類中有,及修得離過之天眼能見之。」
中有身,眼耳等俱全,視聽亦無礙,如童而具神變。但此種神變,系由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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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由修定所得者不同。俱舍稱彼爲業通。除母胎宮及金剛道場外,余皆無所阻礙故
。中有之身相,視其當生何界,即爲何界相。或謂如其前生本有形相者,此乃因俱
舍有「當現前生形相」一語而生誤解。不知所謂前生者,即指當生言。故死者之魂
,決非本人相貌。世人謂夢見本人,或謂可召本人魂魄者,決爲妄說。欲界中有身
,以嗅爲食,造惡中有嗜惡嗅,造善中有嗜香嗅。色界斷嗅,則不以嗅爲食。又中
有身,在同類中有及修得離垢天眼,均能見之。但業根則非所能見。
「俱舍雖言,若成何趣之中有,次無遮止令于余生,而集論別說有遮也。」
俱舍謂,中有身現何界身,即定生何界,不可轉變,此乃不了義。集論謂尚可
轉變,則屬了義。如依俱舍,謂中有一成,不可轉變,則七日中任修何善法,亦將
益無矣。依集論。在七日內修法,惡趣中有可生善趣。但俱舍解釋,定生某界之中
有,如後人爲之修法,僅可使其時間上縮短,或減輕其痛苦。彼駁集論,以爲如中
有可變,則當生善趣者,其親友作惡豈不亦影響于彼令其轉入惡趣耶?宗喀大師則
宗集論說,謂如中有期內,後人作惡,亦可影響于彼由善而趣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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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不善之中有者,如黑□光,或陰暗夜。作善中有者,如白衣光,若月明夜
。中有同類能互相見,並能自見生處。地獄中有如焦株杌;傍生中有如煙;餓鬼中
有如水;欲天與人之中有如金;色界中有鮮白。此入胎經所說。」
作惡之中有,藏語爲「浃瓦」,謂如黑牛毛氈,或謂如陰暗之夜。作善之中有
,藏語爲「●瓦噶波」,謂如白氈,或謂如光明之夜。中有除同類可互見外,亦能
自見其當生處。地獄中有,狀焦株杌;榜生中有如煙;餓鬼中有如水;天如金色;
色界如鮮白。
「若由無色生下二界,則有中有。若從彼二生無色者,隨于何死,即于彼處成
無色之蘊,無有中有也。」
由無色生下二界有中有,由下二界生無色界,則無中有,于其死處,即成無色
界。
二月初一日講
「又天之中有向上,人之中有平行。諸作惡業者,眼目視下,倒擲而行。叁惡
趣之中有皆同也。」
~P 567
生地獄者倒行,或謂由獄卒曳之倒行。生餓鬼者,如貓跳而行,或謂後退而行
。
「壽量者,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得緣則無決定,不得亦須換身,于七七日
住;在此期內,定得生緣,無過此限。如天中有,七日死後,或複爲天,或變人等
之中有。以有余業,能變中有種子故也,余亦如是。」
五無間罪,爲極重,以無…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