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力大 辰四、意樂門力大。
辰初、田門力大
「田者,罪福之田也。叁寶、尊長及等同尊長與父母等是。于此等前,雖無猛
利意樂,稍作損益,罪福大故。」田喻能生,謂一切罪福皆從此生故。如對叁寶、
師長、父母等境,雖微作損益,所得罪福皆大。如目犍連以詈母故(曾詈母雲,如
是之母,應被他人打成肉醬。)數百生中,直至成阿羅漢,皆被人打擊。又如昔有
以五粒豆供佛者,得王四洲,與帝釋共座。藏方教誡,兢兢于事師法,眼見事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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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者,往往夭折多災,或缺宏法因緣。頗公雲:「于僧寶物不與取,最當殷重」。
「又念住經雲:『若叁寶之物,雖極微小,不與而取,後仍歸還。其物屬佛及
法者,即當清淨。倘屬于僧,則在僧未受用以前,不成清淨。若系食物,則隨大地
獄。若是余物,當于無間近邊之大黑暗獄中受生也。』」
此明盜取僧物之罪特重。不獨恒人,即僧對僧,盜一花一果,亦均成重業。如
以所取之物轉與居家者,亦不應受。以此業之重。其所應得罪,尚不僅隨無間等獄
,而且出獄後,尚應廣受餓鬼畜生等身,無手無足處于荒野。廣論引日藏經謂:「
甯刀碎自身,不以施僧物,轉授在家者。甯食須彌火,不受僧伽物。甯住猛火宅,
不住僧房舍。」尤以具戒人犯者爲大。頗公雲:「于僧寶物不與取,最當殷重。」
又對于菩薩,善惡業亦皆大。
「菩薩者,爲最有大力之善不善田,如入生信力印經雲:『若以忿心背菩薩坐
,而作是言,此極惡人,我不看視。較以忿心將十方一切有情逼入黑暗獄中,罪尤
重大,而無可數量。又于菩薩生鎮害心,出不雅言,較將盡恒河沙數諸□堵波毀壞
、焚燒,所生之罪,如上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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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謂以鎮恚心背菩薩坐,比陷十方有情于黑獄之罪爲大。若對大乘菩薩善意瞻
視,發言贊歎,則比救十方有情拔出黑獄爲大。
「入定不定印經雲:『若于勝解大乘菩薩前,淨信瞻視,稱揚贊歎,較將十方
剜眼有情,以慈愍心,仍生其眼,複將前諸有情放出牢獄,于轉輪王位或梵天樂而
安立之,所生福德,尤爲超勝,無可數量。』」
康薩大師雲:在叁大寺供一份錢、一包茶、比在他處修千供爲大,以有真實菩
薩聚處故。同時有情以一念鎮心對叁大寺,所生罪惡亦屬不小。拉薩號稱聖地,而
衆生福仍不隆者,即由是故,又對菩薩所作法施作障,其罪尤重。如:「最極寂靜
神變經雲:『若于菩薩所修善行,下至一抟之食,施與傍生之善,爲作障難。較殺
南贍部洲一切有情,或劫奪其一切財物,所生之罪,尤無數量。』故于此處,應極
慎重。」
由是推之,菩薩修六度行,爲作障難亦同。但菩薩不易識,故對于凡作善行者
作障。均爲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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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五日講
辰二、依門力大
「如鐵丸入水,雖小沈底,若作成器,雖大上浮,不善巧者與善巧者所作之罪
重輕亦同。蓋謂追悔先罪,守護後惡,罪不覆藏,修善對治者,是爲善巧。若不如
是而作,從輕●門中,知而故行,善巧自矜者,是則重焉。」
此明所依力大,分具戒與不具戒,在家與出家,引喻甚明,鐵丸入水,雖小必
沈,鐵船入水,雖重能載。即此可證明作業有善巧與不善巧之差別。善巧者,謂能
知所依,則大可轉而爲小。不善巧者,不知所依,則小可轉而爲大。雲何爲依。即
依忏悔、防護、對治、作已不覆等。能如是作,則大罪可減輕,否則雖殺一虮□之
微,罪性與日倍增,積久成重。又所謂善巧者,不在精通叁藏,惟在能遮叁惡道門
,無論何乘,教人先務,莫急于此。涅槃經謂,不善巧者,作罪如吐痰于河,隨水
而去,不可挽救。蓋不善巧者,不能認識罪性,如不識毒物,任其入腹,不加醫治
,又複續服不已,日積日大,終于亡身。頗公雲:學法人如反見災難,事不順遂,
是即先罪減輕之象徵,以所依人身,加以依法忏悔,重罪輕報,提前而受,不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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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異熟。如削果皮,旋削旋小。作惡人如反見幸運,事多如意,是小罪成重,堆積
至後,得不善異熟之象徵,譬如堆積垃圾,愈積愈多。善巧者善果遲熟,積小爲大
,惡果早熟,化大爲小。不善巧者反是,猶之小債不還,利上複利,而累成大債矣
。又在家與出家,所依不同。
「寶蘊經亦雲:『假使叁千世界一切有情,皆住大乘,具轉輪王位,一一持燈
,油如大海,炷如須彌,供養佛塔,較之出家菩薩以燈炷沾油供于塔前,其福百分
之一亦不能及。』此中意樂及田,皆無差別。而物之相差雖钜,以依之力也明矣。
由是理推之,則以戒之有無,或具一具二具叁之身而修行者,亦諸後後較之前前之
進步爲迅速也。亦甚明。如以在家修布施等時,亦以住于齋戒者所作,與無戒者所
作,二善根力之大小,迥然不同焉。」
藏人凡欲供養叁大寺,前一日必受八關齋戒,無論小乘八關,若大乘八關,均
取具戒力大之意。出家人犯輕罪,其力大于在家人犯重戒,其理亦同。
「治罰毀戒經雲:『若破戒□刍,以大仙幢相(身著叁衣)覆身,于一曰夜受
用信施,所集罪垢,較之一具足十不善之人長時無間,于百年中積集其罪,尤爲衆
多。』此亦由依門之罪大也。戒經(分辯笈摩經)亦雲:『猛□熱鐵丸,吞之猶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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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不以破戒身,向聚落乞食』此說毀戒(犯戒)及戒緩(包括對于學處放逸而言
)之二者,敦巴雲:『依于法之罪中,則十不善罪,是少分耳』。誠哉斯言。」
仲敦巴所謂依法生罪,亦指依戒生罪言,具戒所生之善,以視十善,後者又覺
渺小。
九月二十六日講
辰叁、物門力大
「布施有情中之法施,與供養佛中之修行供養者,較之財物施供,特別超勝,
據此爲例,余亦當知。」
物字,指上供下施之一切物,雖以多寡分輕重,然有形之財施,不如無形之法
法施爲大。財物供養又不如修行供養,如彌勒日巴雲:「財施我獨無,對佛及上師
,以修行供養,反轉爲超勝。」修行供養,比之物供尤爲超勝,又無畏施,從苦難
中救人,比普通布施爲大。救人出叁塗,比救通常苦難爲大。救人出生死流轉比出
叁塗爲大。又具慈心布施,其力極大,以六度言,後後之施,勝于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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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四、意樂門力大
「寶蘊經(即寶積經)雲:『若有菩薩,不離希求一切種智之心,雖僅散一花
,其所得福,較之叁千世界之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須彌,複于彼等塔,盡恒
沙數劫,以一切承事而爲供養,所得福德,前者爲多。』」
此謂叁千世界有情各建佛塔,長劫供養,比一菩薩依種智發心散一花功德,不
及遠甚。
知上述四種力門,則修善極易,小善可以博得大果。所謂散一花功德者,如爲
發心成佛學某種法,在壇場中所供不過一花,倘發心真實,則一花功德極不可量。
真實菩提心,誠不易生起,但相似菩提心,亦須串習。供一香,禮一拜,凡所作爲
,皆爲憶念衆生願使成佛而作。如六加行法,即以四力悉具,以一座聽經論,果爲
利樂有情動機,則依于意樂一門力即甚大。又意樂中,分緣念自他之不同而爲輕重
。,如緣念阿羅漢果而作者,勝于緣叁果。緣獨覺果而作者,勝于緣阿羅漢果。爲
他而作者,勝于爲自作。
「如是以所得勝劣及緣自他義利等之意樂差別。複于猛緩、久暫諸門,應當了
知。于惡行中。亦以煩惱猛利恒長者力大,然彼中尤以鎮恚力爲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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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何猛緩?久暫而爲輕重,如誦一發菩提心文,猛利者勝于寬緩者,心念流注
久者,勝于暫住者。反之惡行亦如此分,而尤以鎮恨心力爲最大。因單具貪心,尚
不致摧毀善根,而鎮心則可燒善根使盡。
「入行論雲:『千劫所積施,及供如來等,凡其諸善行,一鎮皆能壞。』」
此指對境爲菩薩而言。
「又或于同梵行者,彼中更以鎮菩薩爲極重。叁昧王經雲:『若一于一作害心
,持戒聞法不能救,靜慮及住阿蘭若,施與供佛皆莫救。』」
對同梵行者生鎮,視對常人爲重,對佛子生鎮,又視對梵行者爲重。經謂清淨
梵行者所作佛塔,一拜禮敬,獲如其身軀所覆之微塵,一塵一轉輪王福。反之其罪
亦同。故叁昧王經謂,如對佛子生鎮,互相損豁之業,非戒定所能救。
九月二十七日講
寅叁、釋彼等果 分叁 卯初、異熟果 卯二、等流果 卯叁、增上果。
卯初、異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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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惡業道,一一依于大中小之叁毒而有叁品也。彼中殺生者十,大者一一能
感地獄,中十一一餓鬼中生,小十一一畜生中生。此本地分所說。十地經中,小中
二果,其說相反。」
此謂由叁毒有大中小,感果亦如之而分大中小。本地分謂殺生等十,大者一一
感地獄果,中者一一感餓鬼果,小者一一感畜生果,十地經謂中小品感果相反,蓋
本地分指多數言,十地經指少分言也,故有不同。
十月初五日講
卯二、等流果
「出惡趣已,雖生人中,如其次第,壽命短促,受用匮乏,妻不貞良,多遭毀
謗,親朋乖離,聞違意聲,他不受語,貪鎮愚疑,叁者增上。」
此中分二,一因等流,二果等流。因等流,即造作之等流。果等流,即經過之
等流。如地獄中四山逼合等苦,即由其作惡時之情狀相似而來,前作即因等流,後
受即果等流。皆爲等流果攝,又如寒熱等,則爲其自性果,由其自性所感而來。等
流果雖得異熟,其因流未盡。于出離地獄後,雖得人身,而生命短促,即殺業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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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如受用匮乏,即盜之等流,或妻不貞賢,即淫之等流。…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