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可將已成之罪劫奪回來。用對治力,可將將成之罪銷滅下去,已成之罪日日滅
輕。用遮止力,能使未成之罪,根株掘盡,永不再生。用依止力,則罪性應感之異
熟,可以斷除。異熟有大中小叁,等流有二,以習氣等流爲尤重。(四力之殊勝作
用,能破即追悔力,可劫奪已往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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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能破力者,謂于無始來所作不善,多起追悔,欲生此心者,須修能感苦
異熟第叁種果之理趣,修時可依金光明忏,及叁十五佛忏法二種而作。」
修此力時,在思惟叁果理趣,對于過去惡業數數追悔。以殺生論,一虮□之微
,其異熟可感叁途,其等流能使生生嗜殺,廣造罪業。其增上能使一切境遇惡劣,
故須立起追悔。追悔之心,應如如毒入腹中,知其能危及生命,異常恐懼,立即設
法吐出,絕不容忍。如此追悔生巳,可依金光明經忏、叁十五佛忏,此二在宗喀大
師集中皆有之。叁十五佛忏即具四力,初皈依,即依止力,二稱佛名,即對治力。
叁發露,即能破力,今後皆忏悔一句,即遮止力。但修此不在口誦,而在心中須發
起悔念。
「第二對治現行力,有六:一、依般若等經句,受持讀誦等也。二、依勝解空
性,住入無我而明顯之法性,空信本來清淨也。」
般若經有廣中略,如金剛經、心經等,依之念誦,思惟空義,此中一謂依經思
惟,二謂依勝解空義,趣入無我光顯自性,因二無我性,本無染汙,自性光顯,須
從聞思修,了解此性,本來清淨,聚喇嘛雲:「心之自性最光顯,一切染汙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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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宗多誤解此義,謂心即是佛,爲客塵煩惱所染蔽,故成凡夫,去此染汙,
即成爲佛。故主張一切有情無不是佛。此種見解,稍欠明了,即致顛倒。須知心之
光顯雲者,系指心之法性而言,所謂心之自性,即心之法性,非即指心也。心之法
性即無實有自性之空性,其本來光顯固無染,而心則有染。因心有染汙,非心之法
性上亦有染汙。故只能說心之法性光顯無染,即一切有情成佛法身之方便,而不能
謂一切有情皆是佛也。
「叁、依持誦百字等諸殊勝陀羅尼,如儀軌而持誦之。」
百字咒等,謂依百字明咒等儀軌,或依□盧遮那咒及彌陀還淨咒等皆可。
十月十一日講
「妙臂經雲:『猶如四月火焚林,無有遮障然遍野,以念誦火戒風燃,精進猛
焰燒罪惡,猶如日光照雪山,不堪威光而消融,戒日光明念誦熾,罪惡雪山亦歸盡
。如于暗中置燈光,黑暗無余而除滅。千生所集罪黑暗,以念誦燈速遣除。』」
野燒焚林,無藏不盡。由念風戒火,可以燒盡罪惡,現世有以十萬百字明、十
萬禮拜、十萬曼遮、十萬皈依,爲加行定量者。頗公謂此,不當以數量爲斷,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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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淨相現否爲斷。淨相縱現,亦非便休,不過可減少其數,以移修他法耳。誦百字
咒故在自身生起本尊觀,乃須持戒清淨,以戒光與咒合方可。又如日光消雪,暗室
燃燈,皆爲消除罪惡之喻。
「此複乃至未見罪淨相而誦之。相者,謂于夢中夢吐惡食,又酪及乳等,或飲
或吐,或見日月,或于空行,或遇猛火、水牛黑人,或見□刍□刍尼之僧衆,或出
乳樹、象及牛王、山與獅子座,並微妙宮殿而爲上升,或夢聞法。此准提陀羅尼中
說也。」
如上所述種種,皆爲罪淨之象徵,但須于正誦咒或修法聞法時,數數發現,乃
爲證驗。如夢服乳酪、夢吐惡食蛇□、夢見日月、夢飛行、夢騎象、寶馬、登山、
登獅子座、入微妙宮殿、夢聞法、夢入白色帳幕、夢沐浴、皆爲淨罪之相。但在平
常亦有此等夢相,如風大盛,則可夢飛,以故不在誦咒修法時數數顯現,不足爲證
。又此皆爲外淨相,有時非人欲障行者,使生驕廢,或故爲播弄,亦能使夢見本尊
,吐蛇□等。故外淨相亦不足爲證。應以內淨相觀察,煩惱是否日銷,心念是否轉
變,及是否遷于善法。如煩惱未減,縱令長期閉關,反增驕慢,罪甚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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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形像力,于佛獲信已,塑其形像也。」
此須對佛確實生起淨信,以淨信心塑像,即能消罪,若以世俗心爲炫耀計,適
得其反。塑像應不從質量上分別,土木金銀,皆同真佛,不地質量重者,獲福稍勝
耳。
「五、依供養力,于佛及塔,興種種供養也。」
對于佛、菩薩、塔、像、勤行供養,亦除罪法。
「六、依名號力,于佛及諸大菩薩名號,聞而持之。此等唯是集學論中所正出
者,余亦多矣。」
余,指道次從依師起,乃至修菩提心,皆爲除罪方便。
總上六種中之依塑像力,即專爲斷除罪性。又六種中,除解空一項外,余皆易
辦。至解空非凡夫所易能,最低限亦須能知一切法無自性方可。又余五中有涉及財
力者,須知供養不定在如何多財,總在至心奉行,如照道次至心修行,即爲無上供
養。又任作何善,皆爲淨罪回向,亦方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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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叁遮止力者,謂正防護十不善也。以是能摧昔所造作一切自作教作隨喜他
作之殺生等叁門惑業,及法之障。此日藏經中說。意謂若無至誠防護之心而忏者,
僅成空言,故律中問『後防護否。』廣釋中說也。是故後不更作之防護心,頗爲重
要。然此心生起,又從初力而自在也。」
此謂發願未來決不再作惡行,或力有未能,發願短期不作,漸漸延長,乃至永
斷,亦是一法。用此法對十惡謗法罪,皆可斷除。但不在口說,而在誠意防護。律
中有問「後防護否」一語,即爲防後使不再作,最爲重要。生起此心,又重在最初
之追悔心能破力。由多追悔,如服毒痛吐後自能見毒即防,決不再服也。
「第四依止力者,皈依叁寶,修菩提心也。」
皈依叁寶,由知叁寶功能,誠心依怙,故成依止力,發菩提心一念功能,能消
無量罪障,故亦成依止力。
「總之,佛爲初心學人,雖說多種忏悔之門,然對治圓滿者,四力爲善也。」
佛說種種淨罪方便,如禮拜、繞塔、淨瓶灌頂及觀金剛薩□諸法,而最圓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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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具足四力。例如對于過去罪惡深深追悔,而以持名念咒,對治現行,心中懇切
皈依叁寶,策發菩提心,誓斷後流,永不再作,如此即爲四力具足。「罪淨規者,
于諸當生惡趣大苦之因,轉生小苦因,或雖生惡趣,竟不受苦,或但于現身稍患頭
痛等,即成清淨。如是諸須長期受苦之罪,或成短促,或竟不受。此亦視忏者力有
強弱,及四力對治全與不全,力勢急緩,時期長短,以爲等差,而未有一定也。」
所謂力強弱者,如持菩薩戒者,比持五戒者其力爲強,余可類推。
「經及律中謂『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者,蓋對諸不修四力對治者而言。
若以四力如說而忏者,則雖定當受果,亦能清淨。此八千頌釋中說也。由是諸以忏
悔及防止等力,而壞出生異熟之功能者,縱遇余緣,果必不生,如以邪見鎮恚斷壞
善根,彼亦同之。此分別熾然論(燒戲論)中說也。」
觀上二種說法,若具足以四力淨忏,雖定受之業,亦可消亡,如練金去垢,火
力小則垢小損,火力大則垢大損,火力具足,則垢悉盡,以依止力忏淨亦然,此力
能使一切異熟種子變壞,不再生果,亦如麥種經裣鍛或煮,縱遇水土諸緣,亦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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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芽。定受業及謗法業等粗重罪,若具四力,如法忏除,亦能清淨。但小乘如經部
有部,則解釋不同,彼釋定受者,謂異熟業已成,決定當受。複以經說「百劫不忘
」及「異熟不可壞」,反駁大乘,謂八千頌所說定業可淨,非佛語。在自宗宗喀大
師解釋,則謂業本體原有定受與不定受二種。定受業經四力對治後。變爲不定後,
與本體不定受者不同。佛說指業本體言,故大乘所說與佛不違。又異熟不可壞者,
如盲者已盲,跛者既跛,則不可改變。其在未盲將盲,未跛將跛時,即用對治,尚
可以改變,即異熟已究竟者不可壞,尚未究竟者猶可壞也。由追悔及防護力,即可
以損其能感異熟之功能,雖過余緣,亦定不能感異熟。如殺九百九十九人尊者,罪
淨仍得證道,證道即罪淨之徵。不過罪淨之後,亦仍有受果者,如殺九百九十九人
尊者,臨終仍現墮相,此種受果情形,正如阿□黎倫敦吉所著之大吉抛波弄(炙燒
戲論)中所喻,謂如拍球,著地即起,不致受苦,以體輕故,隨其禅力而起。凡業
力,經對治後,不複能強牽,不過表示業果不失之相而已。又地獄業經四力對治,
變爲感受頭痛等苦,地獄異熟即無余消失。諸家對此認爲疑案,辯論頗多。大致如
問:經頭痛後,異熟清淨否,當答清淨。又問:此種頭痛,是否由于業力,當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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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但是變化後之業,乃間接非直接也。
「然以忏護清淨,雖能令無遺余,若初無罪染之清淨,與忏已而淨之二,則大
有差別。」
以間接與直接二者,迥有不同也。
「如菩薩地中言,根本罪生,雖能重受還淨,然于現生不能證得初地。」
即犯金剛乘戒,亦可依具足儀軌忏還令淨,但即生不能成佛,以即生成佛,賴
金剛乘戒故。
「經(研磨經)中亦雲,若生經中所說一種謗法之罪,于七年中,每日叁時忏
悔,罪雖清淨,然任如何疾速,欲得忍位時,須經十劫也。以是無余清淨之義者,
是于不悅意之果清淨無余。生起證道等者,則爲甚遠。故于從初無染,當勵力焉。
是故說言,諸聖者等雖爲命難,亦于小罪不知而故行。倘若忏淨與初即不生二者無
別,則無須如是作矣。譬如世間傷損手足,後雖治愈,然與初未傷損,終不同也。
」
是故行人應多思異熟果道理,以業果爲明鏡,置于心中,監別善惡,務求自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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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