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俗谛而言,則又與經相
違,以經中明言遍知二谛故,如掌上觀奄摩羅果。此果爲透明體,置于掌中,核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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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現,內外明徹,無所隱遁,佛智觀見二谛無所障礙,亦複如是。以真谛論,十地
菩薩所證空性,與佛有別,十地菩薩所見,不過如對岸景物,悉在面前,非能如佛
之掌上觀紋。以俗谛論,粗顯行止,人固易知。此處所說,乃指微細業果之類,由
此因有此果,因果之間,一切交互情形,十地菩薩如觀水流,絲毫不紊,至佛如掌
上觀紋。又十地菩薩之不如佛者,尤以了達真谛時不能同時了達俗谛,亦如人之見
其前者不能見其後。因菩薩衆,住空性等持時,心與空無別,如水中注水,惟空顯
現而已,再無安立俗谛之余地。必須從空定起後,再觀俗谛。佛則常在真空等持于
一時間真俗並現,一切衆生業染習氣,無不具知,譬如圓明大鏡,一切山河大地悉
現其中。除佛以外,則所知之境大,能知之慧小,不能遍知。
「如彼贊(麻的止遮贊應贊)雲:『唯有以佛智,遍一切所知(佛智遍所知)
除佛余一切,唯所知增上。』又雲:『叁時所攝法,一切種相者(于一切種相),
如持庵摩羅,佛心所行境。諸法動非動,一及種種別,(謂一與異)如風行空中,
佛心無滯礙。』」動,謂有情世間。非動,謂器世間。一及種種別,謂一與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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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及叁十七菩提分,皆屬智德。聲聞雖具四正念、四神足,然非究竟。又四無畏等
共二十一種,亦智德所攝,故總稱爲一切。
八月叁十日講
「悲德者,如諸有情爲煩惱縛,則無自在。能仁爲大悲系縛,亦無自在。若見
衆生有苦惱者,大悲無間相續而生。」
衆生之苦無盡,佛之大悲亦無盡,衆生無時不有苦,故佛亦無時不有悲。
「百五十頌雲:『一切衆生類,惑縛無差別,爲解衆生縛,常爲大悲系。雖知
世過患,悲願處生死,爲當先禮佛,抑先禮大悲。』」
佛之悲心如虛空,了無窮盡。聲緣之悲心有間,如未見衆生苦時,則不生悲。
菩薩衆住空性定時,心亦有間。惟佛見衆生無始生死流轉,苦相無間。衆生二字,
藏文爲去者,謂除二乘無有不往中有中去者。惑縛無差別,謂皆無自在之意。依顯
教經說,佛先于色究竟天天成正等正覺,乃清淨刹土,菩薩衆圍繞。佛不常住,不
唯降生此土,八相成道,示現應化事迹,且化身無量,于五濁惡世化度衆生,皆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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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心所驅使。且在此世界涅槃後,複于他世界示現成佛度生事業,如是化身千億
,虛空無盡,化現亦無盡,此亦大悲之所驅使,故應先禮大悲。
「又如谛者品雲:『衆生處疑暗,無明常覆心,系世間牢獄,佛見生悲愍。』
應如是思惟之。」
此偈意謂由二執暗雲,覆蓋衆生能通達空性之心,以此長陷生死獄中,故佛生
悲。又入行論雲:「衆生心求樂,而不依樂因,辄從惑業求,佛見生悲憫。」
醜四、事業功德者
「以身語意業(任運)無間而饒益一切有情,此亦就所化方面堪引度者,能仁
無不令其得樂離苦,凡所應作,決定爲之。」
佛之事業功德,有二殊勝:一、任運,二、無間。如彌勒上師(生)品雲:「
梵王天所居,以吠流璃爲地,其身影常映地中,下界天衆見之,心生景仰勝解,益
造善業,因此轉生上界。」梵王身影,任運映地,即令下界得益,佛身四威儀,亦
複如是。不必作意,衆生見之,自然獲益,乃至成佛,此爲佛身俱生事業。又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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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此乃天界福報所感,亦如世間林泉,爲無情物),常任運發無常苦空無我之音
,以警覺天人,勸入善法。佛語亦複如是,並不作意特爲某衆生說某法,而語音所
至,自然隨類應機,各得滿足。如藥投方,各各得解,此爲佛語俱生事業。又如虛
空行雲,任運降雨,而爲大地禾稼廣作饒益,無論熟與未熟,各得增長;佛意功德
亦複如是,並不作意分別,即能應機利生,因佛具大圓鏡智,及十力功德,凡衆生
業力根器一切差別,鹹在佛大圓鏡智中朗然顯現,又由大悲成熟關系,對于度生事
業,不待內心動念催促,即能如是,此爲佛不共之意功德。如十地菩薩,則均須作
意分別與動念催促,故不及佛。又佛叁業,在時間上無有間斷。一、因佛事業不須
分別作意,故無間斷。二、因佛在因位中叁大阿僧只劫,所作積資度生功德,至成
佛時,已經圓滿,無邊際故。故無間斷。叁、因佛最初誓願爲利衆生,盡虛空界(
見普賢行願品),虛空無盡,衆生界無盡,此願亦無盡,故無間斷。四、因佛成正
等覺時,觀見一切衆生皆有佛性,本體清淨無染,不過爲無明愚疑所覆蓋,以致不
能證得,故佛之叁業皆爲去衆生疑蓋,故無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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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佛事業不外使衆生得暫時與究竟二種利益,但亦必須衆生方面具有堪度
因緣方可。譬如正午日光,能使蓮花開敷,但非普遍能開,必其花瓣成熟者始開,
衆生堪度因緣具與不具,熟與不熟,亦複如是。百五十頌雲:「只要具因緣,無不
得度者。」蓋能仁對于離苦方便,無不盡說也。關于佛叁業功德,經論所說甚多,
尚須詳觀,乃能生起念恩之心。念恩生信,不特對佛爲然,對法對僧,亦複如是。
須常思惟,乃生敬重,使身心清淨,容易見佛,入于法要,乃至臨死,神不昏昧。
叁昧王經所說尤詳。
九月初一日講
「如博多瓦雲:『若數數思惟(常念叁寶),信心漸增長,身心漸清淨,能得
加持。』故得定見(後,再)誠意皈依修學學處者,其一切所作,皆成佛法。然我
等對佛之智(通常人對佛信念,每)不及信一靈驗蔔卦者。卦者若雲,某知汝今年
無忌,則心安而去。若雲今年有大災禍,此當作、此莫作者,則必勵力而爲。倘未
能辦,則思彼說我未能作,心必憂郁。佛雲此及此應行,此及此不應作之製,其心
依耶?若未能作,心生不安否?而反雲,法中雖如彼說,但以今日地方時代之關系
,彼不能作,當須如是如是作,輕舍佛語,盡自所知而爲前行耳。反心內察,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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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洵非誣也。」
宗喀大師雲:「博多瓦此段教授,爲最切中行人通病,真一字不虛。因常人務
喜新奇,不思在經教中求得受用,而反不如信一賣蔔者之真切也。」
「以是于佛功德,數數思惟,必須勵力令心引起決定。彼若生起則于法及僧,
亦起如彼之決定。是爲皈依之要處。彼若無者,況雲余道(否則不但其余之出離心
,菩提心等生不起」,即(最初)能改變意念之皈依,亦必無來處矣。」
所謂改變意念者:一、在下士道怖叁途苦而皈依,二、在中士道怖生死苦而皈
依,叁、在上士道憫衆生苦而皈依。此叁種,皆須由深信叁寶功德,始能生起。
子二、法功德
「法功德者(思惟法功德),應敬佛之因相(當從佛功德之因相著想」。此具
有無邊功德之佛者,從教證之法(皆由教證之法)滅道之谛,斷除過失,修行功德
,由修及現證而出生也。當如是念,此攝正法經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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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分教、證。教,謂經、律、論,乃相似法寶;證,乃真實法寶。依叁藏教法
,聞思之後,而得通達之法即是證法,亦即是滅谛與道谛。滅,謂斷除一切過失;
道,謂修證一切功德。滅由道來,故雲由修道谛而生滅谛,叁乘人道谛各有不同,
須依資、加、見修諸位,長時修習,將染法之一分,應斷者悉斷後,所余之清淨一
分(此屬無爲法),而安名爲滅谛。見道位分叁:(一)離習氣道位,(二)清淨
解脫道位,(叁)後得智道位。其中一至二兩道位之淨分,即滅谛。叁乘聖者,自
清淨解脫道以上,即具道滅二谛。在離習道位,但有道谛,未具滅谛。若離習道尚
未得者,則道滅二谛皆不能通,即未具真實法寶。加行道分四位,其第叁甚深加行
,亦有滅谛之名,但此僅滅叁途粗分之苦,尚非真實滅谛,詳見經中道品,可多參
閱。廣論引攝正法經,謂佛一切功德,皆由滅道二谛斷證而生。其意蓋謂圓滿佛德
。唯由法生,余不能生,且惟無漏法生,亦非余法能生。
子叁、僧功德
「主要者,是諸聖補特伽羅,彼亦由念法功德(而生,應)于彼如理修習門中
而爲憶念,是攝正法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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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而雲寶,乃指聖僧而言,即稀有超越之義,與徒言僧者不同。此中如何分別
,必在見道位上分,入見道位者爲聖,未入者爲凡。依攝正法經,謂僧由念法功德
而生。所謂念法者,即依殊勝法如理修習,應斷者斷、應行者行,心生通達是也。
吾人念僧亦應如是。但此屬略念,照經說,如將聲緣菩薩各別功德,一一思惟,是
爲詳念。聲聞在僧寶中,多以小乘卑之,實則彼之功德甚大,叁十七道品已盡得,
六通亦完全成就,五眼除佛眼外,余四悉得。如經雲舍利弗,能置須彌于掌上,能
令地獄血海枯竭,皆屬驚人之事業。再閱莊嚴經論,則知菩薩功德,更自不同。攝
正法經謂僧寶以身語意表示教法功德。
癸二、知差別者
「如攝抉擇中所言,由知叁寶互差別已而皈依之。」
此謂知差別而皈依,如攝抉分中所說,廣論引此甚詳,其中分六:(一)因相
差別,(二)事業差別,(叁)信解差別,(四)修行差別,(五)隨念差別,(
六)生福差別。(一)因相差別者,佛爲真實菩提相,以能真實了知一切法,如觀
奄摩羅果,而且圓滿一切功德。合而言之,應斷應證,一切究竟圓滿。菩提二字,
藏文爲「绛翳」,博多瓦譯爲「绛注」。绛有研究義,注有圓滿義,即應修應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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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已圓滿之謂。法爲佛之果相,如初轉*輪,頓列牙尊者聞四谛法忽通達,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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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