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列。有前二行,自入
聖流。總上四依、叁金剛、叁德,是爲十寶。
六患之(四)失精進之過患。吾人修法,每多一曝十寒,即失精進之咎。昔貢
巴瓦居室外有棘刺,屢破其衣,每出,謂當歸砍之,比歸,以念死故,未知能複出
否,置之。入時,謂出當砍之,及出,以念死故,未知能複入否,置之。其精進如
此,故心常堅固。
(五)自謀不善之過患,分二:(1)爲此生謀不善。多數沈醉名利,而名利
卒爲損己之利器。(2)爲後世謀不善。以無念死心,則貪鎮日熾,煩惱惡業愈增
,清淨正法愈遠,則必墮惡趣。博多瓦有貢磨(即水鳥)喻雲:「水邊有狼鼠,與
貢磨相持,鼠齧鳥頸,鳥負鼠飛,鼠曰:我雖吮汝血,然已無法歸故土矣。吾人爲
世事營謀,而被世事引入惡趣,遠離福鄉,亦複如是。」又有吞倉(即陷阱)喻雲
:「昔有欲至印度者,遍問途中高山、深谷,終日營營而作准備,獨于門前吞倉而
未覺察,迨至首途,即墮陷阱而死。」吾人學法,常問何爲粗正知,何爲細正知,
何爲般若、生次、圓次、風脈等秘決,而執于現世心之門前陷阱,反不過問,亦複
如是。複有一種自甘暴棄,即自謂不能修法,甘于墮落,此理易明。
(六)臨死方悔。常人每多臨死方生悔念,一生錯誤,一善未行,諸惡叢集,
徒增恐怖,而追悔已不可及。頗公雲:「西藏有門珠卻渣,善巧營謀世間事務,其
知識能力,人盡贊之,由是忙碌一生,孜孜不辍,至臨死方悟。時自患熱病,反臥
日中,鄉人诘之,謂病熱胡反曝于日下,何昔之智,今之愚耶。卻渣曰:我誠愚不
可及,然誤我至此者,皆由鄉人稱贊之所致,于不應作之世間事,不異竭盡智謀而
爲之,于出世善業,曾無絲毫作得也。」
〖八月初十日講〗
第二、修之勝利,亦有六:(一)大意義,(二)大力量,(叁)最初即有重
要之勝利,(四)中間亦有最重要勝利,(五)最後所獲之重大勝利,(六)死時
善逝勝利。
(一)意義大者,能修念死,則六度自然生起,刹那刹那皆涉有圓滿大義。積
資忏淨,皆由于此心,杜叁途門,入人天道,亦由于此心。(二)力量大者,念死
之力,能摧毀煩惱惡行,如念怨敵與自皆無常,何必苦爭,則鎮心自然消滅。(叁
)初之重要勝利者,謂能勸導吾人入于法者,即最初之無常想。釋迦牟尼棄國出家
,亦死無常之所勸導也。佛在世轉*輪,即先說死無常。故勸人入道之法,無有逾
于此者。(四)中間之重大勝利者,能使所修法,無論顯密,身心有獲,輾轉增上
而不退失,皆由此力。修密行者,以骨爲飾,皮爲墊,頭顱爲器者,亦無令無常相
,常現在前,使于甚深法生起精進,如風扇火,烈焰熾燃。(五)末後之重大勝利
者,成就聲聞獨覺之法,不外二乘道果,亦不離念死爲主。聲聞乘中,如十二有支
、四法印、十六無常等,總以證得無常,生起出離心而得解脫。大乘雖以菩提心爲
本,然菩提心之生起,亦由中士道于證得無常,悲衆生苦而生。即以佛論,佛之大
悲,歸納于法緣大悲及無緣大悲。法緣者,即見一切有情刹那生滅,以此爲緣而生
起大悲是也。證果後,亦須示現涅槃相而住于等持定中。二乘得果後,入無余涅槃
,亦須念死無常。無緣者,須具方便智慧二分圓滿,此惟真實通達空性方有。(六
)死時善逝勝利者,因知念死,于死後一切准備已齊,等于功成圓滿。故上者死時
心生歡喜,中者無苦無悔,以去則去耳,毫無所慊慊,下者亦無畏懼。昔隆多喇嘛
入滅前,有雲:「今晨我尚存,猶是龍錘叟,今夕我死後,乃爲光明身。」隆多預
知死期,且知示寂後,生北方天王天。吾人若能如彼,或生淨土,或生兜率陀天,
豈不遠勝五濁惡世乎。有對于生淨土事,謂無把握者,實則確有把握,只在出離心
與大悲心,而此二心即根于念死,如依道次修行,即不願生淨土,亦必往生。昔恰
卡瓦一生發願,入地獄代有情受苦,臨終見淨土現前,強拂不去。謂侍者曰,我心
堅因何不能如願,侍者問之。答曰,我平昔發願往地獄代衆生受苦,今乃現淨土相
,甯能敷我願乎。佛昔爲月王子時,遇羅刹,將食之而不懼。即以了知過患及功德
故。念死勝利有如上六種,而不念過患,亦複有如前之六種,當雙方思惟,則可生
起決定。
第叁、正修念死法,分二:一、修念死九因,二、修死相。
念死九因,九因總爲叁根本,即(一)決定死,(二)死期無定,(叁)死時
除佛法外,余皆無益。在(一)決定死中有叁因,即:甲、無論誰何,皆不免死;
乙、壽命有限,惟減無增;丙、無修法暇,而死王必來。第(二)死無定期中有叁
因:甲、即死王之來,不先預告;乙、一切無非死緣;丙、身命毫無保障。第(叁
)死時除佛法外,余皆無益中,亦有叁因:甲、財帛無益,乙、眷屬無益,丙、自
之身軀亦當诿棄。
(一)修第一根本中叁因:
甲、決定死,任誰難免:依經說,聲緣尚般涅槃。佛之相好金剛身,亦現示無
常相,況此血肉如沫之身如何能長住。又複當知,初學人,如不依九因思惟,總用
必死一念(藏中謂之估修),此心不易生起。譬如思念仇人,必從其作仇因緣上思
惟,而後仇恨之心乃熾。佛涅槃時,在紮欽城畔,諸天職羅漢不忍見,先同舍利弗
圓寂者八萬人,同目犍連圓寂者七萬人,同維摩圓寂者五百人。如羅【目+侯】羅
、迦葉等,則以神通奔往他方佛土,經彼土佛勸導,始返聆佛之最後訓示。佛舉袈
裟示雲:此後我身不可見,所可見者,惟此衣耳。乃說,一切有爲法,皆無常相。
此爲佛最後一語。佛滅度後,迦葉叁次結集佛語。初結集時有五百阿羅漢,悉在會
後圓寂;中會結集時七百人,現無存者;末結集時,羅漢、菩薩與般智達,一萬七
千人,至今亦無一存。推之龍樹、無著、得若巴、驽若巴等諸大善知識,至今僅有
其姓名流傳,乃至藏中松貞貢波、宗喀巴諸大師,雖代有傳承,學人仰之如生,實
則均已入寂。再推之曾經眼見之父母親眷,無不次第而死,世界上長住不死之人,
不唯未見,抑且未聞。即就現存者而論,極其壽量不過百年,仍必歸于死。如是一
切悉在死路上趨走,自身亦在其列,如何能出例外,故絕無猶豫,決定必死。依此
反複思惟,逼使此心自然懇定,獲得通達。如無常集雲:「空中、海中、山中,一
切悉無逃死處,初劫、中劫、末劫,一切悉無不死時,任汝所受爲何身,所住爲何
處,所值任爲何時,死王來時,無可避免。且任財力、神通、藥力、咒力,皆屬無
效。」經雲:「具足五通仙人,能飛極遠刹土,欲越死城,則不可能。」世間論力
,以象爲大,而獅又過之,獅爪所撲,象即難動。然獅至死時,其爪亦無所用其力
。財力,以轉輪王爲最,而轉輪王無不死者,死時共殊勝財寶,亦無能爲力。咒力
,以丈松仙人爲最,咒地可變成水,一切所欲,皆可應咒而成,而死時,其咒亦無
産。藥力,以大海童子爲王,然彼自身及其父母,亦無一能用藥力得免于死者。故
死主若來,即佛親來加持,金剛手親來加持,藥師親來加持,仍然無益。即密法中
修長壽法等,亦不過遮止非時死之一切災厄而已。真正死時到臨,長壽佛降臨亦屬
無益。故死主之來,如四面鐵山相合,無可逃避。
〖八月十一日講〗
乙、壽命有限,惟減無增。例如六十爲量,六十以外無可加,六十以內惟見日
減。譬如積水,斷其來源,則日趨于涸,壽命亦複如是。非如衣食財物之消耗,尚
有可謀增益者。兼之自作夭壽因緣甚多,如經雲:「一日二萬一千息,減一呼吸少
一息。」息息消滅,正如死囚赴刑場,步步逼近。近死之囚,縱與以美衣、美食,
良藥,必無所貪戀。行人亦然,真能念死,則一切名利,亦必無所貪戀。七世達賴
格桑降錯有雲:「命無刹那住,如馳趨死前,世人不知此,時覺我在住。」再切實
言之,自有生之初,即已趣死,加以惑業從而催迫,奔死益速,一日之長,甫晨忽
午,甫午忽昏,人壽遄邁,亦複與俱。東日一出,西影即萌,日輪隨升,影亦隨長
,卒至日沒,影遍虛空。人壽亦然,初生即有死影相隨,年華鼎盛之時,亦即死影
增長之候,直至壽終,死影遍布,而一般常情,非至日落西山,猶謂天尚早也。行
者思至此,再以朗忍所舉之織布、屠牲、牧牛、秋雲、空電、觀劇、瀑流等喻,連
類思惟,務令于死生起決定。
丙、無修法暇,而死王必來。修此可分少壯老叁期:少時蒙昧,不知修法;壯
時爲衣食忙碌,不得修法;衰老雖知,死期將屆,頹唐漸臻,複不能修法。先德有
雲:「少時心在父母,壯時心系妻室,老則心憂兒孫,一生之中,卒無暇時及法。
」登伯注麥(黃教近代大德,著述甚富。)雲:「未知未知二十年,欲修欲修二十
年,不能不能又二十年,一生傳記,如是而已。」凡人前二十年皆在夢胧胧中過,
中二十年則營營擾擾不休,後二十年,則病病痛痛相尋。不知不覺混此一生。常人
亦間有壯年知欲修者,然多以生活尚未安定,诿俟異日,迨至衣食既足,又诿俟其
堅固。于是造屋既成,複思嚴飾,自無凍餒,又念兒孫,求田問舍,終無己時,猶
如老人髭須,旋剃旋長,迨至臨死,尚不得修。又一般修法人,心恒外馳,多與法
不相應,即以念六字大明咒而論,念百遍中,其心清淨不散亂者,不過叁五遍耳。
故應思修法時既無多,光陰如駛,能于上叁因切實思惟,即不難生起決定。
(二)第二根本死期無定中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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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