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過去于人身中修真實義谛習氣濃厚者,後生欲天,亦可
見谛。然除此而外,其余不能,以其身不具證空條件故。故欲界亦不及人身。至初
得聖道一層,亦非謂上界身絕無,不過在欲天先證得加行道、見道、修道,後生上
界,得阿羅漢等者有之,但初證聖道,則絕無故。能修初入聖道之身,以人爲最。
所謂初聖者,以凡夫言,爲資糧道,以聖者言,則爲見道。
「又北俱盧洲不堪受持戒律,較余叁洲之身爲劣,而叁洲中,尤以南贍部洲人
爲可贊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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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洲人身,除北洲人身不堪受戒外,余叁洲身,均可入初聖者。南洲人身尤可
贊者,以東西兩洲有二缺點:一、根鈍,二、樂多。由此二因,難生出離心。南洲
人根利苦多,易生出離心。北洲人對于叁聚戒不堪全受,即十善亦有難能。其因甚
多,就殺盜淫言,彼洲無此事緣,故不知如何離此叁之戒律。
七月初五日講
「以是當念我得如此賢妙之身,何故令其無果?若竟令無果者,乃自欺自棄,
更有何事可恥而重于此耶?昔于惡趣衆多無暇處之險道,盤旋流轉,今偶一次得脫
,若將此身無益棄舍,仍還彼叁塗中者,豈其以咒迷亂,令我成無心者哉。當如是
數數修習之。」
由是多門思惟,依理、依教、依量,以思惟此身之難得,勝于摩尼寶,既得而
空棄之,是爲可惜。複思過去屢入叁途諸無暇處,受諸苦惱,今一度得出,如空抛
此身,又複入彼,何愚如是。複思愚人,皆不肯自殺自害,今得暇滿而不修善,任
受後苦。即等于自殺自害,此種愚疑,勝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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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雲:『得如是閑暇,而我不修善,豈更有余者,羅此尤愚迷。』又雲
:『難得有益身,由何而獲得,如我具知已,後仍墮地獄,如爲咒所迷,于此我無
心(我豈無心者),我何其愚魯(何愚魯至此),何物住我心。』」
如是數數思惟,先生起痛悔心。總之在能認識此身貴重,生起不自害而自益之
心。入行論所雲「何物住我心」,尤爲自問自警,以喚起此心向有大義一面上行,
此之謂勸受心要。
「如是非僅觀待究竟有大義利,當思即對于現近善趣身,及受用眷屬圓滿之因
,修施戒忍等,亦須依于此身,乃易修習之。若既得此具有大義之身,而不晝夜于
彼現未二世善因努力者,則如既至寶洲,空手而返,豈不哀哉。」
此謂思惟人身難得。因爲觀待究竟大義,此就上根人言,如是。即退一步,就
較低劣人言,觀待現近利樂,一切自身之受用圓滿,其因亦由布施、持戒、忍辱等
項而來,而能修此因者,亦以人身爲最。故此人身即爲具備增上生、決定勝二種功
能之身。得此人身而不勵力二種勝因,複令失壞,甯不可悲。阿□黎巴窩爲此嘗太
息曰:「此如至寶洲而空返也。」寶洲,即喻人身。賈人至洲采寶,以貪戀風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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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其事,資斧耗盡,負債還鄉。喻人貪想名利,而忘成就一切善因。空手而回,反
負重債。喻重入叁塗也。入行論雲:「與此工價已,令今作我利,于此無恩利,不
應與一切。」此以人身作一仆役想,謂既一生與以衣食住等,等于雇役給予工資,
即當責令其作有大意義之事,始有代價可言。
博多瓦于修夏剛法,多取譬喻,著有喻法集,中有「蟲禮、騎野馬、藏魚、梅
烏食」等喻,足以引啓行者之心思。(一)蟲禮者,喻吾人常處叁途,如蟲常在地
中,今一旦突出叁途,獲得人身,趨大義利,如蟲忽出地面,知禮叁寶,豈不可異
。(二)、騎野馬,喻謂一跛者,一日坐山中,野馬過,彼懼而顛,適墮馬背,緊
握其鬣,資以遊行,心悅而歌,問:何樂如此?答曰:吾跛者也,平日思騎羊亦難
,今忽得野馬騎,不樂而歌,將待何時?吾人在輪回中,一度忽得人身,尚不趨向
大義,亦複待何時?(叁)、藏魚喻,藏,指拉薩以南,後藏一帶,其地素少魚,
有後藏人至前藏,忽得魚食,過飽,欲吐,急以帶束頸。問何故?答:後藏人談何
容易一得魚食,吾不忍其吐也。修行人,得到一度人身,須愛惜勿失,亦當如此。
(四)、梅烏食喻,梅烏,乃譯音,西藏以上好青稞面和酥油,爲食之隹者,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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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甚屬難得。有母以梅烏分饷數子,一子心貪,將自份隱于背中,伸手複乞其余
,犬出背後,竊之而去,子大哭。問何故?答:談何容易一得梅烏,今爲犬竊去矣
,安得不哭?行人悲空失此身,亦當如是。
丁叁、思惟難得
「戒經雲:『人死之後,墮惡趣者,多如大地土,生樂趣者,少如爪上塵。』
此謂人身爲善惡二趣中之極難得者。」
頌中爪字,指佛爪,佛爪沾塵,其少可想,此由佛以現量觀見,故作是說。「
彼何故如此難得耶?如四百頌雲:『人中大多數,執持不善品,以是諸異生,定多
趣惡趣。』此謂人等多數造十惡業,以是而墮惡趣故。」
上二句明能成之因,下二句明所成之果。諸異生,乃簡別少數聖者而言。定墮
惡趣之定字,乃決定義。一墮惡趣,更難行善,更易造惡,以是永久陷于沈淪中。
七月初七日講
「複次,于菩薩前若起鎮恚,隨其一一刹那,須經一一劫數處無間獄,而此身
中現有從多生所積集之諸罪,既然尚未受果,又未加以對治壤滅,必須多劫處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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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此何待言。若能忏除舊惡,防止新造,則生善趣,不足爲難。然能如此作者,
實爲極稀不耳。倘不如是作,則一墮惡趣,便不能作善,恒造諸惡,于多劫間,雖
樂趣之名,亦不得而聞。此入行論中所說也。」
此明惡趣之易入而難出。然間亦有幸運而偶得人身者,雖得人身,又以夙昔積
習,亦極易造惡。試看小兒,教以念佛,必不肯受。于欺惡語,不學而能,即在成
年亦多此類。故人中賢善者,不過千百中之一二而已,其難如是。依入行論說,對
菩薩起刹那鎮,成無間劫墮地獄之因,此因如是其易且重,更益之以夙世未加治毀
之惡業,如何能拔出而得人身。佛雲:「于有情施主,若起不善意,隨所經刹那,
一一處無間。」以如是之有情,雖得畜生身,亦屬幸運。何況得到人身,豈不幸而
又幸。但欲生善趣,亦非無因,其因爲何,即:一、忏悔舊惡,二、不作新惡。倘
不如是,則決難出離惡趣,故人身難得,應速勤修。
「博多瓦常雲:『如某莊麗之第(昔瑪卡雅有一莊房,備極壯麗),爲仇所劫
,經久頹敗,有一老者,因此深懷痛惜,後聞人言,彼第失而複得,雖無行走之堪
能(不惜步履艱難),杖矛徐至,喜曰:『此第之得非爲夢耶?』于此獲得暇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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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如彼之歡喜而修法也。如是之心,于未生得時,當勤修之。」
行者果能依此數數思惟,則取心要欲,不難生起。昔敬俄瓦修人身難得,經久
勤劬。其師貢巴瓦囑令稍息,敬俄瓦悲泣曰:此時欲不念人身難得而不可能。蓋彼
已修至合量,情不自己如是。
「又若于有暇身,欲生起一具足求受心要之念,須修四法:一、須修法者,思
一切衆生皆唯是求樂而思離苦,然真能得樂離苦者,亦唯有修行正法,乃得自在故
。二、我能修者,既具足外緣,有善知識,亦具內緣,已得暇滿故。叁、于今生即
須修持者,今生若不修,衆多生中暇滿難得故。四、現時即須修持者,何日當死,
漫無定期故。」
上明取心要之四法。一、須修者,以人莫不厭苦求樂,而除苦得樂,須在取舍
之方法不錯。如何不錯,惟有正法。對此正法,起須修心。二、能修者,雖知正法
當修。如謂非我所能,則亦莫可如何。今既外具知識,內具暇滿,故當內自決定,
我即能修。叁、現修者,雖知我能修法,然若自推诿,則亦緩矣,應亟起現世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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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因現世以後,暇滿難得故,不可輕易放過。四、立修者。雖知現世當修,然于
年月上仍可推延,日複一日,無時不在可推緩中,乃至老死,亦尚無暇時。故須起
立修之心,以死期無定故。又所謂立修者,非謂立即閉門靜坐也,是對于應取應舍
發起決定心,一直行去,方合。
「此中第叁者,能滅向後推諸他生再修之懈怠。第四者,能滅是念,謂雖當于
此生中修,而(更推之)來年來月尚可修等之懈怠也。設將此二攝爲速修,則作叁
法亦可。念死一事,雖亦于此有關,恐繁且止,于下當說。」
上四法中,叁遮推诿心,四遮懈怠心,故叁四可總攝爲速修,但修此,須將念
死無常加入。
「如是令心起變動故(如是爲欲轉變心故),如上所說由種種門而思惟之。若
未能者,則可觀察如何是暇滿自性,及于現近與究竟門中,義利重大,並從因果門
中,思惟難得,如何逗機,即于前所說中取而修之。彼中因門難得者,謂就總而論
,但能得一樂趣,亦須作戒等一種淨善,若特別欲得具足暇滿者,則須以淨戒根本
,施等爲助伴,以無垢願欲爲間隙等(以無垢願欲爲結合彼等)之衆多善根焉。修
如此因者,頗爲稀少,事實甚明,由是推之,可知就樂趣果若總若別而觀,此閑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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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爲難得也。果門難得者,對于異類諸惡趣觀之,但屬樂趣已較爲少有。即就同類
的樂趣而觀,特勝之閑暇者,則尤爲寶貴。」
思惟大義,不外現近大義與究竟大義之二種。思惟難得,不外因門難得與果門
難得之二種。如是攝要思惟,何者逗機,即于何者多思,方易變動(最易變動)其
心意。就難得因門,總言之,得善趣身如修羅等,亦須以戒律爲主。分言之,如具
足暇滿,則須于戒律爲主之外,加以布施淨願等而爲助伴。就難得果門,以異類言
,姑以畜生比,人身已屬少有。以同類言,人生具足暇滿者更少矣。
七月初八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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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