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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四▪P3

  ..續本文上一頁  「此如噶當格西多把(頓巴)雲:『若于此(大義與難得)殷重(殷勤)修習

  ,其余諸法,皆能由此引生,(則余門更易入)。』故應勉焉。」

  蓋頓巴修此叁門,心生通達,故于余門,若皈依、業果、粗分出離心等功德,

  一引即生。

  

  有暇身勸受心要馬車

  

  有暇身勸受心要之詳細修法,即此處之馬車。先觀上師即佛,住行人頂上,

  放光加持,使身心所積罪業消滅,功德生起。尤以不知暇滿大義,人身難得,而

  致流轉,啓請求加。觀頂上上師即佛,放五色光,遍照自身,旁及六道有情,由

  光中流出甘露,將罪障全消,心中生起變動,認識暇滿人身難得,如瓦礫中藏金,

  偶然獲得,生起歡喜。再觀異類叁途苦狀,思惟假使我爲地獄有情,所遭紅鐵赤

  炭,衆苦逼身,何能修法,今幸非獄,已是難得賢善因緣。再推之,如爲餓鬼當

  如何,今幸非彼,已是難得賢善因緣。再推之,如爲畜生如何,今幸非彼,已是

  難得賢善因緣。再推之,如爲長壽天,從沈睡昏昏中,將長久時間消磨過去,今

  幸非彼,亦是難得賢善因緣。複推之,如人類四無暇,或生邊地下賤,或頑聾盲

  喑,即世間善法亦不能辦,何況解脫道法,今幸皆非,亦是難得賢善因緣。再推

  之,如爲邪見者,則信叁寶之心尚生不起。又如生無佛法時代,如何能聞正法,

  今幸非彼,亦是難得賢善因緣。如是修已,即知吾人現時實具足八有暇而無缺,

  得知良非輕易。又以世法論,凡一事而具八種要件,已甚希有,何況最艱難最重

  大之八有暇,一時具備,談何容易也。

  

  繼從十圓滿次第思惟:一、難得人身已得,是爲最大幸遇。二、諸根無缺,

  又一難得。叁、造無間罪,則修法多障,今幸未造,又一難得。四、雖生聖地(

  有法座),如不信戒,則亦不能修法,今尚信戒,又一難得。此屬自方順緣者,

  悉已具足。其屬他方順緣者,亦無不具。一、佛雖涅槃,而善知識尚在。二、由

  佛傳來師師相承之教法,較佛尤爲親切。叁、尤其經宗喀大師將顯密總攝之心要,

  尚住世間。四、宗喀大師開顯法要,尚可追迹。五、衣食資生之具,尚屬無缺。

  如是相違之八無暇,我皆無之,相順之八有暇及十圓滿,均稱具足,非難得之幸

  遇而何。同時並應思疾病災厄,我尚無多,聞思修慧,自亦略具,又未隨惡友而

  轉,且得遇善知識,於修行要義,亦尚有所聞知,且能將佛說作爲教授,關於能

  修要點,自亦無一不具,則我此身視牟尼光明寶尤爲殊勝。既然我身具足諸要件,

  如尚诿作我不能修,試問將何辭以自解,究此身將任其空過耶?抑將使其具大意

  義耶?如是思惟,則取舍可立決矣。如何爲重大意義,即真正離苦得樂是。能真

  正離苦得樂者,惟有正法,故須決定修行正法。寂天有雲:“得如是閑暇而不修

  善,甯有愚迷更甚於此者。”行者須如是常思,則心境自然可以變動起來。於此

  修竟,次修大義,隨刹那頃亦不使空過。就現近說,欲不入叁途,現時此身實已

  具足此功能。蓋賢善人身,由持戒得,今我此身即能持戒。人天福報,由布施得,

  今我此身即能布施。人天圓滿眷屬,由忍辱得,今我此身即能忍辱。一切現近利

  樂,專恃此身,無有不能辦者,依此人身欲求成就轉輪聖王身,欲求帝釋身,皆

  無不可能。

  

  昔降多喇嘛欲生人間淨土,爲北方香巴那王,以問第叁世班禅羅桑耶喜,請

  求開示。班禅答曰:能。後降多示寂,果遺言當生彼土爲王。以此例推,依此身

  欲生兜率內院也可,欲生極樂世界也可,如朗忍承傳諸師,已多生兜率內院法樂

  園中。且此類希求,亦非甚難。阿底峽雲:“末法衆生,如依我法生起敬信,一

  心啓禱,即能生內院,與我相值。”蓋阿底峽滅度後,即生彼內院也。

  

  就究竟說,究竟利樂,依於叁學,試思此身能行叁學否,亦無不能也。戒學,

  分別解脫戒、菩薩戒、密戒。我今非如北洲人,我無不堪受別解脫戒因緣,是對

  於別解脫戒已具堪能。如尊遮俄米與弟子書雲:“欲成佛道度衆生,具大心力惟

  人能。”是對菩薩戒亦具堪能。密戒亦依於人身,故對密戒亦具堪能。其次定慧

  二學,如前所雲,諸天龍神仙尚不及人,因其少有苦蘊,難生猛利出離心,即難

  生猛利菩提心。無猛利菩提心,即不能入資加諸位,資加諸位,以定慧諸學爲重,

  故能入資加修行定慧者,亦惟人身具此堪能,不僅大乘顯道直至佛位如是,即依

  於密乘,欲想證一切智成正等覺者,開始即須種南洲業力因緣,以南洲人前半生

  所種業力,後半生即能受果,他洲無此迅速。而南洲中又以具地水火風,外加脈

  絡精液因緣者爲勝。故有已生極樂菩薩,尚發願具瞻洲因緣者。叁十叁天天人有

  神通者,亦發願迅得暇滿身(即指人身言)。吾人今者爲菩薩及天人等所願得之

  身,今已得之,加以價論,豈牟尼寶所能及耶?即使得牟尼寶千萬,莊嚴行住坐

  臥,以寶光力亦不能使我不墮惡趣,而能使我不墮惡趣得一切究竟樂者,惟此身

  爲能。既得此身,倘使無義空過,無異乞者偶得囊金,棄之而號饑餓。我今此身,

  於成佛條件無所不備,而我不但未能成佛,即對後世不入惡道,亦毫無把握。過

  去大德,如彌勒日巴、法金剛、溫沙巴、他巴降村等,皆以南洲人具足六蘊之胎

  生,與吾人無異,彼輩皆已得大成就,而我胡不能?故知此非不能也,乃不爲也。

  

  頗公言:吾人此身,尚具五種大力能刹那修持,勝過一切天龍等余身所不能

  者:一、依境力大,即依於能受持別解脫戒境,此力最大。二、依心力大,即依

  受持大菩提心力。叁、依殊勝境力大,即依止上師即佛境,能行內外密諸供養。

  四、依實質力大,即依上叁,此身即可作到生起福智二資糧。五、依時力大,即

  於前叁,於一短時間即可作到。可見吾人成佛與否,非屬於能與不能之關系,完

  全爲修與不修之關系也。思此,即當決定立修,如是決定之後,再思難得,人身

  既較一切爲難得,而暇滿人身又爲難得中之難得者。假使人身不難得,又無大義

  可言,則空過固無妨。然除此生僥幸外,以後能否再得不可知。以理抉擇,如頗

  公雲:“觀外物如田禾野草,莫不各有其因,否則成無因有果。欲生得有無暇身

  之果,當知現在有無暇身之因。”月稱雲:“天等真實因,除戒無有余。”寶蔓

  論雲:“施得受用,戒得樂。”

  

  故前文言暇滿人身須以⑴戒律爲主,⑵施等爲輔,加以⑶淨願,叁者具足,

  暇身始能獲得。若戒律根本無缺,而施等不具備,於修法順緣亦不能具,即於暇

  滿尚有不足。又雖具施戒等善,若不以此善根,用猛利淨願回向,暇身亦不定能

  得。試思此叁種因,求其具足,皆非易事。以戒論,如別解脫戒,或菩薩戒,或

  叁昧耶戒,任指一條,皆有細目,吾人今者條文尚不能盡憶,何可遽言守護清淨。

  叁昧耶戒,一飲一食,須先以嗡阿[口+牛]叁字加持供養,否則等於隨意咽罪,

  此屬戒之輕者。推之菩薩戒,一食一衣,如果不知爲利他而受用,等於犯盜有情

  物戒。戒如是之易犯,而吾人又不善察覺,一日不加忏除,罪性則與日倍增,由

  罪性與日倍增之故,致罪蘊之大早過須彌。且以心行二者而論,善念難萌,惡念

  易熾。或因失念,或因魔障,或因違緣,均最易犯戒。假如常有正知在旁,犯即

  立忏,乃可言淨。如其未然,必致墮落。或謂戒雖未淨,依止上師叁寶或不致墮。

  不知依上師叁寶,在得開示善法,而真正解脫仍在自力,依所開示而行,否則釋

  迦非不愛提婆達多,而提婆達多以自罪故,釋迦仍莫能救。至所謂猛利淨願者,

  亦非僅口誦願文,虛言發願而已。如有少善根汲汲先回向現利,不期之遠大,即

  屬不清淨。真清淨者,必須悉以懇切回向未來,不爲一己現前計。然而能如此者

  甚鮮。故細思吾人實常在罪中,小罪尚墮,何況罪大且多,欲免叁途,有何把握,

  彼叁因尚未聞名之人,則更無論矣。

  

  入行論雲:“刹那惡因,即墮惡趣,何況無始以來所積罪性如須彌山,墮於

  惡趣,無可疑者。”又雲:“一遇惡行,即失人身,失人身,即不能聞善。”墮

  惡趣後,求得人身,比之既得人身而求成佛尤難。頗公常有喻雲:“修行成佛,

  如推一銅球上至山頂,已得人身,等於推球已至山半,縱不能即推至頂,慎勿稍

  忽,致墮於山下。”此喻至爲警切。

  

  頗公思惟難得教授,分依因、依喻、依量叁者,其依因者,即上述應由此難

  得門中思惟,當生起我今日決不使此身空過之心,刻不放松。依喻者,如博多瓦

  喻法集所說,一如屋上草,二如盲龜頸,叁如蟲禮,四野馬,五藏魚,六梅鳥食

  等。及經教中所舉之針上芥,屏外豆,白晝星等,種種妙喻,皆所以喻人身之難

  得者。屋上草喻,意謂人類以外之身,多如野草,而得人身者僅如屋上之草,甚

  寥寥耳。盲龜浮木之喻,乃極言相值之難,因此喻最逗機,茲稍加詳說。經說於

  無邊大海中,有金色梨木,木中有一孔。海底有盲龜,每百年浮水面一伸其頸。

  欲使此木孔與龜值遇,一須海靜無波,二須木有定處,否則須龜隨時在水面尋木,

  或常延頸以待,具此衆多因緣,庶幾有萬一之希冀。而無如木乃漂浮不定,龜複

  百年一浮出,木孔無多,龜出旋沈,欲其相值,雖不能謂爲決不可能,然亦實難

  中之尤難者。而一旦盲龜竟得值木,且頸又適當木孔,甯非僥幸中之僥幸,希有

  中之希有耶。上述系以海喻生死,龜喻行人,盲喻無慧,百年一伸頸,喻修善難,

  海底喻叁途,木孔喻佛法,木浮不定,喻佛在十方顯隱不定,非常住一方。無慧

  有情,常處叁途,即偶然一時得善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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