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 「此如噶当格西多把(顿巴)云:『若于此(大义与难得)殷重(殷勤)修习
,其余诸法,皆能由此引生,(则余门更易入)。』故应勉焉。」
盖顿巴修此三门,心生通达,故于余门,若皈依、业果、粗分出离心等功德,
一引即生。
有暇身劝受心要马车
有暇身劝受心要之详细修法,即此处之马车。先观上师即佛,住行人顶上,
放光加持,使身心所积罪业消灭,功德生起。尤以不知暇满大义,人身难得,而
致流转,启请求加。观顶上上师即佛,放五色光,遍照自身,旁及六道有情,由
光中流出甘露,将罪障全消,心中生起变动,认识暇满人身难得,如瓦砾中藏金,
偶然获得,生起欢喜。再观异类三途苦状,思惟假使我为地狱有情,所遭红铁赤
炭,众苦逼身,何能修法,今幸非狱,已是难得贤善因缘。再推之,如为饿鬼当
如何,今幸非彼,已是难得贤善因缘。再推之,如为畜生如何,今幸非彼,已是
难得贤善因缘。再推之,如为长寿天,从沉睡昏昏中,将长久时间消磨过去,今
幸非彼,亦是难得贤善因缘。复推之,如人类四无暇,或生边地下贱,或顽聋盲
喑,即世间善法亦不能办,何况解脱道法,今幸皆非,亦是难得贤善因缘。再推
之,如为邪见者,则信三宝之心尚生不起。又如生无佛法时代,如何能闻正法,
今幸非彼,亦是难得贤善因缘。如是修已,即知吾人现时实具足八有暇而无缺,
得知良非轻易。又以世法论,凡一事而具八种要件,已甚希有,何况最艰难最重
大之八有暇,一时具备,谈何容易也。
继从十圆满次第思惟:一、难得人身已得,是为最大幸遇。二、诸根无缺,
又一难得。三、造无间罪,则修法多障,今幸未造,又一难得。四、虽生圣地(
有法座),如不信戒,则亦不能修法,今尚信戒,又一难得。此属自方顺缘者,
悉已具足。其属他方顺缘者,亦无不具。一、佛虽涅槃,而善知识尚在。二、由
佛传来师师相承之教法,较佛尤为亲切。三、尤其经宗喀大师将显密总摄之心要,
尚住世间。四、宗喀大师开显法要,尚可追迹。五、衣食资生之具,尚属无缺。
如是相违之八无暇,我皆无之,相顺之八有暇及十圆满,均称具足,非难得之幸
遇而何。同时并应思疾病灾厄,我尚无多,闻思修慧,自亦略具,又未随恶友而
转,且得遇善知识,於修行要义,亦尚有所闻知,且能将佛说作为教授,关於能
修要点,自亦无一不具,则我此身视牟尼光明宝尤为殊胜。既然我身具足诸要件,
如尚诿作我不能修,试问将何辞以自解,究此身将任其空过耶?抑将使其具大意
义耶?如是思惟,则取舍可立决矣。如何为重大意义,即真正离苦得乐是。能真
正离苦得乐者,惟有正法,故须决定修行正法。寂天有云:“得如是闲暇而不修
善,宁有愚迷更甚於此者。”行者须如是常思,则心境自然可以变动起来。於此
修竟,次修大义,随刹那顷亦不使空过。就现近说,欲不入三途,现时此身实已
具足此功能。盖贤善人身,由持戒得,今我此身即能持戒。人天福报,由布施得,
今我此身即能布施。人天圆满眷属,由忍辱得,今我此身即能忍辱。一切现近利
乐,专恃此身,无有不能办者,依此人身欲求成就转轮圣王身,欲求帝释身,皆
无不可能。
昔降多喇嘛欲生人间净土,为北方香巴那王,以问第三世班禅罗桑耶喜,请
求开示。班禅答曰:能。后降多示寂,果遗言当生彼土为王。以此例推,依此身
欲生兜率内院也可,欲生极乐世界也可,如朗忍承传诸师,已多生兜率内院法乐
园中。且此类希求,亦非甚难。阿底峡云:“末法众生,如依我法生起敬信,一
心启祷,即能生内院,与我相值。”盖阿底峡灭度后,即生彼内院也。
就究竟说,究竟利乐,依於三学,试思此身能行三学否,亦无不能也。戒学,
分别解脱戒、菩萨戒、密戒。我今非如北洲人,我无不堪受别解脱戒因缘,是对
於别解脱戒已具堪能。如尊遮俄米与弟子书云:“欲成佛道度众生,具大心力惟
人能。”是对菩萨戒亦具堪能。密戒亦依於人身,故对密戒亦具堪能。其次定慧
二学,如前所云,诸天龙神仙尚不及人,因其少有苦蕴,难生猛利出离心,即难
生猛利菩提心。无猛利菩提心,即不能入资加诸位,资加诸位,以定慧诸学为重,
故能入资加修行定慧者,亦惟人身具此堪能,不仅大乘显道直至佛位如是,即依
於密乘,欲想证一切智成正等觉者,开始即须种南洲业力因缘,以南洲人前半生
所种业力,后半生即能受果,他洲无此迅速。而南洲中又以具地水火风,外加脉
络精液因缘者为胜。故有已生极乐菩萨,尚发愿具瞻洲因缘者。三十三天天人有
神通者,亦发愿迅得暇满身(即指人身言)。吾人今者为菩萨及天人等所愿得之
身,今已得之,加以价论,岂牟尼宝所能及耶?即使得牟尼宝千万,庄严行住坐
卧,以宝光力亦不能使我不堕恶趣,而能使我不堕恶趣得一切究竟乐者,惟此身
为能。既得此身,倘使无义空过,无异乞者偶得囊金,弃之而号饥饿。我今此身,
於成佛条件无所不备,而我不但未能成佛,即对后世不入恶道,亦毫无把握。过
去大德,如弥勒日巴、法金刚、温沙巴、他巴降村等,皆以南洲人具足六蕴之胎
生,与吾人无异,彼辈皆已得大成就,而我胡不能?故知此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颇公言:吾人此身,尚具五种大力能刹那修持,胜过一切天龙等余身所不能
者:一、依境力大,即依於能受持别解脱戒境,此力最大。二、依心力大,即依
受持大菩提心力。三、依殊胜境力大,即依止上师即佛境,能行内外密诸供养。
四、依实质力大,即依上三,此身即可作到生起福智二资粮。五、依时力大,即
於前三,於一短时间即可作到。可见吾人成佛与否,非属於能与不能之关系,完
全为修与不修之关系也。思此,即当决定立修,如是决定之后,再思难得,人身
既较一切为难得,而暇满人身又为难得中之难得者。假使人身不难得,又无大义
可言,则空过固无妨。然除此生侥幸外,以后能否再得不可知。以理抉择,如颇
公云:“观外物如田禾野草,莫不各有其因,否则成无因有果。欲生得有无暇身
之果,当知现在有无暇身之因。”月称云:“天等真实因,除戒无有余。”宝蔓
论云:“施得受用,戒得乐。”
故前文言暇满人身须以⑴戒律为主,⑵施等为辅,加以⑶净愿,三者具足,
暇身始能获得。若戒律根本无缺,而施等不具备,於修法顺缘亦不能具,即於暇
满尚有不足。又虽具施戒等善,若不以此善根,用猛利净愿回向,暇身亦不定能
得。试思此三种因,求其具足,皆非易事。以戒论,如别解脱戒,或菩萨戒,或
三昧耶戒,任指一条,皆有细目,吾人今者条文尚不能尽忆,何可遽言守护清净。
三昧耶戒,一饮一食,须先以嗡阿[口+牛]三字加持供养,否则等於随意咽罪,
此属戒之轻者。推之菩萨戒,一食一衣,如果不知为利他而受用,等於犯盗有情
物戒。戒如是之易犯,而吾人又不善察觉,一日不加忏除,罪性则与日倍增,由
罪性与日倍增之故,致罪蕴之大早过须弥。且以心行二者而论,善念难萌,恶念
易炽。或因失念,或因魔障,或因违缘,均最易犯戒。假如常有正知在旁,犯即
立忏,乃可言净。如其未然,必致堕落。或谓戒虽未净,依止上师三宝或不致堕。
不知依上师三宝,在得开示善法,而真正解脱仍在自力,依所开示而行,否则释
迦非不爱提婆达多,而提婆达多以自罪故,释迦仍莫能救。至所谓猛利净愿者,
亦非仅口诵愿文,虚言发愿而已。如有少善根汲汲先回向现利,不期之远大,即
属不清净。真清净者,必须悉以恳切回向未来,不为一己现前计。然而能如此者
甚鲜。故细思吾人实常在罪中,小罪尚堕,何况罪大且多,欲免三途,有何把握,
彼三因尚未闻名之人,则更无论矣。
入行论云:“刹那恶因,即堕恶趣,何况无始以来所积罪性如须弥山,堕於
恶趣,无可疑者。”又云:“一遇恶行,即失人身,失人身,即不能闻善。”堕
恶趣后,求得人身,比之既得人身而求成佛尤难。颇公常有喻云:“修行成佛,
如推一铜球上至山顶,已得人身,等於推球已至山半,纵不能即推至顶,慎勿稍
忽,致堕於山下。”此喻至为警切。
颇公思惟难得教授,分依因、依喻、依量三者,其依因者,即上述应由此难
得门中思惟,当生起我今日决不使此身空过之心,刻不放松。依喻者,如博多瓦
喻法集所说,一如屋上草,二如盲龟颈,三如虫礼,四野马,五藏鱼,六梅鸟食
等。及经教中所举之针上芥,屏外豆,白昼星等,种种妙喻,皆所以喻人身之难
得者。屋上草喻,意谓人类以外之身,多如野草,而得人身者仅如屋上之草,甚
寥寥耳。盲龟浮木之喻,乃极言相值之难,因此喻最逗机,兹稍加详说。经说於
无边大海中,有金色梨木,木中有一孔。海底有盲龟,每百年浮水面一伸其颈。
欲使此木孔与龟值遇,一须海静无波,二须木有定处,否则须龟随时在水面寻木,
或常延颈以待,具此众多因缘,庶几有万一之希冀。而无如木乃漂浮不定,龟复
百年一浮出,木孔无多,龟出旋沉,欲其相值,虽不能谓为决不可能,然亦实难
中之尤难者。而一旦盲龟竟得值木,且颈又适当木孔,宁非侥幸中之侥幸,希有
中之希有耶。上述系以海喻生死,龟喻行人,盲喻无慧,百年一伸颈,喻修善难,
海底喻三途,木孔喻佛法,木浮不定,喻佛在十方显隐不定,非常住一方。无慧
有情,常处三途,即偶然一时得善趣身,…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