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推之上士法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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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但現在所說,非依此類,乃爲一整個引導法。
「總持自在王所問經中,以黠慧寶師次第修淨摩尼寶喻,合義而爲教示。
自在王請問經所說摩寶喻,謂善治寶者,先以粗砂磨其泥石,次去其細垢微瑕
,次令發光。佛法亦然,爲下劣有情說初轉法(下士法),爲中等有情說中轉法(
中士法),爲上等有情說上轉法(上士法)。此即于下士法粗惡,中士法去細我執
,上士法令生大乘功德,此爲次第引導之根據所在。
「龍猛菩薩亦作是說:『初修增上生,後起決定勝,以得增上故,次決定勝成
。』(依上師口授,照藏文本譯出爲:「先增上生法,決定勝後起,以得增上生,
漸得決定勝。」)此說于現上決定善,須以次第而引導也。」
此即上文數目與次第必須決定之意。次第決定者,由增上生引入決定勝。數目
決定者,只此增上生與決定勝,已包共中士與上士,亦即叁士道數目之決定。
「聖者無著亦曰:『又諸菩薩,于諸有情,先審觀察,知劣慧者,爲說淺法(
爲劣慧說淺法),隨轉粗近教授教誡。』」
即爲下士說人天法,于未知者令知,于已知者令益熟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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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中慧者,爲說中法(爲中慧說中法),隨轉處中教授教誡。』」
即指中士法。
「『知廣慧者,爲說深法(爲廣慧說深法),隨轉幽微教授教誡。令其漸次修
習善品,是名菩薩于諸有情,漸次利行。』(是名漸次利行)。」
此指上士法,謂須依次第而漸次上進也。
「又聖者提婆于攝行炬論中,成立先于波羅密多乘之意樂,既修習已,次轉入
密,須具次第,攝彼義雲(略謂):『諸初業有情,若轉趣勝義,佛說此方便,如
梯之漸次。』」
密乘之次第,謂由生次轉入圓次,須如升梯,不可躐等,否則反使身心通達生
起障礙。若知次第,即是捷徑,依次而升,生起通達甚易。上根利器,無論何法,
能發起爲衆生義利心者,爲上士道。能發起出離心者,爲中士道。下之能發起不墮
叁惡趣心者,爲下士道。
以上說叁士道前導竟。
七月二十九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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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正明受持心要之方法
受持心要,如生圓二次第法,高則高矣。然吾人于法門初步,念死一法,尚多
不思。則雖聞生圓二次,但如聽講故事而已,有何益哉。故依前講禮拜、忏悔、啓
請等法,皆不能生起念死心。今爲欲生起而修此意樂,須詳明此處科判。
科判分叁、戊初、與下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 戊二、與中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 戊
叁、上士修心之道次第
戊初、與下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分叁 己初、正修下士意樂 己二、發心之量 己
叁、除邪分別
己初、正修下士道意樂分二 庚初、發生希求後世義利之心 庚二、明後世利樂之
方便
庚初、發生希求後世義利之心分二
辛初、思此世不久住起念死心 辛二、思後世二趣苦樂如何
辛初、思此世不久住起念死心分四
壬初、不修念死過患 壬二、修習之勝利 壬叁、發何種念死心 壬四、修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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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法
壬初、不念死之過患
「今後當死之一念,雖盡人皆有(知),然以于日日中,每念今日不死,今日
又不死,則心將執于不死之一面,若不作意于彼對治,而爲如是心所障蔽,隨起久
住此世之心,便覺現前一切皆爲需要,專務于求此世樂。除此世苦之方便,于後世
及解脫成佛等大事,不加觀察,心不入道。縱或聞思修,然以趣重今世之故,任作
何善,其力定然薄弱,且必摻和惡行咎戾而轉,其不雜惡趣之因者,鮮矣。縱使緣
及後世,思欲進修,亦必不能滅除推延之懈怠,及以睡眠□沈喧雜飲食等事,紛擾
度時,不能精進,如理而修焉。又不特此也,爲求現世圓滿故,煩惱及其所引之諸
惡行等,漸漸增長,背甘露法,引入惡趣,孰有甚于斯之不善耶。」
故受此心要,須先除障礙,此之障礙,即常樂我淨之四倒是。爲遣常倒,念死
無常。無常有粗細二分,刹那遷流爲細相,死爲粗相。人必有死,雖盡人皆知,然
總以今日不死一念橫于胸中,由此念力,暗暗執著于不死之一面,即暗暗成爲常倒
。爲打破此執常之倒見故,此處所說心要,即思惟粗相死無常。倘不于此思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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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貪著于住世方面,而于一切住世方便,即不能不去營謀。總而言之,貪于現世欲
樂一點,而對希求後世義利方面,則略不注意。由是心不入道,此其一。縱或聞思
修,然以趨重今世名聞利養故,亦成雜染而不清淨。具染之善,其力薄弱,以發心
之力弱故。甚或滲和惡性在內,反成惡趣之因。蓋由所作業中,黑白相間也,此其
二。縱使能緣想及後世,對于進修亦不能滅除推後之心,而雜入于飲食、睡眠、昏
沈、喧雜之境,紛擾度日,不能精進如理而修,此其叁。複因求現世名聞利養受用
圓滿故,于能圓滿方面生貪,違者生鎮,引生煩惱惡性,與欲取心要甘露法相背馳
,致被引而入于惡趣,此其四。
八月初一日講
「四百頌雲:『叁世自在主,自來作死緣,而我猶安臥,不善孰勝斯。』(上
師口授頌文爲:「誰爲叁界之死主,自死而無他作者。」)」
此言叁界本無死主,死事皆由自作也。死事皆由自作,其中含有叁義:一、死
無常遍于叁界,叁界有情,無不爲死無常權威之所及,無可逃避。二、死無常至時
,毫無寬恕于人,亦無可贖免。叁、死無常非由他力發動,而由自力使然。若人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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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在叁法支配之下,而猶安然而臥者,孰有愚昧更甚于此。
「又入行論雲:『須舍一切去,于此自不知(我未如是知),爲親非親故,而
造種種罪』。」
蓋人之爲惡,不外由于冤親發生憎愛,執之過堅,遂起罪行所爲,其所以如此
者,皆由于不知終當棄此冤親而行故。
壬二、修習之勝利
「若生一真實念死之心,且如若知我今日明日定死,稍知法者,即見親等無可
共住,遂能遮製于彼愛著,並任運生起從施等門而取心要。且能見及爲利養恭敬等
之世間法而致力者,一切皆無堅實。遮諸惡行,積集皈戒等善業。自身既得勝妙之
位,亦能接引諸余有情,于彼安置,更有何事較此爲重要者哉。」
若真實念死之心生起,知己必死,而其人又稍知佛法者,知此世之名聞、利養
、妻妾子女,皆不能相救,而立將訣別,則對于彼等,自然不再生貪戀與鎮恨之心
,同時即于任運施舍等門,生起願受心要之欲樂。回視世間名聞利養等,悉是欺诳
,無希求價值,如糠秕之毫無實用。心境至此,頓然轉變,遮止惡業,力修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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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堅之身取諸堅實,便能成佛,更以此法引導衆生,故念死功德,其大無比。下
士求人天果,由于念死心切,知死不可免,故輕視現世而重後世。中士求解脫果,
亦由念死心切,知死必不可免,一切世間,無可貪著,故生出離心。上士求大菩提
,亦由于念死心切,知死必不可免故,頓舍冤親愛憎之心,而轉起悲憫。「諸經于
此念死之心,曾以多種譬喻而爲稱贊,如大涅槃經雲:『諸田業中秋實勝,一切迹
中象迹勝,一切想中,無常及死想,是爲最勝。』以由此能除遣叁界貪著、無明我
慢故。複以爲頓能摧壞一切煩惱惡業之錘,頓能成就一切善妙之門等,而稱歎之。
」
經中叁喻:(一)四季耕種,以秋實爲第一。(二)諸獸中以象迹爲大。此中
又分叁:(1)象迹印在汙泥中,深廣明顯,喻念死之影響深廣明顯。(2)象迹
如蓮花相。(3)象車所經之路,絕無險道,故可遵行。念死心亦然,在諸念中最
爲深穩。(叁)任何煩惱,一有念死心,頓然清淨,以念死爲修行前導,絕無差誤
。故死無常想最爲第一,以此想能除叁界一切貪欲無明我慢故。佛爲五種眷屬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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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羅漢一種,開始即令念死無常,以念死如鐵椎椎鐵,同時如椎及鐵磴。念死
能椎煩惱,同時椎及惡行。念死爲一切善妙之門,即此一生如何離叁途,趨人天,
入佛位,皆賴暇滿身中有此死無常一念。
「總之,能有修行之機會,唯是得此殊勝之身(人身)時,我輩長劫處于惡趣
,雖偶一得生人天,亦多無暇,不得修法,縱或一次得堪修之身,而亦不能如理修
法者,蓋爲住此今日不死之想耳。心執不死者,乃一切衰損之門。念死者,乃一切
圓滿之門也。是故莫執此爲諸無余深法可修者之所行,或雖爲應修,唯宜初時略爲
修習,非恒常之所修也。應于初中後叁,皆必須修此法之理,心起決定解而修習之
。」
修法機會,惟此暇身。得此暇身,仍難修法者,其病根惟在尚不即死一念。故
執不死者,爲一切衰損之門,叁途等趣,因此而開。反之,念死爲一切圓滿之門,
人天等路,亦由此而辟。故,一、莫輕念死,以爲是不解中觀無上瑜伽等深法者所
修。二、莫以爲此爲偶然修習者所修。叁、勿以此非常時修習者所修。要知此法貫
徹初中後均所應修。初爲勸導心要,須用死無常念。中爲鞭策精進,須用死無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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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如阿羅漢欲得涅槃時,乃至修圓滿次第時,仍然須修死無常一念,爲之催促。
佛初出家,即爲此念,直至成佛,皆由此念之所引導而來。
壬叁、發何種念死心
「若以親等當離而生怖者,是乃常人之心,此處非爲生起彼心也。若爾雲何,
謂由煩惱業所受之身,終不免死,僅于此生怖,暫時亦不能遮止。須念惡趣之因未
滅,現上決定善因未修,此當畏死也。若于此興怖,則能起修,死時無恐。若不修
此義,總于流轉不能解脫,別于惡趣或將沈墜,死時追悔熱惱而已。」
如爲…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