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叁合而成菩提心。此爲除淨加持。仍想廣行派及本傳諸師。
六月初五日講
先過吞珠大師之六加行法(即口誦傳授六加行法)。第八頌,佛子行,即六度
萬行,總攝于叁聚戒中,仍想廣行派加持。九頌,殊勝止觀,緣念深觀派諸尊放光
明甘露,末句二遍,諸尊分二如前。十頌,請速速入于金剛乘,加持以四部(作部
、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密宗本尊爲主。特別以上師身後加持派諸師爲主。
此後應緣念四種灌頂。十一頌,以無上瑜伽本尊及修行加持派諸尊爲主,一除二次
第違緣,及守護叁昧耶戒違緣。末句二遍,得加持,生起通達。十二頌,求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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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所修類本尊生起次第,調伏心風力,所謂大樂光明、幻化雙運等障緣消除。末句
二遍,得如是加持,將此各頌無倒修習,顯密習氣,于一座間已善熏習,如是難得
之人身方不空過。照規每日應叁至六次修習,否則至少一日一次。乃至七日,或半
月,最低一月之間應修一次,若並此而不能,隨修何法皆不相應矣。十叁頌,總攝
內外密障難,觀想以護法守護者勇士空行爲主。初遍亦放光明甘露,末句二遍,想
當中媽诃噶那(即六臂明王)以手搖鼓唱言:汝障我願除,汝善我願助。湯金卻加
、□沙門天分身與自及六道相合。以智慧烈火及軍器消除障難。此溫沙巴耳傳教授
之略說,詳須耳傳。護法諸主尊,先化現白色空行母,持白色淨瓶,以白甘露灌自
及六道頂,消除罪障。次黃色,增長壽命。次紅色,消滅修法違緣、乏食等。次黑
色,持月刀,于俱生我執分別,如仇敵以刀碎之。此須耳傳,若流通,則加持力弱
。十四頌,生生(包前生後生)不離與金剛大持無二恩師,加持我此生迅速即由共
不共道,即得二種成就。此生不得,願加持中有成佛。至遲下生,必成金剛大持。
願師加持攝受不舍。完全六加行竟。
最後應收攝資糧田。先由上師即釋迦,即金剛大持心中□字放光,遍照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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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尊漸次化光,由護法起,向內依次融合,前面合于叁恩具足根本上師。廣行合于
彌勒。深觀合于文殊。先右後左,後後,後面與大日如來相合。諸尊之座,化光合
于大寶座。大寶座合于宗喀巴之座。海樹等,無緣入空。此時唯余五尊。稍停,觀
想猶如親見,生起喜心。次想彌勒化光,由右入于宗佛身。次想文殊化光,由左入
于宗佛身。次想大日如來不化光由宗佛頂入其心中,與心中大日如來合。次想上師
不化光直與宗喀巴合。最後念具足功德上師寶一頌,再次想宗喀佛來與頂上原代啓
請之上師相合,合後化爲釋迦,紫磨金色,基心中有大日如來,大日如來心中有□
字。說此有簡略七支供,及略曼遮供。繼思頂上上師,乃資糧田中諸尊(自護法至
密部諸尊。)之總聚體。願此生,中有、後有,皆求加被救護,此稱栽樁啓請(謂
認定一地,好好釘著。)加持最大。如認各尊與上師各別,則不易生加持。應觀一
切法身、報身、化身、本尊、上師、佛、菩薩、獨覺、聲聞、護法等,諸尊之總聚
體,此爲重要之耳傳。宗喀大師已將各加持承傳,總攝爲此,不別傳授。頂上上師
,于正行時,皆不收攝。(在自頂上)。
六月初六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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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禮敬、供養、請法、勸住、隨喜等五支,即是積集資糧,忏悔支是淨除業
障,隨喜支中,複有一分對自所修善,生隨喜心,令其增長。回向支者,即將所積
所淨所增長諸善,雖極微少,彙成衆多。現所受樂,雖將終盡,亦能令其綿延無窮
。總可合爲積資、淨障、增長無盡之叁種。六于所緣境,觀想明晰,而獻壇供,請
求加被,願滅除不敬善知識等一切顛倒心,速疾生起恭敬善知識等正清淨心。摧伏
一切內外障難,須以猛利欲樂,多次祈求焉。」
此總明六支之功用,茲爲令略本朗忍經教傳承不斷故,再隨文略釋加行六法。
依金洲大師行傳,普賢願頌第一頌,文義易明,無需贅述。其二頌,普賢行願威神
力句,即對于普賢之信仰力,一心專注,一切如來現身于其前。如贊十地菩薩頌有
雲:「一一毛孔皆有諸佛海會,何況于佛。」但此處解釋,尚有問難,可資研思。
如一切山河大地,草木竹石,皆住有刹塵數佛一語,有釋爲一塵中可住刹塵數佛,
非謂一塵中皆有刹塵數佛。有謂刹土每一微塵,皆有一刹土塵數之佛安住其中。如
此諸義,可谛思之。又密宗,謂佛智無盡,遍于各各微塵。故每一微塵皆有佛之意
生身,其義即屬有。亦可加以谛思。語禮,初觀不易,實即贊頌之意。五頌內之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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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爲油質,白色,開光廣儀軌中,即用此。燈,即香油燈,用芝麻油。衣,謂如
意樹纖維織成之衣。末香,可盛囊中懸當風處。形狀如上所陳設,五光十色,絢爛
奪目。(此句勇師譯脫)。以普賢願力行供,即神力變現之謂,如大寶藏瓶,如意
樹等是。普賢手持之藍色摩尼寶,放光,一一光端有大蓮花,花周有八寶及所應供
物。花中複有藍摩尼寶,寶複放無量光,光端亦然,以至無盡。末二句,即發心以
此供所供境。忏悔各別有儀軌,分發露及忏悔。故此雲我我今各別一一皆忏悔。(
叁聚戒,即各有儀軌)。請轉*輪文,頌中有成就菩提句,謂智慧無礙,即證大菩
提。佛之智慧一出,凡世間一切黑暗皆得光明,故稱世間燈。最初得菩提句,藏語
爲「列高」,意謂暫時菩提,如初地菩薩。必由次第菩提,乃至究竟菩提。又住世
支雲,利樂一切諸衆生。利,謂利益,指因(屬暫時的)。樂,謂安樂,指果(屬
究竟的)。「現所受果」,指人天福報。「于所緣境觀想明晰」,即指資糧田及所
獻須彌日月等,皆應觀想明晰。「恭敬善知識等」之等字,包括直至止觀雙運止,
通達二谛四谛等。不敬善知識之因,關系苦集二谛。雲願滅者,即滅谛。生敬即道
谛。啓請生起恭敬,攝于俗谛。啓請通達止觀,攝于真谛。叁事求加,須懇切,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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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若未修雲敦肱吉,即此叁事求加,更應多修,每日須數數修習。最低限下至
一周,或一月必須修一次。能廣修更佳。有單行廣本。否則依略本朗忍加所講授而
修,亦可。末世積資因緣少,積罪因緣多。故于積資忏淨支,宜廣不宜略。以上講
正修中己初加行法竟。
六月初八日講
己二、正行應如何分二 庚初、總修持法 庚二、此中修法
庚初、總修持法
「所謂修道者,即于善所緣,如欲而能令心安住之謂也。若于所緣隨意修習,
依自己所想之數目與次第而修者,從初即養成任意之習慣,將至一世之善行無成,
反成有過。故最初無論修習何種所緣,應決定其數目次第。此後應起猛利堅固之心
,以自克服。務令如其所預定而修,于此定課,不得輕易增減,隨時變易。須具足
正念正知而修習之。」
修道二字,包括自依師起至止觀雙運,皆屬之。修,分尋伺修習,藏文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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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與決定後(專注)修習,藏文爲「覺剛」。即觀修與住修。修上二法,均須
心依于善所緣。常人心未得自在者,因爲煩惱惡業所驅使。如主之禦仆,仆不能自
在。應如調伏野馬,不能聽其東西自便,然後得循行就道。如照上二法,常依善所
緣,串習久之,則心自能聽命,不複趨于煩惱惡業,而唯住于善法矣。複次,若但
依善緣,而于其次第與數目不決定,任心修習,由最初養成劣習,身心終無通達之
望。例如正修依師,忽而思及死無常,即移心以習死無常。或正修死無常,忽而思
及四無量心,又移修四無量。如是所緣雖皆善,然如服藥,寒熱雜投,不惟無益于
病,而反有害。故隨任何修,終無所成。在最初時,即宜將所修次第決定,次將數
目決定。即照所決定次第與數目,堅持與貫徹。念如雜起,立即攝回。覺剛修習,
法應如是;夏剛修習,法亦如是。例如修定,最初師授所緣如爲釋迦相,于其長短
大小,色澤爲何,即決定依照緣念,切勿中途改變。如時而度母,時而大威德,則
決不能得定。故于此定課,不得輕易增減,隨時變更,專于一緣,猛利堅固而修。
正念正知,即系防治沈掉者,猶守門者,常有監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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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此中修法者
「先修依止之勝利,及不依止之過患。」
謂于此二者,仔細思惟。先由心依止,次爲行依止。雲何心依止,即初使心生
起認識依止之必要,次使心絕不起尋求師過之念,如是依師心力生起。
「次、多起防護,絕不放任,令有尋求師過之心。盡我自己所知,師之戒定慧
等德,數數思惟,乃至淨信未生以來,恒修習之。」
尋求師過之心,務常常提防,絕不令絲毫生起。如偶現,立即截止,轉從師長
戒定慧功德方面尋思,務將心念改轉過來,此即心依止法。
「此後又念于己已作當作種種利益之恩德。如前所引經說,乃至心中恭敬未生
起之間,而修習之。」
對于恭敬承事,已作當作之事,如前所引華嚴經說,師如父母,己如門犬,師
如日月甘露,己如臣仆等。于未能真實生起恭敬承事之前,而恒修習之,務使敬心
生起,則信心亦生起。如是,在上根者一修便成。次者須加馬車方便。因馬車專爲
修時之方便,朗忍習宅專爲講說意義,科判各有不同。習宅科判:(一)爲積資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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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二)爲對上師即佛,啓請求加。(叁)爲近取因,以所緣爲主。一二兩節,
已于前述。至于第叁入于正修,即如前所說,將資糧田收攝于頂,現起上師即佛,
而思惟我與遍虛空法界如母有情,從無始在生死流轉中長劫受苦,其主因,皆由于
對善知識功德,心行二種依止法,未能通達所致。故今請上師即佛,務必加被我與…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