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多,稍留余趣,
俾引起下次欲修之心。否則將一見座位,便生厭嘔,必待修習稍熟,乃可漸次延
增。于一切所緣,務令不急不緩,離過而修,則障難鮮少,疲勞昏沈等,皆能息
滅也。】
完結行,初修時間要短,次數要多,晨修六加行一遍,其後修正行,修之時
間,不宜過長,倦則稍休息,務使身心清明,毋使昏沈掉舉來攪繞。修止、修觀,
均系如是。如不注意,以後沈掉過患,即屬難除。又有秘訣,所謂“稍留余趣”,
即對所修境,正有清明趣味時,立即暫休,引起下次樂修之心。亦如好友相對,
正樂即別,以後隨時當生再見之思。反是,則有見座即嘔之弊發生。如已能住緣,
則稍增時間亦可,但勿過于弛縱。
戊二、于未修中間應如何分二 己一、總明 己二、正明
己一、總明
「禮拜、經行、念誦等等,雖有多門,其主要者,若僅于正修時精進,未修間
,則于其所修法不住念知,多諸散亂者,則生效甚微。」
未修時間,雖分禮拜、旋繞,念誦諸門,而最主要者,仍爲系念正修。如于未
修時間,泛覽事師法及常啼傳,或供曼遮等,是爲極順正修之事,所當作者。如未
修時不住念知,則正修時縱有所得,亦易損失。反之,未修時善住念知,正修時縱
有所缺,亦可彌補。且一切造罪事業,多由于未修時身心放逸而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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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雖未修之際,亦應讀誦觀覽關于此類之教法。並數數憶念之,廣修助道順
緣,勤忏障道罪垢,且于一切之根本,即本所受之戒,宜善護持。」
此謂未修時,須修助道順緣,忏妨道違緣,防護所受戒律。古德雲:「修行而
不知積資,如未沾潤之種子。如欲心生通達而不串習,如畫火焰。不善守戒,如無
主之寶。」種未沾潤,不能生芽。畫火,不能發光生熱。無主之寶,人人得而取之
矣。故于修未修時,均能護戒、積忏,並串習所修諸義,亦即整個道次修法。
己二、正明分四
「複應于止觀易生之四因,善修習之。」
四因中,一、守護根門,二、正知而行,叁、于食知量,四、□寤瑜伽。即不修止
觀,于他法亦須修此,而後戒等方易守護不失。
庚一、守護根門
「謂依于根塵生六識已,再于識所了別之悅意六境,及不悅意六境,生貪鎮時
,當好自防護,莫令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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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門分噶巴、擋巴,即一守、二遮。如色聲香味觸,有悅意不悅意六種,由悅
意之六種而生貪,不悅意六種而生鎮。隨時警覺,貪鎮一起,立即遮止,如是,朗
忍謂之固守。所守者何,即六根是。以何固守,即正念是。固守何處,即悅意之六
境與不悅意之六境是。以何法固守,即噶巴是(覺即對治)。固守本體爲何,即無
記或善心所是。然此不過對治貪鎮現行,而煩惱根本,則仍賴通達空性。如自身生
貪,能知其爲叁十六物,無實身可行,則貪念自息。如用不淨觀,先觀眉間一洞,
內膿血漸變而成白骨,漸及全身,皆現白骨。如用擋巴,則須先擇淨地,遠離可欲
境。總之,如對治有效,則用對治,對治無效,則擇地遠離之,如居山林或寂靜地
,不見可欲,使心不亂。然此爲粗劣有情而說也。
庚二、正知而行
「如入行論雲:『身心于時時,應數數觀察,專務于此者,即護正知相。』此
謂身等于彼彼事轉時,須依正所了知之應作不應作而行。」
身心能于時時數數觀察,即具足正知教授。噶當大德有雲:「動中常察語,獨
處常觀心。」此能觀之心,即正知相。昔有一人名月稱(此與月稱菩薩同名而非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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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稱)其父積有六袋糧食,因而心起貪想,由六袋糧籽,年年豐收,增加可以滿樓
,由此富有,而娶婦,而生子,子取何名。正懸想間,適鼠□袋墜,遂致殒命。此
由不正知觀心之過患如是。過倉巴雲:「身語意叁業,尤以觀心爲要,能如此,則
入有意義道內,雖近市廛,亦不爲動。否則閉門靜坐,任心亂弛,仍與未修無異。
因說偈雲:四大和合須彌身,應有常住不動心,希有修要即在此,如能修此即修行
。」故身心于彼彼事轉時,須依正知,察其應不應作而作,應作即作,否則即止,
不使入于不善一面,而入于善之一面。如是不放逸,是正知相,略說如是。在入行
論及無著五地品,則有應行應言各五種,均經詳舉,如身業、眼業、肢業、法衣缽
業、乞食業等是。
又須依正所了知之應作與否雲者,如寂天菩薩雲:「任修何法,若心是如何思
惟,自己尚不明了,縱所修爲安樂因,亦無意義。」以叁業中意爲主故。如噶當派
善知識貢加瓦,專事觀心,座前以黑白石子,記其善惡念頭,白多則自贊,黑多則
自責。故觀察心意,比較觀察言行,尤爲根本,尤爲重要。能如比正知而行,一可
遠罪,二可生定。專用守護根門與正知而行二法,亦可不墮叁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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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七日講
庚叁、于食知量
「改正過多過少違量而食之串習,總以無礙修善爲度。又修于食愛著之過患,
以無染心及爲饒益施者,並念身中諸蟲,現以食物攝受,俾未來世亦得以法攝而化
之。又念,爲作一切有情義利,而受此食。」
總上可分爲四點:一、遮過多,二、遮過少,叁、遮違量,四、遮具足煩惱。
如過少則生饑餓疲乏,有修善無力之弊。過多則生身重神昏,呼吸不調之弊,均不
能修。古德謂,當自揣食量如何,分爲叁份,食其二而余其一,作風脈調和之余地
,總以無礙修善爲度。亦當自揣,上度所食能支持至下度食時,不起饑乏,乃爲合
度之相。違量者,謂食未消而複加食,使消化不及,因而生病者是。四、煩惱食,
能生不悅意事,及不安樂因。所謂煩惱者,分飯食來源與資料來源,如由屠夫劊子
手而來之食是。資料,謂由貪愛其滋味,即爲貪煩惱而受用,如對食物而生起偏愛
耽嗜者是。故當先思飲食過患,此中分叁:一、受用過患,二、消化過患,叁、成
因過患。一、受用過患,入喉即成不淨。二、消化過患,下咽後化爲血液,或糞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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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種種不淨。叁、成因過患,凡一飲食之成就,多須經過種種辛苦而來,其中有
被人劫奪侵食,攘竊等之情事,由是而引起父兄不睦,或天人鬥爭,亦事所恒有,
因此關系,犧牲生命者有之,爲人奴役受鞭撻者亦有之,甚且有求食不得苦之煩惱
,臨終而墮入叁塗者亦有之。如能思惟如是諸過,則貪食之心可以漸息。離貪而食
,即無染食。又有饒益食,即以食布施,謂食時,行者對于身中諸蟲,作布施想。
西藏布施,分施主與施者,例如施茶,茶之所有者爲施主,斟茶者爲施者,行者于
食時,須作施者想。依顯教,可念身中諸蟲,現以飲食攝受,爲將來以法攝受之緣
起。依密教,則作「供錯」想(供錯即供養之名詞),又須臨食作願,爲一切有情
義利之身而受此食。如:
「親友書雲:『受餐如服藥,如量去貪鎮,非爲肥驕傲,但欲任持身。』」
謂但爲任持此身而食。肥,指肥潤身體,驕傲,謂以盛馔□人。俱舍分四食,
即蘊食、觸食、念食、定食。四食皆可以長養人身根。蘊食,即常食。觸食,如日
光空氣之類。念食,如望梅止渴之類。例如昔年藏中大饑,一家子女皆病,其父乃
取河沙盛袋中,子女見之,即覺不饑。後,其父數日不歸,取視見沙,頓時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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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食者,因定中四大調勻,不食亦可不饑。
庚四、□寤瑜伽
「勤行靠寤瑜伽,及睡眠時應如何者。親友書雲:『精勤度永日,及初後夜分
,眠夢猶存念,勿使命虛終。』」
藏文此偈有印王名,首句爲末句。夜分,謂眠時,眠且存念,何況非眠。「謂
晝夜永日,及夜之初後二分,是正修時,若修習之余,在經行宴坐中(應以精勤)
,淨附五蓋,令其具義利也。睡眠者,系休息時,雖然,亦勿令其無義空過。」
以上攝修及未修在內,總令經過悉具意義,雖睡眠未修時事,亦令具意義也。
如是推之,永日永年乃至畢生,皆具意義。睡眠意義,于身之威儀有關。若終夜不
眠,則氣息脈絡,亦不能調息生新力量。
「此中身之威儀者,于中夜時,右脅而臥,左腿壓右上,如獅眠伏。」
獅之威力最大,雖臥,百獸不敢近。其狀以右脅臥,腿則左壓右上,以右掌承
頰,小指置鼻孔下即得。取獅臥者,一現活躍,二遠魔祟,叁少夢魇,四易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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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仰臥爲天相,伏臥爲畜相,左臥爲貪相,皆非吉祥之臥也。既具威儀,又
須:(一)正念善法,(二)覺知煩惱,(叁)預存起想,是爲睡眠瑜伽。「雲何
正念,謂安住正念,于晝日中所修何種善法,隨熏習力強者,而系念之,乃至未睡
之間,追隨依止,如是雖睡還同未睡,亦能修習定等善行。」
雲何系念?如晝習事師教授,夜則思事師法,晝習悲心教授,夜則思悲心法。
總之,晝習夜思,如其所學,則易通達。密法尚有作光明想法,想白光遍滿全身及
臥處,由此串習,爲以後得光明境象緣起。如是系念,睡中亦能修定、修菩提心等
。凡人在未睡時固無夢,熟睡時亦無夢,必將熟未熟時,乃有夢,所夢或善或惡,
皆隨晝間習力而起,故晝習善者夢亦善。如用密法,則熟睡無夢,亦能修善。
「惑起覺知者,依憶念之力,任起何種煩惱,即須了知,而不忍受,務令伏斷。」
覺知煩惱者,即由晝習正知力量而來,雖在睡中,煩惱一起,亦能立覺立伏,
此謂警覺,仍須在醒時用心得力。
「思惟起想者,先可預想至彼許時,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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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此時,尤須思惟自晝至睡時所經,省察善惡,如善則心喜,思明日早起當益
續作,如…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