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多,稍留余趣,
俾引起下次欲修之心。否则将一见座位,便生厌呕,必待修习稍熟,乃可渐次延
增。于一切所缘,务令不急不缓,离过而修,则障难鲜少,疲劳昏沉等,皆能息
灭也。】
完结行,初修时间要短,次数要多,晨修六加行一遍,其后修正行,修之时
间,不宜过长,倦则稍休息,务使身心清明,毋使昏沉掉举来搅绕。修止、修观,
均系如是。如不注意,以后沉掉过患,即属难除。又有秘诀,所谓“稍留余趣”,
即对所修境,正有清明趣味时,立即暂休,引起下次乐修之心。亦如好友相对,
正乐即别,以后随时当生再见之思。反是,则有见座即呕之弊发生。如已能住缘,
则稍增时间亦可,但勿过于弛纵。
戊二、于未修中间应如何分二 己一、总明 己二、正明
己一、总明
「礼拜、经行、念诵等等,虽有多门,其主要者,若仅于正修时精进,未修间
,则于其所修法不住念知,多诸散乱者,则生效甚微。」
未修时间,虽分礼拜、旋绕,念诵诸门,而最主要者,仍为系念正修。如于未
修时间,泛览事师法及常啼传,或供曼遮等,是为极顺正修之事,所当作者。如未
修时不住念知,则正修时纵有所得,亦易损失。反之,未修时善住念知,正修时纵
有所缺,亦可弥补。且一切造罪事业,多由于未修时身心放逸而起故。
~P 207
「故虽未修之际,亦应读诵观览关于此类之教法。并数数忆念之,广修助道顺
缘,勤忏障道罪垢,且于一切之根本,即本所受之戒,宜善护持。」
此谓未修时,须修助道顺缘,忏妨道违缘,防护所受戒律。古德云:「修行而
不知积资,如未沾润之种子。如欲心生通达而不串习,如画火焰。不善守戒,如无
主之宝。」种未沾润,不能生芽。画火,不能发光生热。无主之宝,人人得而取之
矣。故于修未修时,均能护戒、积忏,并串习所修诸义,亦即整个道次修法。
己二、正明分四
「复应于止观易生之四因,善修习之。」
四因中,一、守护根门,二、正知而行,三、于食知量,四、□寤瑜伽。即不修止
观,于他法亦须修此,而后戒等方易守护不失。
庚一、守护根门
「谓依于根尘生六识已,再于识所了别之悦意六境,及不悦意六境,生贪镇时
,当好自防护,莫令生起。」
~P 208
此门分噶巴、挡巴,即一守、二遮。如色声香味触,有悦意不悦意六种,由悦
意之六种而生贪,不悦意六种而生镇。随时警觉,贪镇一起,立即遮止,如是,朗
忍谓之固守。所守者何,即六根是。以何固守,即正念是。固守何处,即悦意之六
境与不悦意之六境是。以何法固守,即噶巴是(觉即对治)。固守本体为何,即无
记或善心所是。然此不过对治贪镇现行,而烦恼根本,则仍赖通达空性。如自身生
贪,能知其为三十六物,无实身可行,则贪念自息。如用不净观,先观眉间一洞,
内脓血渐变而成白骨,渐及全身,皆现白骨。如用挡巴,则须先择净地,远离可欲
境。总之,如对治有效,则用对治,对治无效,则择地远离之,如居山林或寂静地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然此为粗劣有情而说也。
庚二、正知而行
「如入行论云:『身心于时时,应数数观察,专务于此者,即护正知相。』此
谓身等于彼彼事转时,须依正所了知之应作不应作而行。」
身心能于时时数数观察,即具足正知教授。噶当大德有云:「动中常察语,独
处常观心。」此能观之心,即正知相。昔有一人名月称(此与月称菩萨同名而非彼
~P 209
月称)其父积有六袋粮食,因而心起贪想,由六袋粮籽,年年丰收,增加可以满楼
,由此富有,而娶妇,而生子,子取何名。正悬想间,适鼠□袋坠,遂致殒命。此
由不正知观心之过患如是。过仓巴云:「身语意三业,尤以观心为要,能如此,则
入有意义道内,虽近市廛,亦不为动。否则闭门静坐,任心乱弛,仍与未修无异。
因说偈云:四大和合须弥身,应有常住不动心,希有修要即在此,如能修此即修行
。」故身心于彼彼事转时,须依正知,察其应不应作而作,应作即作,否则即止,
不使入于不善一面,而入于善之一面。如是不放逸,是正知相,略说如是。在入行
论及无著五地品,则有应行应言各五种,均经详举,如身业、眼业、肢业、法衣钵
业、乞食业等是。
又须依正所了知之应作与否云者,如寂天菩萨云:「任修何法,若心是如何思
惟,自己尚不明了,纵所修为安乐因,亦无意义。」以三业中意为主故。如噶当派
善知识贡加瓦,专事观心,座前以黑白石子,记其善恶念头,白多则自赞,黑多则
自责。故观察心意,比较观察言行,尤为根本,尤为重要。能如比正知而行,一可
远罪,二可生定。专用守护根门与正知而行二法,亦可不堕三恶道。
~P 210
六月二十七日讲
庚三、于食知量
「改正过多过少违量而食之串习,总以无碍修善为度。又修于食爱著之过患,
以无染心及为饶益施者,并念身中诸虫,现以食物摄受,俾未来世亦得以法摄而化
之。又念,为作一切有情义利,而受此食。」
总上可分为四点:一、遮过多,二、遮过少,三、遮违量,四、遮具足烦恼。
如过少则生饥饿疲乏,有修善无力之弊。过多则生身重神昏,呼吸不调之弊,均不
能修。古德谓,当自揣食量如何,分为三份,食其二而余其一,作风脉调和之余地
,总以无碍修善为度。亦当自揣,上度所食能支持至下度食时,不起饥乏,乃为合
度之相。违量者,谓食未消而复加食,使消化不及,因而生病者是。四、烦恼食,
能生不悦意事,及不安乐因。所谓烦恼者,分饭食来源与资料来源,如由屠夫刽子
手而来之食是。资料,谓由贪爱其滋味,即为贪烦恼而受用,如对食物而生起偏爱
耽嗜者是。故当先思饮食过患,此中分三:一、受用过患,二、消化过患,三、成
因过患。一、受用过患,入喉即成不净。二、消化过患,下咽后化为血液,或粪溺
~P 211
等,种种不净。三、成因过患,凡一饮食之成就,多须经过种种辛苦而来,其中有
被人劫夺侵食,攘窃等之情事,由是而引起父兄不睦,或天人斗争,亦事所恒有,
因此关系,牺牲生命者有之,为人奴役受鞭挞者亦有之,甚且有求食不得苦之烦恼
,临终而堕入三涂者亦有之。如能思惟如是诸过,则贪食之心可以渐息。离贪而食
,即无染食。又有饶益食,即以食布施,谓食时,行者对于身中诸虫,作布施想。
西藏布施,分施主与施者,例如施茶,茶之所有者为施主,斟茶者为施者,行者于
食时,须作施者想。依显教,可念身中诸虫,现以饮食摄受,为将来以法摄受之缘
起。依密教,则作「供错」想(供错即供养之名词),又须临食作愿,为一切有情
义利之身而受此食。如:
「亲友书云:『受餐如服药,如量去贪镇,非为肥骄傲,但欲任持身。』」
谓但为任持此身而食。肥,指肥润身体,骄傲,谓以盛馔□人。俱舍分四食,
即蕴食、触食、念食、定食。四食皆可以长养人身根。蕴食,即常食。触食,如日
光空气之类。念食,如望梅止渴之类。例如昔年藏中大饥,一家子女皆病,其父乃
取河沙盛袋中,子女见之,即觉不饥。后,其父数日不归,取视见沙,顿时饿死。
~P 212
定食者,因定中四大调匀,不食亦可不饥。
庚四、□寤瑜伽
「勤行靠寤瑜伽,及睡眠时应如何者。亲友书云:『精勤度永日,及初后夜分
,眠梦犹存念,勿使命虚终。』」
藏文此偈有印王名,首句为末句。夜分,谓眠时,眠且存念,何况非眠。「谓
昼夜永日,及夜之初后二分,是正修时,若修习之余,在经行宴坐中(应以精勤)
,净附五盖,令其具义利也。睡眠者,系休息时,虽然,亦勿令其无义空过。」
以上摄修及未修在内,总令经过悉具意义,虽睡眠未修时事,亦令具意义也。
如是推之,永日永年乃至毕生,皆具意义。睡眠意义,于身之威仪有关。若终夜不
眠,则气息脉络,亦不能调息生新力量。
「此中身之威仪者,于中夜时,右胁而卧,左腿压右上,如狮眠伏。」
狮之威力最大,虽卧,百兽不敢近。其状以右胁卧,腿则左压右上,以右掌承
颊,小指置鼻孔下即得。取狮卧者,一现活跃,二远魔祟,三少梦魇,四易警觉。
~P 213
此外,如仰卧为天相,伏卧为畜相,左卧为贪相,皆非吉祥之卧也。既具威仪,又
须:(一)正念善法,(二)觉知烦恼,(三)预存起想,是为睡眠瑜伽。「云何
正念,谓安住正念,于昼日中所修何种善法,随熏习力强者,而系念之,乃至未睡
之间,追随依止,如是虽睡还同未睡,亦能修习定等善行。」
云何系念?如昼习事师教授,夜则思事师法,昼习悲心教授,夜则思悲心法。
总之,昼习夜思,如其所学,则易通达。密法尚有作光明想法,想白光遍满全身及
卧处,由此串习,为以后得光明境象缘起。如是系念,睡中亦能修定、修菩提心等
。凡人在未睡时固无梦,熟睡时亦无梦,必将熟未熟时,乃有梦,所梦或善或恶,
皆随昼间习力而起,故昼习善者梦亦善。如用密法,则熟睡无梦,亦能修善。
「惑起觉知者,依忆念之力,任起何种烦恼,即须了知,而不忍受,务令伏断。」
觉知烦恼者,即由昼习正知力量而来,虽在睡中,烦恼一起,亦能立觉立伏,
此谓警觉,仍须在醒时用心得力。
「思惟起想者,先可预想至彼许时,当起。」
~P 214
修此时,尤须思惟自昼至睡时所经,省察善恶,如善则心喜,思明日早起当益
续作,如…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