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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二▪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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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惱者』。】

  

  即此可見博多瓦之悲心教授。列摩子,乃呼敬俄瓦之詞,以敬爲列摩耶藏逐媽

  之子,故以是呼之。

  

  【言精進者,謂作他義利,堅固勇悍也。】

  

  謂須勇猛精進,方具義利。義,指善法,利,即利益。

  

  【斷疲厭者,數數宣說,不生疲倦,能忍宣說之難行故。】

  

  此謂詳說、中說、略說等,俱不疲倦。八千頌雲:「無悲憫、與意念不清淨、

  無勇猛及疲倦,皆爲魔軍。」以上所述諸大德,皆噶當派。此派由阿底峽開創于拉

  薩北方。普窮瓦、博多瓦、敬俄瓦、爲此派著名之叁昆仲。塔懿,亦噶當格西。仲

  登巴,乃阿底峽衣缽弟子,皆承傳朗忍,成就說修之大德。學者對之均應起景仰,

  步其後塵,急起而直追之。

  

  〖二月初九日講〗

  

  前述善知識,應具十種德相。總而言之,即通達叁士道,而叁士道之主要,即

  具叁學,與通達真實,及悲心五者。蓋具叁學,則能自調伏。通真實,雖不善說文

  義,然能通達究竟空性義。具悲心、則不清淨意樂自無(名利恭敬等不清淨意樂自

  無)。

  

  【博多瓦雲:『具叁學,通真實及有悲心,五者爲主。我漾尊滾阿奢黎,既無多聞

  ,難忍疲厭,聞者不解其言。但以具前五德故,凡親近者皆得受益』。又甯敦師,

  不善辭令,縱爲施主咒願一次,人莫解其所謂。然以具足五德,亦能饒益徒衆。】

  

  咒願,爲藏中俗語,謂就施主家飲食,爲施主回向,簡說爲咒願。故具叁學而

  不善說法,較善說法而不具叁學者,加被力爲大。凡說法,以能轉變有情身心爲最

  要。佛之所以異于人者,即在能深入人心,調伏一切煩惱也。爲人師者,上具十德

  。中具五德,最下亦須依功德增上經所說方可。經雲:「車若左右缺一輪,雖佳而

  不能行。」

  

  【彼衆德全具之師,處此末法,雖不易得。但亦莫依過失增上,及功過相等者,必

  須依止功德較增上者。】

  

  在此末法時代,雖不能說無無過之上師。然亦寥寥甚不易得。此處所雲之增上

  者,非謂多聞,乃指具叁德者,如廣論引叁昧地王經,稱贊旃檀功德之喻。謂彼實

  無德,徒托空言,以騙取財物耳。故于叁學無真實受用,但能廣說以博名利恭敬,

  此非功德。上師于此曾有要決雲:上師德相,于自他二利中,以利他爲主。于此生

  與後世,以重視後世爲主。此爲最低限度之上師德相。否則弟子依之,將薰染而不

  入于道。余(堪布自稱)雖未具上中下叁種德相,然依自上師頗邦喀,康薩二公之

  命,傳朗忍于漢人。余不過爲二師之介紹者。諸人應將二公德相,置于心中,是余

  所望。余回想在漢地各處講解,受諸供養,余之發心,因見漢地說法者,如不善調

  羹,欲爲代庖。願聽衆于具德相上師,勵力求訪,最爲重要。藏諺有雲:依師勿如

  犬,隨喚即至。昔阿底峽往見金洲大師,既至,複訪●十日,以觀其真具上師德相

  與否,而後依之,即是其例。如已依止,即不能再生訪念。否則,不惟功德無增,

  且將退失而種地獄之因。

  

  【然師爲萬善之根本。諸欲依師修心者,當知彼師應具之相,勵力訪求。而欲爲弟

  子作依止者,于具彼諸相之因,亦當勉焉。】

  

  此爲宗喀大師特勉爲人師弟者之言。

  

  〖二月初十日講〗

  

  丁二,能依弟子之相

  

  【四百頌雲:『質直、具慧、求法義,是則名爲聽法器,不將說法師功德,執爲過

  謬聽亦然。』謂能依者相,具斯叁德,可稱法器。則不但不將說者功德執爲過失,

  亦不將聽者功德執爲過謬。器相若缺,則師雖極清淨,以弟子自身有過故,必至見

  爲過失。或將說者之過失,複執爲功德焉。言質直者,謂不墮黨類。若爲墮類所蔽

  ,則不能察見功德,亦不能獲善說之義。】

  

  質直,即無偏無黨之義,謂心具正直,則不墮黨類。如佛昔在大城經行,衆或

  燒香、或供養或頂禮。弟子啓問,佛爲說某也將得某種果。其時有牟底外道在旁聞

  之,即生讪笑。此讪笑之因,即其不具正直心故。黨類二字,即心有所偏蔽,于類

  己者,則極力贊歎;異己者,則一切非之。猶漢語黨同伐異之意。但此中又當善辯

  ,例如以佛功德而糾正外道之過失,則不爲墮黨。如唯以愛執心贊己,以鎮恨心斥

  他,則墮黨。否則龍樹開顯一切法無自性,而斥法有自性。亦將誤爲墮黨矣。龍樹

  有頌雲:「我不以貪執執內道,不以嗔恨毀外道,惟依正理量抉擇,我則住于無過

  處故。」故依認識而生意樂信心,安住于正法,則非墮黨。以法爾道理,本所應說

  ,非鎮心故。內道分四部,經部、有部、唯識、中觀,皆佛所說。例如問:下叁部

  是否佛法?答曰:是。最殊勝爲中觀。必如是答,則不墮黨。如唯識師之破斥下二

  部非成佛究竟,尚不免犯黨見。

  

  【如中觀心論雲:『以墮類故心熱惱,終無通達寂滅時。』墮類,謂分派別,貪愛

  于自之一類一派,及嗔惱于他人之一類一派。當觀自心,有則改之。】

  

  昔登巴卻吉雲:「現皆以流行諺語,而障真實之金石名言。」由忌妒故,以有

  功德之言而爲過失。學者于此,須當善辨。

  

  【雖能住質直,若無分別善說正道,惡說似道之慧力者,猶非其器。故又須具有了

  解彼二之慧也。】

  

  此謂雖能住質直,亦須具有分別慧。昔西藏有織毛者、往山中伐木作織具。行

  見滿山佳木,欣欣向榮,心不忍伐。日暮逾山,山神憐之。問所欲,織毛者不知所

  答,轉問旁人。告以君依手足之力爲食,何不求神多賜手足。遂信以告神,果得如

  願。比返城中,人見爲妖而驅逐之。此傳說喻彼不知求財而多求手足,亦無慧之甚

  矣。故求法應具慧。

  

  【又雖有住質直、具慧二相,然不能如教而修,仍非其器。故須具求法意樂也。釋

  中又加入敬法及師,善攝心聽二事,爲五。實則求法義利,善攝心聽,敬法及師,

  取舍善惡說之四種也。以第四之取善說,即具慧。舍惡說,即住質直也。】

  

  雲如教而修者,謂應如法以尋求其義。否則如對畫像然,毫無意義。(畫像之

  喻,含有畫餅不能充饑意。)

  

  【自審可受師長引導能依之諸相爲全與不全,若全,則歡喜進修。若不全,後當徐

  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

  

  此爲宗喀大師重加勉語。藏諺雲:「觀汝似聽法者、似說法者、似修法者。」

  似之雲者,即譏其貌似而已。故學者當如阿底峽之于金洲大師,及如頗公上師之往

  打坡桑,求降巴吞珠,經六七日程,值大雪封途,墮入雪坑,亦無退志,卒能得其

  傳承。釋中所加入之二種,乃順釋論中就通常說,舍惡取善,分之爲二,故說爲五

  。(見勇譯本。)但取舍善惡,即具質直、具慧之二、故總攝爲四法。總而言之,

  能不墮黨類與具智慧,則敬法及師,善攝心聽,與求法義,皆易生起。故弟子須具

  應具之德相,方能擇具德相之師。雙方皆具,則對于佛果如探囊取物。如彌勒日巴

  與其師馬巴,足爲模範。故即身能得雙運身。學者先于師相十種、弟子相五種,牢

  記于心,以爲自修及觀人之借鏡。師弟間或一方有缺,則如鳥折翼,即不能飛,若

  全具,則鼓翼而起,淩霄自如矣。

  

  丁叁、依止之法

  

  【依止法如何者,如是具能依相堪爲法器者,當觀其師于上說之相具足與否,若具

  相者,可受法乳。其依止法分二,戊初、意樂依止法,戊二,加行依止法。】

  

  昔格西貢巴瓦與博多瓦辯論擇師究宜多少。問于仲登巴曰:「我等究以孫波瓦

  依止爲宜,抑以尊者之法爲宜。(仲登巴平生僅有五師,印二,藏叁。)仲登巴曰

  :「若粗劣有情,信心未成熟者,以學我爲宜。若能隨觀上師即佛,則以學孫爲宜

  。否則不能與依止法合。」但如上所講,仍以觀察上師德相爲最要。如經說:吉色

  王大臣朋子,名梭麥澤瓦,具足妙相,力敵千人,具大聰慧,送之就學婆羅門教。

  其師怅西有妾,見梭麥,心生貪染。時值盛暑,欲其同往林泉。格于教規,師弟皆

  不可。其妾羞憤,于師前反谮梭麥,謂曾戲己。師乃诳梭麥,謂將傳秘法,不久可

  得梵天王果。但須于七日內殺足千人。取其肩頰骨爲念珠。梭麥信之,歃刀爲誓。

  于是肆殺七日,數將屆滿,僅缺其一。其母往勸,遂欲殺母以取盈。時佛以神通力

  ,現比丘相至其前。梭麥遂舍母而逐比丘,母始得脫。此擇師之不善,造惡有如是

  者。至如何依止之法,在廣論中分晰甚詳。略論僅分二:戊初、意樂依止法,

  

  戊二、加行依止法。

  戊初、意樂依止 分二 己初、淨信爲本 己二、念因生敬。

  

  己初、淨信爲本

  

  洞波措巴經(原注爲建立數目經,按廣本作華嚴經。)雲:「弟子應具九種心

  :(一)如孝子心,(二)如金剛心,(叁)如大地心,(四)如拱嶽心(如拱衛

  須彌心),(五)如仆從心,(六)如糞帚心,(七)如門犬心,(八)如輿梁心

  (廣論作乘輿心,原記作橋心。輿梁,即橋義,故易之。)(九)如船心。」雲何

  孝子心,在藏文,義爲順子,謂善伺父母喜怒顔色,即順事之。昔宗喀大師之事師

  ,凡有著作,皆依上師之意爲轉移。即短篇願文,初中後應如何作亦必先請于師(

  師指文殊現身)。雲何金剛心,非指金剛杵,乃謂如金剛之堅固。如依止上師已,

  遇有謗師者,自心不爲動搖,如金剛之堅固以摧毀之。雲何大地心,謂依師以後,

  不惟不爲他所動搖,且能任載。亦如大地,無論情非情皆能負載。即師命近于煩瑣

  或不淨,亦皆能受持。雲何拱嶽心,如衆山之拱須彌,縱遇逆風沖擊,而環拱如故

  。雲何仆從心,如臣仆之事國主,或榮或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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