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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一▪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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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宗,各宗中皆無其義,須先以正理抉擇,然後觀經中有無,如違教理,而予破斥

  ,不爲謗法。但能依朗忍聞思,即可關閉謗法之門。因朗忍將諸要義已攝入可引導

  入于經教之門故。又當知此中重要有二:一、依文,謂依炬論。二、依義,謂依聞

  思修,身心生起決定正知。由四種重要故,于炬論朗忍油然生起特殊之敬重,及堪

  聞堪修之意樂,乃可得本文所說之重要。以上第二大科竟。

  

  

  〖五月叁十日講〗

  

  甲叁、說聽規律分叁 乙初、聽者之規律 乙二、說者之規律 乙叁、完結共作之

  規律

  

  乙初、聽者之規律分叁 丙初、思惟聞法之勝利 丙二、于法及說法者生起承事

  丙叁、正明聽之規律

  

  丙初、思惟聞法之勝利

  

  依康薩仁波卿慣例,講前先依科判,次誦,次解釋。今日會上,已具聽者說者

  二者因緣。故于此規律極爲重要,俱須詳說。茲先講聽者規律。凡欲引入于道,必

  先重規律。若不如律,則勝利極微,故最初須知聞法勝利,方能生起意樂;生起意

  樂,方能于說法者生起承事並聽法功德。

  

  【聞聚(法尊法師所譯略本朗忍改作『聽聞集』)雲:『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

  ,多聞舍無義,多聞得涅槃』。】

  

  聞聚,乃阿羅漢纂輯佛語分類而成。

  

  【此頌謂依于聞法,如其次第,能知取舍處,知已,乃持止惡之戒,以遮止無益已

  ,則心安住于善所緣,自能發生定也。】

  

  上爲宗喀大師釋聞聚之義。雲何取舍處,謂于取舍所應作之處而作之。凡惡之

  成熟有四門:首爲無知、次散亂、次放逸,以至成熟。如已知,應即以利斧斷其根

  。例如斷大樹,必需具有穩固之手,否則不能成功。穩固之手,即定力是也。又須

  具利斧,無我空慧即其利斧。涅槃依何關系而來,即依于空慧。空慧又依于定,定

  又依于戒。戒即關系于應取應舍。而應取應舍,又關系多聞。古德解釋此頌文,有

  謂首句知苦谛過患,次句謂斷集谛,叁句謂于二無我作障相違之我執,四句謂得涅

  盤入滅谛。或解首句指叁藏十二部,次句指定,叁句指慧。總之以多聞爲先。廣本

  朗忍于此有喻,謂于勝妙宮殿中,藏無數珍寶,如無窗無燈,則悉不能見。若無多

  聞,雖具智慧眼,亦不能分別抉擇應取應舍。欲求詳明,可參閱廣論所引菩薩地說

  。須以五種想聽聞正法:(一)謂佛出世極罕難遇,其法亦然,由稀貴故,當作珍

  寶想。(二)謂時時增長俱生慧故,當作眼目想。(叁)由其所授智慧眼目,能見

  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故,當作光明想。如已具能觀之智慧,與所觀之器物,而無光

  明,則仍不見。又如讀藏文,于噶、喀二音,雖有智慧書本,然未聞此二音,則仍

  不知如何讀法。(四)于究竟時,得涅槃與菩提果,故當作勝利想。由多聞可得佛

  果,故雲勝利。但此尚非指已得究竟涅槃與無上菩提。僅謂現前亦能得彼二之因。

  (五)由多聞可得止觀樂故,當作無罪想。能作如是思惟,即是思惟聽聞勝利。又

  廣本于說菩提心段中,複有詳說。

  

  【次以通達無我真實之慧,斷世間系縛根本,遂得解脫。本生經雲:『若人由聞起

  正信,當成堅固妙歡喜,慧生愚疑即當無,雖貨(賣)自肉亦應理。聞爲破暗之明

  燈,賊所難劫殊勝財,是殺疑暗仇人劍,教示方便勝伴侶,雖貧不棄是親友,無損

  療除憂病藥,摧大罪軍勝眷屬,複是勝名德珍藏,上流相遇好贈品,衆中英俊所愛

  樂』。又雲:『聞後以修爲心要,少功即脫生死城』。】

  

  本生經系佛昔爲月王子時,求一清淨仙人爲說四句偈。每句供以黃金千兩,其

  父謂爲無義。因答雲:清淨正法爲無價,豈值四千兩黃金而已哉。遂作此偈以進。

  首叁句,明信叁寶業果,由聞而臻微細,智慧以啓,愚疑即除。四句說直可以身肉

  作換。此謂雖自智已知,尚應往聽。如前解與當時王子所答語意更合。疑暗,謂不

  信業果、不解二無我之意。方便,謂正道。親友,謂世間親友恒視貧富而轉移。世

  間藥物有損,而此藥則無損。摧大罪軍,謂業與煩惱所生之罪,悉能摧毀。勝名,

  指佛位。珍藏,謂富饒福報。上流贈品,謂賢士夫往還饋贈,即投桃報李之意。昔

  烏茲亞那以寶铠贈其鄰國,國王無以報。問佛,佛乃以金繪*輪,下書四句偈報之

  ,並遣羅漢弟子往爲開說。雲好贈品者,即以多聞成妙贈之意。末句衆字,謂團體

  。如僧衆,其中含有翹楚在。愛樂其多聞,以對于英俊有貢獻故。又脫生死城者,

  謂生死如城,險要,最難出入。能于聞後修心要,不費多力,即可得脫離也。康薩

  仁波卿謂:城字,乃形容詞,如一縣治,一切上糧當差等事繁多。一入輪回中,生

  老病死等即相隨而至,亦如是也。

  

  【于諸聞法勝利等,數數思惟,應當發起勝解」。(又有譯成:于聞生勝解,方能

  發生精進心)。】

  

  結尾即明聞法之功德。上師說:一、凡不喜聞經論者,應先聞朗忍,然後依次

  第研究。至于此段,應特別留意,使生勝解。二、凡喜研大經論者,若不先研究朗

  忍,則如已得多數錦被而無墊褥,不知應置何處。如未廣研經論,但聞朗忍,亦如

  小康之家,資生之具,堪稱略備。

  

  〖二月初一日講〗

  

  丙二、于法及說法者生起承事

  

  【如地藏經雲:『專以信敬而聽法,于彼不應生譏謗。說法師前興供養,于彼當生

  如佛想』。視之同佛,當以獅子座等恭敬利養而行禮供,斷除不敬。】

  

  獅子座即佛座。禮供,指衣食等。于彼之彼字,指說法者。觀上師與真佛無二

  無別,則所得加持亦與真佛加被無異。

  

  【又菩薩地雲:『當離高舉與輕蔑,于法與說法人二者應當敬重』。】

  

  菩薩地與廣本所引略異。高舉,謂將己小慧,舉之令高。如才識名譽等妄自矜

  诩。菩薩地又雲:聽法時,一、勿令法師擾亂;二、說過失時勿起鎮恨;叁、隨念

  修行;四,不異辯,謂不故意興辯,此爲合理,此不合理。即所獲與佛意不合,或

  興班智達論不合,亦不可當場質問,致失威儀,心知其意可也。又當以甚閑適,不

  忙亂之心情往聽。不可如小犬食乳,情慌意亂,令母犬心難應付。當如小駒食乳,

  次第安詳。又應不怒,昔西藏有大法師講法時,語次謂莫如噶惹人之性急。其時座

  中有多數噶惹人,便起責難曰:我噶惹人有何過失,而遭诃斥。對師如此,即爲失

  儀。又菩薩地雲:「有五種不應作意,一、于上師失戒威儀;二、說說法者生于下

  種;叁、評說法者面貌醜惡;四、語言粗鄙。五、說法者有申斥語,皆不應作意。

  」昔藏中色喀奪吉搶說法時,于聽衆過失,诃斥不留余地。師雖如此,聽者亦不應

  生起不愉。

  

  【又本生經雲:『當處(住)極下座,生起調伏德,喜眼而瞻視,如飲甘露語,敬

  重專一禮,淨信無垢意,如病聽醫言,起承事聽法』。】

  

  本生經,即佛爲月王子時,有一國王●●爲仙人邪咒所咒,化爲非人羅刹,常

  需人食。太子時往聽法,遇之,羅刹將欲食之。太子言將往聽法,俟聽後,將就羅

  刹所,請食。羅刹聞此語,異而問之,太子爲說此頌。謂須具聽法威儀如是。

  

  

  丙叁、正明聽之規律分二 丁初、除叁種過 丁二、依六種想

  

  丁初、除叁種過

  

  【若器口下覆,或器雖仰而內不潔,或內雖潔而下有罅,縱天降雨,必不能受。或

  雖受得,爲染所汙,不堪飲用。或雖不染,漏而弗住。如是雖臨法會,若不屬耳而

  聽,或雖屬聽而起邪執,或發起意樂有過。或雖無彼等諸(過)失,若于所聞文義

  而不堅記,以妄念等而失壞。如是聞法,不能得大利益,故當離此諸過。】

  

  上列不合法器之叁種過失:(一)覆口者,如身在法會而心馳成都,或昏昏欲

  睡,如獅王聽琵琶聲而心別注,獵人扣弦而猶不聞。或聽法時入定。或于座中另閱

  他書。均犯器口倒覆之弊。(二)不淨者,如聞朗忍,而發心爲現世安樂。或雖爲

  後世,但求一己之解脫,即屬不淨。又所聞之法,本爲斷煩惱,而聽者發心爲現世

  利樂,則所聞實爲煩惱之助伴。又所聞雖大乘,而發心非大乘,甚或心存考驗說法

  人之善巧與否,均屬不淨。(叁)下有漏罅,喻如聞法雖專一,發心亦純潔。然于

  法會散後,即置之腦後,亦不能攝持受用。

  

  【爲治彼叁過故,經中常說,谛聽谛聽,善思念之,對治不淨,切勿忘失。】

  

  以此叁過,正障聞思修叁慧。初障聞、次障修、叁障思。所以重言谛聽者,即

  爲對治覆口。雲善思念者,即爲對治不淨。雲切勿忘失,(唐譯本脫此句,應補入

  。)即爲對治漏罅。

  

  【又菩薩地雲:『以欲知一切,及專注一境,屬耳注意,如理思惟而聽』。】

  

  由求知一切,即能得其意義,不虛所聞。雲專注、雲屬耳,謂清晰明了而聽,

  能注意,自然心不散亂。能如理,自能收攝六根以聽。學者須當如是。

  

  丁二、依六種想分六 戊初、于己須如病者想 戊二、于說法者須如醫師想 戊叁、

  于教法生起藥物想 戊四、于修行生起療病想 戊五、于如來須作正士想 戊六、

  于正法眼生起久住想。

  

  戊初、于己須如病者想

  

  六想中,以此想爲最善,下叁皆緣此而生,古德有雲:「如于聽法不能親切,

  應自作病者想,且應于己作真病想。」

  

  【如入行論雲:『雖遭尋常病,猶須依醫言,況複貪等罪,百病恒逼逐。』以貪等

  惑,恒時難療。感生極苦之病,長夜痛惱,于彼應識。】

  

  吾人由貪嗔疑叁毒,而生八萬四千煩惱之痼疾。如對于可貪境,便生貪病,貪

  之不得,心即不快,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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