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七日講
仲登巴雲:「最希有之經教,皆萃于叁藏十二部,賴上師總攝安立于叁士道而
入于佛位。」自是之後,迦當諸師,層遞傳承,如黃金珠蔓,粒粒相續。我等應意
樂追隨,以直趣佛果。一切有情,除叁惡道愚疑,難聞此法外,其余若能追隨,亦
必獲佛果。尤其是我輩幸得暇滿人身,而聞正法,鹹宜遮惡向善,由聞思修而努力。
佛說叁藏十二部經,能總攝其義者,以龍樹、無著二大流派爲准繩,而叁界法
王宗喀巴,所造之菩提道次第,其殊勝教授之前導加行,前已講訖,茲講正教授,
引導弟子之次第。
甲四、如何以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分二 乙初、 依善知識爲道之根本 乙二、得
依止已,修心之次第如何。
乙初、依止善知識爲道之根本分二 丙初、令生決定之開示 丙二、略示修法。
丙初、令生決定之開示
分依文略解及剖析詳解之二,茲從後者。從凡夫(下劣有情)而下士、中士、
上士,直至成佛,引導之次第分二:一、依止自己之上師爲道之根本。二、修心次
第,從了知暇滿,而六度四攝,直至成佛。雲何依師爲道本?宗喀大師于此特別標
出者,喻如大樹無固根,則枝斡花果皆不能生,即生亦隨萎。此喻先不得善知識加
被,即一切向上之果皆不得成。此種開示,後之學者,應特加注意。
【于弟子身心中,但能生起一分功德,損減一分過失,以上一切安樂妙善之根本,
皆由善知識教導之力。故于最初修依止法,極爲重要。】
此明自依止善知識生起恭敬之一分功德起,直至成佛雙運身功德止,皆基于依
師得來。反之,自損減對善知識不恭敬起之一分過失,以至止觀錯謬,直至成佛以
前諸過失,皆基于最初之依止法,故依止極爲重要。本論雲:「安樂妙善之根本」
,即指此。安樂二字,分現在及究竟。現時如長壽、財物受用等是。究竟,謂佛之
安樂。噶當格西博多瓦有雲:「世間造作,土木金工,皆須師教授,何況初自叁惡
道而出之人,于成佛道路未嘗走過,豈有不須上師者乎。」如未至印度者欲往彼,
必須先問途于識者,尤望其能引導前往。若問諸未去過者,或雖去過,而不甚了了
,未嘗不迷途者也。若不尋具足德相之善知識,而問道于盲,恐將墮于叁惡趣而不
自知。菩提心論雲:「學人應具功德,如六度四攝等,皆關系于善知識。」故決定
須依止具足德相之善知識。
依善知識令生決定之開示,計分六科:
丁初、所依善知識之相 丁二、能依弟子之相 丁叁、依止之法 丁四、依止之勝
利 丁五、不依止之過患 丁六、總明其義。
丁初、所依善知識之相
【諸經論中,就各各乘雖有多說,然此處所示,乃爲須于叁士道漸次接引而導至大
乘佛地之善知識也。】
此處所說之善知識,非謂專引吾人至真實下士道或真實中士道,乃欲引吾人認
識整個大乘佛道,直至成佛。此中所說下中士,乃共道,而非真實單獨之中下士道
。善知識相,有中等,有下等,最殊勝圓滿者,須具足十種德相。如:
【莊嚴經論雲:『知識須具戒、定、慧、德勝、精進、教富饒、通達真實、善說法
、悲憫爲體、斷疲厭。』此謂弟子者,須求得一具足十德之善知識而依止也。】
具足十德,即頌中之一戒、二定、叁慧、四德勝、五精進、六教授富饒、七通
達真實、八說法善巧、九具悲憫、十斷疲厭。此十種,乃爲師者應具之相。
【若自未調伏而能調伏他者,無有是處。彼調禦他人之師,先須自能調伏。】
此謂欲調伏他者,先須自充其力。昔藏北值饑馑,有一家五七口,僅存一腿肉
,若分而食之,仍不免同爲饑困。其家主乃獨取而食之,腹果力充,乃往余處尋食
,以活其全家。爲師者亦當如是。
【若爾,雲何以自調伏耶。倘隨分修習,于身心有一分證德之名者,不能真實饒益
于他。須隨佛教總相,如戒定慧叁學,以調伏身心。彼調伏者,即是戒學。】
總相,即指戒定慧叁學。余如修風息成就,能騰身虛空,或能攝回已出之小便
于叁肘外,皆非此論之所謂調伏者;一分德,謂如一心修本尊法、或明王法、或親
見、或夢見、得一分功德、皆不能調伏自心煩惱。宗喀大師秉承迦當派教授准繩,
說成就之德相,爲依叁學調伏煩惱,此不共教義也。
【如別解脫經雲:『心馬難製止,勇決恒相續,別解脫如銜,有百針極利。』當如
調馬之師,以堅利之銜勒,調伏根隨邪境。如調野馬,製伏其所不應行。于應行處
,努力進趨。由學此戒,則能調心。】
不應行,喻隨逐邪境。應行,謂依別解脫戒如理而作。佛說要義多門,如依叁
學之勝利,與不依叁學之過患,行人當審谛思惟,勇猛精進,以策勵其心,自不難
入于善道。
〖二月初八日講〗
【具定者,謂于善惡行之止作,依于正念正知,心內寂住,定學隨生。具慧者,謂
依于止,觀察真谛,淨慧即發。】
戒定慧叁,爲上師應具之總相。戒,在藏文爲「杜窪」,即調伏義。定,藏文
爲「瀉窪」,謂調心,使心不起散亂。慧,藏文爲「慝窪瀉窪」,謂依于定而通達
無我之粗分,由勵力于善行與戒相合,勵力止惡行,使不與戒相違,而以正知正念
,清淨安住于善所緣,不住散亂差別境,清明易了,則慧自生。如入行論雲:「吾
人身語意,應入善行,應遮惡行,由此心中生起正知正念,以觀察自心,是否散亂
差別,妙觀察智即由此生」。妙字,藏文爲「所」,即各別之義。而此處之妙字,
爲粗達二無我慧,謂僅具慧量,尚非殊勝觀察。此處之定,亦系指世間禅定,非謂
殊勝定。
【如是雖具叁學證德,尚嫌不足,複雖博通叁藏,具足多聞。如格西仲登巴雲:『
大乘師者,須任說一事,皆能貫通無量經義。正修持時,了知叁學之差別功能,成
何利益,現于所化之機、其心行爲何狀況。』通達真實或教理者,謂以勝慧達法無
我,或由現量證得。此若未能,即以教理而能通達者,亦可。】
通達真實,即廣論所說,具足教證之意。上師教證二德全具,本不易言。恒人
不察,每以有證德必有教德,未免失之過易。以證德,只要有宿世叁學習氣深厚,
複得上師口傳要決,即可證得。如彌勒日巴之從馬巴,得要決叁七日即證。即其明
例。至教授富饒,須博通叁藏。非但通一分般若或心經,必具足多聞。多聞,藏文
爲「醬列巴果」,義含貫通。又須有開有合,于正修持,能給弟子以精要抉擇究竟
諸義。通達真實,又須具叁種勝德。雲何叁種:(一)由勝慧得法無我。(二)現
量證得,乃真實證得。(叁)由多聞思惟教理,而通達二無我。此叁,即由具慧開
出之支分。蓋教由聞慧得,理由思慧得也。此處之通達真實,指細分法無我,與前
說粗分有別。
【又雖通達教理,若功德劣于弟子,或僅與相等,亦爲不足。故爲師者須具勝于弟
子之德。】
般若八千頌雲:「弟子博通叁藏,而師孤陋寡聞,稱爲魔。」以正明擇師須勝
己者如是,而擇友亦然。昔有二人爲友,一酗酒,一不飲,其不飲者常責飲者。迨
後酗酒者遇正士,即戒酒。而前之不飲者反湎于酒。此其例也。頗公常雲:「置常
木于旃檀中,久自染香,若置之臭木中,久亦隨臭」。故友亦必依勝己者。
【親友書雲:『所依遜己反成退,平等相依住中流,依較勝者獲勝德,是故當依勝
己者。具戒得寂定,以及殊勝慧。若依此勝師當超此勝者。』】
超勝二字,有青出于藍而勝于藍之意。
【如普窮瓦雲:『我聞前輩傳記時,自然生起向上心。』又塔懿(噶當格西)雲:
『惹真寺諸尊宿,爲我及諸後學視線所集。』故善知識之功德,有須勝于己之必要
。】
【上之六德,僅爲師者成熟自利之相。其余則爲攝受他之功德。如雲,『佛非水洗
衆生罪,亦非手拔有情苦,非將己德移于余,唯爲說法令解脫。』(六德,即戒
定慧與德勝,教富饒,達真實之六者,蓋將精進益于後)。】
具足六德,乃爲師之自利成就,尚不能成熟于他。謂不能如以水滌人之垢,以
手拔人之刺然。滌垢,即如耶教施洗之類。藏中昔亦有此奇談,謂聖水可以洗罪。
使果如此,沐浴者早俱解脫矣。拔刺,謂如他人觸刺,我可以手代爲拔之。移己德
于余,謂以己之修證,轉移于人,如移置什物然。唯有說法,如醫者之示方,令人
自服之耳。
【如頌所言,善知識欲成熟他人,除爲開示正法,令其隨須修持之外,更無以水洗
罪等事也。彼四法中之善說法者,謂于引導弟子之次第善巧。複能將己法義,運入
于所化有情心中。】
次第,惟法谛法,使依法斷證,令得解脫。如初爲粗講四谛,不及法性,後爲
細分四谛,使通達空性等。善巧,謂能隨弟子之根器,善爲開示。如執現世安樂者
,爲說下士道等。昔有竹青古窪巴,操皮革業,常住皮帳中修行。有國王問法,辄
示以空性義,王怒,殺之。後,王遇善巧者,漸引入道,卒悟空谛。乃痛悔前事,
夜夢古窪巴,謂之曰:「我昔不善巧觀察根器,致有此失,汝可速往我昔修業帳中
忏悔,罪可消除。」由此可知說法善巧之關系重大如是。
【具悲憫者,即說法之意念清淨,非爲名利承事。博多瓦呼井拿瓦(敬俄瓦)(井
拿瓦和敬俄瓦,恐系一人,譯音稍異。)曰:『裏抹補(列摩子),(裏抹補和列
摩子,可能也是譯音稍異。)我隨說幾許法,未曾一次自覺善哉,但觀衆生無不是
…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