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遍無疲厭,是以“當觀色等乃至正等菩提無實執著”所說教授故。如是教授應理,若雖長時而作修行猶未如願成辦諸所求義,一類所具根性鈍劣者即便遍生厭倦之心,于彼須爲斷除故。
巳叁 教授不墮劣乘之因
經雲“舍利子,如是智慧相應菩薩摩诃薩,東方猶如恒河沙數世界”等,是爲教授于大乘中周遍攝持諸道,即是“當學諸法自性不生”之教授故。如是教授應理,若從住于十方諸佛等所,須爲一一義故受持諸道教授,即念“如是豈有堪能”而心怯弱,于彼須爲斷除故。
辰二 教授修習殊勝道 分二
巳一 修行自在而轉之因教授五眼
巳二 修行速疾圓滿之因教授六通
今初,經雲“舍利子,有菩薩摩诃薩肉眼見百逾繕那”等,是說五眼教授,是學“當修五眼諸境有境真如一味”故。于名言中宣說五眼見境力能已,次于勝義說無自性。
其中肉眼者,如其數量能見各各諸物,從百逾繕那乃至叁千之粗細衆色。往昔有漏善業異熟所生天眼者,如實了知一切有情死此生彼。慧眼者,于一切法谛實不作分別現證無實。法眼者,了知一切聖者補特伽羅諸根利鈍。佛眼則是如其數量現等正覺一切諸法一切種相之有境。
肉眼從資糧道,天眼從加行道,慧眼從見道,法眼從見道後得,佛眼唯在佛地,其隨順者則從八地而有。
若具此五眼者,以肉眼如實了知叁千以內說法知識以及自所化等今在何處,第二了知所化死生何處,第叁現知調伏所化方便之真實義,第四善了友伴及爲說法所化諸根差別,第五但獲隨順,亦複多分能了一切所知,而于修行內自激勵,不依仗他,修行自在而轉也。
巳二 修行速疾圓滿之因教授六通
經雲“修行般若波羅蜜多之菩薩摩诃薩,當得神通波羅蜜多,能起種種大神變事”等,是爲教授六通,由名言中說彼六通如何于相續中生起之理,及于勝義則雲“當觀本來寂靜”而教授故。
其中神境通者有殊勝力,以與具有震動大地、變一化多等作用之定慧相應故。于以下等亦如是配。天耳通者有殊勝力,以與能聞十方一切世界所有音聲若大若小,修力所生等引地攝淨色而爲增上緣之定慧相應故。他心通者,則與能現遍知他心有貪離貪等之定慧相應。宿命通者,與能隨念自他過去百千生等。此生現行修習靜慮所生之天眼者,乃是能見一切若隔未隔粗細諸色,由修所生等引地攝之清淨色;通者則是與依彼爲增上緣之二法相應意識。漏盡通者有殊勝力,以與現前了知能斷煩惱所知二障方便及已斷離系之二法相應故。
若具此等六通者,則于無邊世界粗細說法之聲亦能現前得聞,亦現了知往昔生中與何法師及與所化有法緣等,及今在何處等,以神境通善令所化生希求已,次善觀器謂其相續有無貪等,而爲宣說現量所知證得解脫方便。如是則自相續修行速當圓滿,彼圓滿故速能圓滿一切相智也。
辰叁 教授遣除所斷種子 分二
巳一 教授分別所斷對治
巳二 教授俱生對治
今初,經雲“善現,菩薩摩诃薩衆當于般若波羅蜜多而發勤勇”等者,是爲教授見道,由說“當修以彼見道而爲分別所斷正對治性”而作教授故。
見道者何?境者四谛所攝,有境者體即十六刹那之法類智忍爲性。是何補特伽羅所修耶?已證一切諸法無谛實體之瑜伽行者,此複即是猶如幻師于一切法無實執著之有身者彼所修習。見道及彼生起之理如下當說,此時《二萬五千頌顯明釋》中所說佛敕善現宣說見道之因者易解。
巳二 教授俱生對治
經雲“善現,若無有爲界者,則亦不能安立無爲之界”等,由譬喻門教授修道,教雲“當修以彼修道爲彼所斷之俱生所斷正對治性”故。
此中分二:
午一 所修道之自性
午二 斷诤
今初,真正與彼現證法性之見道種類相異之無漏修道建立者無之,現住法性等持之異類見修者無故。無彼異類者,現證有爲無我之道谛,與彼遠離垢種無爲若體異者,則應未離塵垢,故如同一體性不堪立爲相互異體,即于前說見道所證諸法法性,而彼修道亦無別異現量緣故。法性由體性門無有異相差別,是故于彼先後現住等持之道,由體性門亦無異相差別故。此複即于遮破俱生實執耽著境之實性,二者俱以現量緣故。然亦當知各自斷除不同所斷增益。
于此時義昔有人雲,十地等持于見法性雖無差別,然于見法身者則有差別。若許滅谛爲勝義谛者,如是雖爲應理;若爲世俗谛者,則即以彼現證法性之有學道智而親度量世俗谛者,即已越出正理之道。若爾則應于有學道即有同一體性根本後得,及應業已斷盡執著二谛異體之垢,而菩薩于尚未圓滿成熟遍淨即便現證真實際者亦應無有少分過失矣。
午二 斷诤
若曰:若彼二道性相無異者,則斷所斷功能亦應無別矣。彼二雖非異類,然斷所斷功能非無差別,前道不斷俱生種子,而其後道由依長時修習前道之力,法爾緣起能斷俱生種子故。譬如通達聲無常之比量雖了實無俱生執著聲常之耽著境,然僅妨害分別現行,而不妨害俱生也。
寅叁 攝義
如是則大乘教授者,定爲此中所說十種。此等十種一切皆于教授時說,唯由此等十種即能具足圓滿希求相智士夫一切所求義利故。勿念應即不須如下所說其余諸道矣,無有此所不攝之大乘道故,然于其中所有差別此中未說,是故須于余處了知故。譬如雖無“所作性”所不攝之物,然說“所作性”聲不必盡诠所有實物。
又彼十道,亦即于菩提心及彼所引攝之諸法體性,大乘道次所攝般若波羅蜜多,其中修習道理之相爲何者,不共聲聞不出二谛之不可得、及彼修行所緣等、修行所依等、修行上上勝進等、修行不從正行退轉等、不退失大乘而趣聲緣余乘等、修行自在而轉不依仗等、速能圓滿資糧故圓滿一切相智等、由盡所有二障之門修行到于究竟之因爲何教授見修道之諸教授者,爲十種也。
十種教授一一皆以通達空性而爲差別作教授者,是總顯示一切大乘諸道皆爲彼所攝持,特爲令知資糧道時具世俗相之修多于後得,空性則于根本定修故,如是能生如下所說之順抉擇分緣空性之修所成慧。
醜二 別說僧寶 分二
寅一 總義
寅二 支分義
初中分二
卯一 能表喻
卯二 所表義
初中分二
辰一 建立果
辰二 建立補特伽羅
今初,沙門性果者,沙門性即是斷煩惱已而能立爲勝義沙門之性,亦即無間道是;而諸斷者是離系果,解脫道者是等流果故,名沙門性果。此複經中由其分位差別說有四果。立彼之因者,謂有叁種所斷,即趣解脫之障叁結、五順下分結及五順上分結。其中斷第一故立爲初果,第二多分及無余斷立中二果,斷其最後立羅漢果。
依止何地得者,謂初二果依止初禅未到地定。于第叁果,若是先已多分離欲及次第證者,其心所依與前相同;若先已離欲者,則依隨一根本靜慮。第四果者,若于下二界中證得,則于六靜慮地隨一而依;若于無色證者,則依隨一叁無色定故。
于見修道依何而得者,初果唯見道得。中間二果若次第證以修道得,多分離欲及先已離欲貪者,以見道得。後果依止修道而得,必須斷盡有頂修斷方能得故。
世出世道依何而得者,初末二果唯出世道。中間二果于見道後而得,設彼補特伽羅是于奢摩他行多行修者,則以世間粗靜相道而作證得。
依何所依得者,初叁果依欲界所依,第四依止叁界所依而得。
辰二 建立補特伽羅 分四
巳一 預流補特伽羅
巳二 一來
巳叁 不還
巳四 阿羅漢類
今初,此中向果二中初之性相者,爲得由斷叁結所顯之果而勤加行之補特伽羅。分則有隨信行與隨法行二種。界限從加行道一座乃至未得預流果所攝解脫道以內。
預流果中有次第證及與頓斷。初之性相者,是住由斷叁結所顯果位之補特伽羅,複非一相頓斷叁界修所斷者。叁結者,薩迦耶見、戒禁取及疑。差別者,由根而分信解、見至二種;由加行分住果、殊勝二種,謂即住彼果已,複爲得殊勝果勤不勤起加行。當知由根、加行而分二者,于中二果亦複如是。由生差別而分者,有間隔計之七返者及生家家二種。界限從于見道第十六刹那,乃至住于正斷第六修所斷惑之無間道。
第二頓斷。性相者,是彼,複是一相頓斷叁界修所斷惑者。斷惑之理者,謂依無所不能第一靜慮近分定,依此叁界一切煩惱皆能斷故,及余諸地不堪爲斷欲界修斷心所依故。此複唯以出世道斷,以世間道不能斷除有頂修所斷故。斷除之理者,謂以頓斷叁界上上九品修所斷,乃至頓斷下下九品之理而斷。能如是斷之因者,亦即較余此根利故,已于叁界色等諸蘊不分各各界地總攝爲一而修“此等一切無常苦無我”故。
中間二果不可立爲頓斷,以斷第六欲惑時,不能斷除有頂第六修斷;及斷第九欲惑時,不能斷除有頂第九品故,故唯安立初後二果。差別者,住果預流及殊勝預流二種,後者即是阿羅漢向。界限者,從谛現觀第十六刹那,乃至住于斷下下品修所斷之無間道。
巳二 一來
向果二中初之性相者,爲得由離多分欲貪所顯沙門性果而勤加行之補特伽羅。分則有次第證與超越證二種一來向。界限者,次第證向從得見道已而起勤斷初品欲修所斷加行,乃至斷第六品之間;超越證向者,則同預流,于見道前已斷修斷第六乃至第八品中任一品者,是其差別。
第二一來果之性相,住于由離多分欲貪所顯沙門性果之補特伽羅。差別由得果之理而分者,有次第證與超越證二。一間殊勝一來果者,已斷七或八品欲惑而未斷除第九,一次受生方般涅槃而得彼等所斷對治之無漏根。界限者,超越證從谛現觀之第十六刹那,次第證從斷第六品解脫道起,乃至正斷第九欲界修斷之無間道。
巳叁 不還
向果二中初之性相,爲得由斷五順下分結所顯沙門性果而勤加行之補特伽羅。差別同于一來。界限,先已離欲不還向之界限與超越證一來向同,于見道前已斷欲界第九品乃至無所有處第九品中任一品者,是其差別;次第證向者,從見道後…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顯明義釋心要莊嚴疏(賈曹達瑪仁欽 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