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我,然許聲聞聖者亦有現證空性義之中觀自續派,爲數極多。現見多有揚言此論上下一切凡說聲聞有證甚深義道皆爲謬誤,又複未能長時承事自善知識,于諸大車不同所許猶如蓮瓣無有慧力明了無雜而作分別,僅爲致力成辦此世利養名聞恭敬者,于許劣乘聖者亦有通達甚深義者如見凶煞,諸自愛者後當于此當自檢束。
辰二 文義
應無“若彼有垢真如即是佛姓,則不容分叁乘種姓”之失,如聲聞乘、獨覺乘與菩薩乘等,由根資糧差別,而以不同證德次第而緣法界真如,爲證各自聖法之故,應如何緣即如是而緣,由立法界而爲彼因所緣體性之門,安住叁種補特伽羅各自種姓,于彼法性立以叁乘種姓之名。
論式者,應于叁乘補特伽羅緣真如性,及彼有垢真如立爲種姓,具種姓者有叁差別,複無不容分爲叁種種姓過失,叁乘雖皆緣真如性,然由根及資糧差別故,而成大小乘之不同證德之因所緣性,故有叁種具種姓者,與叁種姓差別爲應理故。
此時若以所緣粗細無我差別而分者,即失回答诤難之義。
卯二 文中正答 分叁
辰一 承接
辰二 頌
辰叁 釋
今初,雖見亦可等雲雲。共稱者,世所稱許者是。
辰二 頌
應無“如若叁乘緣真如性無差別者,則不容有叁種種姓差別”之過,如于世間所共稱許以能依法之差別分彼所依,如是由所依法分其差別爲應理故。
辰叁 釋
此則顯示譬如從于同一近取陶泥所成,並由同一外緣之火所燒等之所依瓶等相同器皿,由是蜂蜜及甘蔗等各各不同漿飲之器故,而說彼器爲異。如是能依之法叁乘所攝證德,及所得道別異性故,所依種姓爲別異也。有謂若器是一,則爲不同飲器即成相違者,唯是不知安立聚與流之邪倒分別,由此于諸地道建立顯然亦唯能引邪倒分別。
【釋】
所說正行所依之所緣爲何?所緣。頌曰:
所緣一切法 此複爲善等
若世間所知 及諸出世間
有漏無漏法 諸有爲無爲
若共弟子法 及佛不共法
【疏】
癸二 修行所緣 分叁
子一 承接
子二 頌
子叁 釋
今初,所說正行所依之所依法修行所緣等雲雲。
子二 頌 分二
醜一 文義
醜二 辨析
今初,修行所緣者,由取、舍、處中之門總標,由道、斷治、谛及果門分爲八種。彼等乃是修習大乘所緣,以是彼之應斷增益所依處故。
醜二 辨析
此時《大疏》雲:“恒常清淨之法界,畢竟乃是不二智性所緣。作是念已若曰:彼等恒常清淨故,雲何說爲上上轉勝轉淨?所謂“如水界金空,淨故許爲淨”也。如是者,謂言“清淨即是真如性智”,是于能對治品所起貪著故,于所治品所起貪著者,由義可知。是故未斷于所治與能治品之分別故,當成一分清淨。曰:若如汝宗,經雲“須菩提,一切相智性之所緣者,即是無實”故,亦複如何而是究竟清淨所緣?無過。何以故?若是無有隨理行之實法故者,即說無實爲正世俗;即于漸次通達能障真如自性爲如幻者,爲清淨也。”
于此文義有二:
寅一 他所建立不應道理
寅二 自宗
初中分二:
卯一 舉他所許實非對方所許
卯二 自宗建立不應道理
今初,言“諸唯識師唯許能取所取異體空之真如,爲聖根本智之所緣,故破除彼”之義雲何?若謂是說“諸唯識師不許聖根本智緣依他起,及以能所異體空爲行相,而能現見依他起性能所異體空”者,是未善解彼宗之義,唯識大車誰亦無有如是許者故;若說七部唯識師之所許,則非僅一次成立正能所害二種增益所依所緣俱相同故;即成承許于依他起顯現能所異體,亦複不容現證如所顯現而不成就;及成承許若凡是有,異生現識亦皆通達也。
若曰:理智分別之中雖然如是顯現差別所依與差別法,聖根本智觀照之中則不顯現依他起性,故非現證不如依他起性顯現成就,而是唯緣真如性也。若爾,則應自宗亦于現證苗芽無谛實之根本智觀照之中顯現苗芽,或未現證苗芽無有谛實而唯現證谛實空也。若謂其中顯現苗芽者,則應于現見實執谛實空中亦有增益,如下當破。
卯二 自宗建立不應道理
若念自宗承許于根本智觀照之中顯現苗等有法,故與破除唯識所許過失不同。此于中觀所許極不應理。若于現證諸苦谛實空之見道觀照之中顯現彼有法者,爲如以水注水之理而現耶?抑現爲二耶?若如初者,則應成勝義谛無容置辯。若如第二,則于聖根本智見谛實空時亦須如是而現故,則成彼根本智自與自身異體,無容置辯。
複次于彼見道,諸苦別異而現,而勝義谛如水注水而現耶?抑爲間接通達勝義谛耶?若如初者,則于菩薩同一聖根本智觀照之中顯現如所有與盡所有境二種不同顯現之理,如是即出理路之外,不然即須承許爾時根本後得體性爲一故。若如第二,則彼間接通達勝義谛之親證爲何?若謂即是親證彼苦有法者,則應成勝義谛更複無容置辯矣。
是故中觀應成派與自續派,誰亦無有許于有學聖根本智觀照之中顯現有爲有法者故。如下說言“顯現如幻自性之慧”雲何?彼極顯然是說其根本智如幻,以《大疏》中多處如是說故。
寅二 自宗
于能所取諸根識等異生相續中之一切心識皆承許是依他起性,且于根識亦複顯現能所異體,而許聖根本智見彼非如所現成就,亦許彼境不現根識而不變圓成實性如水注水而現,許能現見非如根識所現成就,不許不見。此即是許恒常清淨法界而爲無分別智所緣之義。
其中所許所緣所依依他起性,與法不變圓成實性谛實成就,諸中觀師皆爲破除。此複說雲:聖者後得于緣所依依他起時,錯亂顯現與執能所異體分別,應無由趣微少之理而上上轉勝轉淨,錯亂顯現及與分別先乃安住依他起性,而彼安住谛實成就,谛實成就之中無有上上轉趣增勝故。于根本智若無轉趣殊勝清淨者,種子亦無轉趣清淨矣。
于此唯識師雲:猶如水、金、虛空,雖爲自性清淨,亦可漸次清淨諸塵垢等;垢染亦可由能對治漸令清淨也。彼于汝宗不應道理,能所異體空之清淨真實以是谛實成就故,無有堪能斷所治品,由彼安住顯現能所異體之依他起自性。複已承許彼依他起谛實成就,如是則于依他起上顯現能所異體應如所現成就,以彼如是顯現而又谛實成就故。此事決定,虛妄錯亂定無安住谛實成就故。若承許者,則汝許爲所知障之執著能所異體分別即不能斷,以是于耽著境無過不錯亂之心故。是故若許根本智之所量谛實成就者,實即必須承許不堪斷除所斷所治品故,即無承許最極清淨也。
難曰:若爾汝許相智所緣爲無實故,苗芽谛實空者應爲谛實成就,以于究竟觀察理智中有故,因已承許。若許,則前所說過失于汝亦應隨轉。此事決定,若于勝義慧中而有,即須于彼勝義中有,如是則須勝義有也。
曰:吾等不成過失,苗芽谛實空雖于理智中有,然不許爲谛實成就,即彼能破亦複安住谛空虛妄如幻故。此亦如雲:“所破非有故,真實無能破。”謂即雖許有分別與無分別之理智是爲勝義,然是許爲正世俗,而不許爲谛實成就,此義極爲顯然。此等余義,當于資糧正行時說。
其次《大疏》雲:“若如是者,主要自性即爲種姓,主要之相者爲所緣故,二于二者無能破也。”義者,主次大小易解,其後句義,謂與有法不離,由緣內六處谛實空故而成自性住種姓,則不堪斷除有法,緣時斷除增益之所依者,乃以世俗爲主,而真如性亦當成爲所緣之義。
【釋】
先暫總于善、不善、無記,如其次第即沙門性、斷命等與無記身業等。其次即于彼等分爲世間等二之四種差別性故,諸余如其數量,一切愚夫相屬五蘊、一切聖者所攝四種靜慮、非我見對治之五取蘊、彼見對治之四念處、仗賴因緣之欲界等、不觀待因之真如性、一切聖者相續所生四種靜慮、正等覺佛相續所生有法十力,謂以如實通達如是等一切法之次第而緣故,所緣十一種也。
【疏】
子叁 釋 分叁
醜一 總標
醜二 別釋
醜叁 顯示次第而緣十一所緣
今初,諸菩薩先暫總于此諸法中,首先觀察何爲應取善法、應舍不善及應舍置之無記叁種。若作如是觀察,則能了知沙門性、斷命等與無記身業等,如其次第即是所應取、舍、平等置之者。彼叁即是修行所緣,是彼所斷增益之所依故。
醜二 別釋
總了叁法已,其次觀察諸余所緣。其事雲何?即以彼叁爲差別依,而分之爲世間等二之四雙故。此複如其數量思惟:一切愚夫相屬之世間道所攝五蘊,是世間法,是于無始輪回所習之法故。一切聖者相續所攝無漏四種靜慮,是出世間,是愛對治,于輪回中未習之法故。
其次爲斷所治品故,分別何爲有漏所斷,何爲無漏對治。若分別者,思惟:五取蘊者是有漏,是從壞聚見根所生,且非我見對治品故。彼我見之無漏對治四念處者,是無漏,以是所斷種子正對治故。
即彼無漏分作因果二分而作觀察。如是觀察者,思惟:仗賴因緣而依欲界等之道谛,是其因分,是能證得滅谛之方便故。不觀待因而離所斷種子之真如性,是其果分,是道谛之離系果故。
其次觀察何爲所證得果者,叁乘聖者相續所生四種靜慮,爲共功德,以是叁乘一切聖者相續所生之功德故。十力者,是不共功德,唯是正等覺佛相續所生之功德故。言“有法”者,爲令了知是佛所有功德之所依故。
醜叁 顯示次第而緣十一所緣
謂以如實通達如是等之次第而緣一切法故,所緣十一種也。大譯師喇嘛未作次第而緣之理,余處說之。
【釋】
于如是等所緣而作修行之所爲何耶?所爲。頌曰:
勝諸有情心 及斷智爲叁
當知此叁大 自覺所爲事
謂依由一切種遍知一切相智之門,而能出生之諸佛菩薩等之一切有情諸有情中最勝性之心大性、斷大性、證大性增上,如是而于修行趣入。故由具足叁種大性,應知所爲有叁種也。
【疏】
癸叁 所爲 分叁
子一 承接
子二 頌
子叁 釋
今初,緣于如是等所緣而作心之修行等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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