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說。
圓滿意樂加行所攝七種資糧者,擐披铠甲具足六度而修之菩薩,先修希欲一切所化遠離衆苦之大悲。此複若以但緣有情而欲離苦爲行相者,爲生緣悲;行相相同,而緣現起粗分無我空相所差別之有情,及緣現起離戲行相所差別之有情者,爲法緣悲及無緣悲。許後悲心證空性者,是不善巧悲心所緣及其行相。
諸爲大悲激動心意者,以行布施成辦現世安樂,持戒成辦後世人天增上安樂,忍辱、精進及靜慮等由令安住定樂之門,成辦決定唯一安樂,及以般若令住涅槃成辦究竟安樂,以如是等攝受于他。
根本後得所攝四中之根本者,開示止、觀及止觀雙運道之資糧。此複若如《大疏》所說而釋其義者,《正攝法經》雲:“以心等持如實了知真實。”所言等持即止,如實了知者即觀。
若曰:止者安住不動,觀則觀察法義之慧,彼二豈非不同,雲何而得雙運耶?于止所緣若心已得堅固,爾時即從智慧觀察而生通達真實義智光明,光明生故如祛黑暗而斷諸障。若非與止同一體性,則亦不能無余斷除所斷現行,故止觀二如眼光明而于境轉,于生正智隨順而住,非如光明黑暗相違。
具足雙運資糧者,即由作意相智而行利他之方便善巧資糧,及修如是根本後得之道故,而得具足智慧福德資糧;由修二種資糧故,即便具足見等諸道資糧;具足道資糧故,即得多劫不忘文義無盡之念詞等陀羅尼資糧。
其中陀羅尼體性者,即是止觀相應念慧,而密咒者是于因立果名。分之則有忍陀羅尼、咒陀羅尼、詞及義陀羅尼。初者謂于阿(日阿)巴雜那等四十二字之義作觀察已,修習所謂“阿者萬法之門,以無生故”諸字真理空性義故,若生于彼不怖之定慧者,即忍陀羅尼,此于加行道時始得。第二者,若能創說彼力能滅罪等救護他人之密咒時,即得咒陀羅尼,此複加行道忍始得,其殊勝者要見道後。後二種者,謂于諸法文義長劫能持不忘,此亦得忍以上也。
能爲功德所依故名地,能斷相違品故名對治資糧等。
辰二 立爲資糧之因
此大悲等十七種者,是能引大菩提之因位資糧,謂由此等悲等十七資糧速疾正所成就之體,能于大菩提果而作取持故。能持究竟大菩提果者,謂由證得勝義谛攝無實所緣,而修一切世俗谛攝廣大大乘道次義故。若攝其義,則此十七盡攝菩薩所修一切深廣道次。
辰叁 數量決定
資糧正行有十七種,謂由此等十七資糧正行,是于生起一切相智離增減失之因位資糧故。
【釋】
其中智資糧者,謂由內空、外空、彼二分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爲空、無爲空、超越邊際空、無初後際空、無棄舍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無實性空、有性空、無性空、自性空、他性空之空性差別,二十種也。
于此說頌曰:
諸內外及二 空性實有法
方所涅槃道 緣所生相違
超邊初無舍 本性一切法
法生等超等 具足並相違
虛空所言空 他法之體性
各各性空故 許爲二十空
【疏】
寅二 別說叁種資糧 分叁
卯一 別說智資糧
卯二 別說地資糧
卯叁 別說對治資糧
初中分叁:
辰一 由所破處而分二十空性
辰二 通達彼之有境二十種智
辰叁 辨智所緣爲何
今初,于此頌中所說二十空者,諸內六處無有谛實,以離谛實一多之故。其余因法亦應如是配之。外之六處由因、生處及二者由根所依等谛實空者,即爲外空及內外二分空。谛實空之實法谛實空者,空空。十方谛實空者大空。涅槃谛實空者勝義空。彼等是破有寂谛實成就。
緣所生之有爲,及彼相違之虛空等無爲谛實空者,即有爲與無爲空也。離斷常邊前後及中谛實空者,即超越邊際空。初際及取舍谛實空者,即無初後際空及無棄舍空。或于後者以施等無所棄舍爲空性處。
真理本性及一切衆相諸法谛實空者,即本性及一切法空。法生等及超等谛實空者,即自相與不可得空。具足因緣會聚,並其相違五蘊體性谛實空者,即無實性與有性空。無爲虛空及與所說自性空言谛實空者,即無性與自性空。由余作者空之空性者,謂即他法體性谛實之空,他性空也。如是二十空性處所,由其各各谛實成就之性空故,許爲二十空也。
此是開廣所分差別,略則前十六空攝入後之四空:以有法爲空性處者攝入初二之中,以真如爲空性處者攝入後二中故。若許空空以智而爲空性處者,則以真如而爲空性處者有叁。此複爲遮“諸法真實爲是諸聖智見新所作耶”之念,說本性空;爲遮“自之體性谛實成就耶”之念,及“爲是他義作者之所作耶”之念,說後二空。
辰二 通達彼之有境二十種智
此中智資糧者,有異生地、十地及佛智所攝叁種。初者謂證內、外及彼二分空之叁智,于受用者、所受用與彼所依叁者破除實執,立爲資糧道位。《大疏》中說“以受用”者,若說以初叁種爲前叁加行道,及以第四說爲世第一法雖亦略可,然若安立前叁爲在資糧道位者,與其意趣即不相違。
于以世間修所成慧而證空空者,立爲加行道位。現證大空與勝義空之智,能引通達法界遍行一切有法,以及通達法界爲最勝義故,依次立爲初地二地。證得有爲空之智,通達法界爲同類因之義;證得無爲空之智,能引通達法界爲無攝持之義,此二依次立爲第叁四地。由超越邊際與無初後際空,能引通達法界無異相續,以及通達無染淨義爲空故,立爲第五六地。如是由無棄舍空所引有境之智爲第七地。由本性及一切法空所引有境之智爲第八地。由自相及不可得空所引之智爲第九地。由無實性及有性空所引有境之智爲第十地。由無性、自性及他性空所引有境之智立爲佛地。
最後叁者,是永斷盡二障習氣所依,及是自然性故,立爲佛地。而前十七所引諸智,由是隨類斷離所斷現行及種子故,則安立爲十地以下。如前所說大空能引通達法界遍行之義,說立彼爲初地,想亦無有相違。
複次《大疏》中雲:“于此何時由修一切諸法無我義故,已能通達一切法界無分自性,觀待所生定解各各證得遍行義故,即將至極明了生起現證一切諸法無性之智,爾時由已正入菩薩無過地故,當證見道。”
此所說義,謂說“法界無分”者,是說非如青黃于現識中別別顯現異分行相,非說于分別中不容相等異分差別,以盡所有彼諸有法皆有彼等分故。有學聖根本智亦無少分現不現證有情法性與佛法性差別,是故于佛法性亦能領受而引定解。
此中說依次第生起定解者,是以十地根本等持次第斷除二障種子,由此而于後得生起緣起如幻種種差別之定解大小差異不同之義,亦即後得緣起幻現之顛倒顯現漸趣微弱也。
辰叁 辨智所緣爲何
略說《大疏》中雲“又此無分別智所緣爲何”等之義者,分五:
巳一 舉兩宗義
巳二 成立後宗應理
巳叁 于彼斷他诤難
巳四 破其後宗
巳五 不說余智差別之因
今初,諸唯識論師曰:許依他起能所異體空谛實成就之真如,而爲聖根本智所量。余宗則許彼爲通達一切諸法谛實性空。今此後宗應理。
巳二 成立後宗應理
若彼爲識,則凡是其所知決定爲谛實空,喻如顯現夢中象馬,而此無分別智亦是識也。此語是自性因。《定量論》雲:“若所緣非現,不成見境義。”謂若彼所緣境不可得者,則亦不能通達彼境,故非宗法不成。不見同品故非相違。當于“無迹無去生”時破有谛實成就之所知故,亦非不定。
巳叁 于彼斷他诤難
于此唯識師雲:若爾,彼一切法谛實空者,亦應爲谛實空,是所緣故,喻如二月。若承許則應一切法谛實成就,以汝許爲真理之一切法谛實空,彼亦谛實空故。
無過。如于所殺天授,而彼能殺祠授爲殺天授之分;若殺彼故天授還生爲應理者,則彼能殺即非殺彼所殺之分,是故天授不複還生。如是汝所許爲損減邊之一切法谛實空,如能殺者,已用破除谛實空谛實成就之理破除谛實空谛實成就之增益邊故,應不複須更許所破一切法谛實成就,以彼谛實成就與谛實空之能遍,畢竟非有同體之分故。
複次若雲:凡是勝義谛者,須于勝義成就,名言中有則成相違。如是出過不應道理,根本智之所緣勝義成就不應理故。彼應爾者,蓋彼是以名言現量所成之虛妄如幻有法爲所依之究竟所緣故,又彼谛實成就以虛妄性爲所依者成相違故。
巳四 破其後宗
若許空性谛實成就爲所緣者,如是則應無分別智與能所取異體空,或爲一體或爲異體二者隨一,以空性亦谛實成就故必須許爲實有法故。若許,則于異體亦須承許與依他起爲異體故,彼智即成以與依他起性毫無系屬之獨立空性而爲行境,故應不能斷除依他起上之顛倒增益。若是一體,則彼空性應成有爲。若許,則緣彼而修即應不能斷諸障種矣!
彼等有許聖根本智親證緣起虛妄如幻而爲論師所許者,此則表明于中觀應成自續任何一宗皆未善習,倒說論師所許意趣,而自亦複不知建立將護宗見也。
巳五 不說余智差別之因
此中未說其余大圓鏡智等差別者,唯欲宣說親緣空性智資糧之種類差別總名數故,及余智類差別無邊,將于此時現觀正義生決定解成障礙故。
諸唯識師雖許空性谛實成就,但與有人許勝義谛爲不觀待斷除所破之實有常法者,當知猶如須彌之于芥子、虛空之于手掌,有大差別。廣則應于《大乘寶性論疏》所說而爲了知。
卯二 別說地資糧 分二
辰一 總義
辰二 支分義
初中分五:
巳一 體性
巳二 差別
巳叁 別法
巳四 登地之理
巳五 名義
今初,即彼現緣真如之根本無分別智,爲大悲等周遍攝持,說名爲地,由能爲諸功德作所依處猶如大地,故作是說。
巳二 差別
由彼遣除所斷功能等分,其中各各次第所分先後次第故,有十地也。
巳叁 別法 分二
午一 自體差別
午二 所斷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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