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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顯明義釋心要莊嚴疏(賈曹達瑪仁欽 著)▪P26

  ..續本文上一頁等前後邊際,啓百法門,示現百身,一一身現百數菩薩而為眷屬等十二百數功德,及笫二地有十二千數彼等功德,如是等之功德數量上上轉增差別。淨垢力及修道勢力上上轉增差別。初地布施波羅蜜多增勝等波羅蜜多增勝差別。初地能王一贍部洲,二地生爲四大洲王等異熟生上上轉增之差別也。

  午二 所斷差別

  應知于見道時,滅除叁界九地所攝百十二種分別煩惱障種,與百八種分別所知障種。修道所攝之初地乃至十地,次第斷除十六修斷煩惱種子,及百八種修斷所知障種。《大疏》:“諸谛現觀爲同一故,是故初地第一刹那即是見道。從此第二刹那以後,乃至金剛喻無間道中,說爲修道。”

  巳四 登地之理

  當知乃至未能圓滿各各修治諸法,爾時仍在彼地;若圓滿者,即登余地。

  巳五 名義

  地者,梵雲"補米"。若加定詞而說,即爲能令無量衆生無怖畏故,或由無量功德上上轉趣,故說爲地。

  【釋】

  地資糧者,爲欲顯示彼等何者當爲何地修治之法故,而說此中二十叁頌。頌曰:

  由十種修治 當能得初地

  意樂饒益事 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 求正法所緣

  常發出家心 愛樂見佛身

  開闡正法教 谛語爲第十

  彼性不可得 當知名修治

  如其次第,所謂于一切所依無曲戾意樂,爲于自他所須作饒益性,一心專注一切有情,遍舍一切所有,于善知識承事歡喜,希求叁乘所有正法所緣,不樂住于居家處所,樂欲希求無上佛身,敷演正法,說谛實語。以具如是性相十法,于一切種當令生起故,唯是以修治因差別體性不可得所差別相之修治故,當能獲得初極喜地。

  【疏】

  辰二 支分義 分二

  巳一 總承接

  巳二 各別自性

  今初,爲欲顯示于地資糧,彼等何者由盡何過圓滿何德之門,當爲何地修治等雲雲。

  巳二 各別自性 分二

  午一 因之九地

  午二 果第十地

  初中分九:初地乃至九地

  初地分二:

  申一 頌

  申二 釋

  今初,謂由能修治法十種修治,當能獲得初地,即意樂等雲雲。如何修治之理者,謂由大悲及與通達谛實自性不可得慧攝持而修。經雲:“何爲修治安住初地意樂?”乃至“如言所說即如是作,是爲修治谛實語也。”

  申二 釋

  如彼本頌次第而說者,所謂以于有情及善根等一切所依無谄诳等曲戾意樂,而勇受持正法之初地菩薩相續具有之功德,是初地之修治,以是能滅彼相違品,及能圓滿彼功德之初地菩薩相續中之功德故。其余各各亦應如是配之。

  極行利他之事,爲于自他所須作饒益性,受持大乘正法。一心專注四無量心,而于一切有情作利他事之殊勝意樂。此地施度極增勝故,遍舍一切身及受用、善根等諸所有,亦無少分顧戀悭惜生起。于道根本大乘善知識,能以叁門承事歡喜。希求叁乘所有正法所緣,而緣極廣法藏。由見居家過患,不樂住于居家處所。不離于佛隨念,樂欲希求無上佛身。于法無有師拳吝惜而敷演正法。誓願能令究竟故,說谛實語。

  以具如是性相十法,當能獲得初極喜地,以彼十種無余能滿初地功德,于一切種當令生起與獲得故。此複修治之因十種差別,唯是以證谛實體性不可得所差別相之修治故。

  【釋】

  頌曰:

  戒報恩安忍 極喜及大悲

  承事敬師聞 第八勤施等

  謂攝善法、饒益有情及律儀戒,于他恩益念思酬報,堪忍他人作惱害等,于修善法心無懊悔,于一切士夫心懷慈憫,恭敬和尚等,修行善知識所傳法教,于施等六度勤勇而行。由于如是修治,如前而作修治之八種差別,能得第二無垢地也。

  【疏】

  未二 二地 分二

  申一 頌

  申二 釋

  今初,戒等八種能爲二地而作修治,以是能滅彼相違品,及能圓滿對治品故。于二地時,夢中亦不生起絲毫犯戒垢染,及唯戒度增勝非忍度等,故名戒勝,非于二地無余諸度。

  經雲:“雲何律儀清淨?謂不作意聲緣之心。”乃至“舍余所作尋求諸波羅蜜,是爲勤求波羅蜜多。”

  申二 釋

  二地能令戒波羅蜜殊勝圓滿者,謂具足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及律儀戒。能淨律儀支分謂于他人恩益念思酬報不使唐捐。具足堪忍他人作惱害等,而于惱害全不在意,安受衆苦,及善定解法忍。于修善法心無懊悔具足勇喜。何時亦不棄舍有情,而于一切士夫心懷慈憫。恭敬尊長阿阇梨等。于善知識所傳法教如說修行。複次于諸最勝正行施等六度勤勇而行。由于如是修治,如前亦由大悲及與通達空性之慧攝持而作修治之八種差別等雲雲。

  【釋】

  頌曰:

  多聞無厭足 無染行法施

  嚴淨成佛刹 不厭倦眷屬

  及有慚有愧 五種無著性

  所謂聽聞正法不知厭足,以不顧利養等發心而爲宣說正法,于自佛刹能依所依普作嚴淨,見所饒益有情不和合等心不厭舍,觀待自他不行諸不善法。如是五種修治,如前由不分別體性攝持而作修治故,能證第叁發光地也。

  【疏】

  未叁 第叁發光地 分二

  申一 頌

  申二 釋

  今初,叁地以多聞無厭足等五而作修治,以能遣彼過失圓滿功德故。謂雲:“菩薩摩诃薩住第叁地,應當安住五法。何等爲五?謂雖多聞而無厭足,亦複于彼不著文字。”

  申二 釋

  所謂勤于多聞,何時亦不棄舍。不爲希求利養恭敬名聞,而爲他人宣說正法。是爲所言正法二種。

  修習嚴淨刹土能依所依之因廣大資糧,于自佛刹等雲雲。于叁地時忍度增勝,故能忍受所化邪行,及余二忍亦已圓滿,見所饒益等雲雲。觀待自他慎作惡行,慚愧圓滿故,不行諸不善法。如是五種修治,如前亦由大悲及不分別谛實體性攝持而作等雲雲。

  【釋】

  頌曰:

  住林少欲足 杜多正律儀

  不舍諸學處 诃厭諸欲樂

  寂滅舍衆物 不沒無顧戀

  所謂住阿蘭若,未得利養無希求欲,已得利養不更希求其余,于乞食等杜多功德能正護持,縱爲命等因緣亦遍不舍所受學處,于妙欲樂見爲過患而作诃毀,應所化機隨宜令其勤于涅槃,盡舍一切所有衆物,于修善法心不怯弱,一切實法無所顧戀,如是修治如前十種故,能登第五焰慧地也。

  【疏】

  未四 第四焰慧地 分二

  申一 頌

  申二 釋

  今初,謂以遠離聲緣作意而住林薮,少欲知足,堅固誓行十二杜多功德正戒所依等十而修治四地,以能遣彼過失圓滿功德故。經雲:“菩薩摩诃薩不應棄舍此等安住四地之十法也。何等爲十?如是,所謂住阿蘭若。”等雲雲。

  申二 釋

  所謂安住遠諸愦鬧、離開聚落一俱盧舍之阿蘭若。未得利養無希求欲之少欲,及已得利養不更希求其余多美等之知足。于乞食等十二杜多功德能以堅固意志而正護持。不爲罪墮所染故縱爲命等雲雲。特緣由自體門而于妙欲之貪而作斷除,是故于妙欲樂等雲雲。應所化機隨宜安置解脫故,令其勤于涅槃。盡舍一切內外所有等雲雲。于四地時精進波羅蜜已圓滿故,于修善法心不怯弱,任何亦不觀待而于一切實法無所貪著顧戀。如是修治如前以大悲與證空性慧攝持之十種故等雲雲。

  【釋】

  頌曰:

  親識及悭家 樂猥雜而住

  自贊及毀他 十不善業道

  驕慢與顛倒 惡慧忍煩惱

  遠離此十事 證得第五地

  謂爲利養故,與諸出家等而爲助伴,不依近信心居士,人衆繁雜之聚落等,自贊,毀他,十種不善業道,以多聞等憍慢而不恭敬他人,于善不善顛倒而生貪著,邪見等惡慧,心向一切貪等煩惱,斷除如是性相十法,實即引生相違諸法,由此十種修治如前能得第五難勝地也。

  【疏】

  未五 第五難勝地 分二

  申一 頌

  申二 釋

  今初,謂若遠離“親識及悭家”等十事,即能正得第五地,由已無余圓滿彼功德故。

  申二 釋

  謂貪利養恭敬故,爲利養等雲雲。貪居家故依近余者,而不依近等雲雲。極喜愦鬧故,依住人衆繁雜之聚落等。爲利敬故自贊等。依于彼等而極增長十種不善業道。自傲且淩蔑于他,而以多聞等雲雲。貪著顛倒取舍故,于善不善等雲雲。邪見及壞聚見等惡慧。心向一切貪等煩惱。斷除如是性相十法,實即引生相違諸對治法,由大悲與證空性慧攝持,此十種修治等雲雲。

  毀謗業果之邪見,已于初地並其種子亦已斷盡,故于爾時或是觀待彼眷屬中之所化,抑或是于邊執見之斷常邊見假安立爲邪見也。若定須說是邪見者,則應當作生起令極遠離之對治而解。此中所說其余所斷雖多不起現行,然爲令能了知于彼地中隨類斷除此等種子故,而作建立。

  【釋】

  頌曰:

  施戒忍精進 靜慮慧圓滿

  于弟子麟喻 舍喜舍怖心

  見求無愁戚 盡舍無憂悔

  雖貧不厭求 證得第六地

  由遍圓滿六波羅蜜,故能斷除樂欲聲聞獨覺,怖畏體性不可得性,乞者來乞心生怯劣,一切資財自然施與其心不喜,及雖貧困亦能斷除棄舍他人乞求之心,如是以此十二修治如前能遍證知第六現前地也。

  【疏】

  未六 第六現前地 分二

  申一 頌

  申二 釋

  今初,謂由圓滿“施戒忍”等六種功德,及斷六種過失故,能正獲得第六地也,由除彼過圓滿功德之門而獲得故。經雲:“安住六地應當圓滿六法,如是謂即六波羅蜜。複次應當斷舍六法。何等爲六?即遍斷舍聲聞之心。”

  申二 釋

  圓滿六種波羅蜜故,能斷六種所斷。謂由圓滿戒波羅蜜、靜慮波羅蜜故,能斷樂欲證得聲聞獨覺。圓滿忍辱波羅蜜故,能斷一切法體不可得性所有怖畏。圓滿布施波羅蜜故,能斷乞者來乞心生怯劣。圓滿勇悍樂欲布施之精進波羅蜜故,能斷一切資財自然施與其心不喜。及由圓滿般若波羅密故,自雖貧困亦能斷除棄舍他人乞求之心。即由圓滿六種對治,斷除六種所斷,如是以此十二修治等雲雲。

  或複以菩提心攝持六度故,而斷前叁過失;布施圓滿故,斷除後叁。當知是依五地圓滿靜慮波羅蜜多,而得圓滿此地般若波羅蜜多。此如由依先得共通正奢摩他,其次獲得毗缽舍那次第,後二度之次第當知亦爾,如下當說。

  【釋】

  執我及有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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