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等前后边际,启百法门,示現百身,一一身现百数菩薩而為眷屬等十二百数功德,及笫二地有十二千数彼等功德,如是等之功德数量上上转增差别。净垢力及修道势力上上转增差别。初地布施波罗蜜多增胜等波罗蜜多增胜差别。初地能王一赡部洲,二地生为四大洲王等异熟生上上转增之差别也。
午二 所断差别
应知于见道时,灭除三界九地所摄百十二种分别烦恼障种,与百八种分别所知障种。修道所摄之初地乃至十地,次第断除十六修断烦恼种子,及百八种修断所知障种。《大疏》:“诸谛现观为同一故,是故初地第一刹那即是见道。从此第二刹那以后,乃至金刚喻无间道中,说为修道。”
巳四 登地之理
当知乃至未能圆满各各修治诸法,尔时仍在彼地;若圆满者,即登余地。
巳五 名义
地者,梵云"补米"。若加定词而说,即为能令无量众生无怖畏故,或由无量功德上上转趣,故说为地。
【释】
地资粮者,为欲显示彼等何者当为何地修治之法故,而说此中二十三颂。颂曰:
由十种修治 当能得初地
意乐饶益事 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 求正法所缘
常发出家心 爱乐见佛身
开阐正法教 谛语为第十
彼性不可得 当知名修治
如其次第,所谓于一切所依无曲戾意乐,为于自他所须作饶益性,一心专注一切有情,遍舍一切所有,于善知识承事欢喜,希求三乘所有正法所缘,不乐住于居家处所,乐欲希求无上佛身,敷演正法,说谛实语。以具如是性相十法,于一切种当令生起故,唯是以修治因差别体性不可得所差别相之修治故,当能获得初极喜地。
【疏】
辰二 支分义 分二
巳一 总承接
巳二 各别自性
今初,为欲显示于地资粮,彼等何者由尽何过圆满何德之门,当为何地修治等云云。
巳二 各别自性 分二
午一 因之九地
午二 果第十地
初中分九:初地乃至九地
初地分二:
申一 颂
申二 释
今初,谓由能修治法十种修治,当能获得初地,即意乐等云云。如何修治之理者,谓由大悲及与通达谛实自性不可得慧摄持而修。经云:“何为修治安住初地意乐?”乃至“如言所说即如是作,是为修治谛实语也。”
申二 释
如彼本颂次第而说者,所谓以于有情及善根等一切所依无谄诳等曲戾意乐,而勇受持正法之初地菩萨相续具有之功德,是初地之修治,以是能灭彼相违品,及能圆满彼功德之初地菩萨相续中之功德故。其余各各亦应如是配之。
极行利他之事,为于自他所须作饶益性,受持大乘正法。一心专注四无量心,而于一切有情作利他事之殊胜意乐。此地施度极增胜故,遍舍一切身及受用、善根等诸所有,亦无少分顾恋悭惜生起。于道根本大乘善知识,能以三门承事欢喜。希求三乘所有正法所缘,而缘极广法藏。由见居家过患,不乐住于居家处所。不离于佛随念,乐欲希求无上佛身。于法无有师拳吝惜而敷演正法。誓愿能令究竟故,说谛实语。
以具如是性相十法,当能获得初极喜地,以彼十种无余能满初地功德,于一切种当令生起与获得故。此复修治之因十种差别,唯是以证谛实体性不可得所差别相之修治故。
【释】
颂曰:
戒报恩安忍 极喜及大悲
承事敬师闻 第八勤施等
谓摄善法、饶益有情及律仪戒,于他恩益念思酬报,堪忍他人作恼害等,于修善法心无懊悔,于一切士夫心怀慈悯,恭敬和尚等,修行善知识所传法教,于施等六度勤勇而行。由于如是修治,如前而作修治之八种差别,能得第二无垢地也。
【疏】
未二 二地 分二
申一 颂
申二 释
今初,戒等八种能为二地而作修治,以是能灭彼相违品,及能圆满对治品故。于二地时,梦中亦不生起丝毫犯戒垢染,及唯戒度增胜非忍度等,故名戒胜,非于二地无余诸度。
经云:“云何律仪清净?谓不作意声缘之心。”乃至“舍余所作寻求诸波罗蜜,是为勤求波罗蜜多。”
申二 释
二地能令戒波罗蜜殊胜圆满者,谓具足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及律仪戒。能净律仪支分谓于他人恩益念思酬报不使唐捐。具足堪忍他人作恼害等,而于恼害全不在意,安受众苦,及善定解法忍。于修善法心无懊悔具足勇喜。何时亦不弃舍有情,而于一切士夫心怀慈悯。恭敬尊长阿阇梨等。于善知识所传法教如说修行。复次于诸最胜正行施等六度勤勇而行。由于如是修治,如前亦由大悲及与通达空性之慧摄持而作修治之八种差别等云云。
【释】
颂曰:
多闻无厌足 无染行法施
严净成佛刹 不厌倦眷属
及有惭有愧 五种无著性
所谓听闻正法不知厌足,以不顾利养等发心而为宣说正法,于自佛刹能依所依普作严净,见所饶益有情不和合等心不厌舍,观待自他不行诸不善法。如是五种修治,如前由不分别体性摄持而作修治故,能证第三发光地也。
【疏】
未三 第三发光地 分二
申一 颂
申二 释
今初,三地以多闻无厌足等五而作修治,以能遣彼过失圆满功德故。谓云:“菩萨摩诃萨住第三地,应当安住五法。何等为五?谓虽多闻而无厌足,亦复于彼不著文字。”
申二 释
所谓勤于多闻,何时亦不弃舍。不为希求利养恭敬名闻,而为他人宣说正法。是为所言正法二种。
修习严净刹土能依所依之因广大资粮,于自佛刹等云云。于三地时忍度增胜,故能忍受所化邪行,及余二忍亦已圆满,见所饶益等云云。观待自他慎作恶行,惭愧圆满故,不行诸不善法。如是五种修治,如前亦由大悲及不分别谛实体性摄持而作等云云。
【释】
颂曰:
住林少欲足 杜多正律仪
不舍诸学处 诃厌诸欲乐
寂灭舍众物 不没无顾恋
所谓住阿兰若,未得利养无希求欲,已得利养不更希求其余,于乞食等杜多功德能正护持,纵为命等因缘亦遍不舍所受学处,于妙欲乐见为过患而作诃毁,应所化机随宜令其勤于涅槃,尽舍一切所有众物,于修善法心不怯弱,一切实法无所顾恋,如是修治如前十种故,能登第五焰慧地也。
【疏】
未四 第四焰慧地 分二
申一 颂
申二 释
今初,谓以远离声缘作意而住林薮,少欲知足,坚固誓行十二杜多功德正戒所依等十而修治四地,以能遣彼过失圆满功德故。经云:“菩萨摩诃萨不应弃舍此等安住四地之十法也。何等为十?如是,所谓住阿兰若。”等云云。
申二 释
所谓安住远诸愦闹、离开聚落一俱卢舍之阿兰若。未得利养无希求欲之少欲,及已得利养不更希求其余多美等之知足。于乞食等十二杜多功德能以坚固意志而正护持。不为罪堕所染故纵为命等云云。特缘由自体门而于妙欲之贪而作断除,是故于妙欲乐等云云。应所化机随宜安置解脱故,令其勤于涅槃。尽舍一切内外所有等云云。于四地时精进波罗蜜已圆满故,于修善法心不怯弱,任何亦不观待而于一切实法无所贪著顾恋。如是修治如前以大悲与证空性慧摄持之十种故等云云。
【释】
颂曰:
亲识及悭家 乐猥杂而住
自赞及毁他 十不善业道
骄慢与颠倒 恶慧忍烦恼
远离此十事 证得第五地
谓为利养故,与诸出家等而为助伴,不依近信心居士,人众繁杂之聚落等,自赞,毁他,十种不善业道,以多闻等憍慢而不恭敬他人,于善不善颠倒而生贪著,邪见等恶慧,心向一切贪等烦恼,断除如是性相十法,实即引生相违诸法,由此十种修治如前能得第五难胜地也。
【疏】
未五 第五难胜地 分二
申一 颂
申二 释
今初,谓若远离“亲识及悭家”等十事,即能正得第五地,由已无余圆满彼功德故。
申二 释
谓贪利养恭敬故,为利养等云云。贪居家故依近余者,而不依近等云云。极喜愦闹故,依住人众繁杂之聚落等。为利敬故自赞等。依于彼等而极增长十种不善业道。自傲且凌蔑于他,而以多闻等云云。贪著颠倒取舍故,于善不善等云云。邪见及坏聚见等恶慧。心向一切贪等烦恼。断除如是性相十法,实即引生相违诸对治法,由大悲与证空性慧摄持,此十种修治等云云。
毁谤业果之邪见,已于初地并其种子亦已断尽,故于尔时或是观待彼眷属中之所化,抑或是于边执见之断常边见假安立为邪见也。若定须说是邪见者,则应当作生起令极远离之对治而解。此中所说其余所断虽多不起现行,然为令能了知于彼地中随类断除此等种子故,而作建立。
【释】
颂曰:
施戒忍精进 静虑慧圆满
于弟子麟喻 舍喜舍怖心
见求无愁戚 尽舍无忧悔
虽贫不厌求 证得第六地
由遍圆满六波罗蜜,故能断除乐欲声闻独觉,怖畏体性不可得性,乞者来乞心生怯劣,一切资财自然施与其心不喜,及虽贫困亦能断除弃舍他人乞求之心,如是以此十二修治如前能遍证知第六现前地也。
【疏】
未六 第六现前地 分二
申一 颂
申二 释
今初,谓由圆满“施戒忍”等六种功德,及断六种过失故,能正获得第六地也,由除彼过圆满功德之门而获得故。经云:“安住六地应当圆满六法,如是谓即六波罗蜜。复次应当断舍六法。何等为六?即遍断舍声闻之心。”
申二 释
圆满六种波罗蜜故,能断六种所断。谓由圆满戒波罗蜜、静虑波罗蜜故,能断乐欲证得声闻独觉。圆满忍辱波罗蜜故,能断一切法体不可得性所有怖畏。圆满布施波罗蜜故,能断乞者来乞心生怯劣。圆满勇悍乐欲布施之精进波罗蜜故,能断一切资财自然施与其心不喜。及由圆满般若波罗密故,自虽贫困亦能断除弃舍他人乞求之心。即由圆满六种对治,断除六种所断,如是以此十二修治等云云。
或复以菩提心摄持六度故,而断前三过失;布施圆满故,断除后三。当知是依五地圆满静虑波罗蜜多,而得圆满此地般若波罗蜜多。此如由依先得共通正奢摩他,其次获得毗钵舍那次第,后二度之次第当知亦尔,如下当说。
【释】
执我及有情 …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观庄严论 显明义释心要庄严疏(贾曹达玛仁钦 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