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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顯明義釋心要莊嚴疏(賈曹達瑪仁欽 著)▪P30

  ..續本文上一頁皆已成佛”者,此不應理前已說訖。

  若曰:若爾則應任何時中皆容無有有情,以有一切有情皆成佛故。此不決定,若彼有成佛者則與無彼成相違故。而于應容無有有情者,則唯承許,以容永無實物故。應容無有諸佛事業行境之有情者,亦唯承許,因如前。諸佛事業行境之有情相續應容有斷,以有一切有情皆成佛故。若爾,八地菩薩之相續應容有斷,以彼有成佛故。周遍性同故,叁者皆許。汝成立決定之能立,“若是佛者,定非有情”是否思量當善了知。此複若加細察,乃未分別“一切有情皆有成佛”與“一切有情皆已成佛”之差別。

  如若一切有情皆有成佛者,彼于何處複于何時而有耶?若爾,汝念爲利有情願得佛位之所得正等覺位,彼于誰之相續複于何時而有耶?若謂于自現證正等覺時,于彼相續所有者,而于資糧道位菩薩相續之中無彼所得之佛故,因果不同時故。則于對方作如是說,亦複有何不應理耶?

  輪回若有始者則成無因,故無始際;而其後際爲有爲無耶?有雲:總于輪回即無後際,輪回差別則有後際。此自相違,以實物中不容有之瓶而有者,成相違故。是故任于輪回總別皆有後邊。有經教說“不見輪回後際”者,是爲令彼一類愚夫勿起時決定想,謂“唯此時而得解脫,非前非後”故。有謂“輪回無有後際,一切有情皆當成佛者”,唯是相違重擔。廣說亦可。

  醜四 辨聲緣由何而入大乘之道

  聲聞與獨覺羅漢從寂滅界起已,若入大乘道者,爲由大乘資糧道入,抑或是從見道以上而入耶?

  于此分二: 寅一 破他所許 寅二 建立自宗

  今初,彼等有謂:若依許于聲聞有證法無我者,當由大乘見道以下而入者不應道理,以若先未通達空性者,爲新現證之故必須生起大乘見道,則已現證空性並曾修習故,即無所須故。如是是由七地以上而入。若依未證法無我者,即須生起現量新證空性之大乘見道,亦須生起彼因以修所成修習空性總義之加行道,此複須以聞思抉擇空性義故,是由大乘資糧道入。

  此者極不應理。縱依許于聲聞無證法無我者,于彼相續亦應不須生起大乘見道,以先未證無我者,爲初現證之故必須生起大乘見道,而于聲聞羅漢已現證無我並曾修習故,若作是說汝何以對?若曰:大乘見道非由唯新現證無我所顯,要新現證微細無我之所差別,是故仍須新生彼故。若爾依其前宗亦應決定須于相續生起大乘見道,蓋彼是由廣大福德資糧與智慧資糧二所差別,于彼相續必須新生福德資糧所攝見道,並于其因資糧加行亦須生起故。

  若曰:若依前宗,七地以上圓滿大乘道所攝福德資糧,無有過失。若爾,欲速獲得無上菩提者,決定理應最初即入聲聞之道,以極精進叁生即能獲證聲聞阿羅漢果,其次相續不須生起六地以下即可直入七地故,而大乘資糧道尚須于一無數大劫之中積集資糧故。是故由此當知,承許聲聞羅漢不須生起大乘資糧加行以下,及以八地作爲下限而由彼入等者,皆不應理。

  寅二 建立自宗

  是故聲緣羅漢縱已現證二種微細無我,而于趣入大乘道時,決定當由資糧道入,以于福德資糧所攝無邊差別先依聞思善爲抉擇,次以世間修所成于無數劫中作修習已,然後能得初地所攝十二種百數功德等故。

  如是住于資糧道時,若許彼爲異生即謗聖者,當知亦是許出世道斷德有退而于解脫不可憑信之大邪見。

  複次,唯于現證法界雖無差別,然其能滅相違品等功能威力大小之差別等,當知則如須彌之于芥子之量。是故任許不許聲聞有無現證法無我者,當知皆由大乘資糧道入。由此可知,定性大乘與暫時之定性聲聞同時進入資糧道者,二者于得無上菩提,其大乘種姓者最爲速疾,而彼相違則至極遲緩,有此差別。于其因相雖能以無量邊理聚而爲宣說,此中恐文繁贅,不更書矣。

  于此主要诤論所依,是獨趣寂滅之聲聞獨覺羅漢。依據一切有情皆能成佛,成立究竟唯有一乘者,當知亦是如前成其關聯。

  【釋】

  發菩提心者,即是乃至輪回安住利益有情之性,故謂非一切種而斷煩惱者,是其自性。

  癸四 道智自性 分二 子一 文義 子二 辨析

  今初,所謂非以欲漏有漏所攝煩惱而爲主要所斷,于一切種勵力斷除者,乃是道智之自性故,超勝聲緣之道。以發菩提心者,即是乃至輪回安住利益有情之性,故欲有漏即便轉成菩薩聖者成辦利他之支分故。

  子二 辨析

  有謂此所說者既是真實煩惱,亦是菩薩聖者受生之因,以《二萬五千頌顯明釋》與《大疏》中皆說:“能斷無明與見所攝隨眠,非欲有漏,以于諸有故思受生故。”然由已滅煩惱過失能令心續極不寂靜,及爲煩惱自在而受生等所有功能,故于一切地中不生煩惱過失。

  此與衆多教證相違。是否彼諸菩薩聖者不能以悲願力隨欲受生而須煩惱爲助伴耶?抑或雖不忍許煩惱,然于臨命終時由怖我斷滅故而于有漏諸蘊生起貪愛,以彼而爲結生助伴耶?若如後者,即與不爲煩惱自在受生相違;若如初者,亦複與彼相違,又若受生必須煩惱因者,則未斷除煩惱所引老等苦故,遑論利他!自利亦複不能隨欲成辦故。且與《大乘寶性論》中所說“聖已根本斷,老病死等苦,惑業增上生,彼無故無彼”等衆多相違也。

  前說教證之義非說受生之因,當知是以悲願力故受取輪王等身而生千子等之所須支分。若于色界受生,亦由已盡有漏靜慮業力受生功能故,非是上界受生所須之因;設若于彼受生,當知有漏即便轉爲成辦利他支分。染汙無明與邪見等,以于成辦利他支分少分亦無所須故,凡見所斷攝者,皆已于彼斷訖。

  又有說雲:是于《海慧問經》所說八種受生之因立爲煩惱,以與異生受生惑因作用同故,乃假安立。此說亦不應理。彼等已遍圓滿道智方便分故,此中不須觀察“菩薩是否特緣于彼而斷”之疑慮故。若此所說煩惱爲假安立者,則聲聞道特緣而斷之煩惱亦成假立。故是顯示,未特緣彼煩惱而斷亦能成辦自之菩提,故較聲聞之道自性超勝故。

  故彼煩惱乃是真實,且彼亦是欲及有漏,然非受生所須之因。非但不生煩惱過失,反更轉爲成辦利他支分也。雖于七地以下菩薩若勵力修,亦能依于無明習氣地及無漏業受意生身,然若任運自然成者,當知則是聲緣羅漢與獲自在之諸菩薩。

  【釋】

  其次具有如是自性之事業者,謂不現證真實邊際,及于慧與大悲具善巧故,未攝有情能遍攝受等故,即作用也。

  癸五 作用

  于說自性其次,具有如是自性之道智事業作用者,較彼聲聞道之業用超勝,以未圓滿、成熟、遍淨則不現證真實邊際,及于緣空性慧與大悲等方便具善巧故,未攝有情能遍攝受等故。

  【釋】

  如是已說所依等竟,道智性時必須圓滿一切道故,聲聞之道。頌曰:

  道相智理中 由諸四聖谛 行相不可得 當知聲聞道

  辛二 道智自性 分叁 壬一 了知聲聞道之自性

  壬二 了知獨覺道之自性 壬叁 了知菩薩道之自性

  初中分二 癸一 道智體性 癸二 其因順抉擇分

  初中分叁 子一 承接 子二 頌 子叁 釋

  今初,如是已說所依等竟,次說道智性時了知聲聞道之理者是爲應理,以于獲得相智,必須圓滿修習一切叁乘之道故。

  子二 頌

  于圓滿修道相智性之理中,應當了知如何修此聲聞之道,以必須由發心、回向及谛實不可得慧攝持而修四聖谛之十六行相故。

  此中所說了知聲聞道之道智者,乃是現證無常等十六之智,此複是爲攝受聲聞種姓而修。若爾豈不即成體智?雲何而稱道智耶?是由叁種別法攝持之門立爲道智,而非由緣聲聞之道于彼修習空性之分而立。

  見道位菩薩相續中之現證無常等智,彼亦即是了知聲聞道之道智。彼雖亦是體智,然于此處文中所說,是顯示爲叁種別法攝持之理;于第叁品則爲智見觀超故,通達無常等體而爲宣說。此道亦僅是于見道位修,非于修道之時殷重而修也。

  【釋】

  其中苦谛如其次第:無常、苦、空、無我,彼等性相寂滅之四種行相。集谛之因、集、生、緣體性,即病、癰、刺及罪人等相。謂雲“爲厭離、爲離貪、爲滅除故入”故,彼等苦集谛者,彼等別別厭離性相之他方,及壞滅有法之相體性、離貪體性,動搖與壞滅等相。

  子叁 釋 分二 醜一 所了之道 醜二 于彼如何了知之理

  今初,經以“于此,菩薩摩诃薩已發一切相智性相應之心故,應以無所得之理作意色無常”等,隨其所應而由體性、異名之門宣說十六行相。

  本釋于彼講說分叁: 寅一 苦集行相 寅二 滅谛行相 寅叁 道谛行相

  初中分二 卯一 苦集各各行相 卯二 共相

  初中分二 辰一 苦谛行相 辰二 集谛行相

  今初,其中苦谛四相者如其次第:從緣生故無常,惑業自在故苦,他義之我空故空,自體之我不成就故無我。又由我不成就故,彼無我等性相亦複寂滅之四種行相,應依彼等正文立宗,以義爲因。經中正文後二行相以異名相而說故,若如是者,則以空相爲無我,說爲寂滅彼相之行相也。

  辰二 集谛行相

  集谛行相與經所說名數而配者:貪愛如病,是因相,以是衆苦之根本故。如癰,是集相,能令衆苦數數生故。如刺,是生相,能令衆苦猛利生起故。如罪人者,是緣相,能爲更引後有作俱有緣故。

  卯二 共相

  即于彼等苦集谛者,當緣苦集別別厭離性相故,由逼迫故如他怨仇,及能害故是能壞法之相體性,以雲“由心厭患苦集二故,入加行道”故。

  當緣是應離貪體性,于第二時即不住故動搖,與不觀待後起因緣壞滅等相,以雲“爲于苦集離貪故入”故。

  當緣所滅自體惱害處故怖畏、爲羅刹等乘隙染疾、橫加侵害之相,以《攝異門分》雲“爲滅苦集故入”故。

  厭離等叁,即是見道、最後修道與無余蘊之位;爲彼故入者,依義可知即是加行道、除最後位之修道與有余位也。

  寅二 滅谛行相

  滅谛之滅自體之相者,是無我相,是斷煩惱之離故。是寂靜相,以是寂滅衆苦之離故。是妙相自性即遠離相,以是淨樂體性之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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