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中品證獨覺菩提,諸下品證聲聞菩提也。
寅叁 引申之義
由其本頌正說之勢亦能引申:諸具中品信等,安住中乘資糧道者,證得獨覺菩提;諸具下品信等,安住下乘資糧道者,證得聲聞菩提也。
本頌引申彼所說義者,謂已正說安住上品信等之利鈍菩薩,于得無上菩提難易差別,而未正說其余二者之差別故。將正引之義作余說者,當知是與論師意趣正相乖返。
【釋】
于具生起順解脫分之勤勇者,能生順抉擇分故,頌曰:
此暖等所緣 贊一切有情 緣彼心平等 說有十種相
自滅除諸惡 安住布施等 亦令他住彼 贊同法爲頂
如是當知忍 自他住聖谛 如是第一法 成熟有情等
癸二 能熟相續之道生起次第 分二 子一 正說 子二 破于六種現觀次第之邪分別
初中分叁 醜一 承接 醜二 頌 醜叁 釋
今初,于具生起等雲雲。
于此所說現觀配以清淨地者毫無關系,于此承接說雲“資糧道中當生八地之智也”者,毫無必要故。
醜二 頌
大乘加行道叁品暖等所緣,此時贊爲一切有情而于經中宣說,即緣彼等有情而觀心平等等,經中說有十種相故。經雲:“須菩提,菩薩摩诃薩爲欲成就無上正等菩提,當住彼等有情之前,起大慈憫,發大悲心。”及雲:“利益、無恚、無害者,當于一切有情之前發饒益心,不起損惱之心;當于一切有情之前發不害心。”及雲:“菩薩摩诃薩定欲成就無上正等菩提之故,當于一切有情之前,發起父母乃至親屬之心。”
頂亦是緣一切有情,以住頂者自斷諸惡十不善業、安住施等,亦令他余有情安住彼等,贊歎不勸而自趣入,並以同法令歡喜性而緣故。經雲:“自斷斷命,亦當正勸于他斷除斷命,宣說斷彼善利,若有他人斷除彼者,當宣彼等善利而于隨同歡喜。”及雲:“自亦應當圓滿施波羅蜜,亦當正勸勵他行于施波羅蜜。”及雲:“自亦應當修習內空,亦當正勸勵他修習內空。”
如是忍者,亦是緣于有情,以自安住了知四聖谛已,亦安立他有所依者住彼而緣故。經雲:“自亦應當知苦斷集。”
如是世第一法,亦是緣于有情,當知是以成熟、解脫有情等而緣故。經雲:“自亦應當安住菩薩無過之地而發神通。”及雲:“自亦應當生起一切相智之智。”
【釋】
于此圓滿一切相現觀中,以平等、慈、饒益、無恚、無害之五種心,及父母心、兄妹心、子女心、友伴心、親屬心之其余五種,而緣有情者,許爲暖也。
醜叁 釋 分二 寅一 說各別義 寅二 攝義
初中分四 卯一 煗 卯二 頂 卯叁 忍 卯四 世第一法
今初,于此圓滿一切相現觀之加行中,許暖是緣有情,以緣一切有情滅除貪瞋分執黨類而修等舍之平等心、于一切具悅意行相之慈、恒久饒益、遍無損惱心之無恚、不加侮蔑之無害心等五種而緣有情故,及以于年長男女作父母心、于同年者作兄妹心、于年幼者作子女心、意相投者爲友心不渝者爲伴之心、同族姓者爲親不同爲屬之心其余五種而緣有情故。
此唯顯示于中下品各別決斷,當知應以一切而緣一切也。此等亦是顯示,于修大悲之先修習, 悅意相之慈心,彼因即于一切有情知母、念恩、報恩,及于彼叁之前修習平等舍也。
【釋】
總之則以如數斷除、受持不善與善之門而行止進爲其自性,亦由彼門而令他人止諸罪惡、住于善法之二種;于他趣入彼自性者加以贊歎,並與同作之二種,法之差別有無量邊,而以彼等緣有情者爲頂。
卯二 頂
頂是緣于有情。總之者,則以如數斷除不善之門而止,自安住已亦令他人止諸罪惡;由受持善法之門而進爲其自性,亦由彼門自安住已亦令他人住于善法之二種;于他補特伽羅未經勸勵而趣入者加以贊歎,並于同作修習歡喜之二種,其中行相之法差別有無量邊,而以彼等緣有情者爲頂。
【釋】
如于頂時自他所依差別,而配所緣、行相,如是而以贊歎、同法之相而緣自他所依之苦等谛者,忍也。
卯叁 忍
如于頂時所說,以能安立之自與所安立之他所依差別,而配所緣、行相;如是令他行善,以贊歎不勸自行、以極喜心同法之相而自安住了知苦等四谛已,令他安住了知其所依之四谛之門而緣一切有情者,即是忍也。
于後叁時雖未明顯配合下中等叁差別,亦是完全顯示叁位所修之所緣、行相之義。
【釋】
如前唯以成熟、解脫自他有所依者等諸行相而緣有情者,世第一法。
卯四 世第一法
如前唯以成熟、解脫自他有所依者之有情自性,自安住已、安立他人住彼等諸行相而緣一切有情者,即是世第一法。
【釋】
如是即爲順抉擇分也。
寅二 攝義
如是等雲雲。
【釋】
修習一切相、道、體之相差別故,如其次第是于一切相智性等叁種現觀,以證世間順抉擇分爲先,而證出世間之見道修道。于其圓滿一切相現觀等叁種者,以修勝進分位差別,于一切種殊勝之道所攝無漏之智,由下中上次第而生。當知是爲遮頓生故,而說抉擇分等之名。
子二 破于六種現觀次第之邪分別
分叁 醜一 破非理宗 醜二 立賢善宗 醜叁 斷诤
今初,此文雖亦略可配斷除叁道重複之過,若唯一向作彼說者,則是失卻時義之說。此于八品所诠八種現觀之後二者疑小,乃是論師爲破于初六種現觀次第之邪分別而設。于《攝釋》中就純一道之現觀次第,似是立爲自宗,此中亦破自宗而作其余次第。于《大疏》之法身承接文中,于八現觀似作純一道宗;然《大疏》中其余多處說與此中所說迂途同義故。《攝釋》所說,想彼亦非論師自之所許,或是但舉昔余論師所許,以于彼宗,大小二釋皆特爲破除故。
有將此文唯作斷重複過,而說此下則是安立加行道與見道唯是淨地之智。此是破于論師所許,或即顯然絲毫未解《大疏》所說之相,以成宣說破斥故。若是講說此中所說及頂加行時之加行道者,彼若但由宣說安立他人于究竟之一切圓滿、摧伏一切隨眠、周遍圓滿叁智之法,即成假立加行道者,則于初品之加行道亦同,以彼亦說叁門清淨、相清淨、刹土清淨、修健行定、授記、盡諸執著、無分別定等故。若謂彼等唯住因位,是以勝解作意而修,及是隱密授記等者,則于另一,此類之語即爲烏鴉啄食罄盡,無從置答矣。
《大疏》于加行道所說分別,說是頂所攝之見修二道所斷。若依許是假安立者,則應初地乃至七地之頂加行斷治,于何品中皆未正說,此則與才說之論師所許成相違故;及于無間所說之世第一法時,《大疏》于诤與劣乘藏及其釋論說世第一爲一刹那相違,答以有聲聞成辦自利,而菩薩則漸次成辦利他差別,並未說言“非是本品所說加行道”故;又于《大疏》說言“于說圓滿不退轉際,有學不退轉僧業已說訖,今者當說無學僧之性相”亦成非理,以于住八地者分爲有學無學二種不應理故;又與不退見道者時說言“于苦類智忍刹那中,以與類智相系屬故”成相違等。如是而與論師所許無量相違,且此下文論師成立其爲真實加行、見道,除此少分亦未說是假安立也。
此等一切倒說皆歸咎于不知善說本論文義,茲當說之。
醜二 立賢善宗
此是破于六種現觀次第之邪分別故,應當如是了知:此複當如金洲大師所說了知,謂上世間順抉擇分之前加行,與下抉擇分等名,上下二者相互皆應配之;及于無漏說爲空去貪等。
當知相智品時說順抉擇分等之名者,乃有所爲,是爲遮其,唯于資加位時相續而修,此後即便不修頓然而生故。能遮頓生,以于加見修叁位時,是由下中上品次第而生故。應爾,以于了達主要因果義相之一切相智性品中,是以證得世間順抉擇分爲先,其次出世間之見修,如是修證叁種道故。
如是于“等”之道智、體智二種現觀品時,說加見修叁之名者有其所爲,爲于叁道品中,以修習道智相與無常等一切體相之差別,而說叁種道故。于體智品,是引申義所示修道。此複爲遮道智唯于初地乃至六地、體智則唯七地頓然相續而生故。
于其圓滿一切相現觀等叁種現觀品中者,當知直說抉擇分等之名者是有所爲,爲遮圓滿加行唯于八地修習,余則不修頓然相續而生故。應能遮其唯于彼時頓生,以修圓滿加行勝進分位差別,于一切種分超勝聲緣道之殊勝之道所攝之智,于其行相無煩惱漏之圓滿加行,是由加見修叁所攝下中上品次第而生故。
如是于頂加行與漸次加行品中宣說真實叁種道之所爲,亦是爲遮頂加行唯于九地及十地前分、漸次加行唯于十地後分之時頓然相續生起而修之邪分別,而令了知是于叁道分位時修也。由于刹那、法身無可疑處,故而未說。
醜叁 斷诤
若爾,如是行相之諸分別前已斷故,《大疏》雲何說是于此證得最極究竟之位斷耶?
此無過失。何以故?《解深密》等經中說,能障隨入細微秘密與大神通之無明癡等,並其種子是于十地斷故,則由正斷所說無明習氣之因,具彼因者如是行相之能所二取四種分別,即是證得最極究竟之性,故于十地系屬之頂現觀定能斷之,于余位時則是暫時而斷。此是諸先論師所說。
余人則謂:顯然絲毫未解彼經文義,蓋彼是顯十地一一皆能斷彼二種無明,其于安住細微秘密無明之癡,及能障礙廣大神通事業之無明癡,彼二種子則是第十地之正所斷,而于彼時盡斷于彼,絲毫不成是說唯淨地智頂加行之證據故。一類文有誤之《大疏》雲“上下二者第十地”,及有一類雲“前者亦于十地斷”者,非爲正義,以雲“前者與第十地,後者而與十地系屬”之文爲正也。
是故此段文義當如是解:于頂加行品中所說之諸分別,若以所執取之所緣、行相差別而說者,即便诤雲,唯盡此等分別之現行故,而此多分豈非加行道時已斷除耶?雲何說是最極究竟見道頂加行與修道頂加行之所斷?于彼唯是斷種子故。答曰:唯斷現行者,是暫時斷,非由令成不生法性之門而斷;見修頂加行者則由斷除分別種子之門,亦能滅其現行。此複十地之頂加行次第即能斷除,最後二種無明種子則于第十地時斷也。如若不…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顯明義釋心要莊嚴疏(賈曹達瑪仁欽 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