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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顯明義釋心要莊嚴疏(賈曹達瑪仁欽 著)▪P56

  ..續本文上一頁應舍性故,對治與所治品;離一切垢性故,自內所證;下劣與非勝妙性故,令聲聞等地成極遙遠;能隨意樂行變化故,利益有情之業;善巧真實方便力故,于立一切士夫置于涅槃所作之果無過性故,是所取也。此是第一所取分別以轉趣品爲所依之九種,許爲見道位時所斷。

  醜二 廣說 分二 寅一 廣說所取分別 寅二 廣說能取分別

  初中分二 卯一 轉趣所取分別 卯二 退還所取分別

  初中分叁 辰一 承接 辰二 頌 辰叁 釋

  今初,第一所取等雲雲。

  辰二 頌

  許彼轉趣品爲所依之所取分別爲九種,以由大乘道果體性等境分之有九故。經從“須菩提,于意雲何,汝于真實不見彼如幻心耶?”乃至以車夫喻明所作果離于分別之間而說。

  辰叁 釋

  以轉趣品爲所依之九種第一所取分別,執著實有所受用者,謂“大乘道果爲所取性爲所轉趣”,許此是爲大乘見道加行位時所斷,以是能障彼生起之分別故。

  九種雲何?其中有二: 巳一 菩薩總所轉趣 巳二 轉趣差別

  今初,謂于勝義遠離之六波羅蜜勝義遠離之無上菩提,雖于勝義未證未得,然于名言中得自性之大乘道果者,是諸菩薩之所轉趣,以是彼之所修習故。

  巳二 轉趣差別 分叁 午一 道因 午二 道體 午叁 道果

  今初,菩薩于佛種姓能得決定,以決定能入于不動等地故。

  午二 道體 分叁 未一 道體 未二 道所緣 未叁 滅除所斷能力

  今初,彼能真正成就見等諸道,由已通達一切諸法如幻無實故。

  未二 道所緣

  是緣無有錯亂之心識所緣,以于一切諸法通達唯是影像而已故。

  未叁 滅除所斷能力

  已得遣除所斷殊勝功能,由先己見功德之應取,及先己見過失之應舍性故,而得生起所知障之對治,與滅所治品之功能故。

  午叁 道果 分二 未一 自利 未二 利他

  今初,相智已得究竟自內所證,以是證德,及已遠離一切垢染性故。

  未二 利他 分叁 申一 利他之功能 申二 利他事業 申叁 利他之果

  今初,于諸定性大乘已令聲聞等地成極遙遠,以聲聞道下劣,與果非勝妙性故,而安置于大乘道果故。

  申二 利他事業

  具足利益有情之業,以能隨其所化意樂而行變化爲帝釋等作利他故。

  申叁 利他之果

  于立一切叁種種姓士夫置于涅槃所作之果,是無過性而作轉趣,由以善巧能作利他真實方便之力如是作故。

  【釋】

  第二所取分別退還爲所依者,雲何有九種耶?頌曰:

  墮叁有寂滅 故智德下劣 無有攝受者 道相不圓滿

  由他緣而行 所爲義顛倒 少分及種種 于住行愚蒙

  及于隨行相 九分別體性 是所退還品 聲聞等心起

  隨墮輪回、涅槃任何一邊性故,證德下劣;以離善巧方便之善知識性故,無有攝持;以非一切所知障之對治性故,成辦之道相不全;于如來等教授有依賴性故,是由他緣而行之性;不入一切有情最勝性之心大性等性故,于所爲義顛倒;唯是煩惱障之對治性故,少分道之能作;以有所得而證初果等別異性;未斷一切無明隨眠性故,于住及行無知;能攝一切大乘性故,一切相智性是于一切涅槃之後而行,是有過失性故非所取性,是所退還也。此是第二所取分別以退還品爲所依者,是于聲聞獨覺相續生起爲應取性之九種,許爲諸菩薩之見道心、心所轉之位所斷。

  卯二 退還所取分別 分叁 辰一 承接 辰二 頌 辰叁 釋

  今初,第二所取等雲雲。

  辰二 頌

  菩薩以退還品爲所依者,聲聞等心所起劣乘道果應退還之實有分別者,有九種體性,以聲緣道墮于叁有寂滅邊故證德下劣等,由境界門有九種故。

  經雲:“須菩提,如是譬如轉輪聖王若無七寶,即便不得轉輪之名。”乃至“須菩提,如是轉輪聖王之輪等七寶者,是于具四種軍之前而有。”等雲。

  辰叁 釋

  第二所取分別以退還品而爲所依,于聲聞與獨覺相續生起爲所應取性者,菩薩以此爲境之九種退還所取分別,許爲諸菩薩之見道心、心所轉之無間道位所斷,以彼能滅其種子故。

  九種雲何?分五: 巳一 聲緣道果證德下劣 巳二 增上緣攝持下劣

   巳叁 成辦二利之方便下劣 巳四 退失殊勝斷證 巳五 未獲殊勝道果之失

  今初,較此大乘,聲緣證德爲下劣性,雖已入解脫道,然是隨墮輪回、涅槃任何一邊性故。

  巳二 增上緣攝持下劣

  無有殊勝道所攝持,以離善巧方便之善知識性故。

  巳叁 成辦二利之方便下劣 分叁 午一 成辦利他之方便下劣

    午二 成辦自利之方便下劣 午叁 成辦二利之方便下劣

  今初,成辦利他之道相不全,以唯能斷煩惱障與所取分別之所知障,而非一切所知障之完全對治性故。

  午二 成辦自利之方便下劣

  是由他解脫緣而行之性,以于證得阿羅漢時,亦須依賴如來等之教授性故。

  午叁 成辦二利之方便下劣

  其所爲義是顛倒性,但爲一己而求證得解脫,而性不入一切有情最勝性之心大性等,叁種大之所爲義故。

  巳四 退失殊勝斷證 分二 午一 斷德下劣 午二 證德下劣

  今初,斷德唯具少分道之能作,唯是修習煩惱障之對治性故。

  午二 證德下劣

  具有證初預流果等高下別異種類之性,以于體道有實所得性而于四果次第證得故。

  巳五 未獲殊勝道果之失 分二 午一 未獲殊勝道之失 午二 未獲殊勝果之失

  今初,彼于乃至未得寂滅邊時住大乘道,及依彼道而行無知,以唯住于劣乘之道而未除斷一切無明隨眠性故。

  午二 未獲殊勝果之失

  一切相智性是于一切涅槃之後而行而得,以彼相智能攝一切大乘斷證德類,是究竟性故。是則聲聞道果是有過失性故,非是菩薩相續所取之性,是所退還也。由境界門是爲九種于所退還谛實執著。

  【釋】

  第一異生能取分別,以實有士夫爲所依者,雲何爲九種耶?頌曰:

  所取及所舍 作意與系屬 所作意叁界 安住與執著

  法義唯假立 貪欲及對治 失壞如欲行 當知初能取

  于世俗中如幻之執取及棄舍;真實性中無有作意而作意;由法性故,與叁界而相系屬;不住空性故,安住;不執著諸法故,執著一切;以無實有故,假立一切諸法;以知真如性之無貪故,不執著爲先之貪欲;以修平等性之對治性故,對治;不正了知般若波羅蜜多故,障礙如欲而行,于勝義中執著實物故,第一能取分別九種,許爲見道加行之位所斷。

  寅二 廣說能取分別 分二 卯一 實有能取分別 卯二 假有能取分別

  初中分叁 辰一 承接 辰二 頌 辰叁 釋

  今初,第一異生等雲雲。

  辰二 頌

  當知第一能取分別爲九種也,以于所取及所舍立爲補特伽羅,執爲實有之能受用者等,有九種故。經從“世尊,般若波羅蜜多者,于任何法皆不執取,亦不棄舍。”乃至“須菩提,菩薩摩诃薩于此而有貪著,謂色,或謂此是色也。”等而作教誡。

  辰叁 釋

  執著異生能取爲勝義能受用者之物故,分別所知障所攝之九種第一能取分別,許爲見道頂加行之位所斷,以彼親能滅除故。

  若依斷除種子,則是唯就所斷而各說其對治之名;若就實理,則是即彼見道頂加行之無間道,同于一時能斷見斷四種所取分別種子;許次第斷者,當知有多正理妨難。說初二種所取、能取分別由加行近分道斷者,亦是觀待現行彼二稍爲易斷故如是而立,非顯即于見道頂加行中,于解脫道之前斷除種子對治之二種次第也。

  九種雲何?分二: 巳一 退失相智之因 巳二 退失果位相智

  初中分叁 午一 執著正行 午二 執著所知 午叁 執著斷治

  初中分叁 未一 執著取舍 未二 彼之等起實執作意 未叁 彼之過患

  今初,勝義雖無,于世俗中如幻之執取功德及棄舍過失之補特伽羅,執爲實有能受用者之分別所攝實執,是見道頂加行之所斷,以彼親能滅除彼種子故。于後各處皆應如是配其因法。

  未二 彼之等起實執作意

  真實性中于真實義無有作意而作意實有,執爲實有能受用者。

  未叁 彼之過患

  由彼谛實作意而生煩惱之法性故,而與叁界相系屬者,執爲能受用者。

  午二 執著所知 分叁 未一 于物執實 未二 執無谛實 未叁 執著唯假安立

  今初,不住于一切法通達空性故,執有谛實而作安住。

  未二 執無谛實

  以不執著諸法實有故,執著一切無有谛實。

  未叁 執著唯假安立

  以于勝義無實有故,通達一切諸法唯是假立,于此執爲實有能受用者。

  午叁 執著斷治 分二 未一 執著所治品 未二 執著對治

  今初,以知真如真實性之無貪故,而于任何皆不執著爲先之所治品,起于貪欲。

  未二 執著對治

  以修一切法平等性之對治性故,而于相執對治執爲實有能受用者。

  巳二 退失果位相智

  不正了知通達真實義之般若波羅蜜多性故,而于長時障礙如欲行往相智之補特伽羅,執爲實有能受用者之分別所攝所斷也。

  【釋】

  第二能取分別,以假有士夫爲所依者,雲何爲九種耶?頌曰:

  不如所爲生 執道爲非道 謂生俱有滅 具不具道性

  安住壞種性 無希求無因 及緣諸敵者 是余取分別

  聲聞等之決定出生性故,不如所爲之義而定出生;自無所求道故,定執余道而爲非道;因果世俗體性故,生滅;顯現無有障礙及相違性故,具不具足所有實法;猶如空中鳥故,安住色等;由發菩提心等之門,失壞聲聞等種性;無較真如更爲超勝之法故,無希求心;無依勝義谛因;由極串習悭吝法性,緣諸魔等敵者之事,是于此等所假立物執著性故,九種第二能取分別,許是見道心、心所轉之位所斷。

  卯二 假有能取分別 分叁 辰一 承接 辰二 頌 辰叁 釋

  今初,第二能取分別等雲雲。

  辰二 頌

  從于不如所爲之義而生,乃至緣諸魔等敵者之假有士夫,執爲實有能受用者,是余九種能取分別,由境而分有九種故。

  經從“須菩提,如是轉輪聖王乘禦四並駕車而往險道。”乃至“須菩提,如是譬如弓箭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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