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昔亦未能轉故。具足額開展寬大,摧伏一切邪論故。具足頂極廣大如蓋,爲利他故發願成佛之勝願已遍圓滿故。具足頭發绀青如蜂,遮遣于色聲等可愛樂境之一切貪愛故。具足頭發濃密無有疏落,由已斷盡見修所斷諸隨眠故。具足頭發柔軟,以其聖教是以無有粗劣邊執之妙慧所遍知性故。發不蓬亂,心意不爲貪等所擾亂故。頭發不粗糙枯澀,斷盡粗語,言辭恒不粗惡故。具足發有妙香,于叁寶前散布菩提因之支分衆妙花故。手足拇指皆以金剛圖案之德紋,彼二掌中則以菱形圖案之吉祥紋,與足邊際無名指等有七圖紋、右旋之“萬”字旋轉而爲莊嚴,以身于一切種皆端嚴故。
又說德紋于心胸處亦有。及說此等隨好是于內有此之功德,故外即現如此之相,因果隨其所應。
【釋】
如是說叁身已,第四化身一切凡夫所共。頌曰:
若乃至叁有 于衆生平等 作種種利益 佛化身無斷
釋迦能仁等之色者,乃至盡其輪回而于一切世界平等而作有情所求利益之身,以彼相續性故,即是諸佛世尊相續不斷之化身也。
壬四 殊勝化身 分叁 癸一 承接 癸二 頌 癸叁 釋
今初,如是等雲雲。
癸二 頌
釋迦能仁之色身等中,其非五種決定而相續不斷作諸事業之色身者,即是化身,以是乃至盡叁有中于淨不淨衆生直接顯現,同時平等而作種種增上定勝利益之身故。
經雲:“複次須菩提,學此佛母者,通達彼等法已,成就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次于一切時中,于十方無量世界之中亦以正等覺佛之種種化身而作一切有情利益,菩薩摩诃薩應當如是而學佛母。”
癸叁 釋
釋迦能仁等之色,直接顯現而于淨不淨之有情所求利益平等而作之身者,即是諸佛世尊之化身,以是非五種決定之究竟色身故。
乃是相續不斷作諸事業,乃至盡其輪回而于一切世界平等事業相續而作故。
【釋】
如是已說由修自性身體性之力所生,觀待佛等境界智慧等而作安立之叁身。其次唯于世俗之智,而由生起圓滿報身等顯現之門而作利他事業者,依于所化衆生顯現之業,依彼主體所出生者,即是屬于法身者也。
庚二 所作事業 分二 辛一 正文義 辛二 其余文義次第亦應依七十義初後了知
初中分叁 壬一 承接 壬二 頌 壬叁 釋
初中分二 癸一 明叁身已說竟 癸二 明當說事業
今初,如是其余叁身,是自性身之體性,以彼即是彼等之法性故。非由無因或不順因所生,是由修習二種資糧之力所生故。
于正世俗而作安立之叁身,非無因生,以唯是佛現量所行境界之智法身者,是觀待于自因積集智慧資糧而生;菩薩聖者以上現量境界之圓滿受用身者,則是觀待自因積集福德資糧而生;及殊勝化身者,是從積集二資糧分而生故。
于此文義,有謂是明四智叁身之施設處;及有遮彼說已,而說是明二十一聚無漏智慧,與“等”字攝唯住色究竟天之相好莊嚴之身,而顯現爲彼影像之叁身爲余叁身也。此則已出論師所許之外,以于本論略標論體建立之時,《大疏》明了宣說其余叁身,如其次第是由智慧資糧、福德資糧與二分所生故。
如是已說自性身與其余叁身,當說事業也。
癸二 明當說事業
應知依于淨不淨所化衆生顯現之事業,依彼智法身之主體所出生者,即是屬于智法身之事業,以是唯由于世俗中所通達之智法身,生起圓滿報身與化身等顯現之門,而作彼等利他事業。
【釋】
頌曰:如是盡生死 此事業無斷
壬二 頌 分叁 癸一 由時量門略標 癸二 由分類門廣說 癸叁 由數量門攝義
今初,如是法身相續不斷而于乃至盡生死中,許此法身事業爲無間斷,先已究竟聚集如是相續不斷之因緣故。
若就本頌關聯,則“如是”言當與化身相屬,然論師作與法身相屬。
【釋】
諸趣寂滅業 安立四攝事 令知諸雜染
癸二 由分類門廣說 分二 子一 安立于道 子二 安立于道之果
初中分四 醜一 安立于資糧道 醜二 安立于加行道
醜叁 安立于見道 醜四 安立于修道
本頌是作聖者所許而解,依余智者班智達之說法也。
初中分叁: 寅一 安立于意樂圓滿 寅二 安立于能熟他相續之加行
寅叁 安立于通達四谛之見
今初,最初當安立于意樂圓滿,以作寂滅唯求樂趣、惡趣諸趣,而令生起希求解脫意樂之事業故。由此亦可引申爲安立于道之所依,然正所說則是安立于希求解脫之意樂。
經雲:“須菩提,若以佛眼觀于世間,從此東方過恒河沙數世界,諸菩薩摩诃薩緣彼思惟,到諸大有情地獄已,息滅諸有情地獄之苦。”等雲雲。
寅二 安立于能熟他相續之加行
當安立于能熟他之相續,以安立于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事故。
寅叁 安立于通達四谛之見
當安立于通達四谛之慧,以應安立于通達雜染因果之苦集爲應舍,而清淨因果之滅道爲應取故。經雲:“于當雜染、清淨五趣之輪回中,如是能作超出者,畢竟皆無。”
【釋】
及知諸清淨 有情如證義 六波羅蜜多 佛道自性空
醜二 安立于加行道 分叁 寅一 安立于意樂圓滿
寅二 安立于能熟自相續之加行 寅叁 安立于清淨見
今初,應安立于利他清淨意樂,如自所證之真實義,應當安立一切有情皆證彼義故。經雲:“以善巧方便而遍成熟有情。”
寅二 安立于能熟自相續之加行 分二 卯一 正安立彼 卯二 安立于二利正行
今初,安立于當遍圓滿自相續佛法之方便,以應安立于圓滿六種波羅蜜多故。經雲:“我亦行于布施。”
卯二 安立于二利正行
當安立于二利正行,以應安立于能趣佛地之十善道故。經雲:“我亦正持十善業道。”
寅叁 安立于清淨見
當安立于清淨正見,以應安立于以世間修所成慧通達勝義自性空故。經雲:“菩薩摩诃薩修行佛母之時,見一切法自性皆空。”
【釋】
盡滅二戲論
醜叁 安立于見道
當安立于現量新證空性,以應安立于新證盡滅二現戲論之空性故。經雲:“菩薩摩诃薩行于自性空之諸波羅蜜。”
【釋】
假名無所得 成熟諸有情
醜四 安立于修道 分六 寅一 安立于無垢等二地 寅二 安立于第四等叁地
寅叁 安立于第七 寅四 安立于第八 寅五 安立于第九 寅六 安立于第十
今初,作安立于第二、第叁地之事業,謂由通達彼二地中所攝一切諸法,唯是假名安立之門,而安立于持戒、忍辱波羅蜜故。經雲:“彼等一切諸法是取世間名言而作假立,非是勝義。”
寅二 安立于第四等叁地
其次作安立于第叁地之事業,以由通達一切法勝義無所得而爲差別之門,安立于第四地了知順菩提分之慧、于第五地了知四谛之慧、于第六地了知緣起之慧故。經雲:“菩薩摩诃薩修行佛母之時,見一切法皆無實事。”
寅叁 安立于第七
其次作安立于第七地之事業,以由彼地所攝之方便波羅蜜多之門,而遍成熟諸有身者故。經雲:“普遍成熟諸有情。”
【釋】
及立菩薩道 遣除諸執著 得菩提嚴淨 佛土
寅四 安立于第八 分四 卯一 安立于了知叁道之道智 卯二 安立于實執寂滅
卯叁 安立于獲得假立佛寶 卯四 安立于清淨刹土加行
今初,其次作安立于第八地之事業,以安立于現量了知彼地所攝之菩薩道所表叁道之道智故。此所立法與因中“彼地所攝”之語,于下叁者亦同加入。
經雲:“須菩提,六波羅蜜即菩提道。”
卯二 安立于滅除實執
安立于遣除執著實有之現行故。經雲:“修行菩提道者,最初即應作如是觀,謂當觀察除所現行,此中于任何法都無自性可得。”
卯叁 安立于能得假立佛寶
安立于獲得施設彼爲佛寶之菩提故。經雲:“菩提非以道得,亦非以非道得。”
卯四 安立于清淨刹土加行
安立于嚴淨佛土故。經雲:“亦令彼等善根而與一切有情所共,及爲遍淨佛刹土故而作回向。”
【釋】
及決定 無量有情利
寅五 安立于第九 分二 卯一 安立于自定成佛 卯二 安立于能成熟他
今初,其次作安立于第九地之事業,以安立于彼地所攝決定不墮余乘之大覺性故。經雲:“菩薩摩诃薩者,非于聲緣聚中決定,是于佛聚決定。”
卯二 安立于能成熟他
法與因之“彼地所攝”如前加入,安立于成辦無量有情義利故。經雲:“以彼等善巧方便,于其十方一一方所恒河沙數所有世界,而作有情義利。”
【釋】
親近佛等德
寅六 安立于第十 分二
卯一 安立于第十地所攝之親近知識 卯二 安立于證德增上
今初,其次作安立于第十地之事業,以安立于修行彼地所攝之親近于佛、聽聞正法與供養等殊勝功德故。經雲:“往十方一一方所恒河沙數所有世界。”等雲雲。此所立法與因中“彼地所攝”之語,于下等者亦如是配。
【釋】
菩提分諸業 不失壞見谛 遠離諸顛倒 無彼根本理
清淨及資糧 有爲與無爲 悉不知有異
卯二 安立于證德增上 分八 辰一 安立于證得菩提分 辰二 安立于業果不壞
辰叁 安立于了知諸谛 辰四 安立于盡諸顛倒 辰五 安立于無本依處
辰六 安立于圓滿清淨 辰七 安立于圓滿資糧 辰八 安立于通達有寂平等
今初,安立于能無余圓滿菩提分之善故。經雲:“一切善法者,是菩薩摩诃薩道之支分。”
辰二 安立于業果不壞
安立于現見諸業任其粗細皆不失壞無有欺诳故。經雲:“行于菩薩正行而于無上正等菩提現等正覺。”
辰叁 安立于了知諸谛
安立于圓滿現見四谛故。經雲:“菩薩摩诃薩于無上正等菩提現等正覺,爲諸有情說法,所謂苦、苦集、苦滅與趣滅苦道。”
辰四 安立于盡諸顛倒
安立于斷盡常樂我淨等四顛倒故。經雲:“菩薩摩诃薩由不善巧修行佛母,以四顛倒執著五蘊。”
辰五 安立于無本依處
安立于無執著能生四顛倒之依處實有之理故。經雲:“若除安住四種顛倒,諸愚凡夫所行之事,少至如毛頭許之分亦無…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觀莊嚴論 顯明義釋心要莊嚴疏(賈曹達瑪仁欽 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