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觀察自身的承諾:
應當修習安忍的堅韌毅力,要這樣想:「僅求自利的聲聞,如果不能安忍而生起嗔恚,尚且不合道理,何況我在發菩提心的時候,已經立誓爲了一切有情的利益安樂而修習利他行,護念一切有情衆生。」正如博朵瓦所說:
佛陀的聖教便是誓不作惡,若我們對于微小的損害不修安忍,這樣便等于作出「願此毀滅聖教」的詛咒。由于這樣是會令我們舍棄律儀,于是便會毀壞聖教。雖然我們並非擁有整體一切聖教,但是若我們破壞律儀便會令自己所擁有者失壞。
博朵瓦大師還說:
給牦牛裝上馱貨的鞍子時,假如鞍子緊縛它的尾巴,便會亂蹦亂跳,這樣它便會被鞍子擊中腿部。假如松開鞍架,讓秋帶垂落,牦牛才會安樂。同樣,若我們不能寬容對待加害者,與其爲敵,便會愈來愈不安樂。
未二說明悲憫才合道理
應該至心思維:「一切有情從無始生死輪回以來,沒有一者未曾成爲我的父母等親友。可是他們由于無常而迅速喪失生命,而且時常被叁苦所損惱,被煩惱之魔魅惑而瘋顛狂亂,把自己的現世利益和後世利益摧毀。我應該悲憫他們,怎能嗔恨他們,以怨報怨呢
」
午二斷除不能容忍有礙我們受稱贊、揚名聲、得榮譽的人與及對我們輕毀、粗言、惡語的人:
「斷除不能容忍有礙我們受稱贊等叁種事情與及對我做出輕毀等叁種事情的人」分二:(一)斷除不能容忍有礙我們受稱贊、揚名聲、得榮譽的人。(二)斷除不能容忍對我們輕毀、粗言、惡語的人。
未一斷除不能容忍有礙我們受稱贊、揚名聲、得榮譽的人:
「斷除不能容忍有礙我們受稱贊、揚名聲、得榮譽的人」分叁:(一)思維稱贊等事情並無功德。(二)思維稱贊等事情是有過失。(叁)故應喜歡那些有礙稱贊等事情的人。
申一思維稱贊等事情並無功德:
別人對我的稱譽並不能帶來今生長壽無病及後世能獲福德等兩類利益。所以不應耽著稱贊及名聲,應以這種想法來責備自己:「若因喪失稱譽而感不悅,便無異于孩童看見全無居住用途的沙屋崩塌而嚎陶大哭。」《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稱贊,名聲,榮譽既不能帶來福德和長壽,也不能帶來力量和健康,亦不能令身體安樂。如果我能認清自己的利益,那些東西又有什麼意義
。
又說:
當沙屋倒塌時,幻稚無知的孩童便會傷心大哭。同樣,若我們因爲喪失贊譽而傷心,那我的心豈不是和無知小童一樣。
申二思維稱贊等事情是有過失:
應以這種想法來引生厭離稱贊等事情:「稱贊、名聲、榮譽能令自心無義散亂,能毀壞我對叁有輪回的厭離心,令我們嫉妒有功德的人,破壞我們的善行。」《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稱贊、名聲等事情能令自心散亂,損壞我的出離心,令我嫉妒有德之士,還會摧毀一切善事。
申叁故應喜歡那些有礙稱贊等事情的人:
應這樣想:「那些破壞我受稱贊、揚名聲、得榮譽的人,是要把我救出惡趣,斬斷我的貪欲結縛,把通向痛苦的大門封閉,所以如同佛陀加被。」若我們這樣思維便可以至心斷除嗔恚,而且心生喜悅。《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假如有人要破壞我的聲譽,那麼他豈不是要保護我,盡力不讓我墮入惡趣嗎
我只要尋求解脫而不需要榮譽的束縛,那爲何要嗔恨那些助我解除束縛的人呢
這就好像我想走進苦境,但是他們就像佛陀加被一樣,把苦門關閉不讓我進入,那又爲何要嗔恨他們呢
未二斷除不能容忍對我們輕毀、粗言、惡語的人:
應這樣思維來斷除不安樂:「心是沒有實體,所以不會給別人直接傷害,若直接損害的是身體而間接損害的是心,那麼輕毀、粗言、惡語便不會傷害我的身體,既然這些事情不會有損身心,所以應該歡喜。」(能)我們斷除不安樂便不會生起嗔恚心。《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心是沒有物質形體,所以沒有人能把心毀壞,但是,心若堅執身體便會被肉體之苦傷害。既然輕毀、粗言、惡語對身體沒有傷害。心啊!你又何必這樣生氣呢
霞惹瓦曾說:
不論對康壟巴、內邬素巴、照巴(藏:(Grab pa)叁位善知識說什麼話,就像對泥土石頭說話一樣,所以他們常得安樂。現在的人們對人家的話非常在意,所以不會安樂。若有人暗地對馨敦(藏:gshen-ston)說某人的是非時,馨敦便會這樣回答:「國王也會被人們在背後說叁道四,你已犯了離間語,所以應該忏悔!」曾有人對瑜伽士慧金剛(藏:Nal jor pa shes rah rdo rje)說:「人們在談論我們的事情,又說我們的侍者過于散漫。」但他回答:「人不說人的事,還會說什麼
」從此,這人便完全斷除離間語。
(反駁:)如果我被別人貶抑毀謗,其它人便不會喜歡我,所以我才會因而不快樂。
(回答:)就算別人不喜歡也許真的對我們有點損害,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傷害我們。所以,對于別人的貶抑毀謗,應該舍棄不樂之心。《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即使別人不喜歡我,亦無損于我的今生後世,那爲何要討厭他們呢
(反駁:)雖然別人不喜歡是不會對我造成損害,但這樣卻有礙我們從別人那裏獲得利益,所以,我會嗔恨那些對我毀謗、輕視或惡言相向的人。
(回答:)就算我們能獲得利益,但最終仍須把這些東西留在這裏,反而嗔恚罪惡卻會和我們形影不離。所以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因貧窮而很快死去,另一種是以邪命的方式長時活著,不過前者比後者好得多。
就算我們能獲利益而且長命百歲,但是由于未能了脫生死,所以終必撒手人寰。到了臨終的時候,即使過往享受百載安樂也和僅曾享受一年安樂沒有分別,兩者亦只是腦海中的印象記憶。在此時此刻,苦和樂再也沒有什麼分別了。這就好像在夢中享了一百年的快樂又或只享受了片刻的快樂,到醒過來後是毫無分別的。
若能以這種思維方法來破除對名利的貪著,便不會對惡言及輕毀等事情感到憂惱不樂,能對別人眼中的特殊事物毫不在意,所以便不會永無厭足。《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即使輕毀等事情能障礙我獲得利益,所以我不喜歡它們。可是,我最終仍不得不放下名利,可是罪惡卻會長久留存下去。所以,我甯可現在馬上死去,也不願依靠不正當的營生方式長久存活下去。即使這樣可以活得久些,但最終仍要身受死亡之苦。有一個人在夢中享受了百年的快樂才醒過來,而另一個人在夢中只享受了短暫的快樂便醒過來,但是在醒來後,兩人在夢中的快樂再也不能複得。同樣,不論我們的壽命是長抑短,在臨終時亦不外如是。就算我能得到許多利益,長期享樂,但死時也是光著身體,兩手空空地離去,就像被強盜洗劫一般。
巳二斷除不喜怨敵興隆而樂于見其衰微:
應要這樣思維:「我本來是爲了利一切有情而發起菩提心,但是竟然嗔恨那些尋取自身安樂的加害者。我口裏雖說願一切有情鹹皆成佛,可是看見加害者獲得一點名利恭敬竟會憂惱不樂。這可謂矛盾至極!」所以,我們必須斷除任何嫉妒別人興隆之心並應至心歡喜,否則,所謂成辦一切有情利益安樂的菩提心便是有名無實。《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原本是希望一切有情能得安樂而發起無上菩提心,現在當有情自己獲得安樂時,爲何反而嗔恨他們呢
原本是要爲利有情而求成叁界鹹皆供養的佛果,現在看見別人獲得少許的名利,爲何反而因此生起苦惱呢
衆生是我們應當供養生活的親人,現在他們既能自力更生,難道不該高興而該生氣嗎
假如我們不希望有情獲得利益,又怎會希望他們覺悟成佛呢
憎惡別人興隆成就的人會有菩提心嗎
不管仇敵已從別人那裏獲得利益,又或這些利益仍留在施主家中也跟我們無關。爲何要爲給予或不給予而生氣呢
就算我們懷著樂見怨敵遭殃,願其衰敗的惡心,但是,徒具這種心念只會令自己痛苦卻不能傷害他們。即使這種害心能夠損害他們,但是亦會害人害己,所以必須思維它的過患,把它完全斷除。《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
縱使我們的敵人不快樂,我又有何值得高興呢
只是希望敵人受苦可不能令他們受苦啊。就算能如己所願令他們受苦,又有什麼值得我們高興
若說這樣我便滿足,那還有較此更令人墮落的心態嗎
若被煩惱漁夫抛下的利鈎鈎上,便一定會墮入有情地獄,被獄卒投入镬中烹煮。
若我們把有礙自己或自己的親友遂願的障難,令我們不能遂願的舉動,與及仇家的繁榮興旺視作全不可喜的事情,便會憂慮不安,假如這種憂慮增加,便會引發嗔恚心。若能斷除全不喜歡這叁類事情的心態,便能消除憂慮,憂慮一旦消除便不會生起嗔恚。所以,應以前面所說的正理來把這種全不喜歡的心態遣除,我們應以種種方法來斷除嗔恚,因爲嗔恚是一種極大過失。
上述這些佛子正理教授,是含有駁斥煩惱,反觀內心,能勝最大強敵嗔忿的法門。若我們能以觀察慧妥善抉擇,以種種正理善作破除,便能斷除多種不同的嗔心並能生起多種安忍。由于這種經驗是由無垢正理所取得的聖教正義定解而産生,所以能留下極爲堅固的習氣。(因此,)舍棄以觀慧進行觀察修的人也就是把所有這些菩薩廣大行舍棄。須知這種做法便是以有暇人身成辦自他二利的最大障礙,所以要像毒物一樣,避之則吉。
辰二安受苦忍:
安受苦忍(藏:sngug bsngal dwang len gyi bzod pa)分叁:(一)必須安于受苦之理。(二)引生安于受苦的方法。(叁)從根本觀點作出詳細解釋。
巳一…
《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 中冊 上士道 學習安忍》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