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貪著我。當我們在想我的時候,會感覺到我好比是一個國王,我的身軀、我的意識,好比是眷屬一樣,會有這種的感受。我們也會說,我的手、我的腳、我的東西,甚至把手切斷,放在那裏,仍會覺得那是我的手。好像無形之中,有個很大的隔離在身心之中,我好像是在身心的隙縫中存在,是兩個不同的東西,我控製身心,身心被我控製,會有這種的感受。我的執著也分許多種:第一種是常一自主的我的執著。第二種稱爲補特伽羅之實體有的執著。補特伽羅之實體有的執著本身也可以分爲兩種:一、我和身心是不相幹的執著,二、我和身心雖然有關系,認爲補特伽羅本身是實體有的,這種執著是俱生有的。而常一自主和身心不相幹的這兩種執著,我們稱爲非俱生(遍計我執或分別我執),必須應由其它宗義的見解才産生的執著,並非是自然産生的。俱生我執是如何執著呢?當仔細觀察的時候,會覺得我好比國王,我的身軀好比眷屬一樣,我可以控製我的身軀。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使今天我得癌症,有一個人在我面前,而兩個身軀可以交換,並且他也願意跟我交換,我一定會很樂意和他交換,自然而然會有這種執著。再舉一個例子,同樣的道理,假使有一個人比我各方面的外形都要好,他願意跟我換,我自然而然也會想跟他換。這表示我可以控製身,身被我控製,這兩者之間雖然有關系,但是就好像是國王和眷屬的一種感覺,這種感覺是自然而然有的。所以,執著我是完全獨立的、真實的,這一種的執著,以及覺得我好像實體是空空的、是屬空性、唯名而取的執著,這兩個的力量來比較,你們覺得有沒有大小的差別?再以王同志爲例,如果我對王同志産生很強烈的貪心時,我會認爲王的任何一部分都非常完美;當我對王産生很強烈的瞋恨心時,無論如何,他沒有任何好處,這是一定有的。在很強烈的心態之下,你用另外一個角度,問自己很強烈的貪心或瞋恨心,剛才所認爲很好或很壞的王,他到底在那裏?是在身上呢?還是在心上呢?在問自己這個很強烈的貪心或瞋心時,會不會覺得給心一個很大的震撼,好像它變得空空的,好像剛才所認爲的王同志不見了。你們會不會有這種感覺?我再問你們一個問題,當你在好幾百人中看到王同志的感覺,和你針對王同志産生很強的貪、瞋時所看到的王同志的感覺,是不是不同?你可以再觀察,當你看到某個東西時,以及對這個東西産生很強的貪心時,對這個東西的兩種感覺,是不是有很大的差別?這是我們要好好去觀察的,而且我們最主要的觀察,也是從這一方面下手。我們可以了解,當煩惱産生的時候,對這個事物的感覺完全不同,會認爲它是完全獨立的、從它那一方面産生的,它是現實的,它是自性的産生,這是每個人都會有的一種執著。雖然我們不管對任何法,都會認爲是自性有的,會看到這是自相存在的,但是煩惱産生的時候,這種感受更強。在廣論裏也說到,我們的無明愚癡,在執著境的時候,都會看到自性有。但是我們意識在執著境,在執著事物的時候,大概分叁種情況:一、認爲是完全真實的。二、認爲是不真實的。叁、不分真實或不真實的。以這叁種情況之下而執著每一種事物。但是,它是自性有的這種相,是一直都有的。
你們回去的時候,自己觀察一下,當你生起貪、瞋的時候,是怎麼樣的一種執著?感受是如何?別人贊歎你的時候,你就覺得很高興,諷刺你的時候,你就覺得很痛苦、或是很煩惱。諸如此類問題的感覺,要好好的思惟觀察,這是否真實的?有沒有這種真實的情況?通常我們尋找我的時候,有的尋找是在頭上,還是在耳朵上,鼻子上等等,這樣尋找也是可以的,也是不錯的方法。明天我問你們什麼叫做「我」,你們要好好的找出答案,這是你們的回家功課。
佛教的四部宗義師都講無明、輪回的次第、以及遮的次第,當然四部也講十二因緣,從第一支無明到第十二支老死。無明是無知、愚癡,不了解何謂快樂的因,也不了解何謂痛苦的因,即使了解什麼是快樂的因,但不會促使我們去做;雖然了解是痛苦的因,但是我們不會放棄,這就是無明。昨天介紹過我執,我執並不一定是想到我的執著,是要破除的。我、你、他是存在的,釋迦牟尼佛及其它善逝、如來,他們也會想到「我」,因爲我和你是存在的。現在要破除的我執,不是實際上(名言上)的我,超越了實際上的我,讓我們看到不符合實際的、跟實際相違的一個我,不只是看到,還去執著,這種執著是顛倒的,我們稱爲顛倒識。
同樣的,想要離苦得樂的心態,大致也可分爲兩種:一、由無明愚癡所引生的我想要離苦得樂的執著。二、實際上的我是存在的,讓自己想得到快樂,不想要痛苦,這種我也是有的。同樣,排斥痛苦的心也可以分兩種:一、不顛倒識。我們不想要痛苦,是應該的,這種心態是不顛倒識,是正確的。二、瞋,是我們要斷的。以瞋來說,是完全排斥痛苦的,過分的瞋是屬于煩惱的一部分,瞋本身是顛倒識。以欲求心、希求心來說,我們說增上生是很重要的,是應該要得到的,快樂也是應該要得到的,欲求永遠的快樂,想要成就無上菩提的心,是不顛倒的。但是過分貪求,就變成貪心了。欲求的心也分兩種,一種是貪,是我們要放棄的,一種是希求要成佛果的心,是我們需要的。
外道所安立的我,身軀好比我的包袱,我到後世,就放棄了這個包袱,放棄了這個身軀,我再取另一包袱,就是後世的身軀。所以外道認爲我是常的、不變化的,而身軀好比包袱,是可以替換的。外道安立的我,是一個永遠不變的常,是獨立的一,所以是常一自主的我。但是一般人在執著我的時候,只會認爲我是真實的,不會認爲我是永遠不變的。俱生我執是自然而然生起的我執,但不會執著我是永遠不變的。所以,外道安立的常一自主的我,稱爲遍計執,而不是俱生執。爲什麼是遍計呢?因爲由宗派見解産生的一種顛倒的執著,不是自然俱生就有的。所以外道安立的常一自主的我執,並非輪回的根本,因爲不是俱生的執著,是屬于遍計的執著。
下部認爲我和身軀是不相幹的,好比包袱一般,這是不合理的,是與正理相違的。下部認爲我和身軀是有關系的,但是要尋找假義的我時,必須要找得到我的存在,所以我是在五蘊的隙縫當中存在的,一定要找到。少年的我、中年的我和老年的我,是同一個我,假使身軀是我,是不對的,因爲身軀時常改變。這樣尋找,從前生到今生,今生到後世的我,既然存在的,應該是在意識上存在。如果在眼識的話,眼識的增上緣是眼根,是不穩定的,但是意識是永遠都存在的,從前世到今生,從今生到後世,所以意識應該是我。這是下部所安立的。
隨經瑜珈行者,他們認爲,在禅修境界裏所謂滅盡定時,所有的意識都消失,假使第六意識是我,那時我就會不見才對,所以我並不是第六意識,我是阿賴耶識,這是隨經瑜珈行者所安立的。而且他們又舉另外一個正理來破除第六意識是我。在無間道根本智,見道、無間道的時候,第六意識是無漏根本智,假使無漏的智慧是我,那末衆生就變成無漏的衆生,這樣是不合理的。由這些理由,他們認爲第八阿賴耶識是我,第六意識不是我,這是隨經瑜珈行者所安立的。
但是,龍樹菩薩和提婆菩薩,他們認爲我不應該是在從境上的那一方面存在的,我不應該是尋找可以找得到的;認爲我雖是由五蘊而安立的,但安立的方式,是唯名及唯分別心安立而已,除此之外,境上(五蘊)本身找不到任何的我。因爲一般的事物從境上尋找,也找不到實有的;這個事物必須經由它的分支取名安立而已。同樣的道理,我也是如此,假使找不到,並非我沒有,就像事物一樣境上找不到,但是事物是存在的,由支分唯名而安立。
「衆生癡所覆」,愚癡是指無明,龍樹菩薩在七十空性論說:「因緣所生法,分別爲真實,佛說爲無明,出生十二支。」一切法都是由因緣産生的,因爲是緣起的,所以沒有自性,衆生由錯亂識蒙蔽了智慧之眼,認爲是自性有,這是無知、愚癡,就是無明。昨天讓你們觀察我在那裏?一般對我的看法,會覺得有時候我在身上,有時候我在意識上,當認爲我比我的身心都要重要,好像有一個勝過我的身心的獨立的、真實的東西出現,這種執著産生的時候就是我執,也就是無明。
上部認爲,無明也分兩種,一是人我執,一是法我執。因爲所緣處不同,一是衆生補特伽羅,一是補特伽羅所有的身軀,所享有的五蘊。好比貪心本身的所緣境,大致可分兩種:一是貪衆生、貪某人,這種所緣境是補特伽羅。一是貪我的念珠、我的衣服、我的房子等等,這種所緣境是非補特伽羅。同樣的,無明也分兩種,所緣補特伽羅的我執,稱爲人我執,所緣不是衆生,而是其它的法,稱爲法我執。人我執也可以分兩種,緣自己而産生的我執稱爲身見,薩加耶見。緣衆生而産生的我執,就不是身見。中觀應成派認爲,人我執、法我執沒有粗細的分別,只是所緣不同而已,所緣補特伽羅的我執,稱爲人我執,所緣五蘊蘊體的我執,稱爲法我執。人我執生起之前,必須透過補特伽羅的身軀或外形執著。例如,對一個劄西、或是王同志、或是毛同志,首先要看到他的外形的相,才會執著他是劄西,是王同志或是毛同志。所以說,身見、薩加耶見的基礎是法我執,因爲要透過外相而執著,以法我執爲基礎而生起薩伽耶見、身見。以次第來講,是以法我執爲基礎,而生起人我執。
「以諸行因緣,識受六道身,以有識著故,增長于名色。」十二因緣的第一支無明。每一個人都想離苦得樂,但是對我的看法,認爲我是一個真實的、獨立的、很現實的我存在,所以離苦得樂的心態完全不同;認爲有一個現實的、獨立的快樂去追求,喜愛、貪求這種現實的、真實的、獨立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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