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我們稱爲貪;認爲有一個現實的、獨立的痛苦去排斥,強烈排斥現實的痛苦的心,我們稱爲瞋。所以由癡産生了貪和瞋,癡最主要就是無明,所以貪瞋癡叁種煩惱及其它二十一種隨煩惱,六種主要煩惱等所有的煩惱,都是由無明所産生的。由于這些煩惱,使我們造業,就是第二支行。業大致分叁種,有兩種分法,第一種是身、口、意叁業;第二種是善業、惡業、不動業(生在色界及無色界的業),就是引業。這些業在隨眠的時候,它的所依是意識,就是第叁支識。意識從以前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續流是不斷的。由意識而取的衆生,也從以前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業就留在意識上。剛開始這個業,從隨眠的那一剎那,習氣已經留在意識上,這個意識稱爲因位的意識;到了後世,經由引業産生後世的意識,稱爲果位的意識。這是解釋第叁支意識。所謂隨眠,就是習氣。隨眠本身是意識?還是非意識?這是一個問題,習氣是否是無記?是否是不相應行?這是一些诤論的問題,要詳細的研究。
中觀講隨眠的所依,可以分兩種:一是暫時的所依,就是意識;一是永久的所依,就是衆生補特伽羅我。隨眠也可以分兩種:一是種子的隨眠,在遇到因緣的時候,會馬上現起,稱爲種子的隨眠。例如你現起的煩惱,會變成像睡眠狀態,稱爲隨眠。這種習氣,後來遇到某些因緣,馬上又現起一種煩惱,這種隨眠稱爲種子的隨眠。第二種隨眠,如阿羅漢已斷一切煩惱,但還是有無明的習氣,無明所留下來的隨眠,不管遇到任何因緣,都不會再現起,這是第二種隨眠。
以業來說,應成派認爲業可分兩種,就是思業及思已業。應成派認爲業不一定是意識,如身、口的業算是思已業。但是阿毘達摩、唯識及自續,他們認爲業一定是意識,屬于思。毘婆沙宗及應成派認爲業是色法,不一定是意識,這是他們的差別。自續以下,認爲業會生、會滅,在業滅當下,業滅本身是常法,並非無常。應成派認爲業滅本身是有爲法,是無常的,並非常法,不只是無常法,而且是非遮法,在中論及入中論裏解釋得非常清楚。自續以下認爲這是無遮法。何謂業滅?就是業沒有了。業滅本身不會暗喻任何的成立法,所以他們認爲是無遮法。應成認爲是非遮法,因爲業滅本身可以生起果,好比十二因緣的第十支是有,當我們造了一個口業,在講完這句話之後,口業也消滅了,但口業滅了之後,會再生起第十支有,在還沒有生起第十支有之前,我們還是稱爲業,這時的業本身是一個業滅的狀態,並非是現起的,要由第八支愛,第九支取,滋潤這個業,才生起第十支有。所以業滅本身,是有爲法,不只是有爲法,還是非遮法。
「名色增長故,因而生六入,情塵識和合,以生于六觸。因于六觸故,即生于叁受,以因叁受故,而生于渴愛。因愛有四取,因取故有有,若取者不取,則解脫無有。從有而有生,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故有,憂悲諸苦惱。」接下第四支名色,第五支六入,第六支觸,第七支受,第八支愛,第九支取,第十支有,第十一生,第十二老死,這就是十二因緣。
「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但以是因緣,而集大苦陰。」以今生來講,因由這個身軀,而得到許多感受,有快樂的,也有痛苦的。如果身軀是可以自在的控製,沒有人會想要痛苦,事實上産生了許多痛苦,這就表示我們無法控製自己的身軀。假使是由其它來控製,就是以因緣解釋。身軀的外緣,就是父母的精血,父母又從那裏産生呢?當然又從以前的父母的精血産生的;這樣追根究底,在這個世界未形成之前,虛空的灰塵一直延續到現在,就是我們身軀的外緣。由身軀而産生的任何感受,不管是快樂或是痛苦,這些感受必須經由因緣而産生,並非由世間的創世主所創造出來一種感受給我們。既然是因緣而産生的,必須從業的角度來解釋。業是由煩惱産生。苦分爲苦苦、壞苦、行苦叁種。苦苦和壞苦,可以用自己的體驗去了解這是可以放棄的,比較難認識的是行苦。昨天已經介紹過何謂行苦,自己沒有自在能力去控製的這一切,稱爲行苦。釋量論裏解釋,由無常知苦,由苦知無我。首先解釋無常,例如,一個人突然被車撞死,這種由外緣而滅的,是粗分的無常,我現在主要是要解釋細微的無常。我們今生有許多變化,這可用生活的體驗去了解,在轉換當中,每一剎那剎那的變化,每一法剎那剎那生,剎那剎那滅;這種生滅,並非由外緣使它幻滅的,是因爲它的因本身具足生滅無常的性質,産生了果生滅的變化。所以,我們不想得到痛苦,但是我們沒有自在離開痛苦,再加上我們今生的身軀本身就是痛苦,最主要能控製身軀的因,就是業和煩惱,雖然有善業,但還是有惡業,由業和煩惱而産生了身軀。
再次仔細的去尋找煩惱的根源,就是無明。換句話說,我們的生死都在無明的掌握當中,被無明愚癡所控製。當這樣想的時候,會不會覺得奇怪的感覺?我們都是被無明所控製的,以一天的生活作息也好,今生講也好,或世界的局勢也好,你會不會覺得人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由貪及瞋所控製的。家庭的糾紛、社會的亂象、國家的戰爭等等,這一切都是由煩惱所産生的,這是我們可以清楚了解的。不說它是煩惱也好,或者取另外一個名字也好,反正就是由貪瞋産生了這些,由煩惱讓我們心靈不安甯。因此可以了解,假使在煩惱比較強的家庭,會感覺到這個家庭不安樂,在煩惱比較強的社會,也不會覺得快樂。所以,讓自己、家庭、他人、大家都得到這些的糾紛,煩惱最主要就是由貪瞋所産生的。所以,我們是貪瞋的奴隸,被貪瞋所使喚,你不覺得這是痛苦嗎?仔細想想,自己被煩惱所控製,沒有自主的能力,沒有解脫的能力。認識清楚之後,倘若有辦法離開,你一定會想現在離開。剛才說過,由無常認識痛苦,就是因由無常認識這一切都是由因所控製,這個因既然就是業和煩惱,我們就是被業和煩惱所控製,所以我們是痛苦的。因爲由因所産生,所以是無常的,並非常的;因爲由業所控製,所以不是獨立的。由此可以了解,我不是常、不是一、不是獨立的。所以說,由無常知苦,由苦知無我。
「是謂爲生死,諸行之根本,無明者所造,智者所不爲。」這一切生死輪回,是由業産生,業的根本是無明,無明所執著的就是和實際相違的一個獨立的我;倘若有人能了解這種執著是顛倒的,我們稱爲智者。因爲不了解實際的情況,被顛倒識所控製,所以我們是無明者。由無明者所造作,才有這一切輪回。智者了解實際的情況,不會造作這一切的業。智者要如何得到涅槃呢?他是如何斷除輪回?爲何不造作十二因緣的第二支業呢?因爲智者
經由與顛倒識相違的空證智慧,正對治無明,他了解所執著的和實際上不符合,以這樣的了解破除無明。
「以是事滅故,是事則不生,但是苦陰聚,如是而正滅。」因爲無明斷了,其它支跟著也斷了,智者就不用在十二因緣的控製下受到痛苦。假使痛苦像敵人一樣可以逃避,我們可以逃走,但我們的身軀本身就是痛苦,我們怎麼逃呢?身軀是意識帶來的,沒有辦法放棄,就永遠都是痛苦。無明不能斷除,身軀永遠都是有的,所以真正的敵人是無明。有時我們可以說氣候不好、某人不好,把氣候或外面的人當成仇人,但是真正的仇人,在我們的內心,並非在外面的。那麼,解脫是否可能呢?解脫的定義又是什麼?現在講第十八品。
五、解脫之道 (觀法品第十八)
「若我是五陰,我即爲生滅,若我異五陰,則非五陰相。」衆生癡所覆,痛苦都是由無明的根本産生的,無明所執著的,是從境上(五蘊)的那一方面産生實有我的存在,這種執著是可以永遠斷除的,因爲是顛倒識。所以,只要了解實際的世法的究竟性質,顛倒識自然而然就可以消滅的。實際的情況,經過仔細研究,會愈來愈清楚;如果是虛僞的謊言,仔細研究探討,慢慢拆穿變成不可靠了。要了解實際的究竟性質是如何,經由內心的串習,慢慢培養了解實際情況的空正見,就可以斷除這種顛倒識。無明顛倒識所執著的就是獨立的、真實的、從境那一方面産生的我。
如果實際上有這種我存在,當我們在想我的時候,爲何必須透過外形、或任何一部分才能了解我;那麼,要研究的就是:我和身蘊是一體的?或是異體的?因爲不管任何一法,不是一體就是異體,不可能超越此兩者其中之一。例如有我和無我,倘若不是有我,就是無我;倘若不是無我,就是有我,一和異也是同樣的道理。倘若我和身蘊是一體的,現在的科技可以換心髒、可以換手、腳,假使身軀本身是我,應該我也可以換。但是我無法換,當身軀被火化,並非我火化了。所以,身軀並非是我。「若我是五陰,我即爲生滅」。假使身蘊和我是一體的,就有這些過患。假使身軀是被我控製,我是控製身軀的人,是異體,一個是行者、一個是行處,那麼行者行處之間應該是有差別的。假使是一體的,那麼行者行事行處叁者變成一體,與正理相違。假使我和身蘊是異體的,當我們對我的執著,認爲我是獨立的、真實的、從那一方面産生的,這種我還有異體的身軀,當身軀慢慢老化衰退,不能安立我老了,有高的智慧,也不能安立是我聰明,就會有這種的過患。身蘊和我是異體的,身軀是我的施設處,假使異體本身是真實有、獨立有、自性有,就有剛才所說的過患。所以,五蘊並非與我是異性的,沒有真實的異體,我也並非在五蘊的隙縫中存在,找到的只是唯名安立、唯名而取的我。
例如:天色暗黑,有一個人將盤繩誤以爲蛇,假使天色明亮,看清是繩非蛇…
《中觀正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