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中观正见▪P5

  ..续本文上一页我们称为贪;认为有一个现实的、独立的痛苦去排斥,强烈排斥现实的痛苦的心,我们称为瞋。所以由痴产生了贪和瞋,痴最主要就是无明,所以贪瞋痴三种烦恼及其它二十一种随烦恼,六种主要烦恼等所有的烦恼,都是由无明所产生的。由于这些烦恼,使我们造业,就是第二支行。业大致分三种,有两种分法,第一种是身、口、意三业;第二种是善业、恶业、不动业(生在色界及无色界的业),就是引业。这些业在随眠的时候,它的所依是意识,就是第三支识。意识从以前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续流是不断的。由意识而取的众生,也从以前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业就留在意识上。刚开始这个业,从随眠的那一剎那,习气已经留在意识上,这个意识称为因位的意识;到了后世,经由引业产生后世的意识,称为果位的意识。这是解释第三支意识。所谓随眠,就是习气。随眠本身是意识?还是非意识?这是一个问题,习气是否是无记?是否是不相应行?这是一些诤论的问题,要详细的研究。

   中观讲随眠的所依,可以分两种:一是暂时的所依,就是意识;一是永久的所依,就是众生补特伽罗我。随眠也可以分两种:一是种子的随眠,在遇到因缘的时候,会马上现起,称为种子的随眠。例如你现起的烦恼,会变成像睡眠状态,称为随眠。这种习气,后来遇到某些因缘,马上又现起一种烦恼,这种随眠称为种子的随眠。第二种随眠,如阿罗汉已断一切烦恼,但还是有无明的习气,无明所留下来的随眠,不管遇到任何因缘,都不会再现起,这是第二种随眠。

   以业来说,应成派认为业可分两种,就是思业及思已业。应成派认为业不一定是意识,如身、口的业算是思已业。但是阿毘达摩、唯识及自续,他们认为业一定是意识,属于思。毘婆沙宗及应成派认为业是色法,不一定是意识,这是他们的差别。自续以下,认为业会生、会灭,在业灭当下,业灭本身是常法,并非无常。应成派认为业灭本身是有为法,是无常的,并非常法,不只是无常法,而且是非遮法,在中论及入中论里解释得非常清楚。自续以下认为这是无遮法。何谓业灭?就是业没有了。业灭本身不会暗喻任何的成立法,所以他们认为是无遮法。应成认为是非遮法,因为业灭本身可以生起果,好比十二因缘的第十支是有,当我们造了一个口业,在讲完这句话之后,口业也消灭了,但口业灭了之后,会再生起第十支有,在还没有生起第十支有之前,我们还是称为业,这时的业本身是一个业灭的状态,并非是现起的,要由第八支爱,第九支取,滋润这个业,才生起第十支有。所以业灭本身,是有为法,不只是有为法,还是非遮法。

   「名色增长故,因而生六入,情尘识和合,以生于六触。因于六触故,即生于三受,以因三受故,而生于渴爱。因爱有四取,因取故有有,若取者不取,则解脱无有。从有而有生,从生有老死,从老死故有,忧悲诸苦恼。」接下第四支名色,第五支六入,第六支触,第七支受,第八支爱,第九支取,第十支有,第十一生,第十二老死,这就是十二因缘。

   「如是等诸事,皆从生而有,但以是因缘,而集大苦阴。」以今生来讲,因由这个身躯,而得到许多感受,有快乐的,也有痛苦的。如果身躯是可以自在的控制,没有人会想要痛苦,事实上产生了许多痛苦,这就表示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躯。假使是由其它来控制,就是以因缘解释。身躯的外缘,就是父母的精血,父母又从那里产生呢?当然又从以前的父母的精血产生的;这样追根究底,在这个世界未形成之前,虚空的灰尘一直延续到现在,就是我们身躯的外缘。由身躯而产生的任何感受,不管是快乐或是痛苦,这些感受必须经由因缘而产生,并非由世间的创世主所创造出来一种感受给我们。既然是因缘而产生的,必须从业的角度来解释。业是由烦恼产生。苦分为苦苦、坏苦、行苦三种。苦苦和坏苦,可以用自己的体验去了解这是可以放弃的,比较难认识的是行苦。昨天已经介绍过何谓行苦,自己没有自在能力去控制的这一切,称为行苦。释量论里解释,由无常知苦,由苦知无我。首先解释无常,例如,一个人突然被车撞死,这种由外缘而灭的,是粗分的无常,我现在主要是要解释细微的无常。我们今生有许多变化,这可用生活的体验去了解,在转换当中,每一剎那剎那的变化,每一法剎那剎那生,剎那剎那灭;这种生灭,并非由外缘使它幻灭的,是因为它的因本身具足生灭无常的性质,产生了果生灭的变化。所以,我们不想得到痛苦,但是我们没有自在离开痛苦,再加上我们今生的身躯本身就是痛苦,最主要能控制身躯的因,就是业和烦恼,虽然有善业,但还是有恶业,由业和烦恼而产生了身躯。

   再次仔细的去寻找烦恼的根源,就是无明。换句话说,我们的生死都在无明的掌握当中,被无明愚痴所控制。当这样想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奇怪的感觉?我们都是被无明所控制的,以一天的生活作息也好,今生讲也好,或世界的局势也好,你会不会觉得人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由贪及瞋所控制的。家庭的纠纷、社会的乱象、国家的战争等等,这一切都是由烦恼所产生的,这是我们可以清楚了解的。不说它是烦恼也好,或者取另外一个名字也好,反正就是由贪瞋产生了这些,由烦恼让我们心灵不安宁。因此可以了解,假使在烦恼比较强的家庭,会感觉到这个家庭不安乐,在烦恼比较强的社会,也不会觉得快乐。所以,让自己、家庭、他人、大家都得到这些的纠纷,烦恼最主要就是由贪瞋所产生的。所以,我们是贪瞋的奴隶,被贪瞋所使唤,你不觉得这是痛苦吗?仔细想想,自己被烦恼所控制,没有自主的能力,没有解脱的能力。认识清楚之后,倘若有办法离开,你一定会想现在离开。刚才说过,由无常认识痛苦,就是因由无常认识这一切都是由因所控制,这个因既然就是业和烦恼,我们就是被业和烦恼所控制,所以我们是痛苦的。因为由因所产生,所以是无常的,并非常的;因为由业所控制,所以不是独立的。由此可以了解,我不是常、不是一、不是独立的。所以说,由无常知苦,由苦知无我。

   「是谓为生死,诸行之根本,无明者所造,智者所不为。」这一切生死轮回,是由业产生,业的根本是无明,无明所执着的就是和实际相违的一个独立的我;倘若有人能了解这种执着是颠倒的,我们称为智者。因为不了解实际的情况,被颠倒识所控制,所以我们是无明者。由无明者所造作,才有这一切轮回。智者了解实际的情况,不会造作这一切的业。智者要如何得到涅槃呢?他是如何断除轮回?为何不造作十二因缘的第二支业呢?因为智者

  经由与颠倒识相违的空证智慧,正对治无明,他了解所执着的和实际上不符合,以这样的了解破除无明。

   「以是事灭故,是事则不生,但是苦阴聚,如是而正灭。」因为无明断了,其它支跟着也断了,智者就不用在十二因缘的控制下受到痛苦。假使痛苦像敌人一样可以逃避,我们可以逃走,但我们的身躯本身就是痛苦,我们怎么逃呢?身躯是意识带来的,没有办法放弃,就永远都是痛苦。无明不能断除,身躯永远都是有的,所以真正的敌人是无明。有时我们可以说气候不好、某人不好,把气候或外面的人当成仇人,但是真正的仇人,在我们的内心,并非在外面的。那么,解脱是否可能呢?解脱的定义又是什么?现在讲第十八品。

  

  

   五、解脱之道 (观法品第十八)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众生痴所覆,痛苦都是由无明的根本产生的,无明所执着的,是从境上(五蕴)的那一方面产生实有我的存在,这种执着是可以永远断除的,因为是颠倒识。所以,只要了解实际的世法的究竟性质,颠倒识自然而然就可以消灭的。实际的情况,经过仔细研究,会愈来愈清楚;如果是虚伪的谎言,仔细研究探讨,慢慢拆穿变成不可靠了。要了解实际的究竟性质是如何,经由内心的串习,慢慢培养了解实际情况的空正见,就可以断除这种颠倒识。无明颠倒识所执着的就是独立的、真实的、从境那一方面产生的我。

   如果实际上有这种我存在,当我们在想我的时候,为何必须透过外形、或任何一部分才能了解我;那么,要研究的就是:我和身蕴是一体的?或是异体的?因为不管任何一法,不是一体就是异体,不可能超越此两者其中之一。例如有我和无我,倘若不是有我,就是无我;倘若不是无我,就是有我,一和异也是同样的道理。倘若我和身蕴是一体的,现在的科技可以换心脏、可以换手、脚,假使身躯本身是我,应该我也可以换。但是我无法换,当身躯被火化,并非我火化了。所以,身躯并非是我。「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假使身蕴和我是一体的,就有这些过患。假使身躯是被我控制,我是控制身躯的人,是异体,一个是行者、一个是行处,那么行者行处之间应该是有差别的。假使是一体的,那么行者行事行处三者变成一体,与正理相违。假使我和身蕴是异体的,当我们对我的执着,认为我是独立的、真实的、从那一方面产生的,这种我还有异体的身躯,当身躯慢慢老化衰退,不能安立我老了,有高的智慧,也不能安立是我聪明,就会有这种的过患。身蕴和我是异体的,身躯是我的施设处,假使异体本身是真实有、独立有、自性有,就有刚才所说的过患。所以,五蕴并非与我是异性的,没有真实的异体,我也并非在五蕴的隙缝中存在,找到的只是唯名安立、唯名而取的我。

   例如:天色暗黑,有一个人将盘绳误以为蛇,假使天色明亮,看清是绳非蛇…

《中观正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因果明镜论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