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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明學 第二章 心王心所▪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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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叁根

  勤安不放逸 行舍及不害

  此諸心所,從其反面不信等門,轉變爲善,故稱爲十一種善心所,但對魔等非信仰之境(對象)信仰及于不善事精進,其信仰及精進,唯假名安立,實非真名,其差別應予分辨。

  

  己一 信

  信叁寶谛理 斷不信爲業

  謂于叁寶四谛業果等,心淨忍許爲性。斷不信障爲業。

  信叁寶者:

  《成唯識論》:“雲何爲信。于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爲性。對治不信樂善爲業。然信差別略有叁種。一信實有。謂于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于叁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叁信有能。謂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彼不信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

  理謂業果等,信四谛業果者

  《廣五蘊論》:“于業者,謂福,非福,不動業,于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于谛者,謂苦集滅道谛”。

  《雜集論》:“謂于實有體起忍可行信。于實有德起清淨行信。于實有能起希望行信。謂我有力能得能成”。

  信亦分叁:

  (1)勝解信:于業果,緣起等,獲得勝解。

  (2)澄淨信:于叁寶之功德,自心澄淨之信。

  (3)希求信:由思惟四谛之理,于“知苦思斷集,慕滅唯修道” 獲得決定之信念。

  

  《大智度論》:“佛法大海,信爲能入,智爲能度。”以五根中之信根和慧根,信根能破邪見,慧根能斷無明。

  《菩薩本業經》曰:“若一切衆生,初入叁寶海,以信爲本。住在佛家,以戒爲本。

  複以經中說信爲手,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能取,若無手不能有所取。有信人亦如是,入佛法無漏根力覺道禅定寶山中自在所取。”

  

  己二 慚

  造罪自羞慚 斷無慚爲業

  《廣五蘊論》雲:“雲何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恥爲性。罪、謂過失。智者所厭患故。羞恥者:謂不作衆罪。防息惡行所依爲業。”

  《成唯識論》:“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爲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入阿毗達磨論》雲:“慚、謂隨順正理、白法增上所生、違愛等流、心自在性。由此勢力,于諸功德及有德者、恭敬而往。”

  

  己叁 愧

  行惡羞他愧 斷無愧爲業

  《廣五蘊論》雲:“雲何愧?謂他增上、于所作罪,羞恥爲性。他增上者:謂怖畏責罰。及譏論等所有罪失,羞恥于他。業如慚說。”

  《成唯識論》:“雲何爲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爲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爲業”。

  《入阿毗達磨論》雲:“愧、謂修習功德爲行先,違癡等流,诃毀劣法。由此勢力,于罪見怖。”

  

  慚愧差別

  于惡自厭名慚,于過羞他爲愧。

  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說名爲慚。于罪見怖說名爲愧。翻第二釋。于所所造罪。自觀有恥。說名爲慚。觀他有恥。說名爲愧

  《大毗婆沙論》雲:“慚愧何差別?答:于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于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如是差別。”

  今欲分別慚愧二種姓相差別,故作此論。謂于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于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複次有所恭敬,是慚;有所怖畏,是愧。如是次第、與前所說無慚無愧差別相違,應隨廣說。造諸過惡自羞名慚。造諸過惡羞他名愧。

  《瑜伽師地論》:當知慚愧、略有二種。一者、自性。二者、依處。言自性者,謂諸菩薩、于罪現行,能正覺知我爲非法;內生羞恥。是名爲慚。即于其中,能正覺知于他敬畏,外生羞恥;是名爲愧。菩薩羞恥、本性猛利,況複修習。如是應知名爲菩薩慚愧自性。

  言依處者略有四種。

  若諸菩薩、于所應作,不隨建立;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一依處。

  若諸菩薩、于不應作,隨順建立;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二依處。

  若諸菩薩、于覆已惡,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叁依處。

  若諸菩薩、于自所生惡作有依、隨逐不舍,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四依處。

  如是應知名爲菩薩慚愧依處。

  

  經雲:“應慚于所慚,愧于所愧”。

  常懷慚念則易生善;常生愧心而能止惡。

  佛門有二健兒,必解脫。一者持戒不犯,二者犯能忏悔。

  

  己四 無貪

  有有具無著 無貪治貪著

  《成唯識論》:“謂于有有具無著爲性。對治貪著作善爲業。”

  有有具者,謂叁有及叁有資具,貪爲染著,無貪則無著。

  《顯揚聖教論》:“謂于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著爲體。能斷貪障爲業”。

  《廣五蘊論》:“雲何無貪,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爲性,謂于諸有,及有資具,染著爲貪,彼之對治,說爲無貪,此即于有,及有資具,無染著義,遍知生死諸過失故,名爲厭患,惡行不起,所依爲業”。

  《百法明門光疏》:“于世榮利財色等法心不耽著名曰無貪”。

  

  己五 無嗔

  苦苦具無恚 無嗔治嗔恚

  《成唯識論》:“謂于苦苦具無恚爲性。對治嗔恚作善爲業。”

  《廣五蘊論》:“雲何無嗔,謂嗔對治,以慈爲性,謂于衆生,不損害義”。

  《顯揚聖教論》:“無嗔者。謂于諸有情心無損害慈愍爲體。能斷嗔障爲業”。

  《百法明門光疏》:“于諸有情心無損害慈愍在懷名曰無嗔”。

  

  己六 無癡

  明解諸理事 無癡治愚癡

  《成唯識論》雲:“雲何無癡?于諸理事明解爲性。對治愚癡,作善爲業。”

  《廣五蘊論》:“雲何無癡,謂癡對治,如實正行爲性,如實者略,謂四聖谛廣,謂十二緣起,于彼加行,是正知義”。

  《百法明門光疏》:“于諸善法心無迷惑如實了知名曰無癡”。

  

  無癡與慧差別

  《成唯識論》雲:有義,無癡即慧爲性。《集論》說此報教證智決擇爲體。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皆是決擇性故。此雖即慧;爲顯善品,有勝功能,如煩惱見。故複別說。有義,無癡非即是慧。別有自性。正對無明。如無貪嗔,善根攝故。論說大悲,無嗔癡攝。非根攝故。若彼無癡,以慧爲性;大悲如力等,應慧等根攝。又若無癡,無別自性;如不害等,應非實物。便違論說十一善中叁世俗有,余皆是實。然《集論》說慧爲體者;舉彼因果,顯此自性。如以忍樂表信自體;理必應爾。以貪嗔癡,六識相應,正煩惱攝,起惡勝故;立不善根。斷彼必由通別對治。通唯善慧,別即叁根。由此無癡,必應別有。

  

  此爲叁善根 能生諸善法

  無貪,無嗔,無癡亦稱爲叁善根也。

  如《十住毗婆沙論》:“善根者,無貪,無嗔,無癡,一切善法從此叁生”。

  《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

  一、無貪善根——謂于五欲之境,不貪、不著、不愛、不樂,此無貪法,是善種性,能爲無量善法根本,故名無貪善根。(五欲者,色欲、聲欲、香欲、味欲、觸欲也。)

  二、無嗔善根——謂于一切衆生,不生憤恚,不欲損惱,此無嗔法,是善種性,能爲無量善法根本,故名無嗔善根。

  叁、無癡善根——謂于一切諸法,皆悉明了通達,知是善法,知是不善法,知有罪法,知無罪法,知應修法,知不應修法,此無癡法,是善種性,能爲無量善法根本,故名無癡善根。

  

  《大毗婆沙論》問:何故名善根?善根有何義?

  答:能生善義,是善根義。能養善義,能增善義,能長善義,能益善義,能持善義,能令善法廣流布義,是善根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善法因義,是善根義。善法種義,等起善義,能爲轉因引諸善義,爲隨轉因生諸善義,攝益一切諸善法義,是善根義。大德說曰:依止此物,遍能生長一切善法,能爲轉因,爲隨轉因,攝益諸善;故名善根。

  複有說者,此叁善根,于諸善法,最爲殊勝。以殊勝故;立爲善根。複有說者,此叁善根,于諸善法,最爲上首,前行、前導。如最勝軍,將導一切;如是善根增上力故;能令一切善法增廣。故立爲善根。複有說者,此叁善根,能與一切善法爲因,爲根、爲眼、爲集,發起一切善法,障礙一切不善諸法;于善法中,最爲殊勝。故立爲根。複有說者,以叁善根,能遍發起十善業道,生十善處;故立爲根。由如是等諸因緣故;于善法聚,唯此叁種,立爲善根。

  

  身口意叁業之善,固不可拔,謂之根。又善能生妙果,生余善,故謂之根。又作善本、德本,即産生諸善法的根本。指身、口、意叁業之善法而言。善能生妙果,故謂之根,謂善之根性。

  善根有叁種。一、順福分。二、順解脫分。叁、順決擇分。順福分善根者:謂種生人生天種子。生人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人中高族、大貴、多饒財寶、眷屬圓滿、顔貌端嚴、身體細渜。乃至或作轉輪聖王。生天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欲色無色天中,受勝妙果。或作帝釋、魔王、梵王;有大威勢,多所統領。順解脫分善根者:謂種決定解脫種子,因此決定得般涅槃。順決擇分善根者:謂暖、頂、忍、世第一法。

  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

  答:若略說、依八種事。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事。叁、修所成福業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余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受有情所成事。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說事,或于現法,或于後法,隨爲一種貪嗔惡見,于心相續,先成穢染。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于是處,不複相應。

  

  己七 精進

  精進勤修善 斷懈怠爲業

  謂求諸善法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斷懈怠障爲業。

  《百法明門光疏》:“心勇不退精勤策勵求諸善法名爲精進”。

  《顯揚聖教論》:“精進者。謂心勇無惰不自輕賤爲體。斷懈怠障爲業”。

  《廣五蘊論》:“雲何精進,謂懈怠對治,善品現前,勤勇爲性,謂若被甲,若加行,若無怯弱,若不退轉,若無喜足,是如此義,圓滿成就,善法爲業”。

  《成唯識論》:“勤謂精進。于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對治懈怠滿善爲業。勇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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