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受諸苦故。此慢差別有七九種。謂于叁品我德處生。一切皆通見修所斷。聖位我慢既得現行。慢類由斯起亦無失”。
《雜集論》:“慢者。依止薩迦耶見心高舉爲體。不敬苦生所依爲業。不敬者。謂于師長及有德所而生憍傲。苦生者。謂生後有故”。
七種慢者
(1)慢:視低我者,作自高想
(2)過慢:視平等者,作自高想
(3)慢中慢:視勝我者,作自高想
(4)卑慢:視全勝我者,作小部分勝我想
(5)我慢:視我比一切高,作唯我獨勝想
(6)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
(7)邪慢:以善竊爲能,善欺爲巧,以非爲是。
《廣五蘊論》:“雲何慢,慢有七種,謂慢,過慢,過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雲何慢,謂于劣計己勝,或于等計己等,如是心高舉爲性,雲何過慢,謂于等計己勝,或于勝計己等,如是心高舉爲性,雲何過過慢,謂于勝計己勝,如是心高舉爲性,雲何我慢,謂于五取蘊,隨計爲我,或爲我所,如是心高舉爲性,雲何增上慢,謂未得增上殊勝所證之法,謂我已得,如是心高舉爲性,增上殊勝所證法者,謂諸聖果,及叁摩地,叁摩缽底等,于彼未得,謂我已得,而自矜倨,雲何卑慢謂于多分殊勝,計己少分下劣,如是心高舉爲性,雲何邪慢,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如是心高舉爲性,下生敬重所依爲業,謂于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骜,不生崇重”。
己四 疑
谛理猶豫性 疑障善不生
于諸谛理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
《雜集論》:“疑者。于谛猶豫爲體。善品不生依止爲業。于谛猶豫者。亦攝于實猶豫。如其所應滅道谛攝故。善品不生者。謂由不決不造修故”。
《成唯識論》:“雲何爲疑,于諸谛理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謂猶豫者善不生故”。
《廣五蘊論》:“雲何疑,謂于谛寶等,爲有爲無,猶預爲性,不生善法,所依爲業,諸煩惱中,後叁見及疑,唯分別起,余通俱生,及分別起”。
己五 惡見 分二
庚一 釋義
庚二 分類
今初
倒執諸谛理 惡見障善見
《成唯識論》:“雲何惡見。于諸谛理顛倒推求度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
庚二 分類 分五
辛一 壞聚見
辛二 邪見
辛叁 邊執見
辛四 見取見
辛五 戒禁取見
今初
辛一 壞聚見(薩迦耶見)
壞聚薩迦耶 謂于五取蘊
執爲我我所 見趣所依業
謂于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爲業。
華言身見。謂于五蘊法上,妄生執取,計我、我所,是名薩迦耶見。
《俱舍論》曰: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壞故名薩。聚謂迦耶。即是無常和合蘊義。迦耶即薩,名薩迦耶。此薩迦耶,即五取蘊。爲遮常一想,故立此名。要此想爲先,方執我故。
《廣五蘊論》:“雲何薩迦耶見,謂于五取蘊,隨執爲我,或爲我所,染慧爲性,薩謂敗壞義,迦耶謂和合積聚義,即于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爲我所等,何故複如是說,謂薩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無常積集,是中無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謂煩惱俱,一切見品所依爲業”。
《雜集論》雲:問:薩迦耶見,當言于事了不了耶?答:當言于事不得決了。如于繩上,妄起蛇解。于事不決了者:若能決了色等實相;必不應起虛妄我見。譬如有人、欻爾見繩,遂執爲蛇;不了繩相而起蛇執。
我執皆緣五取蘊起
《成唯識論》雲: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外蘊,或有或無;自心內蘊,一切皆有。是故我執,皆緣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爲我。然諸蘊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故;決定非有。故契經說:苾刍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
一切煩惱,皆由有我而起。若無我者,則一切皆無。因見有我,故曰我見。因有我相,故曰我相。執爲有我,故曰我執。
《唯識論》曰:“我見者,謂我執。于非我法妄計爲我,故名我見。”
《大乘義章》曰:“言身見者,亦名我見。五陰名身,身中見我,取執分別,從其所迷故,名身見。以見我故,從其所立,亦名我見。”
《起信論》曰:“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于我,則無邪執。”
《唯識述記》曰:“煩惱障品類衆多,我執爲根,生諸煩惱,若不執我無煩惱”
《俱舍論》曰:“由我執力,諸煩惱生。叁有輪回,無容解脫。”
分類有二:一爲俱生。二爲分別。
《顯揚聖教論》:“一薩迦耶見。謂于五取蘊計我我所染汙慧爲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我無顛倒解爲業”。
《瑜伽五十八卷》雲:“薩迦耶見者:于五取蘊,心執增益,見我我所;名薩迦耶見。此複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起。俱生者:一切愚夫異生、乃至禽獸,並皆現行。分別起者:諸外道等、計度而起”。
《成唯識論》雲:然諸我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我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
分別我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此有二種。
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我。
二、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我。此二我執,粗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
數論外道所執。如《唯識述記》雲:從大生我執。我執者:自性起用,觀察于我,知我須境,故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
人我執與法我執
《成唯識論》雲: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謂人等故,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不相違。同依一慧。如眼識等,體雖是一;而有了別青等多用;不相違故。此亦應然。二乘有學聖道滅定現在前時,頓悟菩薩于修道位,有學漸悟生空智果現在前時,皆唯起法執。我執已伏故。二乘無學,及此漸悟法空智果不現前時,亦唯起法執。我執已斷故。八地以上一切菩薩所有我執,皆永不行。或已永斷,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現前時,猶起法執。不相違故。如契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複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現非種。不爾;煩惱亦應在故。
小乘有部與經部宗,通常只許斷人我執,而不斷法我,以法爲實有故。
大乘自續以下宗(含自續派),則許人我執爲生死之障,法我執爲成佛之礙。故許小乘爲斷人我執解脫生死,但由未斷法我執,所知障未除,故不能證一切智。而許大乘斷法我執盡則成佛。而于應成宗中則許人我執與法我執,僅以所緣不同有別,其執理相同,故許二執皆生死之障,此中道理于《入中論》中廣爲顯明,不同余宗。
薩迦耶見已斷者有叁種勝利
《瑜伽師地論》雲:如是已斷薩迦耶見,有此叁種差別之相。當知複有叁種勝利。
一者、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
二者、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
叁者、既作自義利已;即依彼道,方便勤修現法樂住;由此獲得極安樂住。
辛二 邪見
邪見謗因果 邪執染慧性
生諸不善法 斷善根爲業
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爲性,斷善根爲業。
謂邪心取理,顛倒妄見,不信因果,斷諸善根,作闡提行,是名邪見。
闡提,梵語具雲一闡提,華言信不具,外道名也。
《涅槃經》曰:“無信之人,名一闡提。一闡提者,名不可治。”
同五曰:“一闡提者,斷滅一切諸善根本,心不攀緣一切善法。”
同十九曰:“一闡提者,不信因果,無有慚愧,不信業報,不見現及未來世,不親善友,不隨諸佛所說教戒。如是之人,名一闡提,諸佛世尊,所不能治。”
《梵行品》雲:一闡提者,不信因果,無有慚愧;不信業報,不見現在及未來世;不親善友,不隨諸佛所說教誡。如是之人,名一闡提。
《廣五蘊論》:“雲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爲性,謗因者,因謂業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叁種,謂無明愛取,業有二種謂行及有,如世尊說,阿難,若業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爲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爲謗果,或複謗無善行惡行,名爲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爲謗果,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衆生,此謗爲謗作用,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爲壞善事,斷善根爲業,不善根堅固所依爲業,又生不善,不生善爲業”。
《雜集論》:“邪見者。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或邪分別。諸忍欲覺觀見爲體。斷善根爲業。及不善根堅固所依爲業。不善生起爲業。善不生起爲業。
謗因者。謂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等。
謗果者。謂無妙行及惡行業所招異熟等。
謗作用者。謂無此世間無彼世間。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等。誹謗異世往來作用故。誹謗任持種子作用故。誹謗相續作用故。
壞實事者。謂無世間阿羅漢等。
邪分別者。謂余一切分別倒見。斷善根者。謂由增上邪見非一切種”。
《成唯識論》:“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余邪執。如增上緣名義遍故。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及計後際五現涅槃。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余物類常恒不易。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橫計諸邪解脫。或有妄執非道爲道。諸如是等皆邪見攝”。
《菩提道次第廣論》:邪見。
事者,謂實有義。
意樂分叁,想者謂于所謗義,作谛實想。煩惱者謂叁毒隨一。
等起者,謂樂誹謗欲。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發加行,此複有四,謂謗因、果、作用、有事。
(一)誹謗因者,謂雲無有妙惡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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