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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新釋(日本 湯次了榮著)▪P9

  ..續本文上一頁義。今舉解釋分,欲更詳細地說明此等法義。前文是略釋略論,現在是廣釋廣論。廣釋須分叁段,一是顯示正義,即就大乘的法義詳細指示一心二門叁大的正義。二是對治邪執,即就顯示正義,而驅除所生的邪解異說,愈益淫揮真正的義理。叁是分別發趣道相,使正解分明,更應如何,才能進趣于佛果菩提之道,乃說明其順序過程。前二者是理論的,後一者是實踐的。又,前二者的理論中,多數依照破邪顯正的順序,現在則依照顯正破邪的次第。因爲這是承接前面的立義分的,所以先提出正義的說明。

  一、真如和生滅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雲何爲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雲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字義】所謂依一心法,如立義分中已出,意思是在衆生所具有的一心之法上。一心者,前已反複說過,所謂一決不是與二叁相對的數字之意,如“筆削記”中所說,爲欲顯示不二,強名爲一,但並非數字之一,乃顯示絕對之意,即指絕對惟一的本體。以此托付吾等衆生,故曰衆生的一心。

  所謂心真如門、心生滅門,二者都有心字,乃表示一體的兩面觀。即從真如絕對的方面觀看一心,和從生滅現象的方面觀看一心,乃一體的兩義。所謂真如者,真實如常之意,表示非虛僞,非變化之物,可名爲絕對實體。所謂生滅者,乃有因緣則生,缺因緣則滅之意,表示宇宙萬象的變化,可名爲相對萬有。門字有區別和通人兩義,真如絕對一味平等方面,區別于生滅相對現象差別方面。又,真如和生滅互相通入,出真如入生滅,變成流轉;由生滅入真如,變成還滅。出入自在,故名爲門。各總攝一切法者,一切法是指宇宙森羅萬有;總攝者,一塵一毛不遺地攝取全部。真如門中也悉數攝盡一切萬有,生滅門中也悉數攝盡萬有,因此曰各攝。二門不相離者,乃言真如門不離生滅門,生滅門不離真如門。故攝生滅門于真如門,攝真如門于生滅門,即互攝之義。

  【要義】在一心之法上開真如和生滅二門,更指示其關系,爲顯示正義的總標。

  首先,顯示正義時,揭示總標之文,即就大乘法體的衆生的一心觀察,打開兩面,其一是從絕對方面觀看一心的真如門,其二是從相對方面觀看一心的生滅門。無論從那一方面觀看,都攝盡一切萬有,無所缺少。蓋就真如的通相方面觀看,真如是宇宙萬有的本體,故萬有無不悉數融攝于真如中,猶如說到土時,攝盡土瓶、飯碗、磁壺、磁盆等一切土器。又就生滅的別相方面觀看,生滅統領宇宙萬象的因緣差別法,故萬象無不悉數該攝于生滅之中,猶如說到陶器時,攝盡土瓶、飯碗、茶壺、磁盆。如此攝盡一切諸法于二門中,實因真如和生滅二門不相離之故。即真如爲體,生滅爲相。舉真如之體時,不離生滅之相;舉生滅之相時,不離真如之體。猶如土和陶器,離土即無陶器,離陶器即無土也。

  【詳義】關于真如和生滅的關系論,雖然可作種種方面的研究,但古來最多用的,是不一不異的說明法。所謂不一,是把真如和生滅分別說明的形式,真如是宇宙的本體,生滅是宇宙的現象。就真如本體而言,是絕對平等,不變獨立的,是不和合、不生滅的。從時間說,是無窮的;從空間說,是無邊的,完全是超絕吾人的認識的。就生滅現象而言,是相對差別,是變易依立、和合生滅。從時間說,生滅不止;從空間說,差別無限。然而不能說完全超絕吾人的認識。如此將真如和生滅劃然區別而觀察,叫做不一門。好比把大海分別爲水和波,又好比站在陶器店的門前,把一切物件看成土,又看成磁瓶、飯碗等器皿。其次,所謂不異,雖然也把真如和生滅分開,其實並非真如本體之外還有生滅現象,生滅現象之外還有真如本體。真如即生滅,生滅即真如。水之外無波,波之外無水;離土無陶器,離陶器無土。把真如和生滅作爲同體無別而觀察,叫做不異門。更把不一和不異約言之,用真如不變之義和生滅起動之義來說明不一。又,用真如不變之義和生滅體空之義來說明真如之外無生滅;用真如隨緣之義生滅表象之義來說明生滅之外無真如,即不異。又,不一和不異,其言雖如沖突,但不一是就義而說有別,不異是就體而說無別,故毫無矛盾之處。今揭示義記中所載關于不一不異的說明如左:

  ┌真如────不和合┐

  ┌┤ ├義記上卷 叁十六丁

  │└生滅────和合─┘

  │┌真如────不起─┐

  ├┤ ├義記上卷 叁十九丁

  │└生滅────起動─┘

  不一門┤

  │┌真如────約體絕相┐

  ├┤ ├義記中本 一丁

  │└生滅────隨緣起動┘

  │┌真如────泯相顯實┐

  └┤ ├義記中本 二丁

  └生滅────攬理成事┘

  ┌真如────體────┐

  ┌┤ ├義記上卷 二丁

  │└生滅────相────┘

  │┌真如────實────┐

  ├┤ ├義記上卷 叁丁

  │└生滅────相────┘

  不異門┤

  │┌真如────通和───┐

  ├┤ ├義記中本 二丁

  │└生滅────別相───┘

  │┌真如────靜────┐

  └┤ ├義記中本 叁丁

  └生滅────動────┘

  二、離言真如

  以下,是把真生二門分開,而說其中的真如門。又把這真如門分開,成爲離言真如和依言真如二者。其中所謂離言真如,是說真如之爲物,乃宇宙之本體,故是不可知不可該說之物,實爲離言絕慮的境界。這是消極的說明。實在,真理的極致,是不能用口說、不能用筆寫的,是完全超越言說思想的東西。“如有人問真如爲何物,答言墨繪中松風之音。”不能形容,其終極不外乎沈默耳。有人問維摩居士“不二法門即真如乎?”默然杜口,可謂意味甚深。因爲這不是叁寸口舌的境界,乃嚴肅的修養所能達到的範域。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

  【字義】所謂心真如者,是承接立義分中“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體故”之文,以下廣釋真如門。

  所謂一法界,一是說無二,是絕對。法是說宇宙間的萬象。界字有體性、差別、原因的叁義,現在是原因之義。要之,意思是說絕對無二的一心是一切諸法的第一原因,所謂一法界,畢竟就是一心。所謂大總相,總相是異于生滅的別相,真如限于通一切諸法方面,故曰總相。然此總相盡攝別相,故加一大字,曰大總相。所謂法門體,因爲一法界,即一心,全體是生滅門,全體是真如門,故爲一切萬法之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言一心的相中可有變化,但其體性無論怎樣悟,也不是新生之物,無論怎樣迷,也不是滅沒之物。

  【要義】今爲說明離言真如,先述真如之大要。

  所謂真如,是怎樣的東西呢?有總相平等和別相差別兩方面,今屬于總相平等方面,但此總相攝盡一切別相,故特加一大字,叫做大總相。然此真如乃真如絕對界和生滅相對界的一切法門的實體。然則從何處求這真如呢?答曰,不須求之于高處,不須求之于遠處,吾等衆坐所具有的一心,即是此物。可知這一心中的體性是不生不滅的,故悟亦不增,迷亦不滅。

  一切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校者按:心念,大正藏所據麗藏作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字義】妄念即虛妄的心念,即吾等衆生日日夜夜生起的分別心。所謂心念,即虛妄的念頭。所謂一切境界之相,是宇宙間的諸現象,即心的對象物。

  【要義】就前文的心性不生不滅,解說惑的妄見。

  前文說,心性是不生不滅的,絕對平等的。然縱觀宇宙間森羅萬象,雜然紛陳,毫無絕對平等之狀。試看,空間中有山川草木禽獸蟲魚雜然存在,時間中有春夏秋冬四時的變遷,一刻也不停止。宇宙間沒有一物是不生不滅絕對平等的。于是有人懷疑地問:然則何以說絕對平等呢?答曰:“一切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別。”即如惑者所論,一切萬有的現象,只是吾等衆生的妄念妄情所造出來的幻影而已。猶如戴藍眼鏡看時,天地間事物盡呈藍色。吾人戴了妄念妄情的眼鏡而觀春宇宙萬有,因此不能捕捉其真相,而所見的盡是雜然紛然的差別相。

  然猶有不能無疑者:現在吾等一般地認識差別的相狀,誰也不懷疑它。然則宇宙之相,究竟是絕對不二的,還是有差別的?尚有不明白之處。若說不能無疑,則答曰:“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若離虛妄的心念,則以前,映于我心的幻影的一切差別相,便隱然地滅沒其影迹。猶似除去藍眼鏡,則天地間一切事物盡皆失去藍色的影迹,其理一也。況諸聖者已離妄念妄情,故看不見一切差別的境界,是差別的境界,而欲成爲真相,故聖者愈多認識差別的相狀。可知沒有此事,差別相便非宇宙的真相。因此可說,真如乃極度的絕對平等之物,其體性是不生不滅的。

  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惟是一心,故名真如。

  【字義】離言說相者,用無論怎樣的言說聲音都不適當。離名字相者,用無論怎樣的文句名目都不能形容。離心緣相者,用無論怎樣的思考形式.都不能捕捉。畢竟平等者,無論何處,一味平等;真如在佛並不增多,在衆生並不減少。無有變異者,從時間上說來,沒有變異生滅之事。不可破壞者,和有爲生滅法的可破壞者不同。

  【要義】更說真如的離絕妄念分別。

  如上所說,爲一切諸法的本體的真如之中,無有差別相狀。是故一切諸法的本體,本來無論怎樣說述,無論怎樣命名,無論怎樣思索,都不適用。絕言說,離名字,超越思慮,所謂言亡慮絕者也。這叁句坷說是解釋真如的真字的何則?言說、名字、心緣叁者,都是虛妄的,離此虛妄,即爲真實故也。故真如之爲物,言亡慮絕,不得用口,不得用筆,畢竟一味平等,無有生滅變化,因此不能和可破壞的有爲生滅法同日而論。此叁句顯示常住不變之意,相當于如常之義,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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