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實執诤論 第四世班禅喇嘛 作
2.3.1 實執诤論 :第一段
頂禮勝本尊上師
「根道果手印,本性即如是:」
今日所要學習的就是第四世班禅喇嘛的實執诤論。手印即大手印,是屬噶居派的專用詞。雖然宗大師說:沒有被明光所攝的大手印是不存在的。可是在其論典中,卻說到六法的手印,有特別的解說。大手印的名稱在噶居派來說是相當普遍的,可是實際上如觀修性空時,其實就是觀修大手印之意。以無上密大手印的觀修,內容即是成佛的資糧。資糧分爲方便及智能二者,爲了能修學不共殊勝智能資糧,如果「明光」依無上瑜伽部修持的智能,即是無上密中的大手印。如果是講空性本身,並非是能知,而是指所知的。空性本身的大手印,即是顯密共同的大手印,即是空性之意了。
「叁界諸有情,猶是己心識;無始從無時,無明識成時,與心性同俱,此乃根手印。」
說明心識是無始來就有的。無明是指不了解,包括「盡所有、如所有」等的不明;盡所有是世俗谛,如所有是勝義谛。由無始來我們對這種無明即有的。無論任何一法,仔細觀察其自性是不存在的,如同貢噶仁波切說:諸法皆是唯名言安立而有。全是依他而有,自然不是獨立産生的。所以無明的生起也是因緣聚會而有,此種依因緣而有的性質,即是心的性質。所以說與心性同性質,當然心的空性與瓶子的空性而言是無異的,可是空性的有法卻不同,即空性的所依處,空性的有法是有差別的,一者是心,一者是瓶。當對心不了解時,會緣心而産生了屬「我」的觀念或我執,心的究竟性必須觀修,經由認知才可以解脫,才可以獲得果位的。在密集金剛中也提到,雖然都是法性,可是因空的有法所依處不同之故,所以此心的空具「有法」是心就很重要了。因爲由心造成的情器世間,而有清淨及汙染之別。這些都是心的妄念而生的,所以諸法皆是唯名安立,或唯識安立爲有的,再者因心未調伏之故,而造成輪回,或因心調伏而達涅槃之境。
可見輪回與涅槃,其最主要的作者就是心。前面談到佛法是「滅谛」功德,而此功德經由認識心性而得知,斷除了汙染而得解脫。如果不知心的究竟性質,則墮入輪回,因此心是此之作者,是毫無疑問了。因爲心造作輪回及涅槃,所以對心性的究竟性質的認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了知即無從行道,無法行道則不能生果。而手印分基(根)道果叁者,根的大手印即是講心的究竟性質。
「不悟執真實,此力輪回轉,唯一對治力,直悟無我慧;除此無有余。」
因爲不了解心的究竟性質故,所以無始來對一切法皆覺得有自性、自相存在,獨立的、本有的,也是我們根識現量爲由,建立了諸法有自性,也以爲這是最究竟的,從未仔細觀察過無自性的道理,因爲所見、所領受的,一切都是有自性,所以要遮擋有自性的相。自性一直緊隨著我們,這就是實執的力量,使我們輪回不息,唯一的對治力就是無我的智能。了知真實執著乃是輪回之根本,而實執的正對治力,就是與實執完全相違的無我慧了。經由了解無我慧是直接了當的斬除實執。如釋量論說:慈心悲心雖是有力的對治力,但無法直接對治實執,因爲所執不相違。所以唯有與實執完全相違的無我慧,才是正對治,除無我慧之外別無其它方法。
2.3.2 實執诤論 :第二段
「從蟻至十地,亡時母明光,此亦根手印。」
此說明無上密根手印,最主要是能知的手印,能知即意識。從螞蟻乃至十地,這一切凡夫或有學聖者,甚至已斷煩惱的阿羅漢,也都未斷除明增得叁相。我們意識層次有很多種,粗、中、細、極細分,極細微會融入于細微的意識;如同睡眠或遮除了自性諸想的妄念時,此時意識是非常細微的,可是當遮止了自性諸想之妄念時,在此非常細微的意識當中,又可分四種階段,取名爲四空:初空、二空、叁空、四空。前叁空就是明增得叁相之意了。在此四空中,前前空及後後空之間,其意識又有極爲粗和細的差別,即斷除了前叁相後,只剩下俱生原始之光明的最細微的階段時,永遠不再會溶入粗分意識時,則是有學位的最後第一剎那,完全遮擋了前叁相時,而現證了一切遍智。此稱有學道的後續,即有學道的最後部份。龍樹菩薩弟子龍智菩薩曾說如不能斷除前叁相,一切遍智即無法獲得,如能淨除前叁相時,則一切遍智是無疑可得,因此說了十地菩薩並未斷除叁相。有位學者洛桑嘉措曾說:欲時的光明和真實的光明二者有粗細分的差別,這很值得我們思考;因爲在相續本母中曾說有學位及無學位時,其原始光明並無粗細之別。綜之,此明光確是輪回及涅槃的基礎,當我們臨終時,今世的造作(一切經曆)皆會溶入最細微的明光,由于明光無法令其安住之故,于是它會以遮趨的次第慢慢的現起前叁相,經由業風的吹動,最後現起自性的諸想,之後而使我們投入于後世,當後世臨終時,又會由粗分意識再慢慢溶入細微意識再進入前叁空,最後入于明光。我們生生死死的起伏,就是依明光所現或所攝爲主,而現起生死之相;如果明光安住的當下,不依由暫時粗分的因緣,使它現起粗分意識時,即成就了一切遍智了。可見是明光成就一切遍智,也是明光使我們墮入輪回。此處「母明光」,其「母」意是:在凡夫時明光是自然而然的現起,所以說母。而瑜伽行者是刻意使明光現起,此明光稱因地的明光。在此是指一切衆生,所以是母明光。「此亦根手印」這種說法只有在無上瑜伽部。
顯密共同的明光內容,即是性空的意思,「性空」的空的性質,無時不存在,也不是前無今新有,無始以來即有的。爲了解性空,其所安立之法並非以正面的方式,而是以負面的方式安立的,就是遮止所斷的真實,唯有遮止真實而安立的性空;此遮遣法本身分二種:其一是遮遣之後,已能隱意(暗示)成立其余的法時(注:如桌上沒有茶杯,所遮只是桌上,表示杯是有在他處),稱爲非遮;另一,遮遣之後不會隱意其它法時(如不生亦不滅),稱爲無遮法,是完全遮擋,空性即屬此類。在密法中所謂母明光之意,是斷除了粗分或暫時的因緣,不讓粗分意識現起,此時明光即會顯現,這就是使明光現起的方法。如果粗分意識現起,明光雖未顯現,但仍保持某種能力的狀態,隨眠的狀態當中,此時明光無法了解到境,因爲已有粗分的意識取代之,遮止粗分意識即遮止粗分氣流。所以一者是原本即有,只是我們不了解,這是顯密共同所說的明光。而密教不共的明光,是遮擋粗分氣流而現起,這二者的明光說法是有大不同的。以顯教明光是透過智能反複的觀察而安立的,如同經典中說:縱使對空性有所疑惑的話,也會動搖輪回的大樹。密教中的明光是刻意的遮擋粗分氣流而現;此明光又分二:一由業力使粗分氣流消失而現起明光。二者是瑜伽力所現的。如說現起明光不稀奇,因爲無始來每換一生就現一次,由業力使然,而使我們再入輪回。最稀奇的是依靠瑜伽之力使之現起,即遮擋粗分意識使明光現起,遮擋一切粗分意識使明光現起,再去觀想空性的,這是以瑜伽力緣空。
2.3.3 實執诤論 :第叁段
「合修光明後,當住根本定,此屬道手印;此複于定中,修離戲論慧,稱道手印見。」
在無上密中能知是意識的明光,是根的手印,由瑜伽力所現的。例如龍樹菩薩于五次第論中所述,遮止粗分氣流的運作,不讓粗分意識現起而現明光,而提婆瓦等所說是經由四種大樂而現起明光的。所以由遮止風力而現明光,和由大樂而現明光二種方法。以及由無念住(不要生起任何妄念)而現起明光的;由遮止粗意識所現明光,如噶居派的大手印及甯瑪派的大圓滿等。由方便及智能所現起子明光,就是由瑜伽力所現的明光;若由業力所現明光,是不需特別修學的,只要自殺死了即刻現起,可是那如同昏倒一樣,什幺都不記得,縱使明光現起,也不知所以然。但由瑜伽力所現起的子明光就不同,因爲依瑜伽力觀修故,其正念正知一直保持著,當明光現起時,細微的正知仍然存在;由此正知的存在而了解明光現起的時候馬上緣性空。此處所指修明光是指子明光,所修明光和空正見合修,並非指此明光是性空,而是刻意把它觀成性空。當此現起時,就好象未死要死的感覺。此意是業力所現明光和瑜伽所現明光,沒有細微差別。母子明光相合時,有二種說法:一說顯密共許之明光就是母明光,性空,而子明光是無上密所指俱生原始之光明,母子相合。另一解釋爲:業力所現爲母明光,瑜伽力所現爲子明光。其相合過程是:當死亡來臨因業力故,由粗分意識慢慢溶入細微意識,這時由子明光讓母明光現起。可是現起時,依由瑜伽去緣空之故,所以母子明光相合,結合後,「當住根本定,此屬道手印,」是無上密的說法。但另有一種說法,是顯密共同的說法。「修離戲論慧,稱道手印見。」即修學遠離世俗戲論,或有法的戲論(實執世俗幻相)之無我慧,是顯密共許的道手印。
「若此現無誤,果手印見道;于此堅續修,修道及有學。所知障淨盡,則現無學果。」
如果空證智能能夠遠離一切世俗的二相戲論,無誤的生起緣空的現證時,我們稱爲果手印,由凡夫地進入聖者,初地菩薩。果手印又分爲有學位時及無學位時,此處是指有學位的果大手印;有學位繼續努力修,當滅除了所知障,則成辦了無學果。
2.3.4 實執诤論 :第四段
「圓滿佛功德,現諸事業相。皆如手中果,遍知卻不動。」
圓滿佛功德之後,就能自然任運成辦利衆事業,一切盡所有及如所有法,如同掌握在手中的果,可以很輕易的了知諸法而在具生原始光明中而不動搖。
「樂空雙運身,不動真如住,此亦稱法身。」
法身不動搖,法身就是無學道的果手印了。
「大悲與大願…
《法海集一 第二部分:菩提心與空正見 3 實執诤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