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实执诤论 第四世班禅喇嘛 作
2.3.1 实执诤论 :第一段
顶礼胜本尊上师
「根道果手印,本性即如是:」
今日所要学习的就是第四世班禅喇嘛的实执诤论。手印即大手印,是属噶居派的专用词。虽然宗大师说:没有被明光所摄的大手印是不存在的。可是在其论典中,却说到六法的手印,有特别的解说。大手印的名称在噶居派来说是相当普遍的,可是实际上如观修性空时,其实就是观修大手印之意。以无上密大手印的观修,内容即是成佛的资粮。资粮分为方便及智能二者,为了能修学不共殊胜智能资粮,如果「明光」依无上瑜伽部修持的智能,即是无上密中的大手印。如果是讲空性本身,并非是能知,而是指所知的。空性本身的大手印,即是显密共同的大手印,即是空性之意了。
「三界诸有情,犹是己心识;无始从无时,无明识成时,与心性同俱,此乃根手印。」
说明心识是无始来就有的。无明是指不了解,包括「尽所有、如所有」等的不明;尽所有是世俗谛,如所有是胜义谛。由无始来我们对这种无明即有的。无论任何一法,仔细观察其自性是不存在的,如同贡噶仁波切说:诸法皆是唯名言安立而有。全是依他而有,自然不是独立产生的。所以无明的生起也是因缘聚会而有,此种依因缘而有的性质,即是心的性质。所以说与心性同性质,当然心的空性与瓶子的空性而言是无异的,可是空性的有法却不同,即空性的所依处,空性的有法是有差别的,一者是心,一者是瓶。当对心不了解时,会缘心而产生了属「我」的观念或我执,心的究竟性必须观修,经由认知才可以解脱,才可以获得果位的。在密集金刚中也提到,虽然都是法性,可是因空的有法所依处不同之故,所以此心的空具「有法」是心就很重要了。因为由心造成的情器世间,而有清净及污染之别。这些都是心的妄念而生的,所以诸法皆是唯名安立,或唯识安立为有的,再者因心未调伏之故,而造成轮回,或因心调伏而达涅槃之境。
可见轮回与涅槃,其最主要的作者就是心。前面谈到佛法是「灭谛」功德,而此功德经由认识心性而得知,断除了污染而得解脱。如果不知心的究竟性质,则堕入轮回,因此心是此之作者,是毫无疑问了。因为心造作轮回及涅槃,所以对心性的究竟性质的认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了知即无从行道,无法行道则不能生果。而手印分基(根)道果三者,根的大手印即是讲心的究竟性质。
「不悟执真实,此力轮回转,唯一对治力,直悟无我慧;除此无有余。」
因为不了解心的究竟性质故,所以无始来对一切法皆觉得有自性、自相存在,独立的、本有的,也是我们根识现量为由,建立了诸法有自性,也以为这是最究竟的,从未仔细观察过无自性的道理,因为所见、所领受的,一切都是有自性,所以要遮挡有自性的相。自性一直紧随着我们,这就是实执的力量,使我们轮回不息,唯一的对治力就是无我的智能。了知真实执着乃是轮回之根本,而实执的正对治力,就是与实执完全相违的无我慧了。经由了解无我慧是直接了当的斩除实执。如释量论说:慈心悲心虽是有力的对治力,但无法直接对治实执,因为所执不相违。所以唯有与实执完全相违的无我慧,才是正对治,除无我慧之外别无其它方法。
2.3.2 实执诤论 :第二段
「从蚁至十地,亡时母明光,此亦根手印。」
此说明无上密根手印,最主要是能知的手印,能知即意识。从蚂蚁乃至十地,这一切凡夫或有学圣者,甚至已断烦恼的阿罗汉,也都未断除明增得三相。我们意识层次有很多种,粗、中、细、极细分,极细微会融入于细微的意识;如同睡眠或遮除了自性诸想的妄念时,此时意识是非常细微的,可是当遮止了自性诸想之妄念时,在此非常细微的意识当中,又可分四种阶段,取名为四空:初空、二空、三空、四空。前三空就是明增得三相之意了。在此四空中,前前空及后后空之间,其意识又有极为粗和细的差别,即断除了前三相后,只剩下俱生原始之光明的最细微的阶段时,永远不再会溶入粗分意识时,则是有学位的最后第一剎那,完全遮挡了前三相时,而现证了一切遍智。此称有学道的后续,即有学道的最后部份。龙树菩萨弟子龙智菩萨曾说如不能断除前三相,一切遍智即无法获得,如能净除前三相时,则一切遍智是无疑可得,因此说了十地菩萨并未断除三相。有位学者洛桑嘉措曾说:欲时的光明和真实的光明二者有粗细分的差别,这很值得我们思考;因为在相续本母中曾说有学位及无学位时,其原始光明并无粗细之别。综之,此明光确是轮回及涅槃的基础,当我们临终时,今世的造作(一切经历)皆会溶入最细微的明光,由于明光无法令其安住之故,于是它会以遮趋的次第慢慢的现起前三相,经由业风的吹动,最后现起自性的诸想,之后而使我们投入于后世,当后世临终时,又会由粗分意识再慢慢溶入细微意识再进入前三空,最后入于明光。我们生生死死的起伏,就是依明光所现或所摄为主,而现起生死之相;如果明光安住的当下,不依由暂时粗分的因缘,使它现起粗分意识时,即成就了一切遍智了。可见是明光成就一切遍智,也是明光使我们堕入轮回。此处「母明光」,其「母」意是:在凡夫时明光是自然而然的现起,所以说母。而瑜伽行者是刻意使明光现起,此明光称因地的明光。在此是指一切众生,所以是母明光。「此亦根手印」这种说法只有在无上瑜伽部。
显密共同的明光内容,即是性空的意思,「性空」的空的性质,无时不存在,也不是前无今新有,无始以来即有的。为了解性空,其所安立之法并非以正面的方式,而是以负面的方式安立的,就是遮止所断的真实,唯有遮止真实而安立的性空;此遮遣法本身分二种:其一是遮遣之后,已能隐意(暗示)成立其余的法时(注:如桌上没有茶杯,所遮只是桌上,表示杯是有在他处),称为非遮;另一,遮遣之后不会隐意其它法时(如不生亦不灭),称为无遮法,是完全遮挡,空性即属此类。在密法中所谓母明光之意,是断除了粗分或暂时的因缘,不让粗分意识现起,此时明光即会显现,这就是使明光现起的方法。如果粗分意识现起,明光虽未显现,但仍保持某种能力的状态,随眠的状态当中,此时明光无法了解到境,因为已有粗分的意识取代之,遮止粗分意识即遮止粗分气流。所以一者是原本即有,只是我们不了解,这是显密共同所说的明光。而密教不共的明光,是遮挡粗分气流而现起,这二者的明光说法是有大不同的。以显教明光是透过智能反复的观察而安立的,如同经典中说:纵使对空性有所疑惑的话,也会动摇轮回的大树。密教中的明光是刻意的遮挡粗分气流而现;此明光又分二:一由业力使粗分气流消失而现起明光。二者是瑜伽力所现的。如说现起明光不稀奇,因为无始来每换一生就现一次,由业力使然,而使我们再入轮回。最稀奇的是依靠瑜伽之力使之现起,即遮挡粗分意识使明光现起,遮挡一切粗分意识使明光现起,再去观想空性的,这是以瑜伽力缘空。
2.3.3 实执诤论 :第三段
「合修光明后,当住根本定,此属道手印;此复于定中,修离戏论慧,称道手印见。」
在无上密中能知是意识的明光,是根的手印,由瑜伽力所现的。例如龙树菩萨于五次第论中所述,遮止粗分气流的运作,不让粗分意识现起而现明光,而提婆瓦等所说是经由四种大乐而现起明光的。所以由遮止风力而现明光,和由大乐而现明光二种方法。以及由无念住(不要生起任何妄念)而现起明光的;由遮止粗意识所现明光,如噶居派的大手印及宁玛派的大圆满等。由方便及智能所现起子明光,就是由瑜伽力所现的明光;若由业力所现明光,是不需特别修学的,只要自杀死了即刻现起,可是那如同昏倒一样,什幺都不记得,纵使明光现起,也不知所以然。但由瑜伽力所现起的子明光就不同,因为依瑜伽力观修故,其正念正知一直保持着,当明光现起时,细微的正知仍然存在;由此正知的存在而了解明光现起的时候马上缘性空。此处所指修明光是指子明光,所修明光和空正见合修,并非指此明光是性空,而是刻意把它观成性空。当此现起时,就好象未死要死的感觉。此意是业力所现明光和瑜伽所现明光,没有细微差别。母子明光相合时,有二种说法:一说显密共许之明光就是母明光,性空,而子明光是无上密所指俱生原始之光明,母子相合。另一解释为:业力所现为母明光,瑜伽力所现为子明光。其相合过程是:当死亡来临因业力故,由粗分意识慢慢溶入细微意识,这时由子明光让母明光现起。可是现起时,依由瑜伽去缘空之故,所以母子明光相合,结合后,「当住根本定,此属道手印,」是无上密的说法。但另有一种说法,是显密共同的说法。「修离戏论慧,称道手印见。」即修学远离世俗戏论,或有法的戏论(实执世俗幻相)之无我慧,是显密共许的道手印。
「若此现无误,果手印见道;于此坚续修,修道及有学。所知障净尽,则现无学果。」
如果空证智能能够远离一切世俗的二相戏论,无误的生起缘空的现证时,我们称为果手印,由凡夫地进入圣者,初地菩萨。果手印又分为有学位时及无学位时,此处是指有学位的果大手印;有学位继续努力修,当灭除了所知障,则成办了无学果。
2.3.4 实执诤论 :第四段
「圆满佛功德,现诸事业相。皆如手中果,遍知却不动。」
圆满佛功德之后,就能自然任运成办利众事业,一切尽所有及如所有法,如同掌握在手中的果,可以很轻易的了知诸法而在具生原始光明中而不动摇。
「乐空双运身,不动真如住,此亦称法身。」
法身不动摇,法身就是无学道的果手印了。
「大悲与大愿…
《法海集一 第二部分:菩提心与空正见 3 实执诤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