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苦。雖然錢也給世間安樂,如果只是追求世間安樂,會也帶來很多痛苦,不會真正得到安樂的。
成辦資糧的種種障礙,主要是對五欲的貪著的散亂,遠離這種散亂之後,應該專注一境令內心安住修學禅定。只修禅定是不夠的,應該觀修菩提心。
願消叁障諸煩惱,爲了斷除叁障諸煩惱,應該生起真明了的智慧。真明了智慧大致分二:在修忍辱時說到瞋心的對治力,如何以壓抑的方法對治瞋心。如何對治貪心修不淨觀等,這是一種。另一種是一切貪瞋來自癡心,癡心的對治,是了解癡心所執境是不存在的,這種空正見是與癡心正相違的,這對治力是智慧品所說的。
(五)修習自他平等觀
修菩提心自他換之前,要修平等舍,修平等舍時不只斷除對仇敵的瞋心,以及親友的貪心,還要思惟自他都有離苦得樂的想法,因此自他都是平等,在此的平等舍,不只是對怨離瞋,對親離貪,而是自他都想離苦得樂平等舍。平常觀想自他都要追求安樂,可是追求安樂,未得真正安樂而仍然得到痛苦,這是方法錯誤。既然遍虛空一切有情,想要得到安樂的當下,卻因爲不知方法,得不到安樂,豈不同樣可憐嗎?一樣可憐的衆生,何必去分自方他方生貪瞋,實在毫無道理。如同一群無助的難民,大家想都得到快樂,卻無助緣可得快樂,在這群衆中,我難道該對這位好對那位壞,這是不合情理的,因爲同是難民。以這種方式思惟遍虛空有情,都想得到快樂,因爲不懂方法,都無法獲得快樂。自他都是處在困境中,又何需分這是貪這是瞋的對象呢?這是一種想法。由痛苦的想法如上述,要離苦不知離苦的方法,於是被痛苦壓迫。雖然已證阿羅漢果位的聖者,他們已斷煩惱,可是被煩惱習氣纏縛著。遍虛空有情都被煩惱及煩惱習氣所控製,而何必分彼此,所以不應有愛憎親疏的分別心。
從無始以來,沒有一位有情未曾爲我的父母、親友,以知母來觀待,以前都是對我有恩的母親,在衆多母親中,何必區別誰是最好或最壞的,或我應愛這位或那一位母親?他們都是對我最有恩惠的,我應該感恩。無論衆生對我們是好是壞,都曾爲我母親,應該感恩才對。一切衆生對我都有極大恩惠,沒有衆生,就不會有真正的快樂,一切世間出世間的快樂,皆由衆生而有。從我們人身形成始,一切的安樂都是由衆生所帶來的,在成爲人身之前,也是由行十善業而感人身,在得人身之後,一切的享受和安樂,和增上生的圓滿,都是衆生所賜的。我們在母胎十個月,父母精血形成人身,能夠活到現在,不論直接或間接,都是和不認識的衆生有關,如同衣食住行等生活所需的一切,都要經過無數的衆生才能得到,如果只有一個人是無法生存的,我們的安樂都是依賴一切衆生,我們應該要知道感恩。就以其他動物及無情來說,花草樹木這些都與我們有關系,我們是依有情及無情等衆多因緣才能生存。因爲愛我執的原因,總以爲是自己的本領生存,實際狀況都是依賴他緣,單憑自己是不可能得到安樂。所以從母胎到現在,一切的安樂,以及將來解脫的安樂,行十善行等,戒定慧,一切遍智,都與他人息息相關。既然一切衆生都是我們成就功德的緣,又何必分貪境與瞋境。我應該等視一切衆生愛護他們,幫助他們。如入行論雲:「衆生苦樂殊,求樂與我同。」
自己的快樂痛苦,和他人的快樂痛苦是不同,我何必在意他人痛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其實他人的苦樂,與我們有密切關連。如果四周的人都是痛苦的,你不可能有快樂。既然自他有情都想離苦得樂,所以追求快樂,我要快樂,他人也同樣的要快樂。爲何他人不重要,而自己想快樂就重要,這是不合理的,自他皆相等。自己有權利和能力要離苦,他人也同樣;一切衆生都有成佛的因緣,一切衆生都有成佛的種性。自己永遠是一個,而他人是無量的,何故舍無數而求一人安樂呢?如入行論雲:「自與他雙方,求樂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獨樂?」
如果有一種錯誤的想法,認爲自己的快樂是直接感受,他人不是直接的,我的傷害是直接的,他人傷害則不是。爲何爲了避免未來的痛苦,現在作種種防護,那末未來的痛苦,不能直接傷害現在的你,何必現在預作防護?自己的快樂比較重要,他人的痛苦我何必分憂,因爲他是他,我是我。如果有這種想法,你認爲快樂和痛苦是暫時性,因爲自己快樂和痛苦是直接感受,他人的快樂和痛苦是間接,所以只要解決自己痛苦,不要解決別人痛苦,這就錯了。如入行論雲:「自與他雙方,厭苦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護?」如果說現在的我,和未來的我是同一個,所以要防護未來的痛苦,他人不是我啊!你是常執。生時的你並不是死時的你,因爲是分開的,那末現在的你和未來的你,也不是同一個,這種常執是錯誤的。如雲:「若謂自身苦,應由自防護,足苦非手苦,何足手護足?」自己痛苦由自己守護,他人痛苦我爲什麽要守護,因爲我同他是分開的。那末你要守護的一定是痛苦的部位?手的痛苦應該由手自身守護,腳的痛苦應該由腳守護才對,那末腳痛不應該用手去幫助。
總而言之,前面所說的前後同體的常執,以及自己是自主的想法,在自他之間作了區別,這是不應有的。如果仔細分析,我不是有自性,是完全依賴因緣而有,依賴他利而有,不是自利而有,都是唯名安立的,只是無始來隨著無明執著,一直認爲我是很堅定的,於是産生愛我執。因爲自他二者都是沒有自性的,自無自性,他亦無自性,二者相同,都是唯名識安立而有,何須分你我,爲何我比他重要?這是不合理的。
(六)愛他心無邊功德
如果悲心是不忍見衆生痛苦的憐憫心,當他人遭到痛苦時,我無能力幫助他,於是産生了憐憫,希望自己能夠提起責任心去幫助他人。那末自己已經夠痛苦,還要承擔他人痛苦,這豈不是苦上加苦嗎?我是不想要的痛苦,他人痛苦變成我多余的負擔,這與我想離苦得樂的意趣相違?如有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思惟衆生是無邊的,痛苦也是無量無邊的;當你思惟時,心中感覺無比的難過傷心,這種感覺而讓你想去做很有意義的事。因爲有這種悲心的緣故,無論直接或間接想去幫助他人,解決他人痛苦。若提起心力生起悲心時,內心是充滿著勇氣,依這種勇氣及心力,將來絕對能夠幫助他們,只是目前悲心沒有串習而已;只要悲心串習成爲自然,真正可以利益很多衆生。
悲心信心,同樣是善心,當我們被真實執著所控製,有時以悲心信心觀想時,如對佛的功德産生真實信心,皈依時是皈依真實的佛。悲心生起時,見到真實的衆生,不忍他們受到真實的痛苦,於是想去幫助真實的他們。這種悲憫及信心,雖然有時與真實執著並行,但並非悲心與信心一定要由真實執著産生的,只是我們空正見不圓滿;如果串習夠了,將來依由空正見,生起悲心與信心時,於是見空性的佛作空性的皈依,或是見空性的衆生,不忍他們受到空性的痛苦,於是生起空性的悲心,就是所謂的無緣大悲。如果一切的悲心,都要由真實執著而生,就沒有無緣大悲。
前說貪心瞋心由真實執著而有,由於真實執著,見一切存在的都是獨立自主的,悲心可以緣一切衆生,貪心瞋心無法緣一切衆生,當自己遇到痛苦時,就有遠離痛苦的想法,這種想法很容易帶來瞋心,因爲緣著一個獨立自主的我,他是無奈情況下獲得痛苦,由此因緣而産生瞋心的。如果緣他人痛苦時,並非出於無奈的,也不是個別去緣他人痛苦,不是以真實執著的相去緣他人痛苦,是緣一切衆生的痛苦,在思想上已經寬廣的多,心胸非常開朗,是志願去承擔一切衆生的痛苦,心力是無比的,與自己遭遇痛苦不同,自己是無可奈何的接受,有這點差別。所以緣他人痛苦時,乍看之下,似是多余的負擔,其實因無比的心力,早已勝過自己的痛苦。因此觀想悲心時,真正能夠利益自己和他人,何需在意承擔他人的痛苦,即使是痛苦也是值得,因爲一個人的痛苦,可以解決衆多人的痛苦,智者何不爲?如入行論引本生經雲:「妙花月雖知,國王有害意,然爲除衆苦,不惜殉自命。」所以一苦能除衆苦,何樂不爲?
如法串習悲心,隨時隨地無論直接或間接,都會歡喜的爲利益衆生行善法。一人痛苦能夠解決一切衆生痛苦,這是很值得的,應該去行持;如果一切衆生都痛苦,你一個人也不會快樂。如果一切衆生都被強烈煩惱折磨,你卻單獨享受涅槃樂,難道內心能安?如果周遭的人處在饑餓死亡邊緣,你卻在他們當中獨自大啖美食,感受如何?難道能下咽嗎?人之本性是不可能有此行爲。周遭的一切人都痛苦,如果只追求個人的安樂,有違常理。你希望這世界美好的存在,願周邊的人有顆如意寶鬘的悲心。因爲唯有這顆悲心,願造福人群。這不只是宗教信仰的悲心法門,縱使沒有宗教信仰,爲了他人生活的安樂,社會的安樂,悲心也是需要的。因爲只有人這顆善良的心,才能給人利益和安樂的。
自己有了種種善行功德,不應炫耀,應把一切善行的功德回向一切衆生。從今起我當盡量修習悲心,盡量利益一切衆生,讓自己未生的菩提心早日生起。
以我們身體來思考,身體是父母的精血而形成,父母精血沒有意識結生時,是屬於他人,不是我的。意識與父母精血結生時,於是産生我執我所執,覺得身體是我的。因爲有了我及我所執,同樣的他人與自己毫無相關,但不是把他人作爲我或我所想;既然由我我所想串習,可以把原不是自己的身體(父母精血)變成爲自己的;同樣的串習力量,盡量的愛護他人,或同他人距離拉近,關懷他人,藉由關懷心愛護他,你與他之間的距離可以縮短,最後真正去愛護他人。如同對外在的東西,因爲你喜歡他,當這東西不慎壞損,感覺很傷心,如同身體受到損害,其實身體與它毫無相幹,因爲我執的力量,就有痛苦的感受。所謂的喜歡與不喜歡,並不一定是與你…
《法海集二 第四:常行菩薩道 6 止觀雙運道》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