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苦。虽然钱也给世间安乐,如果只是追求世间安乐,会也带来很多痛苦,不会真正得到安乐的。
成办资粮的种种障碍,主要是对五欲的贪着的散乱,远离这种散乱之後,应该专注一境令内心安住修学禅定。只修禅定是不够的,应该观修菩提心。
愿消三障诸烦恼,为了断除三障诸烦恼,应该生起真明了的智慧。真明了智慧大致分二:在修忍辱时说到瞋心的对治力,如何以压抑的方法对治瞋心。如何对治贪心修不净观等,这是一种。另一种是一切贪瞋来自痴心,痴心的对治,是了解痴心所执境是不存在的,这种空正见是与痴心正相违的,这对治力是智慧品所说的。
(五)修习自他平等观
修菩提心自他换之前,要修平等舍,修平等舍时不只断除对仇敌的瞋心,以及亲友的贪心,还要思惟自他都有离苦得乐的想法,因此自他都是平等,在此的平等舍,不只是对怨离瞋,对亲离贪,而是自他都想离苦得乐平等舍。平常观想自他都要追求安乐,可是追求安乐,未得真正安乐而仍然得到痛苦,这是方法错误。既然遍虚空一切有情,想要得到安乐的当下,却因为不知方法,得不到安乐,岂不同样可怜吗?一样可怜的众生,何必去分自方他方生贪瞋,实在毫无道理。如同一群无助的难民,大家想都得到快乐,却无助缘可得快乐,在这群众中,我难道该对这位好对那位坏,这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同是难民。以这种方式思惟遍虚空有情,都想得到快乐,因为不懂方法,都无法获得快乐。自他都是处在困境中,又何需分这是贪这是瞋的对象呢?这是一种想法。由痛苦的想法如上述,要离苦不知离苦的方法,於是被痛苦压迫。虽然已证阿罗汉果位的圣者,他们已断烦恼,可是被烦恼习气缠缚着。遍虚空有情都被烦恼及烦恼习气所控制,而何必分彼此,所以不应有爱憎亲疏的分别心。
从无始以来,没有一位有情未曾为我的父母、亲友,以知母来观待,以前都是对我有恩的母亲,在众多母亲中,何必区别谁是最好或最坏的,或我应爱这位或那一位母亲?他们都是对我最有恩惠的,我应该感恩。无论众生对我们是好是坏,都曾为我母亲,应该感恩才对。一切众生对我都有极大恩惠,没有众生,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一切世间出世间的快乐,皆由众生而有。从我们人身形成始,一切的安乐都是由众生所带来的,在成为人身之前,也是由行十善业而感人身,在得人身之後,一切的享受和安乐,和增上生的圆满,都是众生所赐的。我们在母胎十个月,父母精血形成人身,能够活到现在,不论直接或间接,都是和不认识的众生有关,如同衣食住行等生活所需的一切,都要经过无数的众生才能得到,如果只有一个人是无法生存的,我们的安乐都是依赖一切众生,我们应该要知道感恩。就以其他动物及无情来说,花草树木这些都与我们有关系,我们是依有情及无情等众多因缘才能生存。因为爱我执的原因,总以为是自己的本领生存,实际状况都是依赖他缘,单凭自己是不可能得到安乐。所以从母胎到现在,一切的安乐,以及将来解脱的安乐,行十善行等,戒定慧,一切遍智,都与他人息息相关。既然一切众生都是我们成就功德的缘,又何必分贪境与瞋境。我应该等视一切众生爱护他们,帮助他们。如入行论云:「众生苦乐殊,求乐与我同。」
自己的快乐痛苦,和他人的快乐痛苦是不同,我何必在意他人痛苦,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其实他人的苦乐,与我们有密切关连。如果四周的人都是痛苦的,你不可能有快乐。既然自他有情都想离苦得乐,所以追求快乐,我要快乐,他人也同样的要快乐。为何他人不重要,而自己想快乐就重要,这是不合理的,自他皆相等。自己有权利和能力要离苦,他人也同样;一切众生都有成佛的因缘,一切众生都有成佛的种性。自己永远是一个,而他人是无量的,何故舍无数而求一人安乐呢?如入行论云:「自与他双方,求乐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独乐?」
如果有一种错误的想法,认为自己的快乐是直接感受,他人不是直接的,我的伤害是直接的,他人伤害则不是。为何为了避免未来的痛苦,现在作种种防护,那末未来的痛苦,不能直接伤害现在的你,何必现在预作防护?自己的快乐比较重要,他人的痛苦我何必分忧,因为他是他,我是我。如果有这种想法,你认为快乐和痛苦是暂时性,因为自己快乐和痛苦是直接感受,他人的快乐和痛苦是间接,所以只要解决自己痛苦,不要解决别人痛苦,这就错了。如入行论云:「自与他双方,厌苦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护?」如果说现在的我,和未来的我是同一个,所以要防护未来的痛苦,他人不是我啊!你是常执。生时的你并不是死时的你,因为是分开的,那末现在的你和未来的你,也不是同一个,这种常执是错误的。如云:「若谓自身苦,应由自防护,足苦非手苦,何足手护足?」自己痛苦由自己守护,他人痛苦我为什麽要守护,因为我同他是分开的。那末你要守护的一定是痛苦的部位?手的痛苦应该由手自身守护,脚的痛苦应该由脚守护才对,那末脚痛不应该用手去帮助。
总而言之,前面所说的前後同体的常执,以及自己是自主的想法,在自他之间作了区别,这是不应有的。如果仔细分析,我不是有自性,是完全依赖因缘而有,依赖他利而有,不是自利而有,都是唯名安立的,只是无始来随着无明执着,一直认为我是很坚定的,於是产生爱我执。因为自他二者都是没有自性的,自无自性,他亦无自性,二者相同,都是唯名识安立而有,何须分你我,为何我比他重要?这是不合理的。
(六)爱他心无边功德
如果悲心是不忍见众生痛苦的怜悯心,当他人遭到痛苦时,我无能力帮助他,於是产生了怜悯,希望自己能够提起责任心去帮助他人。那末自己已经够痛苦,还要承担他人痛苦,这岂不是苦上加苦吗?我是不想要的痛苦,他人痛苦变成我多余的负担,这与我想离苦得乐的意趣相违?如有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思惟众生是无边的,痛苦也是无量无边的;当你思惟时,心中感觉无比的难过伤心,这种感觉而让你想去做很有意义的事。因为有这种悲心的缘故,无论直接或间接想去帮助他人,解决他人痛苦。若提起心力生起悲心时,内心是充满着勇气,依这种勇气及心力,将来绝对能够帮助他们,只是目前悲心没有串习而已;只要悲心串习成为自然,真正可以利益很多众生。
悲心信心,同样是善心,当我们被真实执着所控制,有时以悲心信心观想时,如对佛的功德产生真实信心,皈依时是皈依真实的佛。悲心生起时,见到真实的众生,不忍他们受到真实的痛苦,於是想去帮助真实的他们。这种悲悯及信心,虽然有时与真实执着并行,但并非悲心与信心一定要由真实执着产生的,只是我们空正见不圆满;如果串习够了,将来依由空正见,生起悲心与信心时,於是见空性的佛作空性的皈依,或是见空性的众生,不忍他们受到空性的痛苦,於是生起空性的悲心,就是所谓的无缘大悲。如果一切的悲心,都要由真实执着而生,就没有无缘大悲。
前说贪心瞋心由真实执着而有,由於真实执着,见一切存在的都是独立自主的,悲心可以缘一切众生,贪心瞋心无法缘一切众生,当自己遇到痛苦时,就有远离痛苦的想法,这种想法很容易带来瞋心,因为缘着一个独立自主的我,他是无奈情况下获得痛苦,由此因缘而产生瞋心的。如果缘他人痛苦时,并非出於无奈的,也不是个别去缘他人痛苦,不是以真实执着的相去缘他人痛苦,是缘一切众生的痛苦,在思想上已经宽广的多,心胸非常开朗,是志愿去承担一切众生的痛苦,心力是无比的,与自己遭遇痛苦不同,自己是无可奈何的接受,有这点差别。所以缘他人痛苦时,乍看之下,似是多余的负担,其实因无比的心力,早已胜过自己的痛苦。因此观想悲心时,真正能够利益自己和他人,何需在意承担他人的痛苦,即使是痛苦也是值得,因为一个人的痛苦,可以解决众多人的痛苦,智者何不为?如入行论引本生经云:「妙花月虽知,国王有害意,然为除众苦,不惜殉自命。」所以一苦能除众苦,何乐不为?
如法串习悲心,随时随地无论直接或间接,都会欢喜的为利益众生行善法。一人痛苦能够解决一切众生痛苦,这是很值得的,应该去行持;如果一切众生都痛苦,你一个人也不会快乐。如果一切众生都被强烈烦恼折磨,你却单独享受涅槃乐,难道内心能安?如果周遭的人处在饥饿死亡边缘,你却在他们当中独自大啖美食,感受如何?难道能下咽吗?人之本性是不可能有此行为。周遭的一切人都痛苦,如果只追求个人的安乐,有违常理。你希望这世界美好的存在,愿周边的人有颗如意宝鬘的悲心。因为唯有这颗悲心,愿造福人群。这不只是宗教信仰的悲心法门,纵使没有宗教信仰,为了他人生活的安乐,社会的安乐,悲心也是需要的。因为只有人这颗善良的心,才能给人利益和安乐的。
自己有了种种善行功德,不应炫耀,应把一切善行的功德回向一切众生。从今起我当尽量修习悲心,尽量利益一切众生,让自己未生的菩提心早日生起。
以我们身体来思考,身体是父母的精血而形成,父母精血没有意识结生时,是属於他人,不是我的。意识与父母精血结生时,於是产生我执我所执,觉得身体是我的。因为有了我及我所执,同样的他人与自己毫无相关,但不是把他人作为我或我所想;既然由我我所想串习,可以把原不是自己的身体(父母精血)变成为自己的;同样的串习力量,尽量的爱护他人,或同他人距离拉近,关怀他人,藉由关怀心爱护他,你与他之间的距离可以缩短,最後真正去爱护他人。如同对外在的东西,因为你喜欢他,当这东西不慎坏损,感觉很伤心,如同身体受到损害,其实身体与它毫无相干,因为我执的力量,就有痛苦的感受。所谓的喜欢与不喜欢,并不一定是与你…
《法海集二 第四:常行菩萨道 6 止观双运道》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