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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集叁 第叁部分:釋菩提心論 3 釋本文▪P3

  ..續本文上一頁大師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一開始就說:由顯教的六波羅蜜所證得果位,已斷除一切過患,證得一切功德。既然斷證功德圓滿,和密乘所修的金剛持果位,應該相同啊!若不相同有勝劣差別,不是表示顯教六波羅蜜所證果位,無法斷除一切過患證一切功德嗎?因此宗太師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說,顯教及密乘所獲得究竟果位,並無差別。這部解釋又說:雖然今世獲得佛果位,然而金剛持----,暗示已得佛果位未獲得金剛持果位。這句宗大師說佛是指十地菩薩,因爲【現觀莊嚴論】曾把十地菩薩取名爲佛,因爲非常接近佛果位。

  我今亦爲諸衆生等:未離令遠離、未脫令解脫、未息得歇息、未涅槃證涅槃故。從今起乃至無上菩提前,定發菩提心。

   在此說明世俗菩提心。「未離令遠離」,以這夲解釋,就是未離苦苦的叁惡道衆生,能夠遠離叁惡道的苦。「未脫令解脫」,還沒有遠離壞苦的人、天欲界衆生,經由禅定止觀雙運,能夠從壞苦中獲得解脫。「未息得歇息」,還未從行苦中獲得歇息的衆生,願斷行苦之後,能得到解脫,安樂的歇息。「未涅槃證涅槃故」,還未獲得圓滿佛果位的衆生,願能獲得圓滿佛果位。但是宗大師是配合四谛解釋。未遠離苦谛衆生,能夠遠離苦谛;未解脫集谛的衆生,能夠解脫集谛;因有我執,還無法獲得歇息的衆生,願以空正見的道谛,能夠獲得歇息;還未獲得佛果位滅谛的衆生,願以滅谛來獲得涅槃。所以「從今起乃至無上菩提前,定發菩提心。」這就是願心。

  現行密咒門之衆菩薩由此世俗相故,發起世俗菩提願心者後,修習勝義菩提心力令生起。今說此性:

   說明修習世俗願菩提心之後,再修習勝義菩提心。

  1. 菩提心正性 聖金剛等敬 觀修菩提心 我說有可滅

   由勝義菩提心獲得金剛持的果位,因此說衆菩薩的承諾:我今禮敬金剛持之後,詳細的解釋菩提心性質,即「菩提心正性」。說明勝義菩提心的利益,「觀修菩提心,我說有可滅」。有是指叁界。觀修勝義菩提心,不只可以滅「有」,而且可以滅「寂」,寂是個人解脫。爲何這裏只說有而不說寂呢?因爲菩薩的發心承諾,在現證空性的智慧,可以斷除寂滅邊。聲聞獨覺因現證空性的智慧而斷除叁有,所以只說有不說寂。

  2. 諸佛菩提心 我及蘊等識 妄念皆不礙 常許空性相

   「諸佛菩提心」,指勝義菩提心。菩提心的性質是斷除我,這個「我」是外道所說的常一自主的我,蘊指有部經部主張的無方分極微蘊體。等識是唯識派二取空的主張。諸佛主要因緣是勝義菩提心,是斷外道常一自主的我,以及有部經部無方分極微的蘊等,唯識的二取空的主張,並且遠離了妄念,無有阻礙。這種勝義菩提心,許爲空性相,永遠安住在空性中。

  3.由悲所滋潤 此心精進習 悲性諸佛說 常觀菩提心

   勝義菩提心是由悲心、大悲心滋潤而有,由六度助伴而生起的,所以「此心」應該「精進習」。佛陀都是隨大悲而轉,由悲心成就果位的過去佛、未來佛及現在佛,都一致說能夠成就佛果位最主要的法門,就是菩提心。因此勸弟子應該恒常觀修,「悲性諸佛說,常觀菩提心」。

  4.外道者尋伺 由識尋我性 遍諸蘊等中 然有未能獲

   前面說到破除外道對我的主張,這裏是廣說破法。外道在尋找我時所得見解,之前說到外道是更加堅定的我執;他們無法安立,我是依五蘊安立取名而有,因此把我及我的五蘊分開說。他們認爲前後存在的話,從前世到今世,今世到後世,我是不斷的延續下去,但是身體一直在改變,因此我和身體應該分開才對。他們又說,我背著蘊體,蘊體如包袱。如果我被蘊體安立而有,那麼我就不是我的蘊體的控製者。經由這些理由,安立我和我的蘊體是分開的。但是「由識尋我性」,如果蘊體和我分開的話,我們來觀察,我是蘊中或是蘊外,遍尋不得,「遍諸蘊等中,然有未能獲」。在蘊內蘊外尋找,所謂有我的有,還是無法獲得。

  5.蘊屬有非常 此亦非我性 常性與無常 所能依皆無

   由蘊體所安立的我,也在改變。因爲當我手痛時,會說我痛;手痛好了,會說我痊愈了。如果我不是依著身蘊安立而有,就沒有關連了,既不相幹,爲何手痛會說我痛呢?又如我年輕時,我老的時候,那是因爲蘊體在改變,有年輕也有老。我們說年輕年老,可見我和蘊體是互相依賴而有。又如畜生的我,人類的我,都是依身蘊安立的。我是依蘊體而安立,蘊體是無常相,因此依它安立的我,也是無常相。但是認爲蘊就是我,那又錯了,所以說「此亦非我性」。蘊本身不是我,「常性與無常,所能依皆無」,如果認爲我是常性,蘊體的無常性是分開的,二者就不會互相依賴,所依能依之間的關系就不存在了。如同前說我老了,就沒有道理了。

  6.我者若非有 何觀能作者 有法故法成 趨入世間行

  7.何常故有作 次與俱非有 此故于外內 常物無有性

  8.若能何待此 事物同俱成 何待余事物 非常非有能

  9.事物非常有 物常剎那故 何故無常物 作者非能遮

  「我者若非有」,如果我本身是不存在,那就很奇怪了,因爲與我同義的很多,如作者、知者等等,就不能說在做事的作者是存在的,「何觀能作者」。「有法故法成,趨入世間行。何常故有作,次與俱非有,此故于外內,常物無有性。若能何待此,事物同俱成,何待余事物,非常非有能,事物非常有,物常剎那故。」在此說明一切會變化,開始存在就有變化性質,變化性質不需依外緣,也就是說第一剎那的事物,第二剎那時是不存在;不僅如此,第一剎那本身就具有壞滅的性質,不需依其它因緣而壞滅的。

  「何故無常物,作者非能遮」。這句很難懂。「遮」字在解釋中是解釋被欺蒙的意思。「何故」,因某原因,所以剎那剎那在變壞,無常性質。物質因爲每剎那在變壞,所以被剎那欺蒙了。「作者」是指大自在天王,外道認爲一切都是由大自在天王創造而有,既然大自在天是常,他所造萬物也應該是常法,如果是常法,就不會被剎那欺蒙了,所以「作者非能遮。」或者可以這樣解釋:因爲剎那剎那是由因緣所生,所以說「何故」,由某種因緣而生。無常的物質剎那轉變,大自在天王也無法遮擋剎那改變的事實。【入行論】的智慧品也是以此理由破造物主的理論。

  10.離我此世間 蘊與界及處 色執令壞滅 由識相成滅

   這是破自宗。「離我」是遠離了外道主張的常一自主的我,或者說離蘊我。雖然下部遠離了常一自主或離蘊我,但卻認爲世間蘊界及處色執等,都有無方分極微而形成,建立常、堅固的實有相。這種主張是錯誤的,因爲聲聞宗義師認爲:如果以見到就能確立這一法存在,這條件是不足的。必須要在境本身,有個很堅定的物質形成,才能說它存在,存在的東西一定要找得到。既然認爲世間的蘊界處,色及執法等,看是無法確立存在的條件,一定要找出存在,將壞滅一切,因爲實相不存在。如果以意識觀察實相,是找不到的,豈不是否定一切法的存在嗎?聲聞宗義師反問:既然如是,佛說自相共相,要如何解釋?

  11.益者等諸衆 色與受及想 行與識五蘊 聲聞如是說

   「益者」就是以悲心廣大利益有情的導師佛陀,爲根器不同的衆生,而說色受想行識有自性,是對聲聞者根器而說。聲聞者是指聲聞宗義者,非聲聞聖者。聲聞聖者,可以獲得解脫,必須證得無自性空的道理,所以聲聞聖者與聲聞宗義者有差別。

  12.二足尊常示 見色如泡沫 受蘊似水泡 想蘊同眼翳

  13.行蘊似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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