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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集三 第三部分:释菩提心论 3 释本文▪P3

  ..续本文上一页大师在【密宗道次第广论】中,一开始就说:由显教的六波罗蜜所证得果位,已断除一切过患,证得一切功德。既然断证功德圆满,和密乘所修的金刚持果位,应该相同啊!若不相同有胜劣差别,不是表示显教六波罗蜜所证果位,无法断除一切过患证一切功德吗?因此宗太师在【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显教及密乘所获得究竟果位,并无差别。这部解释又说:虽然今世获得佛果位,然而金刚持----,暗示已得佛果位未获得金刚持果位。这句宗大师说佛是指十地菩萨,因为【现观庄严论】曾把十地菩萨取名为佛,因为非常接近佛果位。

  我今亦为诸众生等:未离令远离、未脱令解脱、未息得歇息、未涅槃证涅槃故。从今起乃至无上菩提前,定发菩提心。

   在此说明世俗菩提心。「未离令远离」,以这夲解释,就是未离苦苦的三恶道众生,能够远离三恶道的苦。「未脱令解脱」,还没有远离坏苦的人、天欲界众生,经由禅定止观双运,能够从坏苦中获得解脱。「未息得歇息」,还未从行苦中获得歇息的众生,愿断行苦之后,能得到解脱,安乐的歇息。「未涅槃证涅槃故」,还未获得圆满佛果位的众生,愿能获得圆满佛果位。但是宗大师是配合四谛解释。未远离苦谛众生,能够远离苦谛;未解脱集谛的众生,能够解脱集谛;因有我执,还无法获得歇息的众生,愿以空正见的道谛,能够获得歇息;还未获得佛果位灭谛的众生,愿以灭谛来获得涅槃。所以「从今起乃至无上菩提前,定发菩提心。」这就是愿心。

  现行密咒门之众菩萨由此世俗相故,发起世俗菩提愿心者后,修习胜义菩提心力令生起。今说此性:

   说明修习世俗愿菩提心之后,再修习胜义菩提心。

  1. 菩提心正性 圣金刚等敬 观修菩提心 我说有可灭

   由胜义菩提心获得金刚持的果位,因此说众菩萨的承诺:我今礼敬金刚持之后,详细的解释菩提心性质,即「菩提心正性」。说明胜义菩提心的利益,「观修菩提心,我说有可灭」。有是指三界。观修胜义菩提心,不只可以灭「有」,而且可以灭「寂」,寂是个人解脱。为何这里只说有而不说寂呢?因为菩萨的发心承诺,在现证空性的智慧,可以断除寂灭边。声闻独觉因现证空性的智慧而断除三有,所以只说有不说寂。

  2. 诸佛菩提心 我及蕴等识 妄念皆不碍 常许空性相

   「诸佛菩提心」,指胜义菩提心。菩提心的性质是断除我,这个「我」是外道所说的常一自主的我,蕴指有部经部主张的无方分极微蕴体。等识是唯识派二取空的主张。诸佛主要因缘是胜义菩提心,是断外道常一自主的我,以及有部经部无方分极微的蕴等,唯识的二取空的主张,并且远离了妄念,无有阻碍。这种胜义菩提心,许为空性相,永远安住在空性中。

  3.由悲所滋润 此心精进习 悲性诸佛说 常观菩提心

   胜义菩提心是由悲心、大悲心滋润而有,由六度助伴而生起的,所以「此心」应该「精进习」。佛陀都是随大悲而转,由悲心成就果位的过去佛、未来佛及现在佛,都一致说能够成就佛果位最主要的法门,就是菩提心。因此劝弟子应该恒常观修,「悲性诸佛说,常观菩提心」。

  4.外道者寻伺 由识寻我性 遍诸蕴等中 然有未能获

   前面说到破除外道对我的主张,这里是广说破法。外道在寻找我时所得见解,之前说到外道是更加坚定的我执;他们无法安立,我是依五蕴安立取名而有,因此把我及我的五蕴分开说。他们认为前后存在的话,从前世到今世,今世到后世,我是不断的延续下去,但是身体一直在改变,因此我和身体应该分开才对。他们又说,我背着蕴体,蕴体如包袱。如果我被蕴体安立而有,那么我就不是我的蕴体的控制者。经由这些理由,安立我和我的蕴体是分开的。但是「由识寻我性」,如果蕴体和我分开的话,我们来观察,我是蕴中或是蕴外,遍寻不得,「遍诸蕴等中,然有未能获」。在蕴内蕴外寻找,所谓有我的有,还是无法获得。

  5.蕴属有非常 此亦非我性 常性与无常 所能依皆无

   由蕴体所安立的我,也在改变。因为当我手痛时,会说我痛;手痛好了,会说我痊愈了。如果我不是依着身蕴安立而有,就没有关连了,既不相干,为何手痛会说我痛呢?又如我年轻时,我老的时候,那是因为蕴体在改变,有年轻也有老。我们说年轻年老,可见我和蕴体是互相依赖而有。又如畜生的我,人类的我,都是依身蕴安立的。我是依蕴体而安立,蕴体是无常相,因此依它安立的我,也是无常相。但是认为蕴就是我,那又错了,所以说「此亦非我性」。蕴本身不是我,「常性与无常,所能依皆无」,如果认为我是常性,蕴体的无常性是分开的,二者就不会互相依赖,所依能依之间的关系就不存在了。如同前说我老了,就没有道理了。

  6.我者若非有 何观能作者 有法故法成 趋入世间行

  7.何常故有作 次与俱非有 此故于外内 常物无有性

  8.若能何待此 事物同俱成 何待余事物 非常非有能

  9.事物非常有 物常剎那故 何故无常物 作者非能遮

  「我者若非有」,如果我本身是不存在,那就很奇怪了,因为与我同义的很多,如作者、知者等等,就不能说在做事的作者是存在的,「何观能作者」。「有法故法成,趋入世间行。何常故有作,次与俱非有,此故于外内,常物无有性。若能何待此,事物同俱成,何待余事物,非常非有能,事物非常有,物常剎那故。」在此说明一切会变化,开始存在就有变化性质,变化性质不需依外缘,也就是说第一剎那的事物,第二剎那时是不存在;不仅如此,第一剎那本身就具有坏灭的性质,不需依其它因缘而坏灭的。

  「何故无常物,作者非能遮」。这句很难懂。「遮」字在解释中是解释被欺蒙的意思。「何故」,因某原因,所以剎那剎那在变坏,无常性质。物质因为每剎那在变坏,所以被剎那欺蒙了。「作者」是指大自在天王,外道认为一切都是由大自在天王创造而有,既然大自在天是常,他所造万物也应该是常法,如果是常法,就不会被剎那欺蒙了,所以「作者非能遮。」或者可以这样解释:因为剎那剎那是由因缘所生,所以说「何故」,由某种因缘而生。无常的物质剎那转变,大自在天王也无法遮挡剎那改变的事实。【入行论】的智慧品也是以此理由破造物主的理论。

  10.离我此世间 蕴与界及处 色执令坏灭 由识相成灭

   这是破自宗。「离我」是远离了外道主张的常一自主的我,或者说离蕴我。虽然下部远离了常一自主或离蕴我,但却认为世间蕴界及处色执等,都有无方分极微而形成,建立常、坚固的实有相。这种主张是错误的,因为声闻宗义师认为:如果以见到就能确立这一法存在,这条件是不足的。必须要在境本身,有个很坚定的物质形成,才能说它存在,存在的东西一定要找得到。既然认为世间的蕴界处,色及执法等,看是无法确立存在的条件,一定要找出存在,将坏灭一切,因为实相不存在。如果以意识观察实相,是找不到的,岂不是否定一切法的存在吗?声闻宗义师反问:既然如是,佛说自相共相,要如何解释?

  11.益者等诸众 色与受及想 行与识五蕴 声闻如是说

   「益者」就是以悲心广大利益有情的导师佛陀,为根器不同的众生,而说色受想行识有自性,是对声闻者根器而说。声闻者是指声闻宗义者,非声闻圣者。声闻圣者,可以获得解脱,必须证得无自性空的道理,所以声闻圣者与声闻宗义者有差别。

  12.二足尊常示 见色如泡沫 受蕴似水泡 想蕴同眼翳

  13.行蕴似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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