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B>衆法非有生 空性極遍說 總言諸五蘊 此謂衆法意
「衆法非有生」,諸法依緣起並非自性生,因此「空性極遍說」。因爲無自性生而說空性。也就是觀待他緣生,沒有不觀待而自性生,因此說空性。不是因爲尋找不到而說空,如龍樹菩薩在【寶鬘論】中說:「士夫非地水,非火風非空,非識非一切,異此無士夫」。如果尋找不到就叫空性,那末龍樹菩薩最後一句應該寫「士夫非真實」。但不是如此,他接著「如六界集故,士夫非真實。」可見先觀察自性,經分析尋找不到之後,士夫爲六界所攝,所以說非真實。觀待他緣而有不墮入斷邊,尋找不得而不墮入常邊,由二者理由聚合之後而說空性。
所謂的有生和無生,有生是因爲依他緣而生,所以不是自性生,就是無生。如果一法不具生的作用,說有生和無生就沒有意義了。比如兔角是不可能有,根本無所謂的生和不生。一個可生法,從它性質觀察分析之後,能夠找到無生(無自性生),這才是真正空性的觀察。
67.若需細闡述 莫斷世俗續 不同世俗性 彼非所緣境
「若需細闡述,莫斷世俗續。」如果詳細解說空性道理,因而對空性甚深的了解,那麼緣起依他而有的概念,將會更深入體會,對世俗的續流不會斷,反而更加堅定,相信世俗萬法是存在的。「不同世俗性,彼非所緣境。」如果空性同世俗性毫無關系,那就不用說空性道理。空性是法性,法性是有法的究竟性質。前面針對法觀察時,就是觀它的究竟性質,才是真正要說空性的原因。同世俗不相關的法性,並非我們所緣境,不是真正的空性。
【般若二萬頌】中有一段同【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非常相似。但【般若二萬頌】是廣說:色並非由空而空,因爲色是空故。說明色法不是因爲空性而空的,因爲色法本身是空性。中觀自續派在說色法性空時:色法不依賴無違害的意識安立而有,而從境上而有,這才是色法的真實,這是要破除的。所以自續派在破除真實有時,並不影響見相;破除的是無遣害識不相關的色法,才名爲真實,是要破除的。這對存在的現相並無影響。色是自性空,不是因空性而空。
中觀應成派是從見相破除它不是真實存在,見相唯名言安立而有。因爲色法是自性空,與【般若二萬頌】很吻合。也就是見相本身觀察時,境上找不到,找到只有唯名安立。因此中觀應成派並不以見相以外的真實性去破除(自續的空是無真實)。直接以見相本身實執破除。色法在我們觀察所見的世俗相,也就是世俗有法,然後經觀察分析之後,找不到時,名爲色的勝義谛。所以是一體二面的性質,一是世俗,一是勝義。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法與色法的性空,是一體二面不可分的(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義)。
68.世俗說性空 唯空屬俗谛 無故定非有 有爲無常似
世俗法本身是性空,就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所謂空性,其實是法的本身性質,如同有爲法和無常,是一體二面的性質;因爲沒有有爲法則非有無常。所以「無故定非有,有爲無常似。」世俗和勝義是一體二面。
前面講「補特伽羅獨立之實體」空,這是有部經部及唯識自續的細微人無我。如果了知補特伽羅獨立實體空的無我,對補特伽羅獨立之實體有我執及所執,所引生的貪瞋將無法生起。可是了知這種空的智慧,不會影響對外在色法的貪著,可見了解下下部所說的空性,還會有對色法的貪著。
唯識派說心外無境,在證得無外境,由外境執著所生的貪著,是不會生起。但是無外境是心外的色法,是所執境,能執識不是異體,對色法的本身執著所生貪心,雖然受到損害,但對色法的好壞的執著,並無影響,他們說識與心同性。對好壞所生貪瞋仍然存在。
自續派所說色法是依無違害識安立而有,不依無違害識安立的,名爲真實。不錯,經由真實義的思惟,會使貪瞋減少,可是見相還是存在,並未破除見相是虛假。根識所緣境,都是自相存在,都是正確的,那麼見相仍然有悅意及不悅意相,貪瞋必然存在。
中觀應成派主張所見的色法,因爲顛倒識的認知,就是錯誤,實際上色法存在並非自相存在,只是如所見般所現幻相,無任何好壞的依處,如果澈底了知就無法生起貪瞋。
所以經由下下部空性的見解,雖然可以減少粗煩惱,對上上部(指中觀應成派的見解)所說的煩惱,仍然存在。如果了解上上部的空性,下下部的煩惱無立足余地。所以唯明唯知能了解境的能力,沒有真實相讓我們執著。佛隨衆生不同根器說,不應以佛說就相信,而是由自己經驗正理觀察,如同上上部的空性見解,是否比下下部殊勝,由這點觀察。當我們了解中觀應成派的唯明唯知,了解正確道理時,只剩唯名唯識安立的相而已。在遮除所遮之後,要安立唯名識所作用很難,但必須安立作用,如同宗大師所說,希求中觀者必須認識這一點。
釋回向文:「願消叁障諸煩惱,願得智性真明暸,普願罪障悉消除,世常行菩薩道。」
念誦「願消叁障諸煩惱」時,佛法是否安住我們內心,這主要是內心有無調伏。內心是否調伏,就要看內心有無煩惱,煩惱使我們內心無法安穩。負面的情緒,我們稱爲煩惱,就是使內心無法調伏。
總之,無論六種根本煩惱,或五種邪見及五種非邪見等十種煩惱,主要根源來自叁毒煩惱。因此願消的「消」,就是要滅除,由某種能滅除的智慧,來消滅這些煩惱。叁毒中的癡煩惱,就是一切煩惱根本---無明實執。無明層次分爲粗分及細分,以內容分爲蒙昧不知,以及顛倒執著。蒙昧不知就是對事物或實際情況不了解,這種不會帶來負面影響;顛倒執著是所執與實際不符合,這種無明會給我們帶來痛苦。
顛倒執著的無明,即常一自主的我執,這種我執稱爲遍計執,遍計執不是自然生,是由宗義或某種理由建立。常一自主的我執,在畜生道的有情,是不會俱生而有,是屬于顛倒執的無明,或是補特伽羅獨立實體有的我執。無論看內外任何法,能會覺得從能诠聲的所執境而有,並且會生起二取有的執著,由此産生新的顛倒執著的無明。同樣的,像自續派所說:諸法皆由無違害識安立而有,除此之外,並不是從本身有不共的存在。如果認爲諸法並非無違害識安立而有,認爲有個自身不共的存在,就有顛倒執著的無明産生。
最細微的無明,是見到任何法,是從境上有的(自性存在),並且執著,這種顛倒執著的無明,就是最細微的。無明有粗細分多種,由粗分而生起貪瞋,是絕對有的;同樣,細分無明生起細分相應貪瞋,也無可否認。叁毒煩惱分爲粗細層次,只以自續以下的見解,要斷除細微無明相應的細微貪瞋,這是無法辦到的。如同前說以下下部的無我正見,想要斷除上上部所說的我執,是不可能的。因爲上上部所說的我執,比起下下部主張(補特伽羅獨立之實體空)的要細微,因此下下的主張的無我見,只是粗分的無我,無法斷除上上部所說的我執(人法的自性執)。
「願得智慧真明暸。」叁毒煩惱的根本對治力,是由對真實了解實相的智慧斷除。因爲叁毒的根本是對實際情況不了知,而産了的顛倒執著。因此,要斷除煩惱的根本,唯有了解諸法的究竟性質的智慧(空性的智慧)。只有依此種智慧才能斷除,而說「願得智慧真明了。」了解實際情況的智慧有二種:一是了解五明的世俗智慧,第二是了解諸法究竟性質的勝義智慧。真明了是抉擇勝義的智慧。因爲經由甚深空性的智慧,才能夠斷除叁毒煩惱的根本---無明。
「願得智慧真明了。」翻成藏文是尊敬語,多加尊敬辭,即成「願生」,智慧還未生,希望我的智慧快生起。
「普願罪障悉消除。」要生智能有許多障礙,內障礙及外障礙,如我執或常執是內障礙。爲了消除這種障礙,只靠辦法會消災無用,唯有消除逆緣,成就智慧的順緣,就是忏悔。集資、觀修無常或輪回過患等。經由無常苦的思惟,可以斷除粗分煩惱,但是根本煩惱,要透過無我正見才能斷除。所以在根本煩惱未斷之前,要觀修無常苦空等諸法真實性質。
「世世常行菩薩道。」前叁句是大小乘共同修學的基礎,就是出離心爲主,以及解脫之道,是巴利文經安立的解脫之道,也是成就一切遍智的共道,不共之道是在最後這句。因爲一切遍的智慧,不共主因是由菩提心成就的。因此,誰具有菩提心就是佛子,佛子就要行菩薩行,趣入菩薩道,所謂菩薩就是修六度萬行。先修前四度,再修靜慮,之後修智慧。在靜慮和智慧,爲了能夠更有力觀修止觀雙運,所以在此說修持密乘本尊瑜伽,才能夠修靜慮智慧度時,使止觀雙運更有力。其實密乘修法,包括在菩薩行的教授中,所以最後「世世常行菩薩道。」真的是非常有力。這四句回向偈頌,包含佛陀整個教法的精華,也是一切經論精華濃縮。
爲了使佛陀教法能夠圓滿在內心生起,首先要了解佛陀經典,在了解之前必須聽聞學習這部經典,必須內容圓滿,而且無錯誤。就是內容無誤,道的數目無缺,次第無謬叁種條件。
至尊龍樹菩薩著作【釋菩提心論】,最主要诠釋內容就是菩提心及空正見。這二者是佛陀教法最主要精華,本身的次第、內容、數目,都無任何缺失、錯謬。對此我們深信不疑。他是位具有淵博的學者,每字每句都依強有力的正理安立,是具有大智慧的班智達。他所說的內容,只…
《法海集叁 第叁部分:釋菩提心論 3 釋本文》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