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我隨便禮哪個方向的佛──我未必禮西方阿彌陀佛,我可以禮北方佛啦、南方佛啦……」
「課稱一佛」:「隨便稱一佛的名號。」
「亦應得生」:「也應該可以往生吧?」
何故偏歎西方,勸專禮念等,有何義也?
爲什麼釋迦牟尼佛、十方諸佛,祂們都要偏偏、恰恰贊歎西方阿彌陀佛?勸我們專禮、專念?這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呢?
答曰:諸佛所證,平等是一;
彌陀、釋迦、藥師……這一切佛本身所證境界,是平等、是一。
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
但是,如果以祂們因地的誓願、修行來說的話,都是有因緣的──別有因緣。
底下講阿彌陀佛之所以有別于諸佛,十方諸佛之所以偏歎、偏勸我們專禮、專念阿彌陀佛,以求往生:
然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
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然」是轉折,前面雖然說「所證平等是一」,下面說有差別,因緣不同,度生不同,有差異。差別在哪裏呢?善導大師就拿這第十八願來說明阿彌陀佛跟諸佛的差別。可知這第十八願正是阿彌陀佛之所以成爲阿彌陀佛的地方。
「深重誓願」:是哪一條願?從下面的解釋就知道是第十八願。
「光明名號」:光明和名號一起說明。光明就是名號,名號就是光明,只是表達的角度不一樣。光明是沒有聲音的名號,名號是有聲音的光明。所以,我們 稱念這句名號,佛光來照。我們打過這樣的比喻(因爲世間很難找到貼切的比喻):像雷和電,雷是聲音,電是光明。聲就是光,光就是聲。從聲的角度講,叫做雷 ──雷聲陣陣;從光的角度講,叫閃電──電光閃爍。雷聲響的時候,閃電就亮了;閃電亮的時候,雷聲就響了。那這句「南無阿彌陀佛」,從聲音講,就是心口稱 念、有聲音的名號;從光明講,就是佛的光明,所以叫「光明名號」。
我們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不管口中有聲音還是心中有聲音,當下,佛的光明就在這裏。《觀經》說:「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衆生,攝取不舍。」佛光遍照十方,救度稱念名號的衆生,所以說「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
「攝化」就是救度、化導。
「十方」就是第十八願的「十方衆生」。
「但使信心求念」:只要你信順,願意往生,願意念佛。
「但使」是只要,顯明很簡單、很容易。「信心」是信;「求」是願,求願往生;「念」,是行,稱念彌陀名號。
「信心求念」就是信願行,也就是第十八願的「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那麼,怎樣念佛呢?
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
這就是具體解釋第十八願的「乃至十念」。「乃至十念」就是一輩子念佛,接觸這個法門,了解彌陀誓願,一信永信,一念永念,畢此一生,不再改變,叫「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
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因爲阿彌陀佛本願力的緣故,個個能夠容易地往生。也就是第十八願的「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是故釋迦,及以諸佛,勸向西方,爲別異耳。
因爲阿彌陀佛的深重誓願,衆生念佛,易得往生,所以釋迦佛及十方諸佛勸導我們罪惡生死凡夫求生西方極樂淨土。
「爲別異耳」:「別」是不同。前面講「諸佛所證,平等是一」,這裏說阿彌陀佛特別、特異。特別在哪裏?特別在這第十八願。所以,這第十八願就是阿彌陀佛有別于諸佛的地方。
超于諸佛
阿彌陀佛因爲這第十八願而有別于諸佛,同時超越于諸佛。
在《無量壽經》裏說:「我建超世願,必至無上道。斯願不滿足,誓不成等覺。」
那麼,有什麼資格稱爲「超世願」呢?因爲第十八願。如果把四十八願一一分開,比如第一「國無叁惡道願」,如果單獨就這一條願來說,十方諸佛的淨土 也沒有叁惡道,那這一條願就沒有超過諸佛;第二「不更惡道願」、第叁「身皆金色願」等等,其它諸佛也都有同樣的願。但是獨獨這第十八願:造罪凡夫,只要 「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這是其它佛所沒有的。被十方諸佛所遺漏的衆生,阿彌陀佛第十八願像一張廣大的網,把他們通 通收羅起來──這就是超越諸佛的誓願。甚至,因爲這第十八願超過諸佛,其它各願也超過諸佛了。爲什麼呢?比如,彌陀淨土、諸佛淨土雖然同樣沒有叁惡道,但 諸佛淨土造罪凡夫不能往生,彌陀淨土因爲有這第十八願,凡夫可以去往生,這不是彌陀淨土無叁惡道勝過諸佛淨土無叁惡道嗎?
五、佛教真正的大慈大悲
所以,這第十八願才體現了阿彌陀佛的真生命,也真正體現了阿彌陀佛的大慈大悲,或者說,體現了我們佛教大慈大悲的精神。佛教講的「大慈大悲」,就 在這第十八願,因爲有了這一願,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往生,我們才能體會到佛法的慈悲。如果拿掉了這第十八願,我們內心裏邊就有恐懼和不安,我們也得不到 「大慈大悲」的利益。
總結一下,第十八願的重要性,略說五點:
一、第十八願是造罪凡夫的唯一出路。
二、第十八願是淨土宗的立宗根本。
叁、第十八願是釋迦牟尼佛的出世本懷。
四、第十八願是阿彌陀佛的真實生命。別于諸佛,超于諸佛。
五、第十八願是佛教真正的大慈大悲。
【正講】
下面我們正式學習第十八願,分爲叁個部分:
第一,「第十八願的大意」。在具體講解之前,先總略地說明第十八願的大意,讓大家有一個整體性的概念。
第二,「善導大師的解釋」。淨土宗開宗祖師、阿彌陀佛化身的善導大師,對于第十八願的解釋。因爲第十八願是如此的重要,是佛的徹底慈悲和智慧的結晶,以我們凡夫來講,完全兩眼漆黑,必須依據祖師的解釋,才不會有失誤。這一部分是教理性的。
第叁,用淺顯、通俗的語言,對第十八願(九句話、叁十六個字)做逐字逐句的研討。這第叁部分,用語雖然是我個人的,但指導思想還是善導大師的。
【正講】壹、第十八願大意
下面我們先從兩個方面來說明第十八願的大意。
一、救與被救的約定
第十八願,其實就是佛與衆生之間救與被救的一個約定。
怎麼叫「約定」呢?「約」就是預約,「定」就是決定。這兩個字是從因到果貫穿在一起的。所謂預約,就是在因中,也就是事先。事先說好,應當如何兌現,到結果的時候就如何兌現,這叫「約定」。
「約」也是「約束」,既然有約,就被這個約所束縛,不能隨便更改,必須兌現。
「約」不是單方面的,總是要有雙方,或者是多方(自己跟自己約什麼呢)。在第十八願當中,就有相約的雙方。哪雙方呢?一方就是祂──阿彌陀佛的前身,法藏菩薩。另一方就是我們──廣大的十方衆生。這兩方。
這兩方約定什麼事情呢?不是我們世間講的金錢利益啦、戀愛婚姻啦。法藏菩薩與我們相約說:「十方衆生,你造罪造業,不能出離,我發願爲你修行成佛,以我成佛的功德來救你!但你必須念我成佛時的名號,願生我的淨土,這樣才能得救。」
這樣約好之後,法藏菩薩就去修行了,經過兆載永劫不可思議漫長時間的難行苦行,祂已經在十劫前成佛,叫阿彌陀佛。祂成了佛之後,就來兌現當初與我們的約定,說:「十方衆生,我已經成佛了,我來救你;請稱念我名吧,你只要念我名號,就可以得救了。」
所以,我們現在念佛得救、念佛往生,並不是新鮮事,也不是難事,不過是阿彌陀佛來兌現祂的預約,把祂早就許給我們的給我們,我們接受罷了。
不平等條約
第十八願可以講是一個「完全不平等條約」。怎麼不平等呢?法藏菩薩祂一個人,辛苦都是祂的,難行苦行,所有的責任都歸法藏菩薩一人承擔,而把往生 成佛的好處讓給我們十方衆生免費享受。所以,這個可以講是從古到今、貫徹法界都找不到的最不平等的條約。這個只有菩薩的大菩提心才能這樣做。
我們十方衆生稱念阿彌陀佛修好的名號,稱念就往生,我們完全是權利這一方。我們念佛也談不上是自己的修行,我們不過是享受阿彌陀佛果地功德的六字名號,祂修好六字名號給我們稱念。就好像媽媽做好了米飯給孩子吃,孩子就享受啦。
慈悲的約束
不過,講到約束的時候,念佛也是一個約束,這個是慈悲的約束:阿彌陀佛約束我們,要「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第十八願中這叁句是歸我 們衆生做的,這是對我們的要求和約束。如果我們不信、我們不願往生、我們不念佛,那利益就得不到。所以,這是對我們的約束。
那剩下的,就是阿彌陀佛的事啦。
人人皆有往生權
法藏菩薩既然發願救度十方衆生,那麼十方衆生每一位都有往生的權利,連小螞蟻,牠都有往生權。所謂「常運慈心拔有情,度盡阿鼻苦衆生。」連阿鼻地獄的苦衆生,法藏菩薩都要救他往生,還有誰沒有往生的權利?你說誰不夠資格往生?誰沒有權利念佛?
「你還念佛?你有資格念佛嗎?你都沒有吃素,你有資格念佛?」這個話是大錯而特錯!誰都有資格念佛,誰都有權利念佛,誰都有資格、有權利往生。這個是真正的平等慈悲的法門,不舍棄一個衆生。
現在講人權,人人平等,可是,這個權那個權,如果遇到強權不講理,也就被侵奪掉了。阿彌陀佛大慈大悲,平等賦予我們十方衆生往生淨土的權利,所 以,極樂世界是你的、是我的、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善導大師在《觀經疏》(《善導大師全集》二十六頁)裏講:極樂依報莊嚴,屬于法界之凡聖──極樂世界的所 有權,屬于十方一切衆生,聖人有份,凡夫也有份。有你的一份,你應當來享受,你有這個權利啊!
你能夠往生的這個權利,不是我能給你的,我沒這個權力;聖者阿羅漢也沒有!諸大菩薩也沒有!釋迦牟尼佛也沒有!這個往生權,是阿彌陀佛親自送給你 的,以祂六字名號的果地功德,賦予我們十方衆生往生的權利,所以,大家要牢牢地捍衛。要怎麼捍衛呢?信心!不能被別人動搖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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