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沒有殺心,有殺心、有殺意絕非佛的弟子。所以說,一定要克服殺。
這個“盜”,那就是殺盜淫妄酒的盜,盜別人的東西,成爲自己的,這個是卑鄙。人哪,都是由于貪嗔癡作怪,把別人的快樂要盜給自己,讓別人生痛苦,讓別人起煩惱。我們應該是把自己的財物布施給別人,讓衆生歡喜,這是行菩薩道。而現在呢?人反而顛倒妄想,把別人的幸福變成自己的幸福,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所以就産生了盜竊之心。
這個盜有很多的、各方面的標准,佛教是盜五錢以上爲重罪。五錢,那時候指的是金銀財寶五錢。盜五錢金銀,那就是重罪。這因爲啥呢?因爲當時的國家法律規定,如果盜五錢就殺頭,佛製戒的時候也是按照這個製的。因爲在世間法爲重罪,所以說出家人——就是沙門,如果盜五錢,就等于殺頭一樣,你就犯重罪,就會失去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一切皆失,一切都失掉。
這個盜是我們平時很容易犯的事情。我們平時都是很容易把別人的東西占爲己有。有時候不拿別人的東西,但公用的東西他也拿一點。走道呢,摘個草啊、弄個花,就犯盜了。由于不斷地犯盜,由小盜到大盜,最後有的盜銀行、搶劫、盜人、盜財物,甚至是盜名盜利,最後的結果都是很慘的。因爲有盜竊之心,他會下地獄,所以稱爲重罪。
殺盜淫妄酒,這個不盜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沙彌在修這十善中必須克服這個盜,因爲這也是我們的戒律之一。什麼事情都不要自欺欺人,而且要把快樂給別人,絕不能把痛苦給別人。我們應該幫助人,如果反而盜人財物,那就是不孝道,不是佛的弟子。
盜竊分多種情況,包括盜因、盜緣。一切盜的因都不能種。比如那人有個東西,不是自己的東西,“趁他沒在,這本書我拿過來吧,我不還給他。這書我看過,挺好!”你說這很好,這都是犯盜。
盜因,就一根草你也不能盜。原先我在甬子峪的時候,那個村子裏的人要咱買那座山。咱也不能買啊,他要賣四十萬。咱不買,後來村裏的人就生氣了。原先我們可以使用那些樹什麼的,說你不買的話……最後不讓你使。同時說了那麼一句話:“不允許你們動這一草一木!”木咱不動,行,那草都不讓你動。這是人家的地方,咱在那住著,突然翻臉了,不讓我們去動一草一木。後來居士就到山下去買柴火,本來山上有的是木頭,最後反而下山去拉。
(編者注:甬子峪即師父在遼甯省本溪茅蓬閉關的山谷名,以下錄音缺少,是根據的師父講法原意補充:
村裏的人不讓動這一草一木以後,僧人就不再使用這裏的一草一木。一次僧人往山裏的茅蓬背成捆的木柴時,在半路散了,重新捆的時候,不小心將幾根草捆在裏面。背回來後,師父發現,因爲村裏的人說過,不允許使用山裏的一根草,爲了教育弟子,讓他將木柴及草葉背回原處,將草葉挑出去,木柴再背回來。村民得知後,也覺得有點好笑:這些僧人,告訴一個草葉不許動,就真的一個草葉也不動。
雖然是不經意間將幾根草葉帶上山,師父卻讓連木柴及草葉一起背回去,爲的就是從內心深處認真的防範盜業,斷和盜有關系的微細的緣。)
還有盜緣,凡是和盜因有關系的這個緣,我們都不要去做。盜因,我們知道,凡是能形成盜的,我們都不去做,我們不拿、不動。包括盜因、盜緣、盜法、盜業,這些我們都不能去做。一切和盜有關系的,不論身、口、意,這個念頭都不應該有。念頭都不犯,何況去做去,是不是?
比如有人說:“你看,這東西我應不應該拿呀?”應該明確地告訴他:“不應該拿。”本來不是你的東西,你爲什麼要拿呢,是不是?他自己本來已經有這個盜心了,但是他自己決定不了,說:“我應不應該拿?”這時候你應該告訴他:“你不應該拿。”
有的人就不是這樣了,“不關我的事啊,這不關我的事!”說是不關你的事,實際上與你大有關系。爲什麼你說不關你的事呢?因爲你有贊成的成分,就像掩耳盜鈴式的,“只要我不去做,你做不做是你的事!”那他做不做是怎麼回事呢?“噢!這個他不管。不管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我願意做就做。”他這個盜業有可能就形成了。如果盜業形成,就有你的一份。爲什麼有你一份?因爲你有盜心,這個盜心你已有了。雖然你沒去做,但是由于你不能止盜,你本身就具備這個盜心了。有了盜心就會産生行爲,那就由身去做,就産生了盜業。這不行!
盜緣,有很多的助緣。人家要盜東西爬不上牆,你弄個梯子,“給,你擱牆上,這個牆有什麼過不去的?順著梯子就上去呗!”妥了!他幫這個人偷盜。雖然你沒有直接去,他盜成了,也是你幫著他辦到的,這在世間叫幫凶。
還有盜法,盡講一些什麼事情?“盜好!應該去盜,甚至去搶!那才好。”你看看,平時盡講一些怎麼去盜。“小偷啊,都把那個手指頭弄成那樣形的,還得鈎,還得弄平了。”盡給人講這個事。“弄平了以後啊,怎麼呢?什麼開天窗啊,什麼的……”我也聽不懂。“這個手就可以去盜了。還要磨什麼刀片……”就給你講這些東西。
人家本來剛有那麼一點不正確的想法,或是想偷盜的這個意思,還不明白怎麼去盜,你這一頓講法:“哦,還有這麼多方法,學會了。這裏還有這麼多方便的地方,這個好!”這小偷就配足武器了。
這些就是盜因、盜緣、盜法、盜業。有的甚至幫助人家成立一個專門銷贓的地方。比如盜汽車,“不管什麼汽車,你送來吧!到我這,我就把輪胎給你拿掉,我都給你改造,全給你改造……”你雖然沒偷,但由于銷贓,成立了銷贓企業,而且不斷地改造贓車,使得偷盜的人更方便了,“噢,我還有銷贓的地方,這更方便了!”所以他就不斷地去盜,你和盜賊就合成一家。
所以說,盜因、盜緣、盜法、盜業這都犯盜,這都是不可以的,都是不允許的。凡是你身體力行去做的,都屬于“身叁”中的盜業,那都不能去做。包括你的口、你的意,你都不能去做,這才行。不光是你直接去盜不行,間接的也不行。
包括出家人,有人說:“師父,你看看,我准備掙點錢供養你。如果我掙十萬,怎麼也能夠拿出兩萬到五萬來供養寺院。你看我這次去倒騰大煙行不行?弄點“白面”啊什麼的,你看這個行不行?”那個出家人一高興,“我不管哪,我不管你們那些事,反正你們加點小心,別出事!”妥了,因爲貪圖這一點錢財,而鼓動人家去參加販毒,最後坑害人。
還有一些人做盜竊的買賣,很多甚至發了財。“你以前不順利,我給你算算命,你今天挺好,你去做去吧!”告訴他挺好,就去做了。之後人家一看你算得挺准,他得到了一部分財産,再拿來給你一部分。實際上那是贓物,那叫分贓,叫坐地分贓。有的人認爲呢,“這是他盜的,不是我盜的。”實際上佛所不受,就這樣的財産,佛是不允許接受的,佛不接受。盜來之物是不允許接受的,你接受就等于支持他盜竊的行爲。
我們接受一些供養,是叫人舍掉貪心、舍掉盜心,絕不是支持盜心。有的爲了建廟等等的,去貪圖這些東西,那絕對是不正確的,而且你如同扒廟一樣,這種建廟如同扒廟。雖然這面磚瓦砌成了,你心裏已經是一個盜竊之人。你建了假廟,毀了真廟。這是絕對不允許的!盜因、盜緣、盜法、盜業,絕對不允許!
所以說,我們應該放下這個盜。因爲盜使我們輪回,使我們下地獄,而且造成了無邊的痛苦。不光是自己受苦,別人也痛苦。有的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最後使別人因此而死亡,因爲活不下去了。
有一本書上講,娘倆賣豬。這個豬要賣,這女的抱著孩子賣豬得了銀子。不有那個錢莊嗎?去驗定一下,人家說這個是真的,一點不錯。然後就成交。成交了以後她就往回走,剛要走,買豬的那人說:“我不買了!”那沒辦法,不買了,又把銀子還給他。過一會兒工夫,那人尋思尋思,“我還是買吧,行了,我買。”又買了,然後那人就走了。等剛走不遠,娘倆又去換銀子。換銀子的那人一看,說:“你這個是假的。”“不對呀,還是那個人給的啊!”人家已經通過這個手段掉了包。
本來這銀子是想回去用在生活上,還要還債,而且她家庭就這麼一點財産,她丈夫又非常的暴躁。她一想:得了,既然這樣就別活了吧!娘倆一起去投河自殺去。你想一想,就這麼厲害!
後來遇到一個好人,說:“不對吧?”這個君子知道這種情況,知道被人掉包了,就想做這種善事,說:“我看看你的銀子。”他看了以後說:“你這絕對是真的,錢莊給你看錯了。不信哪?我領你去看看。因爲你是婦女,他硬說是假的。我去,他就不能這麼說,它就變成真的了,他就不會說此謊話,我陪你去。”實際上,他用手段悄悄地把這個假的留著了,把真的給換上了。到錢莊那,人家說:“啊,真的,真的!”這女的說:“你看我這人,這眼睛也不好使。這怎麼弄的,今天糊裏糊塗的,這一會兒又變成真的了!”樂呵呵地回家了,就沒死。你看,人家做善事都是這麼做的。
但是通過這個事情,我們知道盜能使人死,能達到殺人的目的。盜人財産,那等于毀人命根一樣。衆生皆依衣食住行而活命,你盜他的東西,等于要他命一樣。所以說,偷盜的人犯重罪。
“五錢”,這個五錢究竟怎麼去衡量,得有個標准。各個大德都有查,究竟折合現在的人民幣多少?現在還沒有一個准確的說法。不過你只要有盜,超過一定的份量,那就犯根本罪,就會失掉戒體,不通忏悔。你忏悔都忏悔不掉的,就像砍頭似的,頭直接就“咣”一下掉了,你就不能稱爲比丘、沙彌。
所以說盜業最可恨!不但會造成別人的痛苦,自己也會因盜最後淪落監獄。衆人見了,人人罵、人人煩,而且也會因盜失去生命。有的被關進監獄,有的判了無期徒刑,有的直接槍斃,是不是?現在有很多的人,由于大量的盜,貪汙那都屬于盜裏的,最後被槍斃。
有的職務很高,甚至都當到有很大權利的職務,而且非常…
《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解 第一章~第四章》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