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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37

  ..續本文上一頁了。所以,講空不能偏離叁法印!一定要明白!

  能「照見五蘊皆空」的,即是甚深般若慧。

  真正照見「五蘊皆空」,真正的照見法性,唯有般若的空慧!這個是肯定的,沒有第二條路。如果修學佛法都在信仰中,都在崇拜中,沒有開發真正的般若智慧,什麼時候能見法!

  般若的悟見真理,如火光的照顯暗室,眼睛的能見衆色一樣。

  這就是我常比喻的:當燈點亮的時候,黑暗自然不存在;般若就是這樣,真正的般若,能徹見真理,就像打開燈有了光明一樣,能夠把暗室完全明顯出來。再譬如:閉著眼睛看不到衆色,張開了眼睛就能看見萬法,眼睛張開就如打開般若慧之眼一樣;沒有般若慧就像盲人摸象一樣,永遠都無法看到真相!所以般若的功能就是這個意思。

  五蘊,是物質精神的一切,能于此五類法洞見其空,即是見到一切法空。

  所謂五蘊,即色、受、想、行、識,組成我們身心的基本條件。物質的色——地、水、火、風;精神的心——受、想、行、識。我們的感受、思惟、想象,意識的分別以及行爲的動力,是屬于心靈層面的。色心二法合起來成爲一個能造作的人。我們就是因爲不了解、不清楚這個五蘊造作的功能,而執著有實在性、永恒性、不變性,以爲有自性,才産生了我執,原因就在這裏!

  修行只要在五蘊上去洞見,徹底明白其空性、無自性。爲什麼?緣起故!組合的東西都不是單一的條件可以存在,組合的東西都是緣起如幻的,雖有如幻非實,沒有主體,沒有不變性,沒有永恒性。既然如此,我們從緣起的涵義,就能知道萬法本身就是性空,就是無自性。這樣才能了解真正的空性。理論上我們可能都懂,但是有沒有深觀?真正的從五蘊去觀察,這個物質的色身的動態和心靈的受想行識的功能、作用與變化,有沒有一一的了達其剎那不住?我們的觀念、感受、想象、意念分別,能有剎那的安住不變嗎?都不可能的!

  譬如:早上想好的事,下午就改變了。由于接觸外面的因緣不同,感覺也不一樣了,思想也不一樣了,理念也不一樣了。我們的心是最飄忽不定的,容易受外在因緣條件的影響,隨時都在變化。譬如:深愛的人,早上兩個還很好,下午發生了點問題,晚上就分開了;今天早上想喜歡吃什麼,中午又覺得想要吃另外一個味道。可見,我們的心念和思惟沒有永遠不變的!早上很順利很開心,下午逆境來了整個心態就變了。人生什麼是常?我們看年幼的小孩子,不要多久長大了,成爲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最後死了,物質不斷的在變化,這個比較容易觀察到。但是心靈的變化就比較難了解,而且容易執著,以爲這個能知、能覺、能見的功能叫「我」,就是自性。所以導師告訴我們就是在此五蘊上去觀察,去洞見是不是真的空無自性?如果真的能洞見,那麼就能見到一切法空!

  有的譯本,在五蘊下加個「等」字,即等于下文所要講的十二處、十八界、四谛、十二緣起等。

  有的《心經》譯本,在五蘊下面加一個「等」字,等的意思是等等,就是還有其它的內容,包括十二處、十八界、四谛、十二緣起。因爲《般若心經》裏說,最後體證空性的時候,是「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會談到這些內涵,涵蓋面很廣。

  空性,是要在具體的事實上去悟解,依有明空,空依有顯,若離開了具體存在的事物,也不知什麼是空了。

  這句話最重要了!大家要注意!空性要在哪裏體證?就在具體的事相上。什麼是具體?我們的身心當下五蘊的組合就是具體,萬法的存在都是具體,看起來都是實在存在的。「依有明空」,就在有——五蘊與萬法的當下去了解空性;「空依有顯」,空性是依據具體的事相而展露出來的,離開了具體的事相,不可能了解空義!這句話太重要了!我們要體會第一義空,才能「照見五蘊皆空」而解脫,在哪裏照見?就在具體的身心上照見,不是離開萬法,不是離開我們身心的運作,去求一個不可知、不可得的什麼本體,變成想象的、推理的、歸納出來的幻想的産物!那是永遠不可得的!這裏明白了就知道:佛法的空義要在身心的當下去體證,不是心外求法,也不是法外求法!

  所以佛經明空,總是帶著具體的事實的,如說五蘊空,十二處空等。

  了解了「依有明空,空依有顯」這個重點,我們就知道佛經裏每一次在闡明空義的時候,總是不離開具體的事實。譬如:講五蘊,說五蘊空;講十二處,說十二處空,都不離開具體的事實。所以叫「依有明空」,離開有的現象來談空,就變成抽象的。佛法是依據事實的有,來闡揚此存在的非實,所以說「空」是不離萬法事相的。《般若心經》講的所緣境是五蘊,重點是在五蘊上觀空。

  蘊,是積聚的意思,即是一類一類的總聚。佛把世間法總分爲五類︰色、受、想、行、識。一切物質的現象,總攝爲色;精神的現象,開爲受、想、行、識四種,總名之曰五蘊。

  色、受、想、行、識之五蘊,每一蘊即爲一類,把這同類的合起來,總聚起來,我們就叫它蘊!

  色蘊的色,不是青黃等色,也不是男女之色。此色有二義:一、質礙義,二、變壞義。

  五蘊的「色」蘊,不是顔色的色,也不是男女之色的色。而是指物質,有質礙的、占有空間的特性叫色;占空間的、有質礙的物質都會變壞,因爲是條件的組合,有聚就有散,所以一定會變壞。

  質礙義者:凡是有體積,占有空間位置的,如扇子有扇子的體積和扇子所占據的方位,鍾有鍾的體積和鍾所占據的方位;扇子與鍾都是有質礙的,兩者相遇即相障礙而不能並容。

  之所以名爲色,因爲有體積,都占有空間,兩個物質不能放在同一個空間,稱爲質礙。

  變壞義是,有體積而存在的,受到另一質礙物的沖擊,可能而且是終久要歸于變壞的。

  物質是有體積、占有空間的有爲法,是因緣條件的組合,組合的必定會流變、會壞掉,這是屬于色的部分。

  有此二義,即名爲色,即等于近人所說的物質。舊科學家所說物質最終的單元,依佛法也還是要變壞的。

  色,依現在科學的講法就是物質。過去科學家的研究把物質分析到極微細,認爲有最微細的物質——元素或能量。但就佛法來看,元素和能量還不是最微細的物質,它不是不變的,還是會壞會消失的。佛法與科學家在看法上的差別就在這裏!科學家總是認爲物質是實在的,是由很多微細的元素所組合的。那麼這微細的元素,就是實在的了。但是在佛法來講,最原始的,最微細的元素也不是永恒的。所以找到第一因是不可得的,元素實質上還是組合的,會變壞的!

  常人見到現存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內在的矛盾,于是設想物體最後固定的實體。其實,一切色法──物,自始至終即在不斷的沖擊、障礙,向著變壞的道路前進。

  這是在講無常。我們看到一切事物都很實在,也許時間久一點會看出變化,就會感覺和認識到真的在變。但是在短時間內,看到的都是實在的現象。我們早上到現在,看到各位表面上都一樣,其實已經變化很多了,只是我們分別不出來,看不出來。包括這一張桌子也一樣,幾年前來講法時是這張桌子,幾年後還是這張桌子,我們都會認爲它是實在的、是永恒的、不變的,其實它一直在遷流變化。如果從物質的整體,把它分解、分析到微塵,極細的微塵,就會認爲是第一因,由無限多的微塵來組合成山河大地。但是就佛法來講,這個還是錯誤的知見,不是正見。

  所以,不論凡夫或科學家,總是認爲有一個不變的實體,不管這個實體是多麼微細的物質,還是認爲有其它什麼能量的存在,都把它當爲根本不變的、究竟的實體。這就是凡夫的知見。這裏導師就講,一切色法,只要是物質的東西,從生起到滅去一直都在遷流變化,隨時都在組合變化中,凝聚的産物一定會消散,最後一定會歸于滅!即使存在的現象也在遷流變化的過程中,佛法也並不認爲有一個最微細的、最微小的那個實體的存在,也不承認有一個外在最大的叫本體的東西的存在。所以佛法講無常,無常就是常性不可得,永恒的、不變的、實在性不可得。無常也就是無我,無我就是我不可得。

  關于心裏活動,佛把它分爲受、想、行、識。心理現象不如物質現象的容易了知,最親切的,要自己從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

  物質現象形形色色,每個人看到的都差不多。但是,對于心靈的作用,每一個人的體驗都不同。所以,要了解心靈更難!譬如:現在的心理學,也研究到表面意識和潛意識等,我們知道,表面意識是我們的思惟模式,大家可以了解,而潛意識一般人就很難了解了。那麼佛法也是一樣,對于心靈作用的功能性,要完全了解不容易。心靈的部分是非常深細的,佛家的唯識學,對這一方面有很深的研究。我們對心靈的了解,只有通過反省和很深細的觀照,才能了知心靈微細的動態。

  真正修行的人,都要做觀照的,尤其是深觀一定要與定力配合。用散亂的心難以發現自己心靈的奧妙與變化,深細處更難體會。所以,修行的人要與定配合,做到定慧等持,使散亂的心能凝聚下來,使心不會像平常一樣攀緣外放。如果心靈動蕩不安,像猴子一樣的抓不住,這樣的心態怎麼能做深觀呢?所以修行都要先修定,至少要到「未到地定」,散亂心才能安住,此時的反觀,就能微細的觀照,就能深入到意識的深層底部,慢慢的定力也有了,觀照力也有了,才有辦法發現真相。等到潛在意識中的一些錯誤的觀念厘清了,內在擾動的條件(內在錯誤的知見)慢慢消失的時候,我們的心就會慢慢回歸到根本的定中來。散亂的心靈會慢慢的凝聚,等到因緣成熟時,才能進入所謂體證空性。那個剎那的體證,就般若來講,就是見法的時候;所謂身心的脫落,能所俱寂,那時的體證才是真實的契入空性的體證。所以,佛法所談的都是有內涵的,有實際的證驗的方法,不是只有空談理論。心靈的部分,一定要在反省的過程中慢慢進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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