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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38

  ..續本文上一頁會有深刻的體證。

  佛觀察心理的主要活動爲四類:一、受蘊:在我們與外境接觸時,內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作用。如接觸到可意的境界時,內心起一種適悅的情緒,這名爲樂受;

  我們的六根觸六塵會産生感受,就是領納。這種感受,如果符合自己原來的慣性、想法,就會覺得很適意,很愉悅,很歡喜,這個受叫做樂受。

  接觸到不適意的境界時,內心起一種不適悅的情緒,即是苦受。

  如果接觸的與原來的思惟模式是矛盾的、沖突的,我們就會排斥、拒絕,就會起不舒服的感覺,這個叫苦受。

  另有一種中容的境界,使人起不苦不樂的感覺,此名舍受。

  如果既不是生起適意的樂受,也不是討厭的苦受,而是中性的,這個叫不苦不樂受,也叫做舍受。受,一般來分析就是這叁種:樂受、苦受和不苦不樂受。

  受,在佛法的十二緣起裏面,是很關鍵的環節。佛法講緣起,十二緣起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就會起六入─—六根的功能,然後觸對外境就起受,受然後再起的就是愛、取,最後落入後有。可見這個「受」就是一個關鍵處。貪瞋癡從哪裏來?就是從受而來,喜歡的執著了就起貪愛,樂受就歡喜納受,然後執取,欲求再來一次、再要……,這個叫貪;討厭的、不喜歡的就起痛苦,煩惱就來了,瞋恨心也起了;不苦不樂受,還是在無明中,是和愚癡相應的。如果不見法,不了解真相,我們在根塵觸時産生的受,不是樂受就是苦受,或是不苦不樂受。所産生的不是貪、就是瞋、就是癡,我們就知道這個「受」,對我們的影響有多深!

  無明,是指人們還不了解諸法空相第一義空的內涵,我們都執著在實有的自性見裏面,我執我見很深,只要根本的無明不破,根塵觸産生的受,一定是貪、瞋、癡,煩惱痛苦就來了。如果我們今天得法,有正見了,也有了觀照的功夫,好比心靈打開了電燈,與明相應了,這個時候的受,不管是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都會清楚的知道它的真相,就不會再起執著、愛染、貪瞋癡煩惱。

  同樣是受,與明相應或與無明相應所産生的是完全不同的後果。衆生與無明相應,所起的受都是製造貪瞋癡煩惱。而解脫的聖者,他們是與明相應,與空、與般若和真理相應的,也起種種受,但不會引起貪瞋癡煩惱。所以,修行不是要把受消滅。有很多人說,我看到色會愛染,那麼不見色就沒有愛染了嗎?聽到聲音會執著,不聽就沒事了嗎?身體觸會起貪著,只要不觸身體就不會反應了嗎?有什麼辦法使我們的身心功能不起作用?只有禅定。入了四禅連脈都停止了,意識也不起分別,這樣就沒事了嗎?那麼出定以後呢?出定後還是一樣呀!如果內在的觀念沒變,還會執著、還會愛染。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使我們的意識不起作用、不起感受,而是當與明相應的時候,任何的受都與空相應,與明相應、與般若相應,這樣就不會起貪瞋癡煩惱。

  所以爲什麼佛陀及聖弟子們悟道以後還在人間生活?佛陀悟道後還在人間弘法四十九年,所以注意呀!我們的修行就在于如何打破無明的束縛。

  在真相中,黑暗自然不存在,才不會起貪瞋癡煩惱,不會與無明相應。所以一個悟道者在人間,是不會離開萬法的,而是在萬法中不執著。如果明白了這一點,就知道一個真正悟道的人不會恐怖這個人間、也不會厭棄這個人間。人間萬法本來沒有障礙,是我們內心的無明所起的貪瞋癡煩惱,才障礙自己的。如果我們的心打開了,與明相應了,法法皆清淨,法法都沒有障礙,這樣還要不要厭離?要不要逃避?不但不需要厭離和逃避,還會以般若的智慧産生人間的妙用,能夠喚醒衆生、利益衆生,才有資格指導衆生應該怎樣的修行。如果自己本身都在顛倒執著中,怎麼能夠利益衆生呢?

  五蘊講到色,我們怎樣去了解色的空性;講到受,我們應怎樣了解受的空性;想、行、識都一樣,于法法中了解它的本質,了解它的實相,不再起無明,自然貪愛不起,汙染不起。一個真正悟道解脫的人,隨手拈來一法都能了達其真相,起心動念時時刻刻與法相應,自然不會造業,這叫般若的妙用、智慧的妙用。所以,解脫者不是虛無缥缈的,解脫者只是人間的正覺者,他不再于萬法中迷失、貪染、執著。他會以智慧的妙用,喚醒衆生也能解脫。你吃飯,他也吃飯;你喝茶,他也喝茶,只是我們吃飯與貪瞋癡相應,解脫者吃飯不會與貪瞋癡相應而已。

  解脫的阿羅漢,可能有的也是邋邋遢遢的,有的看起來很不起眼。我們怎麼能了解他呢?如果沒有般若智慧,你怎麼知道他是解脫的聖者?如果我們用世俗的眼光和世俗的知見,哪裏能看到一個解脫者?除非對法性有所了解,站在法性上去觀一切法,觀一切衆生,才能了達凡聖的不同。所以我們還沒有開法眼之前,常常會批評某某人、某某法師,我們常常會犯這樣的過錯。你用什麼來評斷對與錯?如果用世俗的知見、世俗的觀念來看世俗的事物,怎麼能明白法的真相?可見,我們學習建立緣起正見,開啓般若智慧有多麼重要!因爲只有這樣才能具備擇法眼!

  二、想蘊,想是在內心與外境接觸時,所起的認識作用,舉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對于外境的了解、聯想、分析、綜合都是想的作用。

  「想」,是我們根塵觸的時候,生起所謂的認識作用,但是這個認識作用,我們是不是都在我們固有的概念中去思惟、應用?比如遇到一個人,就會起一個念頭:嗯,這個人是我認識的,因爲過去有因緣和他見過面。就會起聯想,想到過去種種的印象,然後分析這個人:是好人或是壞人;好人可以跟他打打招呼,要是討厭的,就不理他。經過了這樣分析,最後才決定行動與否,這就是「想」,是在觸境時候想的過程。那麼,不觸境的時候也有想,這時的想叫回憶。大多數的時候是在胡思亂想,沒事坐著也想東想西,那麼這個想從哪裏來?就是從過去記憶的影像來。因爲過去的事情會留下記憶,比喻有種種的煩惱種子,經熏習以後都會留在記憶中,遇到事情就會相應,相應以後就會分別判斷。對于「想」,我們要很用心的去體會,還沒有悟道以前,存在于我們意識中的這些概念或者印象,是與無明相應的。所謂的觀念、印象、記憶,都是與無明相應的。所以在我們「想」的時候,本身就不離無明的作用。

  當我們在分別一個人或一件事時,總是「我」喜歡,「我」不喜歡,根據的就是個人的情識作用來分別。符合我的就喜歡;不符合我的就不喜歡;和我的理念是一樣的,就是好朋友;和我理念不一樣的,就感到可惡。這樣的想象和判斷,會正確嗎?所以這個想蘊所帶來的問題是很嚴重的!

  衆生最大的習慣就是想,有事會想,沒事也會想,睡覺照樣想——做夢。修觀照的人在觀察時就會發現,這個心要讓它不動、不想,真難!所以心靈像猴子一樣攀來攀去,跳來跳去,一刻也不會安甯,其實這就是想的作用。我們要注意這個「想」:當我們在想的時候,不是想過去,就是想未來。根據過去的印象才有想象,用現在的想象預設未來。「想」的特性:不是落在過去,就是落在未來,而偏離的卻是當下!

  注意!爲什麼這裏要講的非常詳細?這是我們修觀的重點!我們在觀照的時候,爲什麼要看的是當下身心的五蘊?注意!只是在觀察我們當下五蘊的功能,這就是修行的重點!所謂的當下,是現在正在發生的現象,如果不是用觀,不是在觀照看的當下,而用想象與思惟,都會落在過去或未來。那麼要發現五蘊功能的實相, ,一定要在當下去了解它!注意!只有在當下才能看到真相!在當下才能看到它的無常!想的只是過去和未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根本不存在;未來的還沒有到,想又能怎樣!觀與想要分別清楚,否則落在想裏都不自知!在想中,妄念就來了,回想過去滿意的、高興的事情,就一直沈浸在回憶中;不滿意的就會産生怨恨心一直不滿。

  未來的還沒有到,卻一直預計,希望將來如何,然後內在的貪欲就一直往外擴張。然而生命的實相只能在我們活著的當下看清楚!注意!這個很重要!所以想的作用、想的功能一定要看清楚。我們在觀察五蘊的時候,除了「受」以外,這個「想」是最重要的了!如果想蘊看清楚了,受也明白了,觀察者當下的觀就能夠和空性相應,很快就能照見——真相。注意!這是很重要的重點!

  叁、行蘊,此行是造作的意思,與外境接觸時,內心生起如何適應、改造等的心理活動,依之動身發語而成爲行爲。

  「行」蘊,就是造作的意思。我們從根塵觸境,通過想進入思,思就是行,由思會發動成行爲。通過根塵觸産生受和想,最後決定發爲意志的動力叫做行。

  行是意志的,以此執行對于境界的安排與處理。

  根塵觸以後,産生了感覺,然後用過去的慣性來思惟,最後決定該怎麼行動,這個行就轉變成行爲的造作。「行」是一種動力,也就是行動的力量。

  其它的心理活動,凡是受、想所不攝的,都可以包括在這行蘊裏。

  我們的心靈活動是多樣的,除了受與想功能以外,都含攝在行蘊裏面。所以,心靈的活動不外受、想、行。受的功能和作用我們知道了,想的功能和作用我們也知道了,超過這兩個功能以外的心理活動,都包括在行蘊裏,這就是心靈活動的層面。

  四、識蘊,此也是心理活動,是以一切內心的活動爲對象的。就是把上面主觀上的受、想、行等客觀化了,

  「識」不是對外境,而是以一切內心的活動爲對象的一種了別統攝的功能。受想行的生起是觸境産生的,但是意識産生了以後,在意識的作用中就變成一種實有感,然後就會隨著這樣的感覺而起認識或分別的作用。

  于此等客觀化了的受、想、行,生起了別認識的作用,即是識蘊。

  所以,透過六根與外境的接觸,産生受、想、行的種種心理活動,會烙印在我們的意識裏面,而産生分別、認識的作用,即是識蘊。

  識,一方面是一切精神活動的主觀力,一方面即受、想等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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