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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50

  ..續本文上一頁要非常正確,身心才能慢慢的收攝、凝聚,才能去掉內在的那些動亂的障礙,自然慢慢就能證入了,這裏確實要相當用心的!

  由此引發實相般若,即能達到『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的中道實證。

  透過這些前方便,再實實在在的深入和體證,才能真正的契入實相,此時開發的才是實相般若。我們常常講,「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將」是帶進去的意思。由于有般若的空慧,才能帶領我們契入空性,從而體證到真正的空性——畢竟空!那個時候,一切戲論才真的止息——「絕諸戲論」。「絕諸戲論」才是真正的體證空性。

  上來說 :一分學者不能得如實中正的體驗,于現象與空性,生死與涅槃相礙,成爲厭離世間的沈空滯寂者。

  導師指出重點:沒有建立空有無礙的知見,又沒有透過真正的般若空觀,又沒有真正的契入實相而證中道,就會在現象與空性、生死與涅槃之間産生相對的執著和障礙:認爲萬法是生滅的、是雜染的,就要厭離,讓自己進入另外的一種所謂涅槃的境界。這種厭離世間的傾向,就是「沈空滯寂」。厭離人間到一個甯靜的地方去,身心必須在某種狀態中,不受外面幹擾而進入一種甯靜的狀態。認爲生死與涅槃是分開的,世間與出世間也是分開的。導師指出,真正要體證中道實相,必須要般若的深觀!沒有般若的深觀是不能見實相的。如果沒有這樣深刻的了解和體驗,就會很容易偏于空性一邊,變成「沈空滯寂」而厭世,以爲離開世間才不會受世間的汙染,真的是這樣子嗎?

  注意!這裏也點出大乘與小乘修法的不共處。到今天爲止,也有好幾個修學南傳「十六觀智」的人來我這裏聽課。他們對從「生生滅滅」而契入「不生不滅」這一觀點是不以爲然的,一定要看到生滅無常、苦空、無我才是見法。他們認爲從生滅契入不生不滅等于是戲論,怎麼可能在生滅中看到不生不滅?他們只承認看到的是生滅和無常。但是,如果有實在的生和實在的滅,問題可就大了!所以,有時候講到契入空性體證的重要性,真的千言萬語都難表達!但是,大乘確實有它的不共處,就在一切法的當下就能契入真正的涅槃空性,這就是大乘不共慧!這是更難體會的。我在前面講過,二祖參達摩時,一句「覓心了不可得」,就能開悟,這難道是戲論嗎?這就是大乘不共慧的不共之處!

  解除此項錯誤,必須了達空有相即──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成爲入世度生的悲智雙運。

  如果要解除沈空滯寂者把世間、出世間打脫成兩截,而産生的厭世心態,必須使其了解「空有相即」——「真俗無礙」的道理。這裏闡揚的就是大乘的不共處。如果不明白空有相即相成的道理,就沒有辦法了解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就不能入世普度苦惱衆生,就不會達到悲智雙運的圓滿,而只注重個人的解脫。所以,它産生的作用,關系到入世和出世的觀念的差別。

  但如滯留于此,不能親證空性,戲論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于內在的,即每每會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甚至圓融成執,弄到善惡不分,是非不辨。

  這裏導師又繼續點醒我們:如果沈空滯寂者未能因此而體證空性,反而又把「空有相即」的道理執以爲實,就變成了戲論!這個地方真的太重要了!若偏執「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不免自以爲宇宙自然的一切都具有神性或是唯一絕對的理性;也就再度走上「宇宙即上帝,上帝即宇宙」的老路子去。甚至圓融成執的以爲:有就是空、空就是有,所以當下就是空;什麼事情都沒有關系,就會搞到或者忽略事行;或者執理廢事;或者落入破壞緣起事相的差別性—「善惡不分、是非不辨」的大混沌,還自以爲真俗無礙,而不知早是一邊。

  不知《華嚴經》說:『有相無相無差別,至于究竟終無相』;

  我們講到相,講到空性,都說性與相是相依相成而無差別的。但是,真正證入終極究竟的時候,是無相的!注意!這也是《般若心經》爲什麼講「空不異色,色不異空」後,進一步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最後歸入「不生不滅」!而且證入的是無相!注意!是無色、受、想、行、識的!

  《中論》說:『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無不從有空相即的相待,而到達畢竟空寂的絕待的。所以本經在說不異、即是以後,接著說「是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真正體證空性的時候是無相的,是一切法不生的。這在提醒我們修行的人,不能停在理論上的了解就自以爲是。我們不是執著在有,就是執著在空,所以必須先了解色空無礙,色空不二的道理。不但是不異,甚至告訴我們「即是」。但是,如果我們認爲這樣就對法完全了解了,那麼就會有很多行爲上的造作,錯解爲本來就是空,那麼殺人也沒有關系了,也是空嘛!這樣就會導致是非與善惡不分了!甚至于把空有不二講成大圓融,把什麼事都解釋成圓融無礙,那麼問題就大了!最大的問題就是因爲沒有親證法性空!因爲真正親證法性空的人是歸于無相的,是一切法不生的,這一點很重要!所以,我們從很多人的行爲中就知道,理論雖然可以講得頭頭是道,其實沒有真正的證入空性,也不會有真正的受用。這裏要注意!

  諸法,指一切法。空相作空性解。性與相,佛典裏沒有嚴格的分別,如實相、實性,譯者常是互用的。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性、自性,一切法是以無自性爲自性,自性即是無自性的。

  諸法,就是一切法。空性與空相是相通的,所以講到實相,其實就是實性;實性,也就是實相。

  我們要把自性的概念厘清。自性:本來就這樣的。那麼我們講一切法無自性,也就是一切法是空性。那麼這個「空性」,如果一定要用「自性」來說,就可解釋爲:無自性名爲自性,所以空性就叫自性,那麼一切法的自性就是空性。但是這個空性,不是有一個實在的空性,是無自性名爲空性!那麼,法的自性就是無自性,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的自性。如果一定要講「自性」,就要這樣講。一切法的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的自性。不是有一個真實的、永遠不變的、單一能獨存的自性,這樣的自性是沒有的。無自性是一切法的自性!也就是說,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的本質,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的本來。

  色、受、想、行、識,本爲世俗常識的境界,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從空有相即的相對觀中,超脫空有相待而親證無色、受、想、行、識的空性。

  前面所要破除的是衆生實有的觀念,讓我們體會諸法空性,才不會執著在法的實有,同時也讓我們知道空性與色是不二的,就不會産生相對的觀念。了解這些內容的目的是消除我們的執著、貪欲和愛染。當大家的執著、貪欲與愛染慢慢蕩盡的時候,身心就會回到一個根本的地方來,這就是本來!就是空性!這裏我必須要講的是,利根的修行人,當下就能體證空性,但那必定是少數。而事實上,我們修行在了解這個法義以後,慢慢的一步一步去體會,體會到一點,我們的執著就少一點,我們的貪欲就少一點。當我們的執著、貪欲慢慢蕩盡的時候,那些執著的力量就消失了,煩惱的因也消失了,身心只是回歸本來的空性。也就是說我們那些擾動的、顛倒執著的條件慢慢消失的時候,自然就會回歸本來的空性!

  所以,注意!空性不是修來的,本來就是空!是我們的顛倒執著消失的時候,還他個本來。所以,必須先要破除我們執著顛倒的地方,當這些執著顛倒的條件慢慢的消失,慢慢了解他的真相,那個顛倒執著的力量就漸漸的淡了,身心就會一步一步慢慢的凝聚,因緣成熟的時候,叫水到渠成:嗄!剎那證入空性!那一次的體證就夠了,就不疑了!

  前面講「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將」,就是帶著我們,由于我們熏習般若的空慧,會帶領我們進入畢竟空的體證!體證了空性,一切戲論和顛倒執著自然就不存在。第二步是方便:「方便將出畢竟空」!不是只有進入那樣的體驗而已。體驗後,還要回到世俗中來——「將出畢竟空」。不是一直永遠在空性的體驗裏面,還是要回到人世間來「嚴土熟生」,利益、度化一切衆生。

  所以,般若的第一步,是把我們帶進去體證空性;第二步,由于空慧的不染不著,能回到世間來,同樣的利益有情沒有障礙。般若有這樣的功能,能起這樣的作用。所以,前面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在破除衆生的執著。這個先決的條件具足了,慢慢的與清淨相應的時候,回歸空性是水到渠成的。很多人把修行當作境界的體驗,這是錯的!境界是修來的,在禅定中,由于身心的凝聚可以體會到空,那種空與空性是不一樣的,那是四禅八定的境界。而這裏講的空性,不是那種境界,而是指寂滅法性!這是法爾如是的,不是修來的境界。注意!所以我常常譬喻:電燈打開以後,黑暗自然不存在,不需要再去破除黑暗。空性的體證也是一樣!

  所以,對法性的體會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契入空性的,當下一切問題都解決,但這畢竟是少數;另一種是透過對自己內在觀念的錯誤與顛倒執著的發現,慢慢一步一步的了解真相,去除身心擾動的、顛倒的、執著的力量,慢慢的自然恢複到清淨的地方來。但是,這需要一步一步的過程。所以很多人說:有漸修,有頓悟。其實是個人的根性不同,是在不同角度的體證來說的。即使是頓悟的人,也需要具足前面的這些條件,不可能什麼條件都沒有,一下子就能頓悟,沒有這樣的人!佛陀還有六年苦行!真正契入空性的那一剎那叫做頓,是透過前面的這些條件而圓滿達成,才證入的。所以證入的當下才叫頓。但是,前面這些條件具足的過程,叫漸。所以,漸與頓是沒有矛盾的。

  不過一般來講,包括我在內,都是鈍根的人,都要透過正法的熏習,知見的建立,慢慢從生命的一切痛苦中,一切際遇中慢慢去體會,一步一步的去了解。其實,如果從無始劫來看,這一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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