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意根中現起,叫六識界。
爲什麼六根、六塵、六識都叫做界呢?今取種類義。這十八類,雖是互相關系的,然在各各的作用分齊上,又是各各差別的,不相混淆的。
前面是講蘊、處,這裏講界。界,就是種類的意思,一類一類的。雖然分成十八類,但十八界之間是相依相緣的,每一類的功能作用各有差別,不能混淆。比如眼有眼的功能,耳有耳的功能。
如眼根能見此桌的黑色,身根能觸此桌的硬度,意根生意識,即是綜合的認識。
以眼根來講,能看到桌子的顔色是黑的;身體的碰觸會感受桌子的硬度,從身體的感觸産生意識的分別、了達、了解再收藏,生起了綜合的認識,可以看出這些是相依相緣的。所以意識的功能是綜合起來産生的統合功能性,就在意識的分別裏,和合而産生認識的作用。
十二處,從精神活動生起的依止處說,明見聞覺知的緣生無我。
精神活動所依止的就是這十二處,沒有十二處,不能産生精神作用與認識作用。既然是十二處功能的統合,才能産生正確的認識和意識的分別。那麼,認識分別也是緣起條件的組合,不是單一的原因就能産生的。可見,見聞覺知還是緣生的,只要是緣生緣起的,就沒有實在的我,從這裏也能了解無我。
此十八界是從完成認識作用不同說:從認識的徑路說,有六;從構成認識的主要條件說,有叁──根、境、識。這樣,共有能取的六根,所取六塵,及根塵和合所發六識,總成爲十八界。也即因此而明無我──界分別觀。
人們的認識作用,是這十八界的功能合起來而産生的;我們講十八界的分別,其實是從不同的功能上來說的。認識一切外在的萬法,産生認識有六個路徑;而構成認識的條件因緣很多,分主要條件和次要條件,主要的條件有叁:根、塵、識,這是大分類。
我們觀察五蘊、六處或十二處、十八界,目的在于一一的去了解這些都是緣起的,無自性的,從這裏去明白無常、無我和緣起如幻。這叫界分別觀。所以真正的正觀,其實就是從蘊、處、界叁處觀,從這些角度來了解萬法的緣起如幻和非實。
這種認識作用的分類,和唯物論者不同。
導師在這裏又特別指出重點,十八界作爲認識作用的分類,不要與唯物論的觀念混在一起。佛法認爲,眼有眼的功能,六根有六根的功能,識有識的功能,而外界有六界的類別,並且都非實如幻。那麼,從認識的功能上,我們會很容易執著在唯物論,所以導師點醒我們:這種認識作用的分類和唯物論者不同。
唯物論者說:我們的認識活動,是外境于神經系作用摹寫,即但有根與境而沒有識的獨特地位。
唯物論者認爲,人身體的神經系統,通過六根的功能而感知外面的境界,然後攝取感知的影像,就認爲根與境是有的,識卻沒有獨特的地位。也就是說,根—神經爲物質的功能,與外在境界的現象是有的,但是由此作用産生的識,認爲不是實在的,不過是由于神經系統對于外面境界的摹擬,産生的影像而已,是從物質的功能性建立認識的思想。唯物論者重視的是物質的作用,而否認了心靈的功能。
依佛法,依根緣塵起識,雖相依不離而成認識活動,但在幻現的假相上,有他不同的特性,依各別不同的特性,不能並歸于根或並歸于境,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識界。
雖然認識活動是從根塵觸而産生的,但是在整體的幻相上,即假相的顯現中,識有他不同的特性,不能把識歸類于根的作用,或者是境的作用。識有其本身的功能性,識的功能性在佛法來講,也不是由單一的條件來産生的。所以認識作用不是只有根或塵的作用,識的功能性也是主要條件之一。所以,十八界,就是把識分成六識與十二處而合稱十八界,不否定心靈的作用。
到這裏我們就知道了,唯物論的思想是建立在物質上,而否定心靈的地位與作用;而唯心論的思想則重心靈,認爲萬法是唯心所現、唯識所現,以心與識作爲認識的主導,一切外在的物質不過是心識的展現而已,如果沒有過去識的種子,根本顯現不出來。
唯心與唯物這兩種極端的認識,把心與物分成了二元,要麼重視心,要麼重視物。而佛法講的是中道,不偏于唯心,也不偏于唯物,是出離或超越世俗的認識,這一點很重要!緣起的條件缺一不可,任何的條件都是緣起的,都無自性,這樣在認識上就不會偏于一邊了。
根、境、識並立,所以也不是唯心的。有情的活動,是有物理──色等,生理──眼等,心理──眼識等的叁種現象的。
所以根、塵、識是並立的,不能偏于根、也不能偏于塵、也不能偏于識,根、塵、識是相依而相緣的。如果佛法講唯心,就不能體證中道,也不能體證空性。注意!很重要!有情的生命活動包含了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功能,這樣的統合才是有情活動的真相。
以此十八界明無我,而十八界各各是衆緣所成的,求其實性不可得,故也是畢竟空寂。
我們一再的談,一切法是「衆緣所成」,是緣起緣生的;而只要是緣起緣生的,求其自性不可得;求其永恒性、不變性、單一性都不可得。這樣對萬法就不會産生實有感與自性見的執著了。了解了這裏也就能了解十八界是—畢竟空寂。我們知道五蘊空,六處空、十二處空、十八界也是空,那麼我們的身心除蘊、處、界以外還有什麼?如果蘊、處、界組合成我們生命的一種現象,那麼蘊、處、界都是空性、非實,哪裏找得到一個「我」或永恒不變的靈魂?這就是重點!萬法都是條件的組合,沒有一法是實在的!從哪裏去安立一個「我」呢?或安立一個永恒不變的靈魂?要破自性見就徹底的破,只要有一點點實在感的影子,「我執」就有安立處。佛法講的是畢竟空,如果我們還執著在實有的生滅,我執就還有安立處!很重要!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觀十二緣起性空。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這裏講到十二緣起,從無明緣行、緣識、緣名色、緣六入,然後緣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裏是從另一個方向說明,經說:「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主要是在告訴大家,無明如果是實在的,那麼無明是去不掉的。如果無明不是實在的,只是某一種條件下的一種現象,那麼就沒有實在的無明,也沒有無明可盡。如果有實在的無明,就要把無明打破了才叫無明盡。有生就有滅,如果無生,那麼還有沒有滅?因爲無生所以也無滅。通過透視無明,就知道無明也是非實,那麼有沒有無明可滅?很深奧!
這裏涉及很重要的法要,我們得進一步的參透:佛法講緣起,是讓我們了解衆生在無明中流轉—輪回。由于我們不了解身心的功能,在根塵識産生的作用中,就會帶來無邊的苦惱,並且一直重複的在犯同一個過失,一直生滅不止。此生滅的過程,如果有一天了解了真相,就知道了沒有一個無明可以盡!無明是形容詞,形容衆生無知—不了解真相,由此就會帶來身口意的造作,一直在六道中輪回—惡性循環。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知道空性、空相,即一切法的本來面目的時候,還有一個無明可斷嗎?
所以,「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是在形容空性,在真正體證實相的當下,也沒有無明的問題,也沒有實在的無明可以破。這裏就在表顯空性的本質和內容。如果沒有無明可盡,還會有生死輪回嗎?衆生由于無明,所以生死輪回。我們現在要的是—了生死,而體證空性的人就沒有生死可了了!誰有生死可了?因爲衆生還在無知無明中,才有生死問題。了解空性、空相了,就沒有生死的問題了,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明白!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以前,一定會有疑問:「師父講得很好,講得非常好!但是我還是有一個疑問,即使是這樣,我死後到哪裏去?」問的人還未了解真相,還未證入空性,認爲有一個生和死的地方可去,執著在有裏面。有這樣問題的人,生死的問題還未了。
那麼我們學佛就要注意了,與其诤論生死是有是無,是能解脫或不能解脫,究竟是對還是錯等問題,如果還在無明中,再怎麼诤論也不會有效。如果有一個人真的明白了,還會有诤論嗎?但是沒有明白的人還在追求一個答案: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如果說有,你們就會執著在實有;如果說無,你們就執著在斷滅。怎麼回答?惟一的辦法是讓大家都契入空性,戲論才能停止,所有的問題才能解決。
佛陀千辛萬苦的講這麼多法,其目的是引導我們也去體證。一旦體證了,「我」的問題消失了,就不會再有生死這個問題了。如果還有這個問題,表示還沒有契入空性,還沒有真正的覺悟和受用。因爲衆生的執著就在這個地方!修行中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大家探討有沒有、對不對、是是非非,這本身就是大戲論、大執著!認爲自己對,還是在無明中!不體證空性,不真的認識實相的人,任你有多高的地位,任你有多麼高的學曆,有再高的世俗成就,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還是在戲論中。所以,真正要明白佛法的人,不要執著在這些戲論裏面,真的用生命去體證,把佛法的內容如實體證的時候,一切戲論自然止息。
我們不知道眼前急迫的是要解決這件事,在修學的過程中都在诤論:是非、對錯、好壞、有無,那麼我們什麼時候才能體證到法的空性?一個人真正爲了自己的生死,應先把重點搞清楚!如果你沈湎于是非、恩怨、對錯的诤執,于學佛修行沒有任何好處!只是增強我執而已!學了許多的法,不能如實的去實踐,自己的心不能歇下來,這個法學得再久又如何?我希望我們的老學員要反省,學了多少?受用多少?如果還沒有真正的體證空性,學的再多又如何?
但是,體證空性卻不是那麼容易的!從佛陀的年代到現在有二千五百年了,修學佛法的人雖然很多,可是真正解脫的又有幾個?是佛陀的問題?還是佛法有問題?還是我們衆生不能超越對自我的執著?大家要反省!我們投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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