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門:無明破了,行就破,識就破,六入就破,根塵觸的愛取有就破,後有的生老死就不會成立。我們只要破除中間的任何一環,十二緣起的環環相扣的鏈條就斷了,生死也就不再相續。憑什麼這樣的肯定?就憑阿羅漢體證的:「此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後有」。他們真的明白自己生死相續的因已經斷了,後面不會再相續,最可貴就是在這一點!如果修行不能自覺、自知、自作證,那麼我們學的法就有問題。
譬如:我們現在還會煩惱,還會起貪欲,後面的苦惱一定會起,我們自己很清楚;如果真的不再受那些條件的束縛,真的做到不再貪愛,不再煩惱了,你也一定明白的,不會懷疑的!阿羅漢就是這樣,知道無明已經破了,所體證的無常、無我是肯定的。而最大的肯定在于他的貪欲、愛染真的消失了。
可見,貪瞋癡的止息,煩惱的永滅,才是阿羅漢要體證的境界!現在修行也一樣,不管境界有多高,如果貪瞋癡還在,煩惱還在,就說自己已經證阿羅漢了,已經斷生死了,誰會相信?所以,一個人修行,自己有沒有受用,自己有沒有解脫,是自己可以勘驗自己的,自己可以抉擇的,誰能騙誰?
你可以和別人講自己的境界很高,能與人家爭與人家論,也能占上風,但是內心只要有絲毫的不安,那是騙不了自己的。所以,學法人人都可以自我勘驗的,不管學什麼法,達不到這樣的效用,就不要騙自己,要時常反省哪裏還沒有體證到?哪裏還沒有做到?有沒有證入自己要清楚,這才是一個真正佛弟子!是自我負責的人!不是依靠外面,不是在怪師父不好,也不是怪法不好,更不會怪佛陀不顯靈。法是千古不變的,是普遍如此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行,有沒有證,有沒有真正的用生命投入去體證,這都是自己的問題,一定要明白!
無明盡……老死盡。盡即滅的意思,此還滅的十二緣起,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等滅。
十二緣起的流轉這一邊,是因爲有無明,所以才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了解到十二因緣的內涵時,我們就知道了,由于六根觸六塵産生「受」,我們在「受」裏貪愛與執取,才産生後「有」。因爲有了這個後「有」,必然的結果就是要生死輪回。既然緣起是這樣的環環相扣的因果關系,那麼只要中間任何一環斷了,生死的鏈條就不會相續了。
我們學佛修行如果只懂緣起而不懂得還滅,就永遠在生死中不能解脫,這是佛法中很重要要把握的理念!我們只要在生死相續的因果鏈上,找到了環環相扣的原因,把這個原因改變了,生死就不再相續—還滅。
我們學佛修行要體證、要解脫,如果不截斷緣起流轉環環相扣的鏈條,怎麼能讓他還滅?所以還滅門是從流轉門而來的!知道流轉的原因,只要把這個原因改變了,相續流轉的條件就消失了,就是解脫生死。
所以,由無明産生行,「行」就是造作、遷流、造業。那麼由「行」而産生的「識」,就是執取的,執取的也是與無明相應的。可見,「惑」就是無明,「業」就是行,而識的流轉就是「苦」。惑業苦,惑業苦……就這樣的輪回相續不斷。無明破了,就不會造作、造業了;沒有造作造業,我們的執取識就清淨了,不再與無明相應,生死就不再相續。所以我們談緣起,一定要明白兩邊的內容。流轉的一邊是了解生死緣起的因緣條件,還滅的一邊就是消除生死的條件,而達到究竟的解脫。所以這裏談到「無無明盡……亦無老死盡」,是講在證入空性以後,見法悟道了,已經與明相應了。這時無明已不存在,無明不存在就沒有行,也就沒有後面的相續,也沒有無明可盡了。已經與明相應,這是站在空性的立場來談的。
事物的生起由于因緣,事物的消滅也是由于因緣,生起與消滅都是因果現象的,所以還滅門中的清淨法也是緣起的。
我們未學緣起法以前會認爲有一個自性本來是清淨的,是不生不滅的。但是這裏講還滅門的清淨法,是由于緣起條件的消失而體證到本來,叫清淨法。所以「清淨法還是緣起的」!這裏大家要注意了!所以站在一個清淨的本位來講,如果不是緣起法,怎麼能體會到清淨?正是由于無明的消失,貪愛的消失,我們的身心才體現出清淨的一面,可見清淨法還是由緣起法而呈現的。
佛說此還滅緣起,爲「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此」就是前面的原因條件,「彼」就是後面形成的結果;當前面的條件消失的時候,後面的果自然不存在。
既滅與無是緣起于生的否定,是不離緣起的,緣起性空,此無明滅到老死滅,當然也是空無自性了。所以本經說:「無無明盡……無老死盡」。
緣起的現象就存在于每一個人當下所發生的一切事物中,不離一切的現象。說「無」或者說「滅」,只是對緣起現象實有感的否定而已。從生滅相對的觀念來看,緣起的一切法是剎那不住的,是即生即滅的。但是,從現象中我們沒有看到「滅」,看到的只是「生」。我們感覺現象是如此的實在,這就是實有感,這就是我們對于現象的一種迷惑。而聖者們看人間的一切萬法,與我們看到的不一樣。他們了解了現象都是緣起的,既然是緣起的,都無自性,是剎那剎那變化不居,沒有一剎那是停住的,是無常的,是幻有不是實在的有。我們卻執著爲常、爲實。
所以佛法用「無、不、空、非」來否定衆生對現象所産生實有感的執著,從我們對生的實在感的執著來遮遣,讓我們知道一切現象都不是實在的。我們唯一的辦法就是透過對現象或者生命本身,包括最執著的心念,如實的觀察他:到底是常、是實在的?還是無常,剎那剎那變化的?透過我們深入、細致的觀察,才能了解這裏講的「無、不、空 、非」是要我們體會到的真相就是無常!無常表示遷流不息,沒有一剎那是停住的。真的體會到了,真的明白的時候,請問:你要住能住得了嗎?注意!這個地方很重要!要保有它不動,可能嗎?法法本身就是不住的,本來就是無常的,是剎那在遷流的,不管你「法力無邊」,或神通多麼廣大,要住也住不得。如果真的明白這裏,體會到這裏,我們過去的執著顛倒,以爲實在感的那種「住、取、著」,你還會去要嗎?即使你要,要得住嗎?注意!很重要!
很多人會說:「我知道,可是爲什麼做不到」?因爲你沒有如實的體會到真正的無常在講什麼,真正體證空性的人,就知道要住也不能住,自然就不再執著了。因爲要住也住不得,這並不是要什麼功夫來離執著的,而是「法爾如是」,本來就是這樣的,根本無法住啊!你還要執著,是你自己跟自己過不去,要找自己的麻煩,誰也沒辦法幫你的。所以,這裏是讓我們明白,一切法都是不離緣起的,只要是緣起的就是性空;那麼緣起的生起與還滅的過程,都無自性、非實。生,是流轉的過程,是無自性的,所以能滅;那麼從無明的滅到老死的滅還是非實的。生都非實了,滅也是非實而無自性的,所以說:「此無明滅,到老死滅」當然也是空無自性的。所以說「無無明,亦無無明盡」,這是在講體證空性以後的境界。
此十二緣起與蘊、處、界法不同,蘊、處、界是一切法的分類,是具體的事實。
我們講五蘊—我們的身心;六處—六根的功能;界—十二處加上六識爲十八界,都是在講我們的身心和功能的分類。而此分類就在具體的事實上,就在我們身心的現象上來分別。
此緣起法也可說是事實,如老死、生、有等都可是事實的現象,然緣起法重在說明諸法的彼此依存性,前後程序性,即重于因果的理性。
十二緣起環環相扣,是講彼此之間的關系,和彼此間的依存性;緣生的過程,一定順著這樣的次第性,叫程序性。重要的是,讓我們明白有什麼因必達什麼果,這是必然的理則。這不只是分析現象,用現在的語言叫理論:我們了解萬法萬象是因爲條件的和合而産生,那麼也因條件的消失,萬法萬象就會消失。這個生起與消失有它的必然性。而此必然性,就是我們講的理性,或者叫理論,也就是因果間的必然關系。
這種理性,是一切法的必然法則,
如果不了解這個必然法則,我們憑什麼說 「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這是一定的!萬法都是這樣,沒有一法能離開或超越緣起的法則,這才叫真理。如果有一法能超越此法則以外的,就不叫真理。
如生緣老死,生與老死之間,有一種不變不移的必然關系,
有「生」就一定會「老死」,一定會滅,沒有一法能超越這樣的理則,這叫因果的必然性。
佛在複雜的現象中把握它彼此與前後的必然法則,于是對流轉的雜染法與還滅的清淨法,能正確的悟解它,進而改善它。
這裏把佛法與外道不共的地方彰顯了出來。其它的宗教都認爲:有創造萬物的主宰,或者有大力的操控者,一切萬物萬法都由祂來主宰、操控;我們是被創造者,只有依賴,我們就像祂的寵物一樣,祂喜歡就給你什麼;不喜歡就對你如何。佛法不談這個,而是在萬法生生滅滅的現象中,了知生滅是無常的,從而看到生滅之間的必然性,這個必然理則就叫真理。
萬法會生起有它的原因與條件,萬法會消滅也有其必然性。我們就在生滅不居、無常如幻的過程中,發現此不變的理則。了解了生起有原因,消滅也有原因;生命會流轉不停,原來是有條件的,不是誰在操控。由于衆生的無知,對萬法産生了執著,所以造業不斷,由此業力的推動,才産生生死輪回,也是痛苦煩惱的根源,這與誰來操控沒有關系。
佛陀以大智慧,體證的真理法則就在這裏。所以,他把外道的神話都一一的打破了。他體悟的就是緣起法,所證的就是還滅的清淨涅槃。他不是依靠外在的神或什麼特殊的能量來轉化、來使他成就的,而是自覺自證!
緣起的意義很深,所以佛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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