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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62

  ..續本文上一頁二緣起談環環相扣的道理,不外就是苦集滅道內容的展開,是完全一樣的。緣起和四谛的理則是必然如此的,永遠都是這樣子的。

  如佛《遺教經》說:『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谛,不可令異』。

  如佛《遺教經》說:「太陽的熱有可能讓它冷卻,月亮要讓它熱也有可能,但是佛說的四谛真理法則是不可能改變的」。所以我們應知道:真理法則才叫不變,才叫永恒。緣起法的理則、四谛的理則才是永遠不變的,這才叫真理!不是有一個東西是不變的,是理則不變!要注意!

  苦集二谛明有漏的世間因果,滅與道谛明清淨的出世間因果。世出世間都有因有果,所以分爲四谛。

  苦與集是講世間有爲法的一邊;涅槃寂靜是講依八正道達到的清淨的一邊,是超越世間的,所以叫出世間。那麼世間有其必然,出世間也有其必然,所以稱爲世間的因果法和出世間的因果法。很多人認爲涅槃是無爲法,好像是離世間一切法而存在的,把涅槃的不生不滅與世間的生生滅滅分開了。其實不是這樣的,從有因有果的現象來看彼此的關系都一樣,所以分爲四谛。

  染淨因果法,一切從衆緣起,緣起無自性,

  不論是雜染的世間法,還是清淨的出世間法,都叫因果法。這些因果法都是從衆緣而生起的。也就是說世間法、出世間法,我們分爲染淨;但是這些都是從衆緣而起的,還是緣起的,緣起的就無自性。那麼清淨的法是對雜染的法而說,雜染法的消失就是清淨法,是不離雜染而有清淨,不是另外有一個清淨的東西是離雜染而有的,一定要明白!體證的清淨還是緣起的,還是無自性的!

  故菩薩修般若時,觀此四谛畢竟空,即不礙四谛的一實谛。參看《中論》的〈觀四谛品〉。

  菩薩以般若的空慧來觀察緣起法所産生的苦、集、滅、道四谛,其實還是畢竟空,還是無自性的。衆生由于迷失故說是染,衆生由此覺悟故說爲淨。所以緣起法即是緣生也是緣滅,緣生與緣滅是緣起法展示的一個內容的兩方面。那麼,講四谛的染淨兩面,這兩面都是緣起的,只要是緣起的就無自性,所以還是畢竟空。那麼一實相印、一實谛、一個「空」字就涵蓋了四谛的內容,可見四谛和一實相印的內涵其實是一樣的。那麼,從四谛的表面來看有染有淨,有生滅、有涅槃,但是從一實相印來看,「空」就涵蓋了這些內容。所以「不礙四谛的一實谛」,才能以一實相印而貫穿叁法印,或者是四谛法,這樣才沒有障礙。如果要深入的了解這個內容,請參看《中論》的「觀四谛品」。此品談到,如何達到一實相印,必須要從四谛品去觀察它的空性,它還是緣起的,還是如幻的。

  無智亦無得。

  此觀能證智與所證理空。奘法師在《般若‧學觀品》,譯智爲現觀,此處隨順羅什叁藏的舊譯。

  當我們以觀照的方法,體會到空性的時候,能觀的智慧這一邊與所觀所證的理都同樣是空。導師在這裏指出玄奘法師和鸠摩羅什法師所譯的不同,這裏的能觀的智及所證的理,在玄奘法師的《般若‧學觀品》裏面,則譯爲現觀。但是這裏導師是隨順鸠摩羅什法師的翻譯。

  現觀,即是直覺的現前觀察,洞見真理。有能證的現觀,即有所證的真理。「智」是能觀,「得」爲所觀;智爲能得,得是所得。

  隨順我們身心當前的現象去觀察,叫直觀。就在身心與萬法接觸的當下去觀察而體證到實相,叫現觀。透過這樣的觀察,有能體證的現觀,也就有所體證的實相。

  這裏講的「智」,就是能觀的這一邊;「得」,就是所觀的那一邊。我們觀察萬法的能觀爲智,所觀爲得。因爲有能所,就有能得與所得,「智」爲能得 ,「得」爲所得。

  所證所得,約空有說,即空性;約生死涅槃說,即涅槃;約有爲無爲說,即無爲。總之,對智爲理,對得爲果。

  這裏是讓我們明白,只要在觀察中,就有能觀和所觀。那麼,這裏講的無智亦無得的「智」,就是能觀的這一邊;無得的「得」,就是所觀的、要體會的那一邊。這裏解釋所證的與所得的到底是什麼?約空與有這兩邊的觀念來講,是體證到空性的部分。從現象上說有,從實性說空;所以從約空和有的兩邊來講,得到的是空性這一邊。以生死與涅槃這兩個相對的觀念來看,所得的就是涅槃的一邊;如果從有爲法與無爲法相對的觀念來說,所得的就是無爲法。總之,對智爲理,對得爲果,都是在相對的觀念裏面假名安立的。

  此智與得,本經皆說爲「無」者,此是菩薩般若的最高體驗。

  我們的修行是透過觀照而體達實相的。當在觀照的階段,就有能觀的,有所觀的。能觀的就是智慧的這一邊;所觀的、得到的,就是空性、涅槃、無爲法的這一邊,這還在能與所的相對裏面。而真正的菩薩體證到般若空慧的時候,體會到的最高經驗其實就是空性,就是這裏講的「無」。這個「無」就代表空性,也就是說,體證涅槃或者實相,或者空性的時候,其實是沒有能所的;沒有能觀的這一邊,也沒有所觀的那一邊,能所都消失了,因爲兩邊都是空性。衆生學法的目的就是要解脫,而真正的解脫,就是體證到空性的時候,是沒有能所的。沒有能觀這一邊的實在性,也沒有所觀那一邊的實在性,因爲能與所都是空寂的。

  在用語言文字說來,好像有了能知所知、能得所得的差別;真正體證到的境界,是沒有能所差別的。

  真正的證、真正的得,有沒有實在的所得?如果有真正的實在性可得,那就不是真的證。大乘的空慧是:得無所得,證無所證。真正體會到的,真正明白真相的,沒有一法是實在的;那種體證的能所是能觀所觀都俱寂,體會到的能觀一邊,所觀的一邊都是空性、都無實性。真正能夠體證到的時候,對于萬法,包括身心能得的、所得的哪一邊也不會執著。如果真的已經不執著了,萬法無咎,沒有障礙,這才是真正的體會空性。當慢慢的身心真正的不再執著、真正的不再愛染,就有機會證入空性的體證——能所俱寂。這個地方很重要!而有很多人不了解,都在談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看到什麼了,體會到什麼了,有什麼體證了,感到什麼了……很多很多的境界。請問,體證空性的人真的有所得嗎?有境界嗎?那是什麼境界?注意!真正體證空性的是「無智亦無得」!也就是得無所得,證無所證,身心是真的自在、安然,不再執著了。

  說爲般若證真理,不過是名言安立以表示它,而實理智是一如的,

  佛法爲了讓衆生能明白,能真正的體證到空性,不得不藉用名言文字來解說。透過方便的解說來了解真相,然後如何去體證,這也是方便,也是名言安立、假名施設。事實上真正的理則,真正的實相,理與智是不二的。

  沒有智慧以外的真理,也沒有真理以外的智慧──切勿想象爲一體。

  真正有般若的智慧,體證的絕對是實相;真正體證實相的人,所展現出來的絕對是般若智慧。但是不要以爲智慧與真理是一體,不要用「一」這種觀念,「一」就是實有的觀念。

  能所不可得,所以能證智與所證理,也畢竟空寂。

  如果真的能體會到這點,那時還需要語言嗎?語言能表達嗎?所謂的能所不可得,不是用語言講說的,是要用生命去體會才會明白的。到真正體會的時候,能邊與所邊俱泯,沒有相對的能體會的智與所體會的理,因爲都是畢竟空寂!此時唯一體證的就是寂滅法性,就是這裏講的「滅」!那時候才真正的回到了「法爾如是」的本來!但不是有一個地方叫本來、寂滅。如果我們現在生命的當下能體證,當下就是寂滅,不是等死後、身體壞了才叫寂滅。當你真的明白了,體證到了,自己是知道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前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空,此是就事象的分類說,屬于事;十二緣起、四谛,是從事象以顯理說,屬于理。又十二緣起、四谛是觀理,智得是證果。此事象與理性,觀行與智證,在菩薩般若的真實體證時,一切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一切是畢竟空寂,不可擬議的。

  佛法講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爲了分別與認識這些內涵而做的分類。爲了讓我們體證真理,用事象的關系來讓我們明白,就是十二緣起;又透過這樣的了解讓我們去觀察現象和事理,最後對真相的明白就是證。事相、現象與所談的理性,觀照的方法與觀照的內涵,這些相對的方便透過真正的般若深觀,體證到真相的時候,都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這時真正的體證到了寂滅法性——空性,再也沒有相對的觀念。

  以衆生的立場,看哪一法都在相對的觀念中,看哪一法都在是非、恩怨、對錯、好壞裏面,有生有滅、有垢有淨、有多有少、有好有壞;但是真正體證的聖者看到的是不生不滅,沒有垢淨、多少、好壞與是非。所以,只要我們的觀念還在是非、好壞、恩怨裏面,說明還沒有體證到真正的實相。如果沒有這樣真實的體證,就沒有辦法離開生滅、垢淨、增減與好壞的觀念。所以,當兩個人在相對的觀念中诤論是非對錯的時候,哪一個對?兩個都不對!都還是凡夫的心態,沒有體證真正的空性。如果真正的體證了空性,就明白一切法都沒有離開叁法印的無常、無我、涅槃。只是從生滅法中去觀察,有時候容易執著在有生滅,所以,透過有生滅來體證無生滅,這個過程是一步一步有次第的;大乘法是當下直觀,當下契入空性。聲聞乘和大乘證入空性的方式的差別就在這裏,但是所證的內容和最後的目的是一樣的。

  戊叁 結顯空義

  以無所得故。

  這是對于照見一切皆空所提出的理由。一切法所以無不皆空。有以爲空是外境空,內心的精神不空,這是境空心有論者。有以爲空是除去內心的錯誤,外境不空,這是心空境有論者。這都是偏于一邊,不得法的實相。

  導師在這裏把過去不同的部派,不同體系的思想、理論彰顯出來,讓我們明白這些不同體系思想的內容,再透過《般若心經》來對照,就知道什麼是究竟的,什麼是正確的,讓我們有個比較。

  有的理論認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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