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悲心。大乘法特重慈悲,本著不忍食衆生肉的悲心,所以,多提倡素食。這點,與藏傳佛教、南傳佛教有所不同。總之,無論是自己動手,或叫他人去殺,斷了衆生命,就是殺生。不過不存心的誤殺,雖也要負有責任,但不成重罪。
(2)不偷盜:即是不與取戒,無論是國家的,私人的,佛教的,凡是有所歸屬的一切財物,如不得對方的同意,加以竊取、強奪、霸占、吞沒,就犯了盜戒。依佛法,不能以饑餓、疾病,或孝養父母、供給妻兒等爲理由來盜取。奪取他人的財、物,將會使人生煩惱心,因此,爲佛教與法律所不容許。
(3)不邪淫:夫婦的正淫,爲家庭的組成,子孫延續的要素,是無罪的。反之,在家男女,即使取得對方的同意,但爲國法所不容,或爲彼此的親屬保護人所不同意,都屬于邪淫,是在家佛弟子所應戒除的。因爲這會破壞家庭的和樂,擾亂社會秩序的安定。
如能照著正業的內容而行,將使身心行爲納于正軌,過著無有恐怖、心安理得的生活。進而使社會祥和安定。
﹝五、正命﹞
指如法得財、如法使用,一切合法的經濟生活。命是生存、生活。衣、食、住、行等一切經濟生活,合法的得來受用就名爲正命。正常的經濟生活,非常重要;大部分的罪惡,都從經濟生活的不正常而來。學佛的在家衆,應有如法的職業,也就是不與正語、正業相違背的職業。正業中以戒殺爲重心,故與殺生有關的職業,應予避免。已做者可設法轉業。未做者也應避免經營與偷盜、邪淫、妄語有關的職業。下列的職業應避免:
(1)與殺生有關的,如:屠宰、漁、獵、研究殺人武器、販賣軍火等。
(2)與偷盜有關的,如:走私、逃稅、仗勢斂財、開賭場等業。
(3)與邪淫有關的,如:開妓院、販賣人口與色情有關之諸業。
(4)與妄語有關的,如:商品以假亂真、專設騙局以敲詐等業。
(5)與麻醉品有關的,如:設酒家、製造販賣毒品及迷幻物等業。
佛經中記載,佛弟子當遠離「五邪命」:「詐現異相、自說功德、占相吉凶、高聲現威、說得供養」。以現代來說,即是乩童神棍等,自稱通靈、有神通、有鬼神附體,來爲人占相補運、詐騙錢財。以上的職業,佛法中名爲「不律儀」,是會障礙修行的。
正命的意義:消極的是不從事有害于衆生及社會的職業,積極的應從事于有益于衆生及社會的工作。出家衆依少欲知足的清淨信施而生活;在家衆依正當、如法的職業而生活。生活方式雖不同,但同樣要以合理的方法得到資生物。這不應非法取得,也不能沒有,沒有或缺乏,會使身心不安而難于進修。在使用方面,不可過于浪費,也不可過于悭吝,尤其在家弟子,應以不奢侈、不吝啬的消費態度,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
〔戒學〕:正語、正業、正命,就是身體力行的戒學。
戒的意義之一,有平治、清涼的意思。戒條是成文的規製。是因時、因地、因機而不同的;重要的是戒的實質。戒的力用是止惡行善。依佛的本意,決非專從法製規章去約束,而是要從內心的淨化入手。煩動惱亂的內心,爲非作惡,就熱惱憂悔。如心淨持戒,就能不悔,不悔則得安樂,故戒有清涼義。心地清淨的戒,如治地去草一樣,這就可以生長功德苗了。然心地怎樣得清淨呢?就是信,就是歸依。從深忍──深刻的了解,從樂欲──懇切的誓願中,信叁寶、信四谛。真能信心現前,就得心地清淨。從此淨信中,發生止惡行善的力量,就是所謂的「戒體」。
戒,從日常生活的如法來說:不會貪求滋味而飲食過量;不會貪著睡眠而終日昏沈;隨時能防護根門,正知所行,也就去除定障了。若將一切生活納入于如法的軌範,犯戒的因緣自然就少了;即使犯戒的因緣現前,也能立刻警覺防護了。
﹝六、正精進﹞
就是認定目標,努力不懈。也稱「正勤」,是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佛曾說「四正勤」爲精進的目標,就是:
(1)沒有生起的惡法,要使它不生。
(2)已生的惡法,要斷除它。
(3)沒有生起的善法,要使它生起。
(4)已生的善法,要使它增長廣大。
正精進,是一切離惡行善的努力,有普遍策發推動的力量,是通于叁學,也是一切道品的助緣,遍通一切道品。如戒學,正精進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而定學,正精進是遠離定障,而修定善的努力。而慧學,正精進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這一切,都要精進修習,才能成功。理解佛法要能見于實際生活,才是合乎佛法的常道。世間的善事,都還非努力不可,何況出世大事?
「雜含」說:「佛告二十億耳:精進太急,增其掉悔,精進太緩,令人懈怠;是故汝當平等修習攝受,莫著,莫放逸,莫取相」。由此可知,正精進實含有中道的深義。
﹝七、正念﹞
念是專心系念,爲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在此,是以出離心爲導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于涅槃的正念。
略說「念」與「正念的修習」:
(1)念,是心的一種功能。百法明門論說:「念者,于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爲性」。曾習境:是已經曆過的事、物、境界,包括我人所思惟過的意境。念的功能是:能令曾習境明了現起使心明記不忘。
(2)正念的修習:是對正見所確認,而正志立意求他實現的真理──緣起,中道,四谛,念念不忘的憶持現前。也就是,于正見、正思所得的正法,系念現前,不忘不失。假如有人能念念專注一境,經長久修習,可以引發「心一境」的境界,也就是「定」的境界。正念修習成就,即能得正定。
﹝八、正定﹞
念是定的方便,因念的系念不忘而得一心,即是「定」。定,有禅那、等持、叁摩地等同義的異名。以下區別「定」與「正定」的不同:
(1)定,如百論說:「叁摩地者,此雲等持,于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爲性」。心對所緣的境界,攝心不散,即心一境,一般人是不易辦到的。即使偶爾專心一致思量或觀察一件事,雖有短時間對其他對象起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境界,但因主要的推動力,往往是與智慧不相應的欲求,這種「定」是難能持久的。一般的定,例如:
a.邪定:是外道不依佛法正見而修得的定。
b.味定:指初禅至四禅的色界定。
c.淨定:唯有心識而無物質(色)作用的四空定。
(2)正定:是具有智照作用的。這智照作用能洞見諸法實相,故如實正智能依之現前。簡言之,正定是與智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正定,一方面既有不爲外境所動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又不失如實了知的智照,故是定慧等持的定。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空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了生死而得解脫了。
〔從定發慧〕 的意義:
佛說「七依定」──初禅、二禅、叁禅、四禅、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定,能夠依止這些而修發真實慧。接近初禅的未到定,也可以發慧。只有非想非非想定,定心太過微細,心力不夠強勝,不能依他而發慧。定本是外道所共的,凡遠離現境的貪愛,而有系心一境,集中精神的效力,如守竅、調息、祈禱、念佛、誦經、持咒,這一切都能得定。但定有多種,不可一概而論。雖都可作爲發定的方便,但正定必由正確的理解,正常的德性,心安理得,身安心安中引發得來。
佛法的從定發慧,並不是得定即發慧。從定發慧,必由于定前的多聞熏習,如理思惟,有聞、思慧爲根基。故本著聞、思的正見,從定中去修習。止觀相應,才能漸從定中引發無漏慧。如果有人,離一切分別抉擇,不聞不思,盲目的以不同的調心方法去修習,結果,把幻境和定境,看作勝義的自證,是錯誤的,這是不懂從定發慧的真義!
〔八正道與其它道品的關系〕
解脫,涅槃,由修習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說道谛.總是說八正道,並譽爲「八正道行入涅槃」。佛臨滅時,對須跋陀羅說:「若諸法中無八聖道者,則無第一沙門果,第二、第叁、第四沙門果。以諸法中有八聖道故,便有第一沙門果,第二、第叁、第四沙門果」。
如來說許多德行的項目,都不出八聖道。例如:「四念處」即正念的內容;「四正斷」是正精進的內容;「四聖種」是正命的內容;「四神足」是正定起通的內容。五根與五力:信即正見、正志相應的淨心;精進即含攝得戒學的正精進;念即正念;定即正定;慧即依定而得解脫的正見。
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精進遍通一切。依著精進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故正念與正定即修慧。由修慧──與定相應的正見而發無漏慧,才能完成正覺的解脫。
正見 聞 慧 位
正思、正語、正業、正命 思 慧 位 戒增上學
修 慧 位 定增上學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學
現證慧位 得 解 脫
八正道的每一支有其互相資助、相輔相成的關系,故在實踐修行上,須齊頭並進,缺一不可。
﹝慧學概說﹞
在一切宗教中,最足以代表佛教的特質,也即能顯出異于其它宗教的殊勝處,即在智能,不過一般宗教,總是特重信仰,或仁愛心行的表現。唯有印度宗教,在含攝信仰和慈愛之外,更注重智慧的一面。佛教出現于印度宗教文化的環境中,對這方面,當然也是特別重視的。可是依佛教的看法,一般印度宗教所講的修行證悟,盡管體驗得某種特勝境界,或發展而爲高深的、形而上的哲理,都不能算爲真實智慧的完成,而祇是禅定或瑜伽的有漏功德。
釋尊成道以前,曾參訪過當時的著名宗教師──阿羅邏迦藍等,他們自以爲所修證的,已達最高的涅槃境界,而據佛的批判,卻祇不過是無想定及非非想定等,仍然不出叁界生死。所以,其它宗教雖也能去除部分煩惱(甚至大部分煩惱),內心也可獲得一種極高超、極微妙,自由自在的相似解脫境界…
《解脫之道 四聖谛與緣起與大乘不共慧》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