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悲心。大乘法特重慈悲,本着不忍食众生肉的悲心,所以,多提倡素食。这点,与藏传佛教、南传佛教有所不同。总之,无论是自己动手,或叫他人去杀,断了众生命,就是杀生。不过不存心的误杀,虽也要负有责任,但不成重罪。
(2)不偷盗:即是不与取戒,无论是国家的,私人的,佛教的,凡是有所归属的一切财物,如不得对方的同意,加以窃取、强夺、霸占、吞没,就犯了盗戒。依佛法,不能以饥饿、疾病,或孝养父母、供给妻儿等为理由来盗取。夺取他人的财、物,将会使人生烦恼心,因此,为佛教与法律所不容许。
(3)不邪淫:夫妇的正淫,为家庭的组成,子孙延续的要素,是无罪的。反之,在家男女,即使取得对方的同意,但为国法所不容,或为彼此的亲属保护人所不同意,都属于邪淫,是在家佛弟子所应戒除的。因为这会破坏家庭的和乐,扰乱社会秩序的安定。
如能照着正业的内容而行,将使身心行为纳于正轨,过着无有恐怖、心安理得的生活。进而使社会祥和安定。
﹝五、正命﹞
指如法得财、如法使用,一切合法的经济生活。命是生存、生活。衣、食、住、行等一切经济生活,合法的得来受用就名为正命。正常的经济生活,非常重要;大部分的罪恶,都从经济生活的不正常而来。学佛的在家众,应有如法的职业,也就是不与正语、正业相违背的职业。正业中以戒杀为重心,故与杀生有关的职业,应予避免。已做者可设法转业。未做者也应避免经营与偷盗、邪淫、妄语有关的职业。下列的职业应避免:
(1)与杀生有关的,如:屠宰、渔、猎、研究杀人武器、贩卖军火等。
(2)与偷盗有关的,如:走私、逃税、仗势敛财、开赌场等业。
(3)与邪淫有关的,如:开妓院、贩卖人口与色情有关之诸业。
(4)与妄语有关的,如:商品以假乱真、专设骗局以敲诈等业。
(5)与麻醉品有关的,如:设酒家、制造贩卖毒品及迷幻物等业。
佛经中记载,佛弟子当远离「五邪命」:「诈现异相、自说功德、占相吉凶、高声现威、说得供养」。以现代来说,即是乩童神棍等,自称通灵、有神通、有鬼神附体,来为人占相补运、诈骗钱财。以上的职业,佛法中名为「不律仪」,是会障碍修行的。
正命的意义:消极的是不从事有害于众生及社会的职业,积极的应从事于有益于众生及社会的工作。出家众依少欲知足的清净信施而生活;在家众依正当、如法的职业而生活。生活方式虽不同,但同样要以合理的方法得到资生物。这不应非法取得,也不能没有,没有或缺乏,会使身心不安而难于进修。在使用方面,不可过于浪费,也不可过于悭吝,尤其在家弟子,应以不奢侈、不吝啬的消费态度,遵行佛说的中道生活。
〔戒学〕:正语、正业、正命,就是身体力行的戒学。
戒的意义之一,有平治、清凉的意思。戒条是成文的规制。是因时、因地、因机而不同的;重要的是戒的实质。戒的力用是止恶行善。依佛的本意,决非专从法制规章去约束,而是要从内心的净化入手。烦动恼乱的内心,为非作恶,就热恼忧悔。如心净持戒,就能不悔,不悔则得安乐,故戒有清凉义。心地清净的戒,如治地去草一样,这就可以生长功德苗了。然心地怎样得清净呢?就是信,就是归依。从深忍──深刻的了解,从乐欲──恳切的誓愿中,信三宝、信四谛。真能信心现前,就得心地清净。从此净信中,发生止恶行善的力量,就是所谓的「戒体」。
戒,从日常生活的如法来说:不会贪求滋味而饮食过量;不会贪着睡眠而终日昏沈;随时能防护根门,正知所行,也就去除定障了。若将一切生活纳入于如法的轨范,犯戒的因缘自然就少了;即使犯戒的因缘现前,也能立刻警觉防护了。
﹝六、正精进﹞
就是认定目标,努力不懈。也称「正勤」,是向厌、向离欲、向灭的精进。佛曾说「四正勤」为精进的目标,就是:
(1)没有生起的恶法,要使它不生。
(2)已生的恶法,要断除它。
(3)没有生起的善法,要使它生起。
(4)已生的善法,要使它增长广大。
正精进,是一切离恶行善的努力,有普遍策发推动的力量,是通于三学,也是一切道品的助缘,遍通一切道品。如戒学,正精进是离毁犯,而持净戒的努力。而定学,正精进是远离定障,而修定善的努力。而慧学,正精进是远离邪僻的知见妄执,而得正见、正思的努力。这一切,都要精进修习,才能成功。理解佛法要能见于实际生活,才是合乎佛法的常道。世间的善事,都还非努力不可,何况出世大事?
「杂含」说:「佛告二十亿耳:精进太急,增其掉悔,精进太缓,令人懈怠;是故汝当平等修习摄受,莫着,莫放逸,莫取相」。由此可知,正精进实含有中道的深义。
﹝七、正念﹞
念是专心系念,为摄心不乱的主要修法。在此,是以出离心为导向的。而所修的念,不是念别的,是从正见、正思惟得来的正念。这是与慧相应的,向于涅槃的正念。
略说「念」与「正念的修习」:
(1)念,是心的一种功能。百法明门论说:「念者,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曾习境:是已经历过的事、物、境界,包括我人所思惟过的意境。念的功能是:能令曾习境明了现起使心明记不忘。
(2)正念的修习:是对正见所确认,而正志立意求他实现的真理──缘起,中道,四谛,念念不忘的忆持现前。也就是,于正见、正思所得的正法,系念现前,不忘不失。假如有人能念念专注一境,经长久修习,可以引发「心一境」的境界,也就是「定」的境界。正念修习成就,即能得正定。
﹝八、正定﹞
念是定的方便,因念的系念不忘而得一心,即是「定」。定,有禅那、等持、三摩地等同义的异名。以下区别「定」与「正定」的不同:
(1)定,如百论说:「三摩地者,此云等持,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心对所缘的境界,摄心不散,即心一境,一般人是不易办到的。即使偶尔专心一致思量或观察一件事,虽有短时间对其他对象起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境界,但因主要的推动力,往往是与智慧不相应的欲求,这种「定」是难能持久的。一般的定,例如:
a.邪定:是外道不依佛法正见而修得的定。
b.味定:指初禅至四禅的色界定。
c.净定:唯有心识而无物质(色)作用的四空定。
(2)正定:是具有智照作用的。这智照作用能洞见诸法实相,故如实正智能依之现前。简言之,正定是与智慧相应的,向涅槃的胜定。正定,一方面既有不为外境所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又不失如实了知的智照,故是定慧等持的定。依正定而起现证缘起寂灭性的无漏空慧,也就是涅槃智。出世的无漏慧成就,就了生死而得解脱了。
〔从定发慧〕 的意义:
佛说「七依定」──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定,能够依止这些而修发真实慧。接近初禅的未到定,也可以发慧。只有非想非非想定,定心太过微细,心力不够强胜,不能依他而发慧。定本是外道所共的,凡远离现境的贪爱,而有系心一境,集中精神的效力,如守窍、调息、祈祷、念佛、诵经、持咒,这一切都能得定。但定有多种,不可一概而论。虽都可作为发定的方便,但正定必由正确的理解,正常的德性,心安理得,身安心安中引发得来。
佛法的从定发慧,并不是得定即发慧。从定发慧,必由于定前的多闻熏习,如理思惟,有闻、思慧为根基。故本着闻、思的正见,从定中去修习。止观相应,才能渐从定中引发无漏慧。如果有人,离一切分别抉择,不闻不思,盲目的以不同的调心方法去修习,结果,把幻境和定境,看作胜义的自证,是错误的,这是不懂从定发慧的真义!
〔八正道与其它道品的关系〕
解脱,涅槃,由修习八正道而成,所以佛说道谛.总是说八正道,并誉为「八正道行入涅槃」。佛临灭时,对须跋陀罗说:「若诸法中无八圣道者,则无第一沙门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门果。以诸法中有八圣道故,便有第一沙门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门果」。
如来说许多德行的项目,都不出八圣道。例如:「四念处」即正念的内容;「四正断」是正精进的内容;「四圣种」是正命的内容;「四神足」是正定起通的内容。五根与五力:信即正见、正志相应的净心;精进即含摄得戒学的正精进;念即正念;定即正定;慧即依定而得解脱的正见。
八正道的次第是:正见是闻慧;正思惟是思慧;思惟发起正语正业正命是戒学。正精进遍通一切。依着精进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学。定与慧是相应的,故正念与正定即修慧。由修慧──与定相应的正见而发无漏慧,才能完成正觉的解脱。
正见 闻 慧 位
正思、正语、正业、正命 思 慧 位 戒增上学
修 慧 位 定增上学
正勤、正念、正定 慧增上学
现证慧位 得 解 脱
八正道的每一支有其互相资助、相辅相成的关系,故在实践修行上,须齐头并进,缺一不可。
﹝慧学概说﹞
在一切宗教中,最足以代表佛教的特质,也即能显出异于其它宗教的殊胜处,即在智能,不过一般宗教,总是特重信仰,或仁爱心行的表现。唯有印度宗教,在含摄信仰和慈爱之外,更注重智慧的一面。佛教出现于印度宗教文化的环境中,对这方面,当然也是特别重视的。可是依佛教的看法,一般印度宗教所讲的修行证悟,尽管体验得某种特胜境界,或发展而为高深的、形而上的哲理,都不能算为真实智慧的完成,而祇是禅定或瑜伽的有漏功德。
释尊成道以前,曾参访过当时的著名宗教师──阿罗逻迦蓝等,他们自以为所修证的,已达最高的涅槃境界,而据佛的批判,却祇不过是无想定及非非想定等,仍然不出三界生死。所以,其它宗教虽也能去除部分烦恼(甚至大部分烦恼),内心也可获得一种极高超、极微妙,自由自在的相似解脱境界…
《解脱之道 四圣谛与缘起与大乘不共慧》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